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董妮>第十章

  打出了林筱环家,一直到坐上南宫肇的车子,云芸一路安静,沉默得害他心头忐忑不安。

  他发动引擎,将车驶上马路,一直到车内的气氛沉重到像要压垮人双肩,他呐呐开口。“那个……小芸……”

  “嗯?”她回应一声,把他满心疑惑吓得又缩回肚里。不是怕她,是太爱她,爱到觉得如果让她不开心,他万死难辞其咎。

  南宫肇缩一下脖子,不敢再说话,安静地开着车。

  云芸侧头凝视他,还记得初相识,他圆滚滚,像个胖书呆子,曾几何时,男孩已经成长,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男子汉了。

  人都说女大十八变,男孩不也一样吗?只是……不知他对她的爱经过这么长久的时间,是否有所改变?

  “南宫,我问你,你是几时爱上我的?”

  “咳!”口水呛进了他的气管里,他手一抖,车子差点开上安全岛。

  “哇!”剧烈的摇晃同时也吓了她一跳。

  “你你你……”他惊诧地看着她。

  她不满地嗔他一眼。“我什么?你敢偷亲我,却不敢承认吗?”

  “你知道?”

  “为什么我不知道,你当我死人啊?”

  “不是……”他万分狼狈。“那个……我是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吃你豆腐,我……”

  “你情不自禁嘛!”她在他的臂上轻拧一下。“对不起什么?我有说我生气吗?”

  “啊!”他更呆了。

  看着他可爱的表现,她心头像翻倒了糖罐,甜滋滋的。“别啊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是几时爱上我的?”

  他低下头,没脸看她。“高……高一陪你去买你父亲生日礼物……”

  “那么早?”她吓了一跳,当时两人才十几岁耶!真是佩服他毅力过人。“为什么你一直不告诉我?”

  他想起了那条已然变形的心型项炼,那是他为了向她告白而特意去买的,结果他还没来得及对她说出“我爱你”三个字,她已经变成了夏侯封的女朋友。

  “大考结束那年,我、你、还有夏侯约在淘气熊游乐场门口见,本来我要告诉你的,但是……我晚了一步……我做什么事都差一步,实在……”命运弄人,他有什么办法?

  原来如此。她默默地倾过身子,靠在他的肩膀上,感觉他身体的颤动,她了解那种与挚爱擦身而过的痛楚。

  “南宫,你知道我当年为什么会答应跟夏侯交往吗?”此刻,她的声音显得格外平静。“大考一结束,我烧到四十度,住进医院,在我昏睡的时候,我一直听到一个声音在安慰我,关心我……从小没人对我这么好过,我爸妈每天都忙着做生意,虽然是给我了很多钱,但他们没有时间爱我,可是……那个声音却让我感觉到浓浓的爱,我一睁开眼看到夏侯,就以为那个声音的主人是他……我没想到他会那么爱我,我很感动,所以他一跟我告白,我就同意了,我决定牢牢捉住这份爱,但谁知道……”

  他一时呆住了,怎么也没想到事情会这样阴错阳差,一个误会耽误了他们八年的光阴。“我不晓得,我以为……”

  “如果你一直将感情掩藏得很好也就罢了,偏偏你代夏侯走位拍婚纱照时,那灼热的目光、沉醉的表情……我再傻也知道你爱我,我很怕,你晓得吗?”

  “对不起,小芸,是我不好。”

  “不是你的问题,是我……我发现我比你更沉醉在那种迷离的梦境里,不知道多少个午夜梦回,我梦见自己扑进你怀里……我已经跟夏侯有婚约了,为什么还满脑子另一个男人?我怕的是自己那不受控制偏向你的心,所以我发疯一样地找夏侯,我要弄清楚,我爱的到底是谁?”

  闻言,他心跳越来越快,好像整个心脏都要撞出胸膛了。“你是说……小芸,你、你心里是有我的?”天啊,这惊喜来得太突然了,他要昏啦!

  “我要对你没感觉,会给你我家的钥匙,让你在我身边进进出出吗?”

