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十一点,宋霄棠在浴缸里泡了很久,直到脑袋有些发懵,才悻悻然地出浴穿衣。
老宅子里有些过于安静。
老管家和几个佣人,被宋蒙带走,去收拾市中心的一套大平层。
那个地方,靠近商业区,从落地窗往下看,一整晚都是灯红酒绿,着实让人头疼。
宋家人里面,估计也就只有小叔宋友琛中意那套房子,每年回云都,都指定要住那里。
说来也是,他们一家五口,小一点的房子还真就住不下。至于老宅子嘛,自从宋祁继承家业后,宋友琛几乎就没有再踏入这个大门。
假把式!
真要有骨气,就别天天念叨青岭的产业少啊,吃不饱,穿不暖什么的。
本来宋霄棠回家,是想要和弟弟宋蒙好好谈一谈,告诉他已经找到父母的墓地,计划开春后,一起去祭拜。
没想到,他还没有回到家,就接到宋蒙的电话,说小叔一家已经到了。
“他们来干什么?老老实实待在青岭就那么难?”
宋霄棠原本心情就算不上太好,听说宋蒙把家里佣人都带过去打扫卫生,准备给小叔接风洗尘,心里就一百万个不舒坦。
电话那头,宋蒙也有些为难,支支吾吾,话说不利索,忐忑道:“哥,再过一周,就得过年了。他们说要回来团圆,我也不好说不行。”
宋霄棠:“……”他把过年这茬的事情,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宋家做的是酒店和娱乐生意,越是节假日,生意越是忙。
久而久之,他也根本不会在意什么团聚,探亲之类的。
小叔一家也有好几年没有回云都了,今年怎么也又转性了。
怕不是楚南卿被革职的事情,都已经传到青岭了,宋友琛是来看笑话的?
“哼!”宋霄棠冷笑,不免有些鄙夷,老家伙也就这点本事了。
宋蒙有些为难,问他哥,要不要把人带回来?
宋霄棠转念一想,确实快要过年了,父亲们的事情可以等到年后再和宋蒙解释,安心过年,讨个好一点的兆头也未尝不可。
他便没让宋蒙和佣人们赶回来。
晚餐是顾白留下,陪着宋霄棠一起吃的。吃完后,他没有久留,捧着手机,继续和远在冷疆的闻野边聊天,边打道回府。
宋霄棠还真是第一次觉得冷清。
泡澡的时候,腺体一直在发烫,偶尔还一抽一抽地疼,上头被咬过的伤痕早就愈合了,心理作用下,还是会隐隐作痛。
有个不切实际的想法,该不会这辈子都得这么疼下去吧。
心里腾起一阵烦躁,宋霄棠还是决定明早找个信息素咨询师好好问一问,实在不行的话,标记清除手术,还是得搬上日程。
宋霄棠走下楼,客厅里没有人,只有门厅外头留着的夜灯,透过落地窗的花格,稍稍透了一些进来,朦朦胧胧,也看不清什么。
他喝了一杯蔓越莓果汁,酸的牙疼,龇牙咧嘴,骂骂咧咧,很不甘心地将杯子往水槽里一扔,然后钻进冰箱里找其他的替代品。
牛奶不要,橙汁不要,蜂蜜不要……
……没有百香果蜜。
又香又甜的百香——
打住!
宋霄棠猛地回神,嘴角往下撇了撇,清冷的面容一下子变得很瘆人,他啪的一声甩上了冰箱门,头也不回地踢踏着拖鞋,又忙不迭地回到了楼上卧室!
他紧绷着脸,拳头握的死死的,但凡有人看到这个表情,都知道躲得远远的,以免惹祸上身。
腺体的疼是若隐若现,心里也克制住,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可身体的依赖,却不是光靠想象就可以剔除的。
他怎么可以钻进冰箱里,去找一瓶不可能存在的百香果蜜呢!
只有原先的公寓里,万洋买过一瓶,放在冰箱里。
宋霄棠本来就不喜欢那种味道!哼!
小兔崽子,一开始就开始下套了!要不然,怎么会绿茶兮兮地给他泡百香果,还不给放蜂蜜?
之前宋霄棠以为那是他在吃醋,故意拈酸。
现在才算是明白了,人家守株待兔呢!万洋可不是那只兔子,他宋霄棠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人家耍得团团转。
什么别赶他走啊,什么出了石窟就结婚啊!统统都是骗人的鬼话!
在飞机上的时候,宋霄棠托小黑去打听,十字街口的饭店是不是有过一个叫万洋的人?他给出去的理由是,这趟走的匆忙,没时间去拜访家人,托小黑买点礼品过去。
或许,能从万洋的前同事口中了解一些他的家庭,也就能知道他为什么隐瞒信息素级别,一意孤行,要去云都。
好家伙!还真是大惊喜!
