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茉莉味的白月光>第56章 斗志

  宁晚被沈舒云挂了电话,又不敢再打过去,只好买了最近的一班飞机,匆忙地赶回W市。即便如此,也花了足有一小时多才赶回来。

  只是沈舒云喝得多了些,对时间的流逝不敏感,才会觉得宁晚突然出现在了眼前。

  其实宁晚去外地参加的那个会议是无关痛痒、可去可不去的,是一个房产商的交流探讨会,往常这种会议的邀请他早就拒绝了,但这一次为了给沈舒云和沈渡创造在一起的时间,他就临时变卦,回复了主办方会去参加。

  会议主办方给宁晚的邀请原本只是做做样子,也没指望真能请动这尊大佛,没想到竟然真请动了宁氏现任掌门人,颇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宁晚到了C城,还特意派了几个人跟着,宁晚不去也给他留着第一排中间的位置牌,可谓是毕恭毕敬到了极点。

  就连宁晚临时说要走,也没人敢阻拦,还派人专程送他到机场去,力求给宁总留下一个好印象。

  宁晚对那些人敷衍了几句,就准备登机了,他在头等舱坐下,心里闷着一股急躁的火气,连喝了几杯水都没压下去。飞机嗡鸣着飞了将近一小时,提前落了地,宁晚刚忍着那股恶心打起瞌睡来,就被空姐叫醒,说是飞机准备降落,要他调直座椅。宁晚这几天没怎么休息好,这次走得又匆忙,导致他有点晕机,下了飞机胃里就开始翻腾,头昏脑胀睡不醒似的,迷迷糊糊打了辆车就往沈舒云家里去,靠在后座上摇下车窗吹夜风。

  等到了楼下,他掏出一根烟,试图让自己昏沉的头脑清醒一点,一根抽完了他总算是回过些神,摸着兜里冰凉的钥匙朝电梯走去——当初沈舒云朝他要钥匙,正是因为他之前怕丢多打了五六把钥匙,沈舒云收了一把,他还有很多把备着,这才给得那么爽快。

  宁晚又点了一支烟,抽了两口,低头拧开了房门,走了进去。他咬着烟,一路走向了阳台,紧紧盯着半躺在藤椅上的沈舒云。

  夜风也是热熏熏的,夹杂着嘶哑的蝉鸣,送一缕酒气至宁晚鼻间,他不由低声喊了一声“云哥”

  沈舒云眨了眨眼,仿若未闻。

  宁晚走了过去,在沈舒云面前蹲下,两手扶着他的膝盖,像是家犬趴在主人膝上。他一双眸子亮得吓人,仰头又轻轻叫了一声:“云哥。”

  夜风渐渐停了,恼人的蝉叫也弱了下去,近在咫尺、彼此交错的呼吸声陡然间清晰了起来。

  这回沈舒云被叫醒了,慢吞吞地抬起眼皮看宁晚,好似在细细打量着这个人。接着,他从椅子上支起上身,又向前凑了些,一把捏住宁晚叼着烟的两片薄唇,皱着眉道:“不准再抽这个了。”

  宁晚愣了下,唇角在夜色里渐渐弯了起来。他听话地将烟从唇瓣间抽了出来,扔在地上用拖鞋碾了碾,正色道:“好,以后都不抽了。”

  他突然想起了罗骁那个家伙。宁晚还记得罗骁满脸笑意地将烟盒塞回口袋里,一脸甜蜜地说“小寒不让抽”,突然想笑,又有点想哭。

  笑他们兄弟俩最后竟然都被人管得收了心,那点年少不羁皆为一个人化作了千依百顺;哭他等一个愿意管着他的人,等到了这般年岁,实在是太久了。

  沈舒云坐在椅子里,眯着眼去看宁晚,半晌,朝他勾了勾手指,示意宁晚凑得再近些:“你的啤酒……我都喝了。”

  “没关……”

  “系”字还未出口,宁晚呼吸突然一滞,眼睛睁大,他探着身子,身体不由靠得更近了些,试图去捕捉那一丝若有若无的信息素。

  那是一种他非常非常熟悉的茉莉花香,掺着一丝杜松子酒的味道,在啤酒的麦香下幽幽探出头来,好似一阵微风,就能吹散。

  酒精会让omega身上的信息素释放量增大,也会让信息素掩盖剂的效果减弱,沈舒云很久都没有喝过酒了,酒精对他的作用就更明显些,omega信息素悄悄地泄露出来。但他醉醺醺的,唇齿鼻息间全是酒气,自己闻不见身上的那点浅淡的茉莉味儿。

  宁晚浑身颤抖起来,他猛地想起前几天在沈舒云颈子上看见的齿痕,那齿痕是那么熟悉,以至于一直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想着想着,就觉得全身的血一股脑涌到头上,快要将他冲晕了。

  会是他想的那样吗?!

