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替声(娱乐圈)>第09章

  出于组建工作室的需要,沈之渝次日下午如约去了骏川。

  当沈之渝走进总裁办公室的时候,霍然正端着杯咖啡坐在沙发上看报纸。

  头发黑长直,黑色的正装里搭了一件蓝色竖条纹的衬衣,解了两粒衣扣,蝴蝶骨隐隐约约地藏在V字形的领口处。她高挺的鼻梁上架了一副金丝边眼镜,眼睛细细长长,又是单眼皮,透出股不太好相与的感觉。

  浑然不觉来人,霍然放下咖啡杯,将报纸翻了一页,举止温文尔雅。亏着这身打扮,她和固态思维中的社会精英渐渐接了轨。

  但作为霍然发小的沈之渝,逢人问及霍然,必须昧着良心才能给出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尊老爱幼之类的评语。

  否则,她只想啐骂一句——斯文败类!

  “霍然,大热的天,你里三层外三层地裹着,喝着热咖啡,吹着冷空调,才两百度的近视架着副眼镜。”沈之渝从桌上端起另一杯咖啡啜了一口,果然是热的,她眼角眉梢都起了嫌弃,“从小装到大,累不累?”

  斯文败类霍然放下报纸,反唇相讥:“沈之渝,你墨镜不戴,帽子不戴,口罩不戴,化了个底妆就出来,有没有半点骏川一姐歌坛天后的自觉性?”

  话音落下,霍然眼前赫然出现了墨镜口罩帽子三件套,沈之渝气定神闲地瞧着霍然吃瘪的模样,她觉得自己在怼人方面的功力八成是从小和霍然斗智斗勇练出来的。

  商人在谈判桌上的不要脸,霍然是学了十足十。

  刚沦落为沈之渝的口上败将,眨眼间,霍然就正儿八经地端上了总裁的架子,从桌上拿了份文件递给沈之渝:“沈主管,你瞧瞧,这些人合不合适。”

  霍然摘下眼镜,白皙纤细的手指搭在鼻尖,欣赏沈之渝好色相的同时,不忘履行自己的总裁职责:“经纪、公关、宣传齐全,而且都是骏川年度业务考核中的佼佼者,我忍痛割爱,沈主管还算满意?”

  沈之渝翻阅了文件,初步了解了这几个即将成为自己左右手的人,她在平整的桌面上理了理文件,望向霍然:“能被骏川聘用的人,顶多缺乏经验,调/教调/教就好。交代给你的事,我从来都挺放心。”

  “你和美国人打了五年交道都没学会说话直截了当?”霍然从矮柜里拿出一盒黑冰爆珠,香烟夹在指间,她四处翻找可以点烟的火源,“谢谢——很难说出口?”

  察觉到香烟被人往外拽了拽,霍然下意识地夹紧两指,不耐烦地呛道:“沈之渝,就一支,你烦不烦。”

  沈之渝没放手,和霍然静默无声地打着拉锯战。霍然眉峰都要拧成一道川,沈之渝面容维持着冷如冰霜,她手上使了劲,将香烟抢走,连着桌上的烟盒一道丢了。

  霍然气得要骂人,刚张口,就被沈之渝眼疾手快地投喂了一颗戒烟糖。对于瘾君子,戒烟糖的效用显然杯水车薪,但糖块的甜味与咀嚼的快感愈渐酝酿出来,且沈之渝又跟管犯人似的盯梢她,霍然想吸烟的欲望终究还是被压抑了。

  “甜不甜?”沈之渝问。

  爱吃糖的霍然眉梢一吊,鼻间哼了哼,算是回应。

  沈之渝淡淡笑了笑。

  沈之渝拎起包,将手里的糖盒甩给霍然:“赶通告,我先走了。吃糖,别吸烟。”

  糖盒上面都是英文,沈之渝大概是购自美国。

  开门的刹那间,迎面撞上来一个女人。

  齐肩短发,染了闷青亚麻色,这种由网红推广营销的发色,离开滤镜的加成,普通人其实并不好驾驭。这个女人的脸蛋很小,一双潋滟着水光的桃花眼眨了眨,近距离的观察之下,双眼皮更没有割过的痕迹。

  五官说不上精致,但挺独特。

  沈之渝出于职业习惯打量了一番女人,凝视着她左眼底下的泪痣,莫名地感觉这个人自己从前见过。骨架纤细,微微弯起的笑容很清爽,满满的少年气中又蕴着女人独具的娇嫩与妩媚。

  小麦色的皮肤还挺健康。

  女人的手搭在门把上,这姿势使她的衣袖往上,从而露出了小半截肌肤白皙的手臂。她和沈之渝对视了几秒,才微微弯腰唤道:“沈老师好。”

  她又望向霍然,犹豫着道了声:“霍总。”

  沈之渝揪着熟悉感不放,一直在暗中观察,她注意到女人的犹豫是徘徊在自己和霍然之间。沈之渝不由心想,如果自己不在这儿,她对霍然或许会换另一种称呼?

