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小吏笔记GL>第27章【还魂】

  江宁城中人头攒动,纷纷攘攘的往余府赶去,余老爷为了给分别多年的嫡子庆生,连摆了三天的流水宴席,还请了有名的昆曲班来唱了好几天,此时此刻戏台上唱得乃是一出新戏《还魂》,说的是一家小姐梦中与一书生相会,私定终身,醒后相思而亡,后被书生寻得,开馆复活,突破重重阻力终成眷属的故事。

  旁人都说这戏构思巧妙故事讲的如梦似幻,纷纷鼓掌称赞,于归一却坐在自己的椅子上,看着周围这些人,不禁扶额,倒也不是因为这出戏无聊,而是因为这还魂的事情,乃是她刚刚经历过的。

  她所还魂的这户人家,比起自己前世的小康之家,富足了百倍也不止,她原来以为自家在南京城中已经算是有钱人家了,但和这里一比,顿时就相形见绌了。

  余老爷坐在主位上,喜笑颜开,身旁是于归一的亲生母亲,正妻袁氏。

  袁氏乃是当今北禅五大家族周、袁、唐、余、王中居次位者,发迹于北都,是北禅与契丹人和亲的第一大家族。其余四家即为太尉周德玉周家,江宁余家、唐家,和帝王家了。

  余家世代官拜江宁少府,掌握着大把钱财,从小耳濡目染,所以余老爷也是重欲之人,宝马香车豪宅美酒自然不在话下,更是借着正妻多年没有子嗣的借口,正大光明的收了三房妾室,也不知道是想清了少时夫妻老来伴,还是直到十五年前有了于归一这么个老来子,他才对袁氏关爱了些。

  他的左手边是几个姨娘,右手边就是于归一了,下面两侧坐着宾客和其他的儿女们,看似和和睦睦的一大家,实则暗潮涌动,每个人都极不安分。

  于归一无心于这浮华场面,心中只有苦恼。

  袁夫人多少年都不得生育,好不容易在老爷知天命的年纪才怀有身孕,谁曾想生下来是个女孩,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索性一狠心蒙骗了余老爷,还假借道士之口,说这儿子本不应有,幼年克父,江南水软难以养活他,得到北地假他人之手才能带大,长大才能返家,且越北越好。

  余士琛固然喜欢儿子,但听见幼年克父几个字也吓得够呛,当机立断就将儿子送到了姥姥家,又狠了狠心,托了关系送到契丹宫廷里。对外却不敢张扬,只说儿子生来虚弱,不能随意抛头露面。直到不久前,听闻儿子坠马重伤,又想起自己已经老迈,且已经不甚在意生死,一时百感交集,主动将其接回了家。

  父子二人经过滴血相认,余士琛才想起来自己竟然连儿子的名字都不知道,一问才知道儿子多年来姓的竟然都是耶律,震惊之余不免尴尬,深思熟虑后,他说让儿子恢复本姓但不必和其他儿子一样按辈分排名,取父母姓氏即可,以表自己为父多年的失职失责。

  这些自然都不是让于归一,也就是现在的余元担心的,让她担心的是余士琛太过自责,以至于要为她安排一门顶好的亲事,求得周太尉唯一的嫡女。余元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也确实到了成婚的年龄,只能以自己刚回江南,还不熟悉这边的生活,想要读上几年书,过几年再成家立业为借口搪塞了过去。但周太尉却似乎也有意与余府攀亲,两个老头私下达成了什么约定,把亲事定了下来,并说也不急于这几年,可以让女儿等等。

  这种缓兵之计,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于归一也只能拖一天算一天了。

  深思之中,她被一道目光刺得有些不悦,抬眼看去,原来是安姨娘的儿子四哥弘晨正在拿眼睛剜她,目光碰在一起,他却自然而然的拿起桌上的酒敬了敬余元。余元扯出一个戏谑的笑容,拿起酒杯回敬了他,真是一副兄友弟恭合家欢乐的喜庆场面。

  弘晨怨恨他也不是并无道理的。

  他没出生之前,老爷以为弘晨会是自己的小儿子,疼爱得紧,不惜给他的名字里带了自己的同音字,可是宠了没几年,竟多了个嫡出的余元。不过还好他从小不在府上,于弘晨还是肆意妄为了好些年,但也因为他自己做的荒唐事和余元回家,而渐渐不讨父亲喜欢了。甚至他今年的冠礼,都没有这个十五岁生日办得热闹,他怎么能不怨恨?

