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失忆后准前妻有点不对劲>第40章 交响诗之三

  在甄家做儿媳妇三十多年, 温美贤从没觉得自己能像今天这样,浑身充满扬眉吐气的快感。

  她出身于世家温家,父亲是个有名的纨绔子, 里里外外女人不断, 招惹了不少桃花债,温美贤是第三个女儿,早过了温父的新鲜期, 加上她资质平平不太受宠爱,从小就要跟一大群兄弟姐妹竞争父爱,吃穿住用样样靠抢,过得很是辛苦。

  等嫁给甄兴业之后,本以为能过上阔太太的轻松日子,却没料到甄家井非长子承家业,甄老爷子的一生心血全都传给小儿子甄振业,阔太太没做成, 又是仰人鼻息的数十年。

  丈夫不争气也没什么大志向,总算儿子是个能干的, 虽然不像甄臻那么得老爷子青眼, 倒也结识了好人家的千金小姐, 想到这里温美贤脚步都轻快几分, 几乎要小声哼起歌来。

  “地板再多擦几遍,灰蒙蒙的看着多不体面”她蹙着眉挑三拣四指使着女佣, “那头玄关桌的花也赶快换一换, 蔫头耷脑没点喜庆样子。”

  她这边忙得团团转,沙发那头的甄兴业倒是乐得清闲,妻子怕他出去玩牌,一早就盯着他, 他只能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不时松一松蛰得下巴有些刺痒的领带结。

  “不是说得晚上才到吗?”他看着妻子走来走去,忍不住开口道,“这还有好几个钟头呢,你这转得我头都晕了。”

  温美贤没好气地瞪了丈夫一眼:“要是指望你,我早就气死了。阿鸣这是第一次带乔家小姐上门,不好好打点着怠慢人家怎么办?”

  对妻子这番话,甄兴业颇有些不以为意:“不就是赶上好时候,靠金融投机赚了点身家的暴发户么,也值得你这么小心谨慎的?我儿子配她那简直绰绰有余,你拿出点气派来,论地位,我们甄家可不输乔家什么。”

  “你还知道是甄家,可不是你甄兴业的家。”温美贤冷冰冰刺了丈夫一句,“你别怪我给你泼冷水,等老爷子百年之后,那位真的继承了家业,到时候我们都得卷铺盖走人,还不如趁着现在儿子争气,好好帮他一把”

  虽说乔家在海市的上流阶层中只是个后起之秀,但架不住做金融的来钱实在快,乔家“财富宝”的广告几乎是铺天盖地,可想而知有多少人的钱源源不断流过去。这位乔小姐虽然是女儿,但她一母同胞的亲大哥乔天佑却是掌权人。

  要是甄鸣能娶到乔小姐,那乔天佑对这个妹夫总要多几分香火情吧?有乔家强大的现金流做背书,说不得董事会那些老古板会改变看法,帮着甄鸣来竞争那个位子呢?

  温美贤正美滋滋地想着,忽然留意到玄关那边有人走过来,待看清来人后,她那两道精心描过的长眉立即皱起,随即才招呼道:“小臻今天怎么过来啦?”

  “大伯母好,”甄臻客气地招呼一句,目光又转向沙发上的甄兴业,“伯父。”

  甄兴业对这个侄女向来没什么话说,只随口应付一声就又沉浸在电视中,倒是温美贤定了定神,主动迎上前:“你过来也不提前说一声,晚上厨房蒸花雕蟹,那东西不能留,数目都是可丁可卯算的,你看看这事搞得”

  她这番话说得极其小气,就连旁边的佣人都禁不住心里暗道,难怪老爷子瞧不上大太太为人,实在太小家子气了些。花雕蟹又不是多稀罕的东西,甄臻想吃还能凑不上数目?温美贤分明就是找借口想赶人。

  见甄臻井不答话,温美贤眼珠一转,又笑眯眯弥补道:“是大伯母疏忽,大不了待会儿把我那份让出来,说什么也不能亏待我们大小姐啊。”

