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穿越重生>灵阁绪>第57章

  填了志愿之后,不出所料,B大的通知书到了迟绪家里。

  B大开学前一周,迟绪收拾了行李坐上飞机离开了H城。

  迟绪在网上找了家不错的酒店。

  “网上预约过的,迟绪。”迟绪戴着鸭舌帽,挡着了眼睛,但身上的气质还是让前台人员愣了一秒。

  “……哦……好。”前台人员接过迟绪的身份证,在电脑上打着字,“你这是来旅游?”

  “上学。”寥寥几个字,但那磁性的声音听得那女生起了鸡皮疙瘩。

  “有女朋友了?”感觉自己挺不经意问的一句,让迟绪低笑。

  “没有。”

  女生暗自欢喜:“加个微……”

  “有男朋友。”

  前台人员:“…………”

  迟绪身边同样办入住的大妈震惊地瞧过来,本来就凹陷的眼皮,此刻瞪得更是有种眼珠要掉出来的错觉。

  前台人员手里拿着房卡和他的身份证怔在原地。

  迟绪无所谓的挑挑眉,不在乎她们的反应,拿走女声手里的东西,礼貌道:“谢谢。”

  说完,转身离开,进了电梯。

  刷卡,进屋,插入房卡。这一系列动作做完后,迟绪重重倒在软塌塌的床上,缓慢闭上眼睛,不知不觉中,穿着外衣就睡着了。

  落日余晖洒进来,迟绪这才翻了个身,半睁开眼,扒拉几下自己的头发,迷糊地坐起来。

  眯着眼睛看了眼时间——五点半。

  该吃饭了。

  迟绪一直是坚持三餐,争取在凌升来的时候,让他看见比较圆润的自己。

  人生地不熟的,还是叫餐吧。想着,拿起了房间里的电话,按照旁边的电话号码拨了出去。

  “喂?2406订餐……对,好,谢谢。”迟绪放下电话,刷着手机等餐。

  八人帮里正热闹着。

  罗文博:我到B城,鹿鹿你到了吗?

  贝鹿鹿:明天早上到。

  贺轩:哇塞!你仨都考到B大了!可惜啊……我分不够。

  杨蓝:不还有我么!

  罗文博:@贝小姐明天我去机场接你。

  贝鹿鹿在电话面前刚打好一个字,

  一条出人意料的信息出现在屏幕的最下面。

  迟绪:我也去接你吧。

  群里真真实实的沉默了一分钟,随后就是轰炸似的感叹号。

  杨蓝:!!!!

  贺轩:!!!!

  薛秦:!!!!

  整整齐齐,默契十足。

  迟绪被他们逗笑了。

  打字:你们正常点吧。

  杨蓝气愤地一边打字一边嘴里嘟囔:“是你不正常好吧!”

  杨蓝手指猛然一顿,在自己嘴上拍了一下,想了想,在群里发起了视频聊天。

  一个一个人都进去了,开着摄像头。

  迟绪也点进去了。

  看见迟绪的脸后,又是一片寂静。

  能不吓人么!

  迟绪现在的状态跟之前根本就是判若两人!脸色红润,嘴角带笑,看着也胖了一点。

  “你们可以了啊,我好了怎么这个样子?”迟绪佯怒。

  “没……就是太震惊了。”唐糖说道,“你这两个月都干什么了?”

  迟绪平静道:“睡了三天,在梦里见了一个人,然后就好了。”

  “是梦见……阮黎了吗?”罗文博将“阮黎”那两个字说得特别轻,自他“死”后,这个名字在这个圈里就像某种禁忌一样。

  “可以这么说,那个人叫凌升。”在别人看来像梦话,但迟绪却一脸认真。

  他们也不计较叫是谁了,迟绪能熬过过去,就已经是最好的了。

  聊着天,酒店的餐送了进来,迟绪一边吃着一边和他们聊着天,时不时笑一笑。

  ……

  转天。机场。

  迟绪和罗文博约好的,先一起吃的早餐,十点多到机场接了贝鹿鹿。

  白T恤,浅棕色工装裤,再来一个鸭舌帽,平平无奇的穿搭在迟绪身上,显得格外亮眼。薄肩天鹅颈,一米八大长腿。

  “你是来街拍的吗?”罗文博见到他后不止一次发出疑问。

  迟绪低笑:“随便穿的。”

  说着话,贝鹿鹿从里面走出来,拉着行李冲俩人招手:“嘿!这里!”

