菲戈小说网>都市异能>逃禅>第十一章 过往(一)

  很久很久之前,清禅还不是清禅大师,是云游世间的闲散道人潇朔。蛇妖也不是现在的蛇妖,是天帝灵府里不谙世事的灵宠白珩。

  事情发生在百年前,算是一个很久远的故事了。

  “瞧一瞧,看一看,上好的玉簪子咯,买一支送姑娘送老母送心上人,价格便宜不亏不卖啦。”

  “包子包子,肉包菜包红糖三角包都有,诶小哥!来个包子不!”

  一条热闹的街道上,吆喝声络绎不绝。

  白珩新奇地走在街道里,眼里是止不住的兴奋,这是他第一次下凡,好不容易才得了天帝的应允,难得来一趟人间,但他得靠川锦带着才能下来。川锦是瑞兽,和凤凰麒麟齐名的那种,在天庭很有地位。

  数日下来,川锦耐不住这人软磨硬泡,只得同意了。他特地带白珩到陈国的边陲小镇去,那里既不算冷清也不算热闹,用来对付白珩绰绰有余了。也不容易出危险,更不会闹到直接,川锦的如意算盘打的叮当响。

  白珩左看右看,很是快活。时不时买个糖糕尝鲜,亦或者买跟风铃取乐。

  川锦陪着白珩瞎转悠,也逛的开心。正逛着,川锦偏头看了看一脸兴奋的白珩,心念一动,召出了用于跟自己通信的铃铛,停下脚步,将铃铛伸到白珩面前晃了晃,示意他拿去。

  白珩眨巴眨巴眼睛,好奇地盯着眼前的铃铛,伸手戳了戳,疑惑地问:“这是什么玩意儿?”他声音清越,透着一股子不谙世事的无邪。

  川锦揉了揉他的头,答:“这是我的本命铃,出生的时候就在我嘴里含着,能够感应到我。两个一对,一只给你,另一只在我灵识里,遇到危险的时候只要你摇一摇,我便知道你在哪,定会立马赶来。此铃不仅用于通讯,万分危急之时还可保命,记住,千万不要弄丢了,知道吗?”

  川锦叮嘱完,还是不放心,生怕他弄丢了铃铛。想了想,他干脆解开了束发的红绳把铃铛系在了白珩手腕上,接着拍拍白珩的手,示意他摇一摇。

  白珩心里嘟哝着这红绳不好看,但还是听话地举手摇了摇,结果川锦眼睛一眯,突然伸手捏起白珩的脸。手上一用力,迫使白珩做了个鬼脸,“你……你干嘛,你…放,放手……”白珩晃着手腕,口齿不清地挣扎着。

  川锦看着白珩这副模样儿,心情大好,却还是佯装生气的对白珩说:“你嫌弃我这束发的红绳丑?”白珩没料到这铃铛作用这么大,还能让川锦听到心声。他心里的小九九被发现,一下子红了脸不知道如何辩解,双手别在身后绞着,支吾着说不出一句话。

  川锦笑了,松开了他的脸,安慰地揉了揉,笑语:“不逗你了,北落那烦死人的一直在催我回去,我便先回去了。一定不许把铃铛弄丢了,否则我打你,记住了吗?”

  白珩立马点头,扬起脸对着白珩讨好的一笑。阳春四月天正是光好,佳人一笑好似暖阳,这街道人来人往,川锦却再看不到其它,眼里只有这一笑,直直点进他心里。

  这英才美貌,一双不枉。

  川锦罕见的害羞了,颇有些慌乱的点点头,接着挥袖托风,一眨眼就没了影。白珩不解地歪歪脑袋,不明白他跑那么快作甚,不过他没有想太久,一转头就欢喜的去玩儿了。

  在另一边,陈国边境的交界处。

  守城门的士兵正靠着城门打盹儿,一个抖激灵醒了一下,谁知远远地居然看到一道士往这边走来。士兵颇不信地揉了揉眼睛,才确定了真的有人从荒漠里往这边走。

  这人风尘仆仆,像是从荒漠里赶路到此的,走了许久。虽是道士,却也留着长发,随意的用一根蓝色发带绑起来,像是从道袍上撕下来的。这道士长了一张风流公子哥的脸,光看脸,像是个富家少爷,只不过一双本该情絮流转的桃花眼里只有一片清明和无欲无求,确实煞有高人风姿。

  那道士看着步伐缓慢,却一眨眼就到城门口,奇了怪哉。士兵未他打开城门,心里却嘀咕着奇了,那沙漠常年不见人影,也不知这道士从哪儿窜过来的。

  再说了这小镇附近一带的边界有沙虎作乱,他走来的时候可没遇到吗?

  这名道士正是潇朔,他在荒漠里流浪了数月,从南北中介赶路而来,跋涉千里,总算是到了陈国的这座边陲小镇。一月前他收到了一封求信,信上说这座边陲小镇近日里有一沙虎作乱,已是残害了不少幼童,镇内人心惶惶,望他大发慈悲帮小镇除了祸害,百姓才可安康。

  好在沙虎只在夜晚中行动,白日不会靠近城门,这为潇朔争取了不少时间。刚开始潇朔接到这信时还有些奇怪,毕竟将信送给离镇子那么远的他,有些可疑。他还以为是某个妖怪的陷阱,在署名处看到了好友的名字才放下心来。

  于是徒步一月之久,不远千里赶来了这小镇,他还未好好清理清理自己,就直奔好友的府邸。

  好友早已收到了潇朔的回信,候了近半月才等到,早已等的焦急,听到家仆的禀报,欣喜不已,让家仆快快请来。

  潇朔一只脚刚踏进门槛,好友就迎了上来,也不顾潇朔一身灰尘,用力地抱了抱他,拍着他的背大声说:“瘦了,瘦了!快!进来老哥我好好招待你一顿好的!”