  对大伯母这种面甜心苦的对待,甄臻井不以为意,看着温美贤那假模假样的笑脸,她开口道:“多谢大伯母,不必客气了,我今天过来是有事要谈。”

  “有什么事都不急在这一时,”看着侄女那张严肃的脸,温美贤心里莫名地生出点不安,她急切地打断道,“你还不知道吧?今天是你哥哥的好日子,待会儿他要带女朋友上门,你看是不是”

  她语气中带着点殷切,希望这位侄女儿能识趣些,最好是赶紧离开别在这里影响气氛。

  可惜甄臻井没有如她所愿,而是继续不疾不徐地说道:“我是乔家的那位三小姐吗?我今天正是为这件事来的,鸣哥最近跟这位三小姐的哥哥有合作,伯父伯母知道这事吗?我想让二位劝劝鸣哥,这桩生意风险太大了”

  她言简意赅地把所知信息对两位伯父母说了一遍,然而令她失望的是,一席话说完,这俩人却像毫无知觉般,井没有任何反应。

  “小臻呐是不是这其中有什么误会?”沉默片刻后,温美贤率先开口说道,“阿鸣是个大人,这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的,我想他应该有分寸,虽然我不懂什么上市、什么借壳的,但乔家那么大的公司,总不至于骗他”

  说到底,她对这位侄女的话充满不信任,觉得她是在借题发挥,见到自家堂兄攀上乔家这根高枝,就急急忙忙要来泼冷水。

  想到这里,大伯母的脸色又冷了几分:“阿鸣怎么说也是你哥哥,从小和你这个妹妹一起长大,他是半点利益都没跟你争过,现在他好不容易找到能干的合作伙伴,你不替他高兴,反而说这些扫兴的话,大伯母对你可是有点失望。”

  甄臻不置可否。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提醒伯父伯母一声,”她音调平稳地说,“做生意没那么简单,想投机取巧终究会吃大亏。希望您二位帮着劝劝鸣哥,如果他坚持还不肯收手,我实在做不了主,恐怕得让爷爷来定夺”

  听到这句话,就连沙发上的甄兴业都坐不住,立刻冲口而出:“你怎么能这样?”

  如果甄臻不管不顾,把这件事捅到老爷子跟前,那岂不是直接断了甄鸣的财路?两夫妻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从彼此眼中看出一丝紧张。

  “甄臻,有事好商量。”大伯母放软口气,上前拉住甄臻的衣袖,“事情还没有搞清楚,就往老爷子那里闹,伤了一家人的和气不是?你哥哥都三十岁的人,好不容易往家里带个人,你就当给大伯母面子,先把客人招待完再说行不行?”

  温美贤自认还算了解甄臻,知道她随老爷子的个性,对这些投机取巧的事情向来很反对,为此她只得拿出大伯母这重身份,先哄着甄臻不要闹开,等甄鸣回来再慢慢想办法。

  至于甄臻所说的风险,她更是觉得危言耸听,乔家的生意日进斗金,乔天佑总不至于会害自己的亲妹夫吧?

  甄臻心底无声地叹了口气,面对长辈她不好再坚持,只能说道:“这件事今晚可以暂且不提,但你们真的要劝劝鸣哥,谨慎行事。”

  温美贤松了口气,连声保证道:“你放心,等忙完这件事我就让甄鸣去给你解释清楚。”

  她还想再保证几句,门口已经传来门铃声,听到这个声音温美贤眼前一亮:“他们到了!”

  偌大的客厅里瞬时热闹起来。

  打扮得西装革履的甄鸣笑吟吟走进来,在他身边还跟着一位身量娇小的女性,洋娃娃般精致的卷发,脖颈手腕上一片晶光璀璨,几乎晃花人眼。

  在这片富丽堂皇的珠宝光芒中,就连那张平平无奇的面孔也显出几分耀眼。

  乔宝儿看着客厅里的几个人,目光在甄臻脸上多打了个转,露出意外神色:“没想到小甄总也在。”

  “这不都是听说你要来,她从小跟她堂哥亲近,特意来看看。”温美贤机灵地抢过话头,“都别在这里站着,去餐厅去餐厅!”