  “小芸、小芸……”他实在是太高兴了。“我爱你,我爱你,我好爱好爱你……”

  泪水一下子濡湿了她的眼。“我也是,南宫。”兜兜转转这么多年,她终于找到她的初恋,并且将它发展成一段隽永的爱情。“我也爱你。”

  他抱着她,拼命地吻着她,好像要把十多年累积下来的激情一股脑儿全发泄出来。

  她的唇甜得他好想把她吞下去,辗转地舔吮,舌头来回厮磨,与她纠缠得难舍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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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芸则完全迷失在这份激情中,她怎么也没想到生性温吞的南宫肇真正爱起来,会如烈火一样激狂。

  不知道吻了多久,两个人气喘吁吁地分开来,瞧着彼此微肿的唇,不约而同进出了带着泪意的笑。

  “小芸,我会永远爱你的,一辈子都会让你幸福。”

  “嗯!我相信你。”这十多年来,他的心始终没变,所以她也深信,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不会改变。

  他抱着她,感受到这辈子最大的满足。

  良久良久,两人才依依不舍地放开对方,对视一眼,噗哧一笑。

  “小芸,虽然我们已经……我的意思是,夏侯怎么办?”

  “你在意我跟他的婚约?”

  “不是的。”他摇头。“我担心林家姊弟会伤害夏侯,我们是不是该请夏侯的父母回国,让他们把夏侯接到加拿大?哪怕夏侯永远都恢复不了记忆,他也可以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不至于受到别人利用。”

  “你没发现夏侯早就重新开始了他的人生吗?”

  他茫然摇头,她语意太深奥,恕他领悟不出来。

  “不管林家和对夏侯有什么想法,起码我看得出来,夏侯很在乎林筱环这个老婆,也很疼爱翔翔这个儿子,他很用心地在经营、并且保护那个家。至于林筱环,她已经完全拿夏侯当老公看了,否则她不会毫无怨言等夏侯回家吃晚饭,一直等到快九点,没有丝毫不满。”不过云芸还在心里补充了一句!那是林筱环脾气好,换作是她,哪怕是亲亲老公,敢让她等这么久,扁死他。

  南宫肇明白了。“所以在林家的时候,你才会阻止我跟夏侯摊牌,也不让我带夏侯走。”

  “何必无端拆散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他想了很久,低喟口气。“你是对的,过什么样的生活才算好,只有当事人心里清楚,外人是无可置喙的。但还是得通知夏侯的父母一声,毕竟是他们的儿子,要让他们安心。”

  “你去通知吧!”这一点她不反对。

  “那我们……”他看着她,灼灼的目光又开始燃出火来。

  “笨蛋,难道还要我教你吗?”她嗔他一眼。“去找个媒人上我家提亲啦!”

  “哈哈哈……”南宫肇乐得要疯过去了,十多年的梦想啊,今天总算成真,让他当下死了也瞑目。“小芸、小芸……”他除了叫她的名字,就再也干不出其它事了。

  “笨蛋。”话虽如此,她还是倚进他怀里,感受到剧烈的心跳传来浓浓爱恋,一时间心比蜜甜。

  ***小说吧独家制作******

  一生一世婚纱公司。

  许是天意,南宫肇难忘三年前在这里帮夏侯封代打,与云芸合拍婚纱照那美妙无比的滋味。

  因此,他与云芸还是选了在这里拍婚纱照,更巧的是,遇到的仍是三年前那位摄影师。

  难得的是,那位摄影师还记得南宫肇这个代替走位的假新郎,一见他,兴高采烈过来打招呼。“是你……哈哈哈,想不到还能见着你,过来过来,给你看个宝贝。”

  南宫肇很吃惊,没想到只有一面之缘的人,事隔三年,还能记得。

  “我姓林。”林摄影师把南宫肇拖到墙角他放置的提包旁,翻出一本相簿,竟然是三年前南宫肇与云芸合拍的照片。

  “这是?”为什么会有这些照片留着?当年他不过是代替走位而已,摄影师不可能真的按下快门的,结果对方不仅拍了,而且还拍了足足八十六组,太惊人了!