  老天啊,请你再眷顾我一次。

  宁晚晕乎乎地伸出两根手指,拨开了沈舒云睡衣的领口,借着漫天星光看去——只见白净的后颈上,微微凸起的腺体确确实实有一半他曾咬下的齿痕!

  那是他在和沈舒云离婚前,醉酒后发疯留下的,两侧虎牙的位置都丝毫没变,绝无可能是其他人留下的。

  如果沈舒云做了去除标记的手术,那么这枚齿痕就会被修复,而不是今时今日,仍旧印在沈舒云后颈的腺体上。

  这说明……这说明沈舒云到现在还是他的omega!

  什么拥有了沈舒云的alpha,根本就不存在,沈舒云至始至终都是他的,他一个人的。

  宁晚深吸了几口气,才抑制住大叫的冲动——事实上若不是他还残存着几分理智,他就要冲到楼下,对路过的每个人大喊“沈舒云是我的”,像个精神病一样向世界上所有人分享这份骄傲,这份喜悦。

  “云哥,天哪,云哥!”宁晚全身颤抖,捏着沈舒云的肩膀,叫道,“云哥!”

  沈舒云嫌他聒噪,推了推近在咫尺的俊脸,敷衍道:“听见了。”

  宁晚捏住沈舒云的手,一个用力将人扯进自己怀里,将沈舒云紧紧地抱在怀里。

  原来,他的云哥也从来没有真正放下过……他还没有出局!

  宁晚清楚地听到了胸腔内那颗心脏扑通扑通跳动的声响,他过去三年所有的担心也好、愁苦也罢,在此刻皆化为飞灰,在三年里他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一颗心脏像是被蜜泡着,甜得他手脚都是酥软的。

  重逢时他以为沈舒云已经和别的alpha在一起了,简直是万念俱灰,毕竟三年前他早就尝过了强扭的瓜是不甜的。本打算就这样黯然退场,放沈舒云获得真正的幸福,谁知老天在今天给了他这样一个惊喜,这惊喜简直快要把他砸晕了。

  既然沈舒云没有再寻新欢,宁晚自然不会再给他寻新欢的机会,他甜滋滋地想,既然他已经放手三年了,沈舒云没寻到更中意的,那以后沈舒云就是去到天涯海角,他也要跟到天涯海角,直到他们一家三口团聚为止。

  宁晚的斗志被重新点燃,他抱着怀里失而复得的人,半是酸涩半是感慨地叹了一口气。

  被闷在怀抱里的人突然开口道:“我很难过。”

  宁晚用哄小渡的语气道:“怎么啦?”

  “我好像错过了一段很重要的时光,”熟悉的信息素包裹着沈舒云,让他紧绷的神经也一点点放松了下来,心里的愧疚和委屈,在这一刻统统泄了闸,“我觉得我很对不起小渡,他明明有爸爸,却没有享受过爸爸对他的爱。我一点都没有尽到爸爸的责任……”

  “不是你的错,小渡不会怪你。”宁晚的声音低低的,比他的信息素还要醉人,“都是我的错,对不起,云哥。”

  这是一声迟到了很多年的对不起。

  沈舒云从他的怀抱里挣了出来,脸颊透着醉酒的红意,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连带着眼眶都红了:“我才不想原谅你。”

  “好,不原谅,”宁晚在他眉梢轻轻亲了一下,从腕上脱下一个珠串,戴在了沈舒云的手腕上,那是品质上佳的翡翠磨成的珠串,玉质温润,戴在沈舒云皓白的腕子上,在月华与星光下散着碧莹莹的光泽,“我做了那么多混账事,哪能这么轻易就原谅。”

  这珠串是他母亲的遗物,据说是高僧开过光的、能保平安的东西。

  他只想保这世上一个人的平安顺遂。

  “不原谅归不原谅……起码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好不好?”

  宁晚这样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