饭店老板自然记得大厨万洋,谁能轻易忘记一个A+级别的Alpha。人家还舍不得万洋走呢,他一走,店里不少顾客都抱怨,菜色大不如前,不对胃口了。
老板还说了一件有用的事情,之前他替万洋给疗养院寄过包裹,查了查,就说出了万洋母亲的名字。听说,是有人想去探望时,挺惋惜地说,人早就没了,不用挂念了。
一个万洋,一个万心怡!
要说宋霄棠的圈子里,还没有几个姓万的,怎么就没有联想到一块呢!
他真是蠢!
居然还曾经在同一辆车上,当着万洋的面,和潘嵩大聊特聊关于万心怡的往事。
万洋说过,他去见楚老爷子,超过半小时没出门,就冲进来。结果呢,那家伙,站在后院的柳树下,死命地往里头瞧。
瞧的是宋霄棠嘛!明明是那架摆在落地窗前的钢琴而已。
越想越生气,宋霄棠的脑子就越来越乱。
很久没有失眠的他,终于又睡不着了。
自从遇到万洋以来,两人之间你来我往地咬来咬去,不管是酸橙还是百香果,宋霄棠都甘之如饴,欣然地享受着它们带来的安稳和好眠。
现在好了,什么都没了!
他愤懑地揉了一把腺体,强烈的刺激令整个后脊都传来阵阵酥麻,如同万蚁蚀心,文火焚身,且熬人呢!
直到过了午夜,宋蒙和老管家都没有回家的动静。
宋霄棠猜想,估计是宋友琛留人住下了。
有一说一,宋友琛虽然百无一用,但面子功夫比谁做的都好。
宋霄棠和楚南卿订婚的时候,没有邀请宋友琛,可他还是从青岭送了一套玉器上门,还自己找了台阶,说分公司太忙,所以来不了了。
装腔作势!宋霄棠撇着嘴,低骂了两句,把宋友琛从脑子里赶了出去。
大半夜睡不着,也不愿意想那些倒霉亲戚啊。
既然大家都不在家,宋霄棠又裹着睡衣,鬼鬼祟祟地下了楼,摸索到老管家房间隔壁的小仓库,用指纹锁开了门。
东西好找,一个方方正正的收纳箱。
打开箱子,里面装着好几件风格统一的白色毛衣和灰色棉裤。他拿起一件,皱着眉头闻了闻,味道已经很淡了,用力嗅的话,还带着一点百香果的味道。
他一边嫌弃,一边又不舍地挑挑拣拣,先是拿了两件毛衣,刚转身又拿了一条裤子,再走到门口觉得不妥,索性把收纳箱整个都搬走了。
“才不是想他呢!信息素捣乱,能怪我宋霄棠嘛!”
宋霄棠捧着一大摞的白色毛衣灰色棉裤上楼,嘴里念念叨叨,不忘给自己开脱。
回到房间,他把床上的被子一股脑儿都踹到了地上,然后把万洋的衣服一件叠一件地码好,规规矩矩,像是个鸟巢一样。
可惜,衣物太少了。
他躺进去了,衣服都高不过身体。
很快,他又想到,自己在沙城的时候,两人也还算亲密。自己的衣服上应该也沾染了一些信息素。
于是,他又把浴室脏衣篓扒拉一番,将换下的衣物围在自己脚边,才心满意足地躺了下去。
大半夜地跑上跑下,确实很容易犯困。宋霄棠捂着嘴,打了个哈欠,倒头就睡着了。
卧室阳台的窗帘没有拉好,外头的月光全都溜了进来,洒在S级Omega的身上,整个人像是镀了一层光。
躲在阳台角落里的年轻Alpha,咬着下唇,眼眶红得吓人,他一遍遍在心里默念着:“霄哥,对不起。”
但却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连呼吸都是小心翼翼的,就怕里面的Omega醒过来赶人,直接给他摔到楼下。
他走了好几个小时,才在半道上拦下一辆车,求人将自己带到宋宅。
看着顾白的车子开走,他才偷偷地翻墙进去,家里似乎没有人,没有大动静。
万洋也不敢直接上前求和,就躲在后院凉亭的柱子后,默默地看着宋霄棠。
只求他,不要刚回到云都,就冲动地去医院清除标记。
到了后半夜,他本来已经打算走了,可听到了别墅厨房里传出一阵叮呤哐啷的声响。
他以为是宋霄棠想吃夜宵,打碎了东西,所以担心地往别墅凑了凑。
结果,等他找到宋霄棠人的时候,Omega抱着一大堆白色毛衣,脸蛋气鼓鼓地上楼,看着很不开心。
万洋一眼就认出了,那是自己曾经穿过的衣服。
宋霄棠肯定是惦念自己的信息素。
看上去,状态还不至于太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