  林摄影师满脸的感慨。“想当年,我的愿望可不是给新人拍婚纱照而已,我最喜欢拍的是大自然,清晨的露珠、西落的残阳、盛夏的花朵、绚烂的极光……但谁想到,没那个命啊!几次拍了自以为杰作的照片参展,总是落选收场,熬了几年也出不了一本摄影集,终于死心,就给杂志社拍些封面,兼拍婚纱照过日子。你不知道我多委屈?这些装模作样的人像有什么好拍的,每拍一次,我就气一次,直到三年前拍到你们,我终于了解自己缺少什么,我也许拥有一流的摄影技术,但没有热情、没有感情,当然就拍不出感动人心的东西,现在……嘿嘿,已经有人肯出资为我办摄影展。可我还是选择留下来继续拍婚纱照,人啊……是全世界最美好、最复杂、也最丑陋的东西;可能我一辈子也钻研不透,但我愿意用一生的时间去努力学习。”

  南宫肇听着摄影师的话,心头一阵澎湃,颤着手接过相簿,细细瞧来。难怪云芸说当时被他的目光吓到,如今他自己看照片,都被里头散发出来浓烈的、炽热的情感所震撼。

  照片里,他望着云芸的眼神像要烧出火焰。而她则满脸迷茫,其中又有几分微醺和沉醉。

  整个画面透出了火热的、颠狂的、震慑人心的魅力。

  他想起当时自己的心碎,对比今日的幸福,人生际遇何其奇妙,在他以为要永远失去她的时候,上天又将她送给了他;他不会忘记这份恩赐的。

  “南宫!”娇软的嗓音在摄影棚里响起,南宫肇回头,看见云芸一袭白纱,像踩在云端的仙子一样,向他款款定来。

  他喉咙瞬间梗住,身体僵硬。是梦吗?爱了她十几年,从高中至今,他俩已二十六岁,相伴走过数千个日子,他一直是她生命中的路人甲,只能远远看着耀眼的她,却无缘伴在她身旁。

  可现在……她走过来,甜腻的目光定在他身上,令他感到鼻头发酸。

  “你在看什么?”她边说,边举起手帮他整理白色的燕尾服。

  不知道什么时候,林摄影师已经悄然退开,手里拿着一台相机,疯狂捕捉两人的真情流露。

  不管拍南宫肇和云芸几次,都能给他带来巨大的惊喜,原来情人间不只有甜蜜、悲伤,还有更多的决然、压抑、和义无反顾。

  南宫肇举起手里的相簿,指给云芸看。“你瞧。”

  “啊!”她也吃了一惊,没想到这些相片还会留着。她颊上染出了醉人的红晕,记忆卷回三年前的时光,她真的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会被他的目光所迷,身躯倒进他怀里,像要在他的胸膛里化作一汪春水般。

  相片清楚暴露了她对他的情意,无法抵赖,她也不想赖。

  原来有情人不只是他,她同样在情海里漂泊迷惘。

  她倚着他的肩膀,纤手徐徐翻阅着相簿,一帧一幅俱是情。

  “小芸,谢谢你。”他突然揽住她的肩说。

  “什么?”

  “我一直以为是我自作多情,想不到……我会很爱你;水远爱你。”

  她低下头,但觉一切就像梦一样。

  寻寻觅觅,三年多来,尝尽各种苦头,现在才知道“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什么滋味。

  原来她的心早作了选择,她感情靠岸的港口一直都是常傍身旁的南宫肇,而非只能一起玩乐的夏侯封。

  “狼牙月,伊人憔悴,我举杯饮尽了风雪……”她呢喃唱起了“发如雪”。

  他愣了一下,哽咽的嗓音加了进去。“……铜镜印无邪,扎马尾,你若撒野,今生我把酒奉陪。”

  这一辈子,他们两人要永远手牵手走下去。

  突然——

  摄影棚的大门被人粗暴地推开。“小芸!”气急的声音,竟然是夏侯封来了。

  “夏侯!”南宫肇和云芸同时一惊,两人手中的相簿不期然落了地,发出砰然巨响。

  “小芸!”夏侯封走过来,挤开了南宫肇,将云芸紧紧抱进怀里。“谢天谢地,让我赶上了。”

  南宫肇愣愣地看着那相拥的两人,一瞬间,本来塞满幸福的心全都空了。

  原来配角注定永远是配角,是这样的吗?