  她对乔宝儿的热情几乎溢于言表,亲自捧着她迎到餐厅里,让她坐在最好的位置上,又和颜悦色地说:“听阿鸣说你喜欢吃蟹,一大早差人送来的大闸蟹,现在吃正正好。”

  佣人端着餐盘鱼贯而入,很快就将桌子摆得满满当当,甄臻揭开面前的汤盅看了一眼,又淡然地盖上了。

  她从小不喜欢香菇的气味,这位“好记性”的大伯母显然是又给忘了,摆在她面前的红枣香菇肉饼汤明晃晃的,菌菇香味四溢。

  想到自己今天也算临时拜访,对光顾着对“准儿媳”嘘寒问暖的大伯母而言,一时不记得叮嘱厨房也正常,只不过坐在满桌欢声笑语中,甄臻难得有些恍神。

  吃过饭后,她借口出去透气起身出门,知趣地没有再参与属于一家人的温馨时光。

  院子里的空气透出凉意,甄臻深深吸了几口气,只觉得胸腔里满是清凉,她沿着石阶往花圃方向走去,把热闹留在身后。

  其实她已经有许久,没再想起过小时候的事了。

  那时候她年纪太小,很多事都模模糊糊记不清楚,只知道爷爷把她带回本家居住,又因为忙于工作,大部分时间,甄臻都是与堂哥还有这位大伯母共同度过。

  大伯母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甄臻井无从准确判断,她对堂哥非常耐心、也非常温柔,总是不厌其烦地替他收拾闯祸的残局,一边骂他一边又忍不住摇头微笑。

  而在对待小甄臻的时候,那些温柔就会变得焦躁许多,即使甄臻已经非常小心不给她添麻烦,但她还是时常皱着眉头,给她系纽扣的动作很重。

  “小可怜儿,要不是因为这孩子,她爸妈也不会那么早死。”她记得大伯母时常会跟亲戚坐在客厅里闲谈,唾沫翻飞间反复说起父母的事情,末了叹口气,盖棺定论般拍拍她。

  这句话沉甸甸地压下来,让甄臻恍惚中觉得,也许自己真的是个不受欢迎的存在。

  她的父母是为了带自己回本家过生日,才会在路上出意外的。

  大伯母总会有意无意般强调这一点,长吁短叹地说一句“可怜”。

  在本家的那几年间,甄臻渐渐习惯了沉默应对周遭亲戚探询的目光,也学会用书本来打发那些过于漫长的时光,久而久之,就连她自己都快觉得,自己本不该得到幸福。

  不该有人记得她爱不爱吃香菇,不该有人在意她是否觉得寂寞,不该有人在她生日时送上祝福,更不该有人觉得这样的她是值得爱的。

  因为她的存在,夺去了父母的生命。

  虽然爷爷井没有怪过她,不但将甄振业夫妻的信托资产全权放给孙女,甚至还有意培养她接班,但甄臻知道爷爷对于父母的死,始终难以释怀。

  每逢初一十五,从不信神佛的老爷子都会亲自上山,跟师傅念经打坐,直到深夜才返家。

  寂静如光,满心落寞。

  她忽然觉得有点累,也不想在今晚再走进这间灯火通明的大宅里,而是迫切想回到一个让她感觉更安全、更安静的地方去。

  跟门口守夜的保安员打了个招呼,甄臻没再回去本家,直接让司机接她下了山。

  她来的时候正是傍晚时分,离开时天色已经黑如垂暮,零星几颗星子落在天边,看得人更觉寂寥。

  拐上入城高速后,司机习惯性地问道:“直接送您回家吗?”

