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我不是>第11章

  我没想到老板第二天就叫我到办公室。

  他坐在宽大的漆木桌子后面,客气的请我坐下,还让我喝水。我明白这是要炒我的前奏了,毕竟老员工,不能太难看了,和气才没有怨气嘛。

  我的内心颇为平静,甚至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

  老板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我微笑点头,其实早已神游天外。

  “所以你觉得这个待遇怎么样?”老板说完,微抿一口茶,“我们最重视的就是人才。”

  我装作一副思考的样子,内心开始回忆老板说了什么——好像是,要给我,升职加薪?

  完全没想到的发展,是因为我受了委屈所以给的补偿,还是看我这三年干得不错,决定提拔我?

  我陷入深深的思索。

  最后结果是,我把老板炒了,平静地走出公司。

  我明白这是我想要的。

  “所以你拒绝了升职,转而去求职艾科?”阿钰震惊脸,“该说你大胆呢,还是有追求呢?”

  我把阿钰和程行简叫了出来,庆祝我成功炒了老板。

  程行简倒是没有发表看法,微敛着眸子,只专注吃饭。

  “人嘛,总要有点追求。”我笑了,拿起酒杯,道:“祝我求职成功!”

  我们三个碰了杯,但是因为程行简开车,所以没喝酒。阿钰开始对我的决定很惊讶,转而变得欢喜起来,她一直不希望我在原来的公司,虽然最后没去她家,但是艾科确实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大公司。

  “但是你去了北城,人生地不熟,我还是挺担心你的。”阿钰对我说,“有相熟的朋友吗?”

  “有的,还记得我之前给你说的白婉姝吗?我的高中同学,她就在艾科工作。”

  “记得!是那个小美人儿吧。”阿钰点点头,“那就好,还是有个认识的人比较好。”

  程行简这次一反常态地沉默,只是偶尔加入我们的话题,阿钰肯定看出来了,但是没有理他。走之前我和阿钰去上厕所,阿钰一边洗手,一边对我说:“老程啊,肯定不希望你走——你看看他今天那个样子,太消沉了。”

  “是吗?”

  “我算是明白了,他就是个死心眼,尤其是对你……”阿钰耸耸肩,“我看他今天可能要回家借酒浇愁咯。”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索性不说。

  程行简先送阿钰回家,之后送我,阿钰走后,我就半躺在车的后座,眯着眼睛,昏昏欲睡。车里流淌着轻音乐,氛围安逸美好。

  “你升职的事,其实没有告诉白婉姝是吗?”程行简的声音从前座传过来,声音低低的,我迷糊的答了一个“嗯”。

  车开的很慢,我感觉是程行简故意的。

  “你大概是知道的,我不想让你走……但那样就太自私了,”程行简的声音很轻柔,好像不想让我听见一样,“俞素,我不该说的,是吗?”

  我慢慢坐起来,从后视镜里看程行简,原来的男孩变成了一个男人,不变的是他的明亮的眼睛,他把自己包裹在一堆柔软的棉花里,让人忍不住去靠近。

  “对不起,”我听见自己说,“你太好了。”

  “但是你不需要我的好。”

  我感觉车停了,一看才知道已经到我家楼下。

  “你要走了,俞素。”程行简低下头,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你能不能不要走。”

  “对不起。”我似乎总是在给他说对不起。

  “我之前总在想,你会不会看到我,”程行简说,“现在你要去北城,离我更远了。”

  “开始我不服气,后来还是不服气,一直在想那个人是谁——你不告诉我,我猜是我认识的人。”

  外面的夜色深沉,繁星熠熠。我们两个都没有说话,因为这样的夜晚,美丽的夜晚,在城市里是很少有的。他对我敞开心扉说话的夜晚,也是很少有的。

  我没有被拆穿的感觉,反而是一种小偷藏了很多年的宝贝,终于被发现,要被审判的感觉。

  我的酒醒的差不多了,索性下了车,坐到副驾驶上,这样才能听清他的话。

  程行简看我动作,猛然失笑,道:“你的心好大,我可是一个刚才表白失败的男人,你不怕我恼羞成怒,把你暴打一顿,还坐到我旁边来?俞素,我真搞不懂你。”

  我把座椅放低,说:“打吧打吧,你消气就好。”

  他就又低低笑起来,我也忍不住跟着笑。

  “什么时候走?”他问。

  “下周。”

  程行简转头看我,俯下身,却只是轻轻抱了我一下,我没有动,我知道他有话对我说。

  “给你买药的人,是白婉姝吧。”他说。

  我这个小偷,终于被审判了。没有一点惊慌失措,是因为抓我的人是程行简的缘故吗?