  看夏侯封的样子,分明已经恢复记忆,却如此凑巧,选在他与云芸拍婚纱照的这一天,命运啊!

  有时候人真的斗不过天,斗不过。

  他恨恨地一咬牙,转身,脚步沉重若铅,摄影棚的大门距离他所在的位置不过四、五十步,但如今在他的眼中,那无疑是海角天涯。

  云芸在初期的震惊过后,迅速回神,推开夏侯封。“夏侯,你……你恢复记忆了?”

  夏侯封不停点头。“早上我从楼梯上摔下来,昏迷了十几分钟,再清醒,突然,我就记得所有事情了,我去你家找你,想不到……”云家人告诉他,云芸和南宫肇今天要拍婚纱照,当场,他差点又昏过去,急急跑来想要挽回未婚妻。“小芸,对不起,我没有遵守约定,我……”

  “太迟了。”她定定地看着他。

  “为什么?我们这么相爱,我们……”

  “我们很契合,一样爱玩、一样喜欢热闹,我们曾经很快乐,但那不代表我们适合做夫妻。”

  “不对,我爱你,我知道的,我很爱你,而且你也爱我。”

  “我承认自己喜欢你,但夏侯,喜欢不是爱。”没有经过长时间的沉淀,她也不会了解,原来喜欢跟一个人一起玩;和爱上一个人,期盼着和心上人携手终生,这中间的差别有多大。“况且还有林筱环,别忘了,你跟她做了三年多的夫妻,我不知道你们平时日子过得怎么样,但我起码看出一件事,她心里有你,所以才会抱着孩子在客厅等你回家吃晚饭,等到快九点,也没有一句怨言;这样一个妻子,你舍得下她吗?还有翔翔,他虽然不是你的亲生儿子,但你曾经拿他当亲生儿子一样那么疼爱,你真的可以抛弃他们母子?”

  “我……”夏侯封想起了三年多来林筱环的百依百顺、翔翔的聪明贴心,若不是对他们有感情,他怎么可能在那个困苦的环境下努力拚搏?为的不就是给他们母子一个美满的家。“可是我爱你啊!”对她的感情是从小累积过来的,怎么可能说放下就放得下?

  “也许你是真心爱我的,但你要知道一件事,我不是林筱环,不可能做一个百依百顺、温柔体贴的妻子。如果你还真记得我们曾经有多么开心,应该也不会忘记,我们也曾为多少小事激烈争吵、狂吼怒骂过,这样你还认为我们有可能做夫妻吗?”

  夏侯封说不出话来了,他了解她刁钻的脾气,因为这份强悍,她才散发出无比惑人的光彩,令他钟情十多年。

  可是做夫妻,日夜相对,他肯定受不了她的任性,偏又忘不掉那明艳动人的风采。

  “小芸,如果没有南宫插入,我们……有可能吗?”

  她怡然一笑。“你还记得当年大考结束后,我大病住院的事吗?

  他点头。“那时我吓坏了。”

  “当我清醒时,第一眼看到你,我问一直在照顾我的是不是你,你说是,那时我好感动,还以为那个一整晚在我耳边安慰我、呵护我的人是你。你知道我父母总是忙于工作,没有多少时间陪我,所以从小我就告诉自己,将来长大一定要找一个能全心全意待我、爱我、疼我的人做老公。结果……”

  “呵……”他苦笑打断她的话。“其实照顾你一夜的是南宫,而我去的时候正好碰见你清醒,所以就阴错阳差……我知道了,你找的、你要的、你爱的一直是南宫。”

  她点头,想起南宫肇那个傻瓜,这么多年来痴痴地等、无怨无悔的爱,心都为他感到绞痛。

  “对不起,夏侯。”她说。

  “不,爱情没有对错,是我们……没有缘分。”他撇开头,眼眶已经红了。“祝福你和南宫白首偕老,你们……咦?南宫人呢?”

