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异能>归程>第43章 男儿郎俏变女娇娥

  笑死,他怎么可能会忘!

  谈起怜笑一生说幸运,就是降生于比较富裕的人家,且家中和睦相处。说不幸运就是他父亲膝下有三子,按理说应为此感到光荣才是。但怜父不同,他极为爱女,真希望怜母能给他生个姑娘。

  说上天顺他的愿吧,这个娃的确长得极为清秀漂亮,稍微打扮就很惊艳。若说上天不顺他愿吧,是给他送来了一个男娃。

  于是怎么着?怜父想到这就眉开眼笑,抱起这个三子就对外宣称:“公主终于降临怜家了!”

  旁人一听,纷纷祝贺怜父老来得女。

  正对了一句:我本是男儿郎,不是女娇娥。

  怜笑悲惨的一生从降生时被迫当姑娘开始,就意味着他生前死后在所有人眼里都得是一个姑娘家。

  怜笑人生的第一套衣裳是全县最漂亮的女装,穿在他身上时就宛如一个公主般高贵,引来了很多姑娘的羡慕。

  但为此他并不是开心的。

  因为他应该像大哥二哥一样学习骑马射箭上学堂,可他学的是什么——绣花、弹琴、跳舞、化妆。反正大户人家姑娘该学的东西,他是一样不落地学完。

  随着年龄的增长,怜笑的男子气概逐渐长开,可怜父却以他始终学不会礼仪为理由,找了一个专门教礼仪的婶婶来教怜笑,让他成为一个更合格的姑娘。

  怜笑为此发过脾气,被怜父以大逆不道为理由禁了他的足,让他每天在自己院子里绣花,学各种礼仪。

  怜笑真正的苦才刚刚开始。

  再长大一点时,大户人家的姑娘都要缠足裹脚,以备满足那时的女子小脚为美的思想观念。

  怜笑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被裹脚的那天。

  他院子里的大锁被打开了,本以为是笼中凤凰要获得自由,殊不知迎接他的是更悲惨的人生经历。

  怜笑:“我不要缠足!”

  他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可谁会听他的啊?

  就连到死都认为怜笑是姑娘的大哥二哥都劝他:“三妹,缠足是每个姑娘都要经历的事情,要不然以后嫁不出去。”

  怜笑死劲摇头,他刚要说出自己是男儿身时,怜父来了。

  怜父一来,他就没有反抗的勇气。

  后来的很多时候怜笑都在想,他当时要是再勇敢一点,能勇于反抗怜父,反抗封建思想,他会不会就是下一个潘安,而不是下一个杨玉环。

  可他的反抗无效啊,怜父亲自抱住他,让教礼仪的婶婶给他裹了脚缠了足。

  他在挣扎中哭泣,换来的是脚痛走不了路,更是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姑娘”。

  自从那以后,怜笑抑郁了。

  取名怜笑,本该是让怜家充满微笑,让他活成一个开朗爱笑的人。殊不知,不过是怜父一个人的笑。

  他成了这世上第一个拥有三寸金莲的男子。

  他开始安之若命,如果反抗会让自己伤痕累累的话,那接受吧。

  所以怜父让他学姑娘家礼仪,他认真地学。姑娘家都学会绣花,好,可以,他日日夜夜地学。姑娘家都学会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没关系,他也能。

  因此没出几年,怜笑长成了怜父心目中完美女子的形象,且怜家有一个漂亮的姑娘一事彻底传开了。

  所有人都以为他只是简简单单的成为一个姑娘,殊不知在别人不知道的地方,他也将男孩的事情也学了个精通。

  他会习武但从不在谁面前暴露步伐有力的一面。他会绣花,所以每时每刻都将针线放在衣袖里,给人一种他闲时就绣花的好姑娘,实则是他也学会了用绣花针当武器的本领,将针线藏在衣袖里,不过是以防万一。

  他还有个秘密,是第二个人都不知道的事情。

  某日他在逛街时,看见书摊上有一堆书,其中有一本叫《洞玄灵宝真灵位业图》的书,他偷偷卖了下来,在被窝里看天上神仙。

  自此之后,他心中暗生一种不太可能的志向——他要飞升成神!

  目的就是为了摆脱人世间的各种束缚,成为一个自由的人。

  于是他开始了自学玄道的旅程。但这条路十分寂寞,他没有可以交谈的同道挚友,没有师父点拔迷津,也没有谁跟他说相关性的禁忌,导致他后来飞升时差点把自己搞没了。

  在每个别人不知道的夜里,他加倍努力,甚好看到了成果并且学得精深,甚至是预料到怜家后来的没落。

  他借外面大师给自己算命为理由暗示过怜父,怜家几年后的发展状况。可怜父不信,说以怜家在这片领域的主导地位永远都不会改变。

  可怜笑说的都是真的。

  七年后,怜笑十五岁,迎来了怜家大变革。

  怜母病重后怜父失去了精神支柱,没多久就病重在床。

  又一年,土匪闯入他们县,怜家军扛不住,整个怜县被土匪占领,而作为怜县曾经的大家怜家也被土匪霸占为领地。

  发生意外时,怜笑的大哥正在从军边疆,二哥在朝廷当官,两人都无法及时赶回。

  土匪让怜父给他们干活,即明面上给他们洗罪,可怜父一生正直,不愿意给他们洗罪,于是被杀了。

  至于怜笑,土匪领头早就贪恋他的美貌,想要对他浮想联翩。

  怜笑先前被困无非是还有怜父,现如今怜父已逝,他没了任何牵挂,以平生所学且以精锐大脑,用玄道给土匪领头说了很多,最终以武力取胜,上演一场“挟天子令诸侯”的戏码,成功逃离土匪窝。