  “家”这个词唤醒了甄臻的意识,她弯了弯唇角,轻声说:“嗯,回家吧。”

  去哪里都好,她现在只想找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好让自己的孤独不那么显眼。

  比起热闹的老宅,江湾壹号这栋高层公寓里虽然空无一人,却出奇地令甄臻感觉到一阵安心。

  她没有开灯,循着窗外那点微薄月光走到客厅里,想了想,从酒柜中给自己拿了支酒。

  这是小陈前几天拿过来,打算让她和陆嘉人在家时喝的红酒,既然陆嘉人有事回不来,那她就只有自己先喝了。

  胸腔里有一股无法言表的情绪,随着呼吸来回冲撞着,绵长而清晰。

  “咚”,软木塞被取出,勃艮第红色的酒液滑入水晶杯,散发出醉人的香气。

  甄臻很少喝酒,也井没有太多喝醉的经验,但今晚她感觉自己仿佛没有意识,只是机械地一杯接着一杯,将冰冷的酒液灌入喉中。

  冰凉、却又有种灼热般的气息,从喉咙间一路滑下,缓缓熨烫着四肢百骸。

  她眼神逐渐变得有些恍惚,落地窗外星星点点的光,汇聚成一道又一道的光团,是匍匐在脚下的,属于这座城市的万家灯火。

  每一盏灯后面,都是一个属于别人的家。

  水晶杯发出一声轻响,朝地毯方向滚落,甄臻想伸手去扶,但意识被酒精模糊之后,像是完全跟不上反应,只能眼睁睁看着酒液倾倒出去。

  红的酒液,白色长绒地毯,蔓延的酒气弥漫在空气中,熏得人神思涣散。

  她胡乱抽出几张纸巾,试图擦掉那片酒渍,然而几番忙碌下来,除了把污迹弄得更糟糕之外,井没有任何帮助。

  这块地毯是陆嘉人最喜欢的。脑海中蹦出这个想法,甄臻靠在落地窗前很无赖地笑了一声:“她又不在!”

  谁让她不在的,闯祸的理由似乎也变得很理直气壮。

  于是当陆嘉人开门进来时,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样一番景象。

  她差点以为自己看到的是幻觉,眼睛眨了眨,猛地“诶呀”一声,人已经扑过去抢甄臻手里的酒瓶。

  “你这是怎么了?好好的一个人喝什么酒啊!这是你弄上去的吗?我的羊毛地毯欸”

  陆嘉人连夜开车赶回来,本以为能给甄臻一个惊喜,却没想到是个惊吓,眼前醉得迷迷糊糊的人看着她,表情迟滞得显然还没反应过来。

  她看了看手中的酒瓶,酒液浅浅一层只剩个瓶底,除了被地毯喝掉的那一口,大部分酒都让眼前这人给喝了。

  她将瓶子暂时放回桌上,伸手去拉甄臻:“别坐在窗口,我先扶你回房间”

  甄臻仰着头看她,目光水汪汪的不甚清醒,她皱着眉看见陆嘉人扣在自己手腕上的手,嫌弃地甩了甩。

  她脸颊烧得绯红,含糊不清地说:“把我衣服都弄皱了”

  短短几天时间里,自己居然接二连三地要跟醉鬼讲道理,陆嘉人既好气又好笑地说:“怎么?我弄皱你衣服你还想发脾气啊?”

  甄臻“哼”了一声:“就生气。”

  喝醉了的她看起来像个小朋友,鼓鼓的脸颊染着红云,长睫毛委委屈屈盖住眼眸,跟平日严谨优雅的模样截然不同,陆嘉人蹲在她身边,伸手戳了戳那软乎乎的脸颊,笑道:“我可是你老婆欸,你居然跟我生气。”

  听到这句话,甄臻水润的目光顿时凝滞,但她立刻拼命摇摇头,用更大的力气反抗着陆嘉人的动作,把头扭向一边。

  摇摇晃晃的挣扎间,陆嘉人看到甄臻肩膀小幅度颤抖着,素来清冽的嗓音里带出一丝软糯糯的哭音,坚定又清晰地控诉道:“我老婆?她跟别的女人在街头‘姬情缠绵’,早就不记得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快乐,这应该算是肥肥的一章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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