  两人谈了一大段,猛然回神,才发现新郎南宫肇居然走了。

  “那个笨蛋!”云芸气恼地娇骂一声。“他难道除了牺牲奉献外,其它什么也不会了吗?”气死她了。

  顾不得曳地白纱有多不方便、三吋高跟鞋有多难行动,她两手拎起裙摆便追了出去。

  夏侯封站在摄影棚,目送她的背影消失,他的初恋、曾经的挚爱就这么没了,低下头,忍不住眼角泛出了一点水光。

  他站着,不知道过了多久——

  “爸爸。”一个稚嫩的身影突然扑进他怀里。

  “翔翔?”夏侯封抱起儿子,诧然的目光对向站在摄影棚入口的林筱环,那娇小的身影正在发抖,怯怯地看着他,泪盈于睫。

  为什么每次南宫肇和云芸去找林筱环,只要林筱环掉眼泪,夏侯封就直觉以为她受欺负了?因为跟她相处了三年多,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她有多辛苦,他很心疼她,所以努力地保护她。

  “老公……”她抽噎地喊。

  他深吸口气,眨回眼眶里的泪,对她张开双手,林筱环霍地扑进他怀里。

  “老公、老公……”发现他恢复了记忆,她不知道有多慌,也许一开始她是为了保护弟弟而骗他,但一起生活久了,发现这个男人虽然外放,却比谁都顾家,她真心地恋上了他,已经不能没有他了。

  夏侯封一恢复记忆就往外跑,她吓得魂都快飞了,抱着儿子一路紧追,也不晓得能不能追回他,但她就是不想放弃。

  夏侯封抱着林筱环母子,用力一咬牙,纵使初恋再美好,他身为一个男人、一个丈夫,有必须负的责任,那是他逃避不了的。

  “我们回家吧,回云林。”

  “老公?”他真的肯要她,他真的……她搂着他的腰,哭得不能自已。

  云芸出了摄影棚,下楼来到婚纱公司的大厅,正好看见准备推门出去的南宫肇。

  “你给我站住,南宫肇!”她叫得如此大声,以至于整间婚纱公司的门市小姐、助理、化妆师,甚至是来挑照片的客人,齐齐转眼看着她。

  但云芸却不管不顾,迳自奔向南宫肇,立定在他面前三步远,想也不想一脚便踢他的小腿。

  “唔!”他痛得闷哼一声,却不敢叫出来,一心只在意着她的怒气。“小芸……谁惹你生气了?”

  “除了你这个白痴还会有谁?你说,为什么一声不吭跑出来?”

  “我……”他落寞地低下头。“我看得出来,夏侯已经恢复记忆了,他是来找你再续前缘的,所以……”

  “你就自动退出?你有没有脑袋?我说过几次我爱你,你都当耳边风不成?夏侯回来了,你就走,问都不问我一声我究竟爱的是谁?想跟谁结婚?”

  “你是说……”他好像被人一脚踢入地狱,又猛地被拉上天堂,心情剧烈的变化让他整个人都快乐疯了。

  “很开心?”说着,她狠狠在他手臂上一拧。“你别做梦了,今天婚纱照不拍了;我告诉你,你如果不哄得我开心,对我唯命是从,休想娶我过门!”话毕,用力扯下头纱丢掉,推开他,扬头走人去也。

  原地就留南宫肇呆滞地看着她浑身着火的背影渐渐消失,心头满怀纳闷,要说对她百依百顺,他从来都是如此啊!还要怎么做才算唯她命是从?这真的很为难耶!