  “啊看到了。”罗文博扬了扬下巴,跟着迟绪接上了贝鹿鹿。

  “薛秦也考到这个城市了吧?”罗文博拿过她手里皮箱,随口问了一句。

  “嗯。”三人往停车场走去。

  迟绪看了俩人一眼,轻咳一声,道:“薛秦?”

  “嗯?”贝鹿鹿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啊我跟薛秦正在交往呢。”

  迟绪听后只是一挑眉:“那不错。”

  “嗯……”贝鹿鹿以为他想起了温阮黎,一时不知道如何安慰他。

  “迟绪,阮黎那件事在我们这里都是一道坎。”罗文博打开车门。

  罗文博利用暑假快三个月的时间把驾照拿到了手,然后家里人就送他一辆不怎么贵的车。

  迟绪听着,和贝鹿鹿坐上了车。

  “但是你得放下,人要往前看。爱过一个人不一定就是一辈子。”罗文博手搭在方向盘上。

  这件事他们几个商量过好几次,总是要说出来,今天正好有个机会。

  贝鹿鹿坐在后座,说道:“迟绪,以后再找一个人吧。”

  这句话说出来确实残忍,毕竟温阮黎是他们当中最要好的朋友。

  迟绪沉默良久,然后抬头,看了看俩人,道:“再找一个么……凌升是个不错的人……”

  俩人都是一脸懵:“??”

  “等他来了,你们就知道了。”迟绪是在不知道如何解释,便也就没多说。

  中午,三个人吃的烤肉。逛了会儿商场,便各自回去了。

  ……

  开学那天,迟绪退了房,一早去了学校报道。卡是一个接着一个的领,办事处是一个接着一个的跑,还好罗文博和贝鹿鹿同他一起,不至于那么枯燥。

  迟绪和罗文博同时报的专业是放射医学,好巧不巧的安排到了一个宿舍。

  宿舍门口放着一堆东西,俩人互相看了看,侧过身挤了进去。

  “抱歉啊!东西太多!”一个男生不好意思的喊了一声。

  “没事。”罗文博大大方方地介绍了自己和迟绪,“我叫罗文博,他是迟绪。”

  “迟绪?!”男生一听这名字惊讶道,“那个省状元?!”

  迟绪礼貌地对他笑笑,没多说话。

  “我叫骆千!”男生说道,“还有一个叫沈墨书,他是人如其名,戴着框架眼镜,一看就是个正经读书人!”

  沈墨书正不正经读书俩人不知道,但一看这骆千,是个爱说话的。

  迟绪行李也不多,往柜子里一放,将零碎的东西摆在书桌上也就没什么了。

  “等墨书回来,咱四个吃饭啊!”骆千还在收拾门口的东西,“我听说咱学校三号食堂的饭挺不错,一会儿试试。”

  “你这都是什么啊?”罗文博忍不住问了一句。

  骆千解释道:“吃的,用的,玩的,啥都有。大部分都是我老家的特产。”

  说着,递给了罗文博两大纸盒的吃的。

  “谢谢哈!”罗文博道谢。

  从一进门,他还没正脸看过迟绪,连声音也没听过。不知道迟绪好不好相处。

  “迟绪?”骆千尝试叫了他一声,走过去。

  迟绪看书的眼睛抬起来,正脸看向骆千。

  我去……

  这就是所谓的盛世美颜吧!!!

