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我不是>第23章

  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我看到程行简给我发来的消息【晚上去西街?】

  我失笑,本来以为程行简会因为白□□程的疲惫而躲在酒店睡觉,没想到他依然精力满满,看上去是真的在认真玩乐。我不由得羡慕起程行简的精力充沛。这几天他给我发了很多白天去游玩发的照片,他带着墨镜在古城里,挑选纪念品的照片,有很多地方我都没有去过。他眯着眼睛对着自己自拍,看上去活力满满,依然是个大男孩。

  不过他这几天倒是没有再找我出去了,我正犹豫着要不要答应,因为毕竟我在北城,没有尽到地主之谊。

  正想着,婉姝给我发来消息【今天你又要自己回家啦,我们加班(苦笑)】

  那么……既然回家也没有人,更没事可做,不如和程行简去西街逛逛吧。去和他尝尝西街的小吃,看看北城的夜景吧。

  我给他们俩都回了一个【好】,放下手机。

  说起来,我有点想喝酒了。

  西街是北城的老街,街道不是那么宽阔整洁,却因为它自身的文化底蕴而别有一番风味,有几条小巷更是有着百年老字号的店铺,小吃一绝。到了夜晚,街道两旁的商家亮起各式各样的彩灯,照得老街热闹非凡。

  因为离家里不远,我骑着车来到西街。远远看到程行简穿着一身舒适的休闲装,站在灯下等我,手里拿着一些小零食袋子。

  “你怎么都买了这么多?”我把车停下,走过去,“一会你吃饱了,不要怪我没提醒你,西街美食很多的。”

  “我没吃很多,只是看着新奇,就买了一些。”程行简眉眼弯弯,把几个小袋子递给我,“你骑车来的,快吃一点吧。”

  “你买了什么?”我拿过袋子看了一眼,“炸鱿鱼!我超喜欢的。”

  “吃吧,”他说,也从里面拿了一串鱿鱼出来,边吃边说,“我刚才看见那边有人唱歌,我们一会去看看吧。”

  “瞧你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我笑了,“西街每天都会有人唱歌,有时候还会有乐队呢。”

  程行简点点头,灯光打在他的脸上,迷蒙而璀璨,“那你带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人去见识见识。”

  我们在西街走着,街边有很多卖工艺品的小铺子,我忽然想到大学的时候,程行简和我去动物园的事情,“程行简,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原来去动物园的时候,你买了很多熊猫玩偶?”

  “记得啊,怎么了?”程行简转头,看见我在吃吃的笑,也露出一个笑容,“你在笑我幼稚吗?”

  “没有,只是忽然想起来,这里有一家森林主题的酒吧。”我咽下最后一口鱿鱼,满足,“你想去看看吗?”

  “好啊,”程行简看上去很高兴,我不禁很想笑,一个大男人竟然对熊猫有着这样强烈的热爱,“就在前面不远,我们走吧!”

  这家酒吧环境很好,装修不像那些夜场一样花里胡哨的,反而有种清静的感觉,放的音乐也很舒缓,所以我和婉姝来过几次,但都没有喝酒——婉姝不喜欢酒味,其实我也不太能喝酒,只是总有些心痒。

  这次和程行简一起来,总算可以一饱口福了,这家酒吧有许多看上去赏心悦目的鸡尾酒,对那些漂亮晶莹的杯子和缤纷的酒液,我总是很心动。

  “怎么样?很有意思吧。”我颇有些得意,拿起一个熊猫形状的杯子,“我上次来看见这个杯子,就想到你来着。”

  “确实有意思,这地方看上去真不错。”程行简坐在吧台,撩了撩自己的头发,对我说:“你要喝什么?”

  我们俩点了酒,就坐在吧台一边聊天一边慢慢喝着,我点的酒度数不大,是清透的浅绿色,装在透明的玻璃杯里,很是好看。程行简点了一杯苦艾酒,这种酒很烈,所以加了很多水来稀释。

  “‘一杯苦艾与一轮落日又有什么分别呢?’,这句话是谁说的?”苦艾酒的颜色迷离而梦幻,我不禁想起从前听过的这句话,“的确和落日一样梦幻。”

  “王尔德?我不记得了。”程行简喝了一口,眯了眯眼睛。

  “怎么样?好喝吗?”我看他的表情,很是好奇。

  程行简对我露出一个复杂的微笑:“不好喝,你要试试吗?”

  “那还是算了,”我摆摆手,“我的这个果酒就很好,你小心,据说苦艾喝多了会致幻的。”

  “也许就是因为它有致幻的效果,才会被人们所追捧。”程行简晃动着杯中绿色的酒液,“毕竟生活有时候不像梦里一样好。”

  酒吧里缓缓流淌的女声嗓音低哑深沉,唱着听不清楚的小调,我和程行简一时都没有说话,享受这有些迷幻的安静的氛围。

  一曲终了,酒吧里的人都纷纷鼓掌,下一个歌手上台,音乐声又起。

  “程行简,你觉得庸俗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说的不是贬义词。”

  “庸俗吗?”程行简沉思,“庸常,和大家一样,有一些幸福,有一些痛苦,但是最多的是平淡。”

  “你想过这种生活吗?”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总愿意用自己的幸福去换取痛苦,其实我们只是被泡在平淡的水里。

  “我觉得庸俗没什么不好,只是我们所有人都不甘心,或者说,不承认自己是庸俗的。”程行简说,“我们想要追求自己的愿望,但是大多数人没有勇气脱离那洪流,所以我们都变成了河里的水珠。”

  “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爱酒的原因吧。”我低头看杯中的酒,“起码喝起来不那么像水。”

  我们俩都笑起来。

  婉姝是一个勇敢的人,我却劝她去过庸俗的生活,也许是我不够勇敢,所以会害怕这种勇气。

  “我不行了,头有点晕。”我拉着程行简,“我们出去吧,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我们出去了,西街依然热闹,人潮涌动,灯光落在每一个人头上,像是天上的星火。

  “我们去听唱歌吧。”程行简和我向前走,有乐队在前面演唱,传来很大的声音。

  三四个穿着潮流的青年,拿着各自的乐器,尽情挥洒他们的青春和激情,主唱是个很俊美的青年,看上去不大,一身薄薄的白色短袖,脖颈处可以看见微湿的汗渍。

  “真好啊,年轻人。”我感叹,“主唱真是青春年少,唱的也好。”

  “我比他唱的好多了。”我没想到程行简那么臭屁。

  “那你上去。”我撺掇程行简,“露一手。”

  程行简被我推得有点慌乱,急忙退后,笑着摇头,我嘲笑程行简说大话。

  这时周围人群一阵鼓掌,我们抬眼看去,原来是主唱唱完一曲正在鞠躬,大家都在鼓掌。

  我和程行简也跟着鼓掌,忽然从侧面走过来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和主唱低头说了几句,然后主唱笑了笑,把吉他拿给他。

  那男人坐在椅子上,拨弄了几下琴弦,抬起头来,注视着人群中某个方向。

  人群爆发出一阵小小的惊呼,因为那男人长相实在帅气,他弹着吉他,分外深情。

  我的体温却渐渐降下去,浑身僵直,表情也凝固了,程行简问我:“怎么了?”

  我顺着那男人的眼神看过去,看见婉姝的背影立在人群中间,周围人都在欢呼,这场景很美好——

  可是我觉得晚风有点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