  他起身,眼睛里好像有一汪深海,把我和他隔开。他摸摸我的头发,对我说:“走吧。”

  有一瞬间,我觉得他看我,好像宠溺的看一个孩子。

  我合上笔记本,长出一口气,线上面试通过,我的心情还是跌宕起伏的——还好凭借我三年在职场里的经验,勉强算是合格。

  我发现我好像从来没有想过如果面试失败怎么办,也许我从来就没有给自己留过后路。

  定完飞北城的机票,我打电话和她说了这个好消息。她听完很开心,不停说我果然成功了。大概是对我很有自信,只是不知道她在这件事里面又出了多少力。

  “你还有几天来啊?把航班信息发给我吧。”她好像在翻动什么纸张,“我要记下来,我脑子越来越健忘啦。”

  我把航班信息告诉她,又问:“那边好租房子吗?我不了解北城的行情,你知道什么地方离公司近点吗?”

  我听见她在电话那边顿了顿,带着轻快的语气说:“还记得之前我告诉你我是合租的吗?刚好我的室友一个月前搬走了,现在正在找室友,你要不和我一起住吧。”

  “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了!”我想着免除了我找房的苦恼,但是又转念一想,“不知道我刚到公司的工资能不能付得起房租。”

  “放心啦,我刚到艾科的时候虽然工资比现在低些,但是付房租还是绰绰有余的,而且——”她说,“有我这个大厨在,你的伙食费成本大大降低。”

  “对你的厨艺很自信嘛,小姐!”我说,“不知道是做了三次失败的蛋糕?”

  “那是甜品,算不得数的,我的做饭水平还是可以的。”

  “那我就洗碗好了,总不能白吃,得作出一点贡献。”

  “你说的,我已经录音了!”

  “我说的,你还害怕我光说不做不成?”

  “终于有人帮我洗碗了——”她哀嚎,“之前那个室友每次吃了我的饭也不说声谢谢,我做了几次就没兴趣了,之后就各买各的,厨房都好久没人用了。看来我还要收拾一下厨房。”

  我心里酸酸涩涩的,道:“以后就有人吃你做的饭啦,你不要嫌我烦。”

  “不会的,”她答得很快,“我等你来。”

  挂掉她的电话后,我就开始整理自己的行李,衣服打包好邮寄过去,一些重要物品随身带着,还有一些这三年添置的零碎家具,我折合后卖给下一家房客了。

  不知不觉我收拾了好几个小时,头发乱糟糟地散落下来,浑身上下灰扑扑的,但是我全然感觉不到疲惫,我已经好久没有这种忘我的沉浸在一件事里面的感觉了。

  连空气里漂浮的灰尘都好像成为了我的加速器,我一把把窗帘拉开,晚霞似火般燃烧着,光华倾泻进我住了三年的居所,恍然间我发现,它一点也不像一个家,只是一只载着我漂浮的小舟——已经多久没有看过这片南城瑰丽的落日了呢?

  我去洗了一个澡,冲掉身上的灰尘,整理了自己的头发,才感觉到疲惫。我躺在沙发上,顺手拿起桌子底下一个纸盒子——我把和她有关的回忆都放在里面。

  一整沓明信片,还有以前和她一起拍的拍立得,照片上我们两个都还很稚嫩,穿着校服在树下傻乎乎的比了一个“耶”,我看见我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是朋友间的小心翼翼,年少时的不可言说。

  一个被压的平平整整的纸质药盒,那年她出去给我买的药,我吃完却没舍得扔盒子,就回家偷偷摸摸把它裁剪开,压在箱子里,是藏在最底层的酸涩的,甜蜜的心情。

  我曾经以为我会渐渐忘记那些不甚明了的细节,知道完全忘却,现在我才明白,在时间的冲刷下,所有的一切都变得更加清晰,纤毫毕现。

  我离开南城那天,晴空万里,云朵棉花一样浸泡在碧蓝色的天空里,我的心也像云朵一样软了。

  阿钰和程行简来送我,我和他们一起坐车到机场。阿钰一直唠叨要给她打电话,“每年都要回来看我一次,不然的话,就跑到北城去找你。”她不停碎碎念。

  我说一定的,但是以后你可能会烦我,不想要见我这个烦人的老同学了。

  “才不会——哎,以后真的是一个天南一个海北了。”

  “不用担心,地球现在都是一个村了,还怕天南海北?”

  阿钰笑着打我,我拽住她的手,“这么凶!”

  程行简把我们分开,道:“这么大人了,还在街上打闹,不害羞嘛?”

