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茉莉味的白月光>第24章 梦醒

  车窗外郁郁葱葱的树披着昏暗的光线,飞快地倒退。

  唐意川看向窗外,淡淡地道:“宁总,要是您实在有事,我们这顿饭就算了吧,您在前面停车,我自己打车回去就行。”

  他其实对湘菜馆没那么大的兴趣,只是宁晚几次邀约,他实在是不好意思再推掉顶头上司的邀请了,只好答应在今天处理完最后一点合同的问题后,一起去吃个晚饭。

  “没事,”宁晚呼出一口气,有些烦躁地扯了扯领口,将扣子解开两粒,“是我家先生……我已经和他说好了,晚上不回去吃了。”

  那时候,宁晚总以为他和沈舒云还有很多顿饺子可以一起吃——他们可以在冬至挤在厨房一起包,沈舒云肯定又要笑他笨,饺子包得像炸药包,最后煮破的那几个肯定经过他的手;而到了过年时,他们就可以听着窗外的烟花声,看看是谁能吃到唯一的硬币,获得来年的好运气,就像过去的每一年一样。

  宁晚又忽然想起,过去三年的除夕夜里,每年带着硬币的饺子都是他吃到的,还真是凑巧。

  唐意川坐在副驾驶位上,低着头在购物袋里翻找,取出一罐咖啡放在车上,笑了声道:“谢谢你啊,宁总。我在美国喝惯了这种咖啡,还真喝不惯别的……做我们这行的压力太大了,总是熬夜喝咖啡的,最后只有这个牌子的对我来说才有提神的作用,喝其他的都不顶用。我对W市不太熟悉,又懒得一个人出去逛,所以一直没找到可以买这种咖啡的地方,真是麻烦你了,还特地抽时间带我来找它。”

  宁晚摇了摇头:“这没什么。”

  “这个牌子的咖啡还有一种比较柔和芳香的类型,味道很不错,烘得很香,我刚刚特地拿了一罐,想着让你带回去给你的爱人尝一尝。”

  宁晚一怔,看向唐意川,他一向倨傲冷淡的面庞,此时莫名地柔和下来,像是在向那位不知名的omega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善意。宁晚伸手接了过来,随手放在车里:“谢谢你,他应该会喜欢的。这些天忙官司你也辛苦了,你才刚任职,就总是要加班,实在是我这个老板太苛刻了。”

  “哎呀,这么严肃做什么,不是说了私下要做朋友吗?”唐意川解开安全带,又说,“你才辛苦啊,你这些天不都很少回家,就直接在办公室睡了?”

  宁晚抓着那罐咖啡,脸色一点点沉了下来,他抿着唇,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其实这几天公司的资金周转确实出了一点小问题,但不至于要他整夜熬在公司里去解决,宁晚只是不敢回家,也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沈舒云。他心里好像有一杆秤,沈舒云和唐意川各占一边,他哪个都不敢轻易触碰,生怕会永远失去另一端的人。

  宁晚拿做朋友的借口约唐意川出去吃饭,偶尔出去喝个酒,但也仅限于此,没有更进一步的行为了,更没有开口和唐意川说过去的事情。而唐意川自从之前从别的同事口中知道宁总已经结婚后,就对他更疏离了些,和他保持着距离。宁晚知道自己现在这样两边都拖着,实在是谁也对不起,在他彻底想清楚之前,他只能做一个懦夫,逃避现实。

  他原来以为,自己是个很幸运的人,苦寻十三年,终是“得偿所愿”,找到了沈舒云,之后就顺理成章地和沈舒云在一起了,感情美满,婚姻和谐,以至于他从来都没有深入地思考过情从何起这件事——他看到沈舒云的第一眼,就已经将执念强加到沈舒云身上了。

  宁晚曾以为沈舒云就是他的白月光,可是到了最后,他发现他一直在抱着一束虚假的光过活。

  如果可以,他宁愿永远都不知道这束光不是他追寻的那一束。

  这一顿湘菜吃得实在不是滋味,宁晚一共也没有动几口,唐意川自然也看出了宁晚的心不在焉,于是也吃了几口就跟着撂下筷子,道:“我吃饱了,散了吧?这顿我请。”

  “哪有让客买单的道理。”宁晚站起身来,看着桌上没怎么消减的菜品,扭头问道,“是菜品不符你口味吗?怎么就吃这么一点?”

  唐意川心里暗笑,宁晚在他眼里就是个小屁孩,想回家的焦急神情都清清楚楚地写在脸上了。他轻咳一声,心不在焉地说道:“不是,我最近减肥呢,你呀也少约我出来吃饭,要约我出来喝酒还成。”

  宁晚看着他,那股想要不管不顾将什么都说出来的心情又淡了,于是点了点头,带着些歉意地道:“这顿饭还是我请你,但是不能送你回家了,抱歉。”

  “有什么好抱歉的,你快去吧!”

