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好的基因,不传可惜

  沈墨琛自从从这边被夏小晚发现,并且带回去之后,心中就一直都防了一手。

  不论是谁,他都不会全身心交付,不知道这是与生俱来的,还是因为环境没有给他安全感的原因。

  但现在面前的时小冉说话,其实每一字每一句,都跟其他人跟他说的差不多,意思相近。

  可他就觉得心里有暖流溢出。他愿意,愿意相信她,用他所有的理智跟精力。

  根本就没想过,如果她是骗他的,那么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内心深处,有一种:她想,她要,他都想竭尽所能满足她。

  看不得她委屈的样子,更看不得她假装坚强的样子,就像现在,虽然话语中都是透露着坚强,并且还安慰他。

  但能感觉到她其实是害怕的,是有一丝丝的害怕,残留在心中的。

  “好。”他直接答应,第一次抬手拥着她,环着她的腰,非常用力。

  “好,我把自己交给你。”他说:“我相信你,我们来日方长。”

  时小冉激动得落出泪来,就连一旁坐着的老陈,也被这样的动作跟画面给打动了。

  记不得了……记不得了……

  但是在记不得的情况下,还能这样坚信一个人,可见时小冉对他沈墨琛来说有多么重要。

  哪怕是失忆的沈墨琛,都不是一般人的脑子能玩得过的。

  就单凭着他刚刚那一番讲话,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把人家的暗藏机关都已经找到并且记得如此清楚。

  谁人能干得出来?

  也只有时小冉,才能让他放下戒备,让他心甘情愿把自己交出来。

  他忽地记起了之前,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有时小冉这个人的存在。

  他在他手底下来做一个任务,两边其实是合作的关系。

  但他一眼就看中了这个睿智且干净利落的男孩子。

  那时候,还能用男孩子来形容。他的年纪,足够给他当长辈了。

  训练很苦,尤其他还是主要人物,不仅要分心管下面的队员,还得控制好自己,提升自己。

  很多人都会趁着休息的时候,出去找找女朋友啥的。

  哪怕是出去透透气也好。

  他就不,喜欢一个人拿着一本书,或者是直接拎着一瓶白酒,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人静静地待着。

  那一次是在足球场。

  他晚上的时候都会晚跑,锻炼身体,那天跑完之后,余光不注意瞥见了他。

  当时两人坐下,叫小卖部的老板送了几包花生过来下酒,就在足球场的休息区,安静地喝酒吃东西。

  喝了一半,他忽地兴趣所致,问了他:“你这个年轻人,是身体不好还是心理不好?啊?人家都出去找女朋友去了,就你一个人还在这里待着,不好好地经营自己的生活,永远一副世人勿近的样子,以后很大可能要光棍一辈子啊。

  这么好的基因,不传下去,可惜了。”

  还记得那时候,他一方面是想要刺激他,如果真要做这个工作,那么最好尽早留了后,是最好的。

  以防止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