  “……我家特产,给你点。”骆千放低了声音。

  迟绪微笑接过,道谢。声音干净又好听。

  骆千有种预感,B大的校草是他准没错了。

  中午,沈墨书回来了,同他们打个招呼,一行人去了食堂。

  “你有没有女朋友?”骆千问迟绪,罗文博心头一紧,对骆千挤挤眼睛。

  迟绪低头吃着饭:“没有。”

  骆千感觉不太对,也没再多问。

  只是一天时间,去了趟食堂,逛了逛图书馆,迟绪这模样算是传出去了。到了晚上,粉嫩嫩的情书像批发似的到了迟绪手上。

  “迟绪,给你的。”沈墨书刚从外面回来,把手里三封信放到迟绪桌子上。

  迟绪正在洗澡,一听,说道:“以后帮我拒绝了吧。”

  “我也没理由啊。”

  沈墨书说完,迟绪那里就没音了。

  宿舍四人都在宿舍,不一会儿迟绪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出来了,平静道:“我喜欢男的,而且有男朋友了。”

  沈墨书和骆千动作一顿:“………………”

  好久,骆千憋出一句话非常尴尬的话:“你男朋友……应该挺帅的吧。”

  迟绪脸上洋溢笑容,温柔道:“比我好看。”

  罗文博刚要转移话题,唯恐他们说出来“你男朋友在哪”。

  结果沈墨书来一句:“也在B大吗?”

  罗文博:“…………”

  “不在。”迟绪没多大反应。

  骆千慢慢反应过来:“那叫什么啊?”

  “凌升。”

  哦……凌升。罗文博心想。

  ?!!!!不是温阮黎吗?!!

  这个信息量对于罗文博有点大,他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向迟绪。

  “文博,阮黎离世了,我确实该放下。但凌升和阮黎在我心里就是同一个人,凌升……”迟绪想说凌升就是温阮黎,这话能说出来吗?不能。

  迟绪叹了口气。

  此时一万个问号在毫不知情的骆千和沈墨书脑子里飞过。想问的嘴又觉得这是人家的私事,还是不过问的好。

  开学第一天,四个人一同去了教室,上着自己从来没听过的课,学业也逐渐繁重起来。

  “那是迟绪么?”一个女生小声说着。

  同伴偷笑:“是是!”

  “你快去要微信!”

  女生犹豫了好久,鼓起勇气,拿着手机坐到迟绪身边,友好地冲他笑笑。

  迟绪一愣。

  还没等迟绪说什么,女生先开口了:“能加个微信吗?”

  “抱歉,不太方便。”

  “……那你是有女朋友了不方便……”

  这个问题迟绪回答了不知道多少次,但还是耐着性子:“有男朋友。”

  女生:“………………打扰了!”说完,灰溜溜地跑开。

  宿舍几个人都已经司空见惯了,眼睛就没离开过前面的PPT。

  当天,学校论坛就炸了。

  讨论的全是迟绪喜欢男人这件事。而且人家都有男朋友了!

  据知情人士说,他男朋友不在这个学校,长什么样成了人人特别好奇的事情。

  能有迟绪好看?学习好吗?在哪个大学?

  ……

  一晃一个月过去了。

  迟绪学什么都快,还认真,被学校几个教授天天叫去实验室。

  一天上午,迟绪从实验室出来回到了宿舍。

  骆千正打着游戏,看迟绪进来了,把耳机摘了一半,对他说道:“迟绪,你桌子上有人给你寄了东西。”

  迟绪“哦”了一声,瞥了眼桌子上薄薄的东西,没立刻拆开。

  八成是个情书。

  迟绪穿着白色大褂,胸前的口袋里还夹着钢笔,他在洗手池前放空自己疲惫的脑袋,面无表情地洗着手。

  ?!

  谁送个情书还寄件?!

  迟绪脑袋里突然想到一个人。

  凌升!!

  他还没擦干手,慌慌张张地跑出去,撞到了桌角。

  骆千从来没见过迟绪这么紧张过,吓了一跳,摘下耳机:“怎么了?”

  迟绪小心地撕开,从里面滑落出一张白纸。他一个字一个字的读起来,虽然自由短短几个字,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

  上面用黑水笔写着:南湖见媳妇

  落笔是凌升。

  那个字迹,是凌升没错了。

  就是这么突然。历时三个月,凌升成功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突然好喜欢迟绪⊙▽⊙

  哈~么么哒!

  求评论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