  南宫肇陷入了他这辈子最大约困境中。

尾声

  三年后——

  云芸和南宫肇都二十九岁了,很多人不喜欢在这个年纪结婚,怕犯忌讳,但是……

  “我再也受不了了!”云芸忍不住呐喊。三年前,她差点跟南宫肇步上红毯,却因一个意外而拖延了婚事,她火从心起,命令他,除非哄得她开心,否则别想结婚。

  这三年来,南宫肇确实也对她千般温柔、万般体贴,但该固执的时候,他一样固执,要坚持时,他也没放弃,闹得现在他们都二十九岁了,却是除了亲亲吻吻、搂搂抱抱外,没其它逾矩行为。

  有时候她都忍不住怀疑,他到底是不是男人?心上人在怀里,气氛温馨甜蜜,他还有空想婚前性行为到底应不应该?

  搞得她满腹怨气,这会儿还是忍不住爆发出来了。“再过两年我就要变成高龄产妇啦!”

  好吧!山不来就她,她去就山总行了。

  于是这一天,趁着他去参加福寿鱼大赛,她买了鲜花……丢死人了,求婚却要由她开口,该死的南宫肇,为什么他能够爱得这样深,动作却这样缓慢?

  真是拿他没辙啊!她守在钓鱼场外,等着赛事结束,送花、求婚、拉他去挑婚纱、赶紧将婚礼办一办,也好圆了她急欲成家的念头。

  南宫肇这几年的池钓成绩可是越来越好,只要有他出场,冠军宝座几乎没有落空过。

  以“肇”为名的几款浮标、钓竿更是卖得火热,说他是池钓界之皇也不为过。

  曾有人劝他多方发展,既然他的名字这么好用,不如自己开公司卖钓具,胜过做代言人多多。

  但南宫肇对事业从来不想费太大心思,比起追求名利,守着心上人过着安稳的日子更合他的脾性。可能就因为他这淡然的天性,很多好钓手会在赛场上紧张、失手,他却稳若泰山,今天果然又摘桂冠。

  收拾妥钓具,捧着奖杯和奖金离开,至于奖品,那么大一台洗衣机,他疯了才会扛着到处跑,早早打电话叫了宅配来运。

  待得出了比赛会场,见云芸倚在他的车子旁,手中一大束……瞧地上铺满的玫瑰花瓣,那原本应该很美丽的花束,奈何却被主人糟蹋得零零落落。

  “小芸。”他走到她面前,小心不要踩到那满地碎花。“这花得罪你了吗?”

  云芸朝他翻个白眼。“花没得罪我,不过它未来的主人得罪我了。”

  “啊?”他一脸迷糊。

  “你的车钥匙呢?”她突然伸手掏起了他的口袋,也一下子就掏出一串车钥匙,打开后车厢,将他的渔具丢进去,同时又把那只剩枝叶的花束塞进他怀里。“走吧!”

  原来这束花是因为他而遭殃啊!了解,但是,他什么时候得罪她了?

  “要去哪里?”他更加小心翼翼,以免增加她的火气。

  “结婚!”她没好气地坐进驾驶座。

  “啊?”这也太突然了吧?“你不是说要我哄得你……”

  “闭嘴,上车!”她瞪他一眼,待他坐到乘客座。“相骂无好话,你不懂吗?”

  “我懂,但我觉得你没说错,我的行为确实有问题,应当受罚。”

  她好想怒吼。“是啊,你有被虐狂嘛,就爱受罚;那我请问一句,南宫先生,你挨够了没有?”

  “呃?”他迟疑了一下。“我以为这种事应该是你说了算。”

  白痴!她真想揍他一顿。“我今年二十九了,你是不是想等我九十二岁那年再娶我?”

  “当然不是,不过……你一直没表态,我以为……”

  “你不要再以为了,”她挥手打断他的话。“我们现在就去公证。”

  “直接公证?不用提亲、纳聘……”

  “等你弄完那些习俗、仪式,我人都挂了,你娶牌位吧!”