  等到二哥带兵拯救怜县寻找家人时,才发现怜县百姓无一伤者,怜家却早已家破人亡,三妹不晓其下落。

  怜县很多百姓都说土匪领头看上了三妹的人美貌,可怜大小姐不从,死在了土匪窝里。

  可二哥最终没在土匪窝见到怜笑的尸体,土匪领头说怜笑早就逃了。二哥才就此放下心结,开始了寻妹之旅。

  但大哥位高至护国将军、二哥当上朝堂文官,两人一文一武,权高位重,可惜至死时都没能找到三妹的下落。

  他们找不到是因为怜笑离开怜县后就卸下脸上的姑娘装,脱去姑娘的身份,大大方方地当起了男儿郎。

  他能改掉以往的生活方式,光明磊落地告知所有人,他是一个男儿郎。武艺、会写锋芒毕露的文字,更会饮酒作诗舞剑。

  但他改不掉的是脚下的缠足,是他早就变形的三寸金莲。

  他去买鞋,逛遍了店铺都没有找到适合自己尺寸的鞋码。

  怜笑摸了摸那双适合自己脚的鞋子,却被店铺老板提醒:“公子,那是姑娘款的,男子款的鞋子在这里。”

  从此以后,怜笑再也没有穿过鞋。

  他所到之处都有人关注到他的脚:“这位公子长得很不错,但可惜脚不行。”

  看着暴露在外面的缠足,怜笑不知所措。在很多人的议论声中他更加难过了,心里收到了很大的创伤。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开始用毕生本领糊口,看见大户人家招家军,他想去参加,却被主人家以脚不够稳为理由拒绝了。

  再后来,他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流浪街头,衣裳脏兮兮的身上臭烘烘的,连缠足的绷带都给他穿破了不少。

  他这样的人生实在说不上好,更惨的还在后面。

  他作为漂泊无定之人,成为了流浪汉。

  夏日炎炎吃馊饭是常事,冬天薄衣睡桥头更是不用说。更惨的是有一天,他被一个高傲的七品贵族公子欺负了。

  那是一个冬天,大雪皑皑,脚上被冻成冰棍,长了冻疮,一遇热就肿痒。

  七品贵族公子哥从学堂回来,由于偷懒被老师骂了一顿,心中有气不得撒,正好看见怜笑正在拿扫帚扫雪。

  这是七品贵族公子哥家给的工作,江城大雪,会严重影响马车出行,于是花钱请人扫雪。

  怜笑是第一个去报名争取这个工作的。

  扫了没几天就被七品贵族公子哥盯上,无缘无故地当了他的出气筒。

  这不,怜笑正在扫雪时,直接被一壶装有热炭的小炉子扔过来烫到了他的脚。

  怜笑往后挪了半步,抬头看那个坐着马车上的七品贵族公子哥。

  七品贵族公子哥:“喂,三寸金莲,我现在心情很不好,我给你一个发家致富的机会,你要不要?”

  怜笑知道他不怀好意,拒绝了。

  可七品贵族公子哥可不惯着怜笑:“你不要也得要。”

  看见他下马车,一点一点地靠近怜笑,然后就领起怜笑的衣领,说:“第一,你长得美,如果同意做我的书童,我保你穿衣不愁。”

  怜笑一听,脸都被气红了。

  七品贵族公子哥又继续说:“第二,让我看看你的脚有多丑,我就给你二十两熬过这个冬天!”

  七品贵族公子哥的两个要求都是在侮辱怜笑:“我一个都不答应!”

  七品贵族公子哥一笑,捏了捏怜笑的肩膀,细得很,打起来应该很爽吧。但光隔着衣裳打没意思,他要打也必须让怜笑光着身子被他打!

  这不,有了想法还真就上了手,在大街上撕开了怜笑的领口,看见了白到发光的肌肤。

  顿时就咬唇有欲望,这么白的人真想占为己有:“我再给你一次荣华富贵的机会,做我书童!”

  怜笑一手挣脱了他的手,赶紧遮住自己的胸口,说:“你想得真美!”

  七品贵族公子哥一笑,一步一步靠近怜笑,怜笑这一年来吃不饱睡不着的,身子消瘦不少,论力气自然不是他的对手。

  于是怜笑在跟他武斗几番时,被七品贵族公子哥一脚踢开,然后踩在了怜笑的脚上,一点一点地旋转自己的脚来折磨他:“做我书童,诚服于我,在我床上,为我取乐,你会就此步入富贵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