  潇朔见到故人也是高兴,开怀大笑,用力地回拍了一下好友的大肚腩,说到:“我在荒漠可走了一个来月,是瘦惨了。不过半载没见,朕老哥你倒是更胖了!”两人互拍着闹成一团,一个没有道士的样子,一个没有当官的架子,皆是笑声开朗。

  潇朔这好友是这座小镇的里长,姓朕,叫朕良。掌管着这不大不小的地方,日子过的也怡然自得。

  这边陲也有边陲的好处,那就是来往荒漠的商队都要拜见他,他时不时从商队身上薅点羊毛,再加上自己也做点布帛生意,每月俸禄虽少,也够他享受了。日子没有大富大贵,却也是子孙满堂小有资财。

  但这等好日子,被不知打哪儿来一只沙虎搅合了。人们都说是从沙漠里来的,沙虎一到夜晚就出入镇中捕食幼童,白日又无影无踪,闹的朕良苦不堪言,街道现在也远没有往日热闹。

  潇朔听完朕良的诉苦,心里思索着,已经有了大概。看来是个食人的虎妖,荒漠里确也常有这类妖怪出没,抓住倒也不难,准备准备就好了。当下潇朔心下已有了计划,便给朕良顺顺气,说:“朕大哥莫慌,今日晚上我就给你捉了这虎妖示众。”

  朕良一听,大喜过望,抓着潇朔的手千恩万谢,叫了家仆带他去最好的厢房,吩咐家仆一定要好好招待。

  潇朔跟着家仆到了居住的厢房内,对着家仆一拜,道了声谢,就放下行礼,叹了口气。这几月在荒漠,的确是累死他了。

  潇朔自己烧了水,好好地洗了个澡,又打坐了一个时辰,才起身走出房门,准备出去逛逛。他是准备看看这镇内有没有适合捕捉沙虎的地方,于是他随意换了套就出门了。

  白珩此刻正在小镇的一间废弃民宅里。他迷路了,弯弯绕绕好半天根本找不着路,沮丧极了。又觉得这点小事不该惊动川锦,只能自己绕来绕去,走累了,干脆一屁股在这废弃民宅里坐着歇息。

  他吃着糖葫芦看着天,百无聊赖。

  潇朔恰巧来了这块都是废弃民宅的地方,他听闻这一带都要重修,觉得在此处捉那虎妖正好。结果在审查途中感受到了浓郁的妖气,便寻着妖气走来。

  潇朔足尖点地,轻轻一跃跃上废宅房顶,此处妖气最浓,妖怪应该就在这儿了。他站在墙上往院子里张望,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石头上头仰看天的白珩,嘴里还咬着糖葫芦。

  两人一上一下看了个面对面。

  潇朔是第一次看一个人看呆了眼,那是他看过的最纯澈的眼睛,仿佛一汪清泉一眼便能望到低,干净透澈。让人想到小溪,清澈的水流缓缓流淌,流淌进了人心,不自觉的,不自知的,骤然反应过来时,整颗心已经浸满了温情,肆意流淌。

  一见钟情不过如此。

  潇朔一下子连呼吸都变轻了,好似他唯恐惊扰了这份感受。

  而白珩,其实也看呆了。他本来抬头是想看天看鸟看风景打发无聊,谁料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桃花眼,潇朔虽然粗布麻衣,却是一个风姿卓越。

  好美的眼睛,白珩痴痴地看,在心想。

  他见识过很多很漂亮的人,清雅温润的南浔,贵气逼人的川锦,英姿飒爽的天璇或者英挺俊逸的北落,在神仙里,就连书桓那种总是没有表情的家伙也是好看的。

  但他们都没有一双桃花眼,没有潇朔身上的烟火味,白珩的心脏擂鼓一样跳个不停,好像所有的一切都被对方的眼睛吸进去了,包括自己。

  何谓一眼万年,大抵就是彼此都对彼此一见钟情。

  相遇了相遇了!撒花!副cp的故事实在很长,所以剧情会被托慢,勿怪。双向一见钟情的故事,快乐。

  接着是一些不太重要的事项:

  关于朕老哥的职位,因为我这是仙侠世界,国家和位置又都是瞎写的,所以这个朕xx的职位就非常不好写,古代对于职位的区分又复杂且繁多,各朝各代都不一样,于是我直接采用了汉制,然后视角顺序就是这样的,直接穿回百年前开始一波回忆,把事情都交代清楚,朕老哥是里长,掌管的小镇不大不小,秩俸百石以下。基本上时间地理气候朝代等等都是架空,毕竟是仙侠文就不用在意那些了。有些细节也不要太在意,不用去抠细节看,因为这篇文连大纲都没有又是我的第一篇文,有点bug也请见谅。

  还有就是这章已修,希望我的修文速度能跟上新读者的看书速度吧不过一想到反正我也没有新读者瞬间觉得自己轻松了很多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