  “那……至少去挑件婚纱吧!”他喜欢看她穿婚纱,做梦都梦见她身穿雪白婚纱,嫁他做老婆。

  她面上一片绋红闪过。“婚纱我穿了两次了。”不过都没嫁成。

  “就再穿一次吧!”

  “我都没那么梦幻,就你爱讲究。”

  “没办法,谁教你穿婚纱的样子那么美,让我做梦都忘不了。”

  哪个女人听心上人赞她漂亮能不心动?她羞得水眸都起雾了。“随便你了,那……要去哪里挑婚纱?”

  “一生一世。”

  “又去那里?”她觉得那间婚纱公司好像跟她犯冲,两次去那里都没结成婚,这第三次……

  “让林摄影师再给我们拍一次婚纱照,”说着,他握住她的手。“当作我们爱情的见证。”

  “你啊……”她的心又甜又酸,跟他拍了两次婚纱,想不到会有第三次。“依你吧!”她发动引擎,车子开向一生一世婚纱公司。

  当南宫肇和云芸第三度造访这家婚纱公司,不仅里头的老员工吓了一跳,林摄影师更是喜不自胜地从摄影棚里跑出来。

  “我就知道我们一定有机会再见的。”林摄影师说。

  云芸都快吐血了。“这是最后一次,我保证是最后一次。”气死人了,这回要再嫁不成,她就剃头做尼姑,不嫁了。

  “最后一次也好,第一次也罢,只要主角是你们两个,我的灵感就源源不绝。”林摄影师乐得都快跳起来了,大声招呼着公司里的化妆师准备给云芸梳头化妆。

  南宫肇和云芸对视一眼,第三次了,没有头一次的新奇,也没有第二次的紧张,如今,两人就像那含苞的并蒂莲,时机一到,双莲并开,刹那间,芳华满室。

  林摄影师下意识掏出口袋里新买的照相手机,截取下一幕幕平凡、却又深慑人心的画面。

  南宫肇伴着云芸走过去梳妆,解下马尾,长及大腿的发瀑宛如夜幕,闪亮动人。

  美发师正想为她梳一个美丽的髻。

  “等一下。”云芸抚着这一头留了六年,没动过一刀的长发,当年夏侯封失踪后,她曾许愿,希望找到他,否则下剪发。后来夏侯封虽寻回,她却发现心上人原来是南宫肇,他最爱的歌就是“发如雪”,因此她决定继续留发,不知不觉都这么长了……

  迟疑了许久,她向美发师要来一把剪刀,无视子众人的错愕,一刀剪去大半长发,只余不到肩膀的长度。

  她将剪下来的长发递给南宫肇。“喏,给你。”

  “啊!”他目瞪口呆,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剪掉头发,还把断发送给他。

  她拉起他的手,将发硬塞进他手里,嘴里轻声呢喃;“铜镜印无邪,扎马尾,你若撒野,今生我把酒奉陪。”他捉不住她,那就让她来吧!反正她是赖定他了。

  他一顿,眼底起了薄雾,苦苦追求多年,他的心愿终于成真,他牵起她的手,四目相对,情意流转,不似先前的炽烈如火,却是似水长流,绵绵不绝。

  “我愿用无悔,刻永世爱你的碑。”他轻唱,与她颊贴着颊。

  照相手机最后截取到的画面就是现实中,一对情侣手牵着手,镜子里,恋人成双永结同心。

  【全书完】

后记

  《蝴蝶蝴蝶真美丽》、《今生不做你的妻》、《痴心追你一百趴》……

  老实说,这三个故事真是包含了太多巧合。

  记得年初,听说金庸大师改写历年著作的消息,其实这消息一直存在,只是今年是第三版面世。

  许是因为年纪大了,我真的太喜欢二版故事,我国小就读金庸武侠,从神雕侠侣、射雕英雄传、倚天屠龙记、鹿鼎记……没有一套错过。

  大师改写自有其道理,但对我而言,二版金庸,那是一种难以言明的情怀;于是紧急检查书架,趁着二版书籍尚在市面流通,赶紧补足其中缺书。

  当然,补的时候不免再看一次,于是看到鹿鼎记,看到那首圆圆曲,就想起了“红颜祸水”这句话。

  其实我觉得陈圆圆很冤,吴三桂引清兵入关与她何干,偏偏她却被骂惨了,说什么红颜倾城,唉!