  这样的假设并无存在的意义,因为霍然开了口——

  “沈之渝,我发小。”霍然端着眼镜腿在擦镜片,两瓣薄唇勾起凉薄的笑意,光滑锃亮的镜片里映出女人的轮廓。轮廓模糊,但女人心里的慌张,霍然十分清楚。

  重新戴上眼镜,霍然又是衣冠楚楚的模样,指尖嗒嗒嗒地敲着桌面,她陡然起了玩心:“以前不是见过吗,现在怕什么?”

  女人抿紧了唇瓣,神情隐忍。

  沈之渝,发小,从前见过,即便……不算出丑。霍然已经给足了面子,识不识趣是她的事了。

  氛围沉抑,几句简短的对话足够塑造一个奴役的角色与一个臣服的角色,这会儿,熟悉的不再只是女人眼下的泪痣了。

  沈之渝面沉如水地摔门而出,响声却不足以盖去屋里女人卑微低下的称呼:“主人。”

  霍然是个地道的豪门贵族,从小接受精英教育,马术、高尔夫、击剑……上流社会中流行什么,霍家就让她学什么。交际圈中可想而知一溜的纨绔子弟,俗话说,近墨者黑,但霍然聪明,通晓中庸之道。

  渐渐地,霍然学会如何同时兼顾根正苗红三观正与吃喝嫖赌玩女人,直到现在,霍家老头子还被霍然瞒在鼓里,屡次三番地让沈之渝帮忙,遇上踏实肯干年纪合适的男人,给拉拉红线。

  家境无关紧要,愿意入赘就成,横竖霍家不差钱。

  “肯干?”

  沈之渝想起当时霍然无意间在第二个音节加重了语气,令霍家二老听着直迷糊:“是啊,肯干!小伙子要血气方刚,勤奋上进又身板结实,有啥不好?”

  沈之渝皮笑肉不笑地说:“霍伯伯,霍然自己就挺能干的。”

  这一幕场景大概发生在七八年前,霍然刚大学毕业,父母就开始催婚了。殊不知,她在外面养了好几只“猫”,长则半年,短则一月,腻了便弃。朋友知道她爱玩,曾经送过她几个小鲜肉当玩物,都被原封不动地退回了。

  霍然说,她不喜欢男人。

  但霍然喜欢女人吗?

  中二时期肉体的欢合或许会给人带来前所未有的愉悦与刺激,但身心成熟之后的霍然仍旧对此孜孜不倦,甚至,她渐渐沉浸在支配控制的快感中,忘我而兴奋。

  沈之渝眼中,这并不是喜欢,连归类为爱好都勉勉强强。

  这种状态的霍然,让沈之渝担忧,但话题私人且隐秘,她不好置喙,只三不五时地在霍然面前说几句。

  霍然不但慧根不好不受劝诫,还屡屡凭此戳中沈之渝的要害:“哎哟,沈之渝沈老师沈干部我求您了,去养养花种种草溜溜鸟吧!有性生活吗你,够格说我?”

  母胎单身的沈之渝板着冷脸,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音乐是我的全世界,我不需要性生活。”

  霍然:“……”

  刚才屋里的女人是俞欣颐,霍然养了至少五年,沈之渝出国前就曾见过她,没能第一时间想起来是因为她模样变化挺大。个子高了,剪了短发,肤色约莫是晒黑的,唯有泪痣勾起了沈之渝尘封已久的回忆。

  就连眼神都变了。

  越回想越深刻越胆寒。

  沈之渝出国之前,霍然给她张罗了一场狐朋狗友的饯行聚会,席间,霍然喝醉了,俞欣颐扶着她离场。沈之渝不放心,追出去送,俞欣颐坐在驾驶座上,正给霍然系安全带。

  匆匆一眼,沈之渝远远地望见俞欣颐的眼神悲怆又怨毒,仿佛迷障环绕危机丛生的沼泽中绚丽盛开的一朵食人花。

  沈之渝手心发凉,敲了敲车窗,寻了个借口和俞欣颐同行,送霍然回家。

  就是从那时起,沈之渝觉得霍然养的这只八成不是猫,而是一条蛰伏在暗处伺机害主的毒蛇。

  沈之渝没劝过霍然,因为她不知道霍然对俞欣颐肉体的兴趣竟会持续这么久,或者说——霍然感兴趣的已经不仅仅是俞欣颐的肉体了?

  距离第一场初赛不足一周,考虑到卫莱要准备比赛,Martina便缩减了不少通告日程,让她专心备赛。

  音乐室里播放着歌曲伴奏,卫莱练歌练了一下午,音响设备的机身都在发烫。她喝了水,靠墙坐在木地板上,给沈之渝发了条微信语音:“沈老师,您在吗?”

  昨天才一起吃饭逛超市,今天又主动发微信。这样频繁的联系仿佛预示着什么,卫莱不敢深思,但耳边熟悉的伴奏却在切切实实地告诉她,她挺在意沈之渝。

  海选的时候,卫莱被沈之渝按了红灯,而这次,她的选歌是沈之渝的成名曲《流言》。

  沈之渝没回微信,大概在忙。

  卫莱正要起身关音响,去食堂吃晚饭,一个陌生电话打进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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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霍是副cp之一,大概是我第一次尝试的人面兽心X斯文败类?

  顾清池是女的,关于她和奶包,后文会说。

  总之,注意仔细看文,包养的事情,基本都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