  唐意川咬着筷子,眼看着宁晚去结账后离开饭店,这才放松下来,拎起筷子对着一桌菜猛一顿扫荡。

  真是他娘见鬼的减肥,搪塞宁晚也太难了!虽然宁晚说要和他做朋友,但到底是自己现在的上司,他又不是职场新手,自然知道哪有上司心事重重,坐在一边都不动筷子,他坐在这儿大快朵颐的道理啊!

  他一边把菜都塞进肚子里,一边招手叫道:“服务员,再加一盘辣子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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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晚开着车,油门踩到底,一路快驰至家。

  别墅的落地窗中透出些微柔柔的暖光,宁晚站在庭院里,盯着橘黄色的光,看了很久。

  他想见沈舒云,又不敢见沈舒云。

  但已经到了这里,再掉头离开未免也太胆怯,宁晚咬了咬牙,将手指按在指纹识别锁上,进了他和沈舒云的家。

  房间内静悄悄的,还有种食物热气残留的温暖,玄关留着一束小灯,似乎是怕回家的人撞到,两层的台阶上铺了厚且软的地毯,将所有的棱角都包了起来。

  宁晚脱了鞋走进去,那声云哥还压在嗓子眼里,没有叫出去,就见着了沙发上蜷缩着的人。

  屋里的灯都还开着,沈舒云就蜷缩在沙发的一角,连个毯子都没盖着就睡着了。宁晚走近了些,见沈舒云眉头紧拧,脸上还带着几抹乱七八糟的面粉印子,于是轻轻推了推沈舒云,轻声道:“云哥,怎么在这睡?回卧室去吧,别着凉了。”

  沈舒云睡得轻,迷迷糊糊地坐起来,就见着宁晚的脸,脑子里还蒙着,下意识就伸手抱住了宁晚的腰,话不过脑子就说了出去:“宁晚,你去哪儿了,我都找不见你了……”

  这话说得让宁晚的心开始缩起来,他将手里的公文包放在茶几上,轻轻地拍打着沈舒云清瘦的后背,他清楚地意识到沈舒云好像瘦了,肩胛骨都有些硌手了。

  沈舒云柔顺地在宁晚腰上蹭了蹭,宁晚低头,从怀里掏出一条干净的帕子,在沈舒云的脸上轻轻擦拭,将面粉都擦干净,又轻轻地问:“我抱你上去睡,好不好?”

  “好,”沈舒云捏着宁晚的衣角,攥得牢牢的,“你不许半夜偷偷溜走。”

  宁晚弯腰将人抱起来,步履平稳地向楼上的主卧走去,沈舒云在他怀里安安静静的,真的轻得和一片云一样。

  这一夜,沈舒云难得地做了个好梦。

  他梦见了那个一直想再去一次的热带小岛,宁晚站在一大片金灿灿的阳光下,招手对他笑,阳光将他的肌肉线条勾勒得很美,也将他的笑容照得格外温暖。风穿椰林,浪拍礁石,不远处的沙滩上有三两只海鸥踱步寻食,一切都惬意且舒适,令沈舒云即使在梦中也自然地露出了笑容。

  天底下哪有不醒的梦——哪怕是难得的美梦。

  沈舒云睁开眼,沙滩、碧海、蓝天,一切都不见踪迹,连身旁的人也消失了。

  但这一次身侧的被子并非是平整的,沈舒云将手伸向旁边,那里的被单上还残留着几分未散的温暖,似乎是在告诉他,宁晚昨夜确确实实回来过。

  沈舒云慢慢地靠过去,将脸埋进宁晚的枕头里,贪恋地嗅着沾在枕上的杜松子酒味的信息素。

  他突然想起来,很久很久以前,宁晚问过他,他的理想型alpha是什么样的,那时候他怎么回答的呢?

  他说,他喜欢成熟稳重,看起来就可靠的alpha。

  可是其实宁晚不是这样的alpha,宁晚比他小了五岁,粗枝大叶,又喜欢热闹,很多事情并不会考虑得那么周全,又因为从小就是富家子弟,并不是会体贴人的类型,和他理想型差得不是一点半点……那为什么自己还是一头栽进去,这么喜欢宁晚呢?

  也许是宁晚身上那股朝气蓬勃,如火一般炽热的气息,又或者是他叫着云哥撒娇的时候,那湿漉漉的眼神。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就算早就想好了所谓的择偶标准,可阴差阳错,最后选择要走一辈子的人,往往和理想型一点也不匹配。

  理想型只是一种设想,没人会因为理想型而付出真正的感情,这世上能让人真正报之以爱的,唯有等价的爱。

  沈舒云闭上眼睛,他想,也许宁晚,也是爱过他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