  于是兴起了写一个真正的祸水红颜,并且祸水到底的故事,这就是后来的《今生不做你的妻》。那时才二月。

  《今生不做你的妻》之后,跟随的想法是,如果有一对情侣早早结了婚,能否通过时间的考验白首偕老?

  相爱容易相处难。于是,我起了个念头,写一对夫妇婚后才频遭考验的故事。最后这个故事就是!《蝴蝶蝴蝶真美丽》。

  但在想写夫妻的同时,我又想到,年轻时的志同道合可以维持多久?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改变,所以常常有交往时觉得是优点,但深切相处后,反认为那是缺点的事发生。

  就好像我,二十几岁时做领队带团出国,不敢说遍尝世界关食,但确实也算吃遍亚洲了(欧美团只带过两次,只能说是尝试)。

  那时总觉得外国的东西样样新鲜,但过了三十岁,突然发现,吃来吃去,最香的还是我们嘉义的鸡肉饭。

  饮食习惯会改变,那人生观、爱情观呢?于是《痴心追你一百趴》的大纲出来了。

  然后等我接了九月的主题书《蝴蝶蝴蝶真美丽》,和十二月的主题书《痴心追你一百趴》,一听到那两个主题书名就笑翻了,谁能说世上没有巧合呢?我年初想到一个书名,烦恼到年中,仍旧想不出其它七个字的书名,就这么巧,公司送了两个,无意间凑成一个系列了。真让我去想,恐怕想到明年都凑不完整。

  而且喔……公司送的书名还意外地合故事内容。

  尤其是《痴心追你一百趴》,亲爱的编编曾问过我,有没有想改?

  我当时只差没喷笑,这书名合极了,根本是天上掉下来的,就要它了。

  像南宫肇从国小三年级认识云芸,不离不弃,直到二十九岁才抱得美人归,他不痴心,也没人叫痴心了。

  至于书中提到用电锅煮面,别怀疑,那真的可行,我自己做过。

  在我家,电锅不只可以煮饭、蒸鱼、蒸蛋、炖汤……还可以用来煎大饼呢!

  把面粉、水和酵母和好,等面团发。

  这期间将切好的葱花拌点油和盐,搁置一旁。

  面团发好,加点糖进去,再揉一遍,并且将加了油、盐的葱花也一块拌进去,擀成圆形薄饼样,记住,不要擀太大片,因为面团还要再发一遍,发的时候体积会膨胀,等面团发好,电锅……就电锅本身,不用内锅,刷洗干净,倒点油,抹匀,将面团放下去,按开关,电锅就会自动煎起面团了。

  开关跳起来的时候,不要立刻开锅盖,等一下,再打开,看是否成金黄色,若成,翻面再煎另一边,等两面都酥黄了,就是好吃的葱大饼。

  其实电锅的功用真的很多,从小到大,我们家的小孩出外,别的可以不带,大同电锅是一定必备的;不要问我为什么指名大同电锅,从小就用它,我怎么知道为何非它不可?

  至于“发如雪”,那是周杰伦的歌,作词者是方文山先生。

  因为这首歌,我还闹了一个大笑话,我以前没听过这首歌,最早是在一部叫“兽血沸腾”的玄幻小说中看到它的词,但里头的歌名是“发如血”。

  我记得那一段故事是描写男主角抱着奄奄一息的女主角,看着她曾红如鲜血的长发失去了光泽,生命似即将走向尽头,高歌出她红发如血。

  我反复读了好几遍那歌词,每读一次就掉一次泪,本着好东西与好朋友分享,E给我同学,隔天接到回信,告诉我,那叫“发如雪”,不是“发如血”,是周杰伦“十一月的萧邦”里的歌曲,瞬间呆掉。

  在“兽血沸腾”里,歌词只到“