  但这些并不能成为于归一可怜他的理由。

  从乱世死人堆里爬出来没多久的她始终记得一件事,要好好活下去。加上现在身负秘密,所以她不能对任何人心软,让任何人威胁到自己的性命。

  几日前她醒来时正身处关外草原,旁人说她摔马重伤晕了几日,险些就救不活了,她还在想是不是城隍犯糊涂,还错了魂,结果没几天就听说父亲要接她回江南,这才晓得这身子原本的主人怕是坠马的时候就死了。还好她自小长在契丹人中,对北禅的事情本就不清楚,也不知父母、家中的情况,袁夫人派了个陪嫁的谢姓老嬷嬷和家中侍卫一起去接她,让于归一得以仔细了解自己的身世和北禅的大小事情。

  让受过新式教育的她重新接受封建帝制的灌输,其实是一件很难得事情,尤其是北禅这个名字,总让她想起北洋,还有皇家从古传至今,都是一家坐天下,所以皇族都是没有姓氏的,这更让她想起了另一个国家,不禁恨得牙痒痒。

  但她觉得现在的皇帝倒是个贤君,也很开明,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韪娶了青楼女子,有那么一股子平等思想。虽然好战,但却总能获胜,四海来朝,君临天下,百姓虽然负担着三十税一的农业税,但却充满着民族自豪。

  “五弟,想什么呢这么出神?”余家老大余弘杰一脸笑意端着酒杯靠在她椅子边问道。

  她这大哥是家中长子,曾被余士琛寄予很高的期望,但是却一无所成,只靠着父亲的关系当了个小官,管理车马运输之事,既是家中的和事佬也是家里的搅屎棍,有些像那后金的代善爷,十分窝囊,可偏偏又娶了个剽悍的老婆,不大被人看得起。这个和前世两个兄长相去甚远的大叔一直很不得归一的喜欢,也没有与之相交的心境,所以随便应付了几句,他也就自讨没趣的走开了。

  戏落幕之后,三天的酒宴也终了了,余士琛发表了一番感激之词,又让余元和同僚朋友们客套几番,算作收场了。客人们纷纷散场,仆人们则忙着收拾一片狼藉,于归一怕被余士琛叫住问话,马上就往房中跑。她的房间还没收拾好,依旧住在客房,恰好还有些别的宾客也在这里,所以也只得时时抬起头和他们打打招呼,结果就看到了四哥鬼鬼祟祟的身影拉着个差不多大的小伙子往后面园子里去了。

  难不成余弘晨是个断袖?

  于归一小心翼翼的跟了上去,那两人也走到了假山下,她便站在假山另一侧,听着他俩的谈话。

  “荟儿,明天你就要走了,不如今晚别回房中去了,我们也可一解相思之苦。”余弘晨这小子分明是不安好心,还装作深情的样子。

  “晨哥哥,我怕被人发现,我们……还是等成亲之后,再一起过夜吧。”听那声音,原来是个女子。

  “哼,成亲。”倘若于归一此刻能够看到,四哥眼中全是火气,口中的话也不大好听:“我家老爷子和你爹似乎商量着要把你嫁给我五弟,咱俩过了今天可就再也不能在一起了,除非,生米煮成熟饭,任谁也拦不住了。”

  “什么?”周锦荟不大相信余弘晨的话,震惊的问道。她不相信一向宠爱自己的爹爹会不顾及自己和余弘晨多年的青梅竹马之情,把自己嫁给一个刚从边地回来没多久的臭小子。

  “千真万确,我骗谁也不会骗你。”

  “我不信,我要回去问哥哥!”周锦荟带着哭腔转身就跑,却被余弘晨一把拽了回去。

  “你疯啦?现在去问肯定大吵一架,你哥还会放你出来?咱们可就真的再也不能相见了!”

  接下来就是一阵沉默和女人嘤嘤的哭声,止也止不住。哭声突然停下了,于归一大着胆子,爬到假山上去看那边到底是什么动静,却看见余弘晨将周锦荟抱在怀里,额头抵着额头,小声地说着什么,周锦荟一会儿猛摇头,一会儿默不作声,想必就是他之前提的那档子生米煮成熟饭的恶心事了吧。

  周锦荟的面容让于归一想起自己原先上学时关系极好的一个同学,两人关系好到像一个人,虽然外人看来她们是极为要好的朋友,但只有她二人知道,她们的感情和常人所谓的友情,是有些不一样的。然而,明明说好要一生一世在一起永不分离的,两人却因为战乱而离散了。此时此刻,即便不是因为这女子的面容,她也会因为四哥的所作所为而有所行动的,她对这个四哥,满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讨厌。

  就在周锦荟终于点头时,余弘晨迫不及待的去解她的衣带,于归一也再也看不下去了,随手拿起一块石头,就往余弘晨头上掷去。也不知是从高处扔下还是砸准了地方,余弘晨竟然登时就头破血流,不由自主的倒在了地上。周锦荟抬头看了一眼,于归一立马往后藏了藏,顺着假山就跑了下去,一溜烟回了自己屋子,也不知周锦荟有没有看清自己。至少她对周锦荟的印象只是宴会上远远的一眼,周德玉的大儿子周金芳带了给她的生日贺礼来的,随行人中就有作男子打扮的周锦荟,但他只说是幼弟——周太尉有那么多儿子,谁又会去深究呢?那远远的一眼也只有个“大致同龄,眉目清秀”的印象。

  后来夜里喧嚣了好一阵子才消停下来,但始终没人来打搅她,想必匆匆一眼,周锦荟并没认出她来。思及连日来的遭遇,加上劳累了好几天,于归一很快就睡着了,竟是一夜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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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题目其实比内容提要和文本更相关……内容提要只是为了装X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