  阿钰说:“我是永远年轻的少女,哪像你是个老头子,工作之后好像老了十岁。是不是素素?”

  我昧着良心点头称是,其实说实话,程行简工作之后褪去了青涩,变得愈加有成熟男人的魅力,难得的是,他的眼神还是和学生时代一样,专注而认真。

  程行简拖着我的行李箱,一身休闲卫衣,下穿牛仔裤,带着一顶鸭嘴帽,比平时阳光帅气了不少。

  我登机的时间很快到了,阿钰递给我一个小盒子,我疑惑,她要我打开来看看。我打开这个精致的盒子,里面是一只梨子形状的吊坠。

  “送给你的,好看吗?”阿钰指着这个小小的,精致的坠子,“以后有喜欢的人就送给他吧,这坠子很坚固的,这样永远都不会分离。”

  阿钰真是个可爱的家伙,“好的,记住了!”

  说完我认认真真的把坠子放进我的包里,对阿钰说:“我不会轻易地把它交出去的。”

  阿钰满意的点点头,撞了一下旁边的程行简,颇为得意的问道:“你没有准备礼物吧?”

  程行简意味深长的笑了,道:“你怎么知道?”说罢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钢笔,看上去很破旧,应该是用过好久了,就这么大大方方地递到我手上。

  “你不会是随便从口袋里掏出来的吧?”阿钰露出嫌弃的表情,“这是什么?”

  我仔细看了看这只钢笔,老式英雄,看上去很熟悉,这是——

  “没错,是小学老师奖励的那只,笔尖已经换过好多次了,虽然外表看上去旧了些,但是还可以用。”程行简说,“对不起,我很抱歉当时抢了你的荣誉,后来我一直想还给你,但是又不好开口。今天终于让它物归原主了。”

  我愣神,之后嘴角轻轻上扬,“不算是你抢的,那本来就是你的。”

  阿钰在旁边着急,说:“一看就有我不知道的故事,你们真是!快告诉我。”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在小学的时候,我没什么值得让人注意的,只是写得一手好字,老师一直夸我的字工整漂亮,那时的我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一直以此为自豪。而程行简是那个班上的宠儿,学习很好,虽然调皮捣蛋但是只有无伤大雅的可爱,老师一直让他当班长。

  有一次学期末,老师说让大家评选班级里写字最好看的同学,奖励一只钢笔。我当时心里觉得肯定是我了,心里涌现出天大的喜悦——因为我从没得过这样大的荣誉,我整个人都沉浸在快乐里面。

  然而最后的人选是程行简,我听到的时候简直觉得天要塌了,看着程行简走到讲台上拿钢笔,好像全世界的人在那一刻都在看我,嘲讽我。那种委屈,羞耻让我的眼泪堆积在眼眶里打转,但我不想在班级里哭,我憋得看世界都是模糊的。

  我的朋友下课告诉我,是程行简要别人投他的,虽然也有人投我,但是程行简的人缘那么好,怎么可能比得过?

  我气极,在回家路上看着走在前面笑着闹着的程行简,脑子一热,冲上去就把他推到了。我记得我当时大喊了一声“骗子!”之后就不管不顾的往家里跑,心里全是后怕和委屈。

  第二天我看见程行简脸上有一道伤,硬逼自己不去看,我感觉程行简肯定要带着家长来找我了,但是几天过去,依然没有人来找我,我就慢慢把这件事淡忘了。

  没想到程行简一直记得。

  “对不起,我知道你很难过。”程行简说得很慢,“我很抱歉,是我的错,我也不会辩解。只是想要你知道,你值得最好的。”

  我也把这只钢笔放进包里,这个包突然变得很重,里面装着我今生遇到的最好的朋友的爱,也许遇到他们已经花光了我所有的运气。

  “谢谢你们。”我依次拥抱了他们,使劲把眼泪憋回去,“我要走了。”

  我拉上行李箱准备走,听见阿钰在叫我。

  阿钰哑着嗓子说:“一路顺风!”程行简冲我挥手,张开嘴无声地说了四个字,我看见他的嘴型是“幸福快乐。”

  有时候朋友就是我的能量池,也许是我们互相成为能量池,在异乡或者这个乱七八糟的世界里摸黑走路,我们大多数时候只能靠自己,但是当我们疲惫的时候,可以靠在朋友的肩上休息一下,当我们要走的时候,虽然不舍,但只能笑着告别。

  窗外的云离我很近,我好像可以抓一把云铺在我的身上,把我的心用云朵包围起来,不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而是当有人枕在上面的时候,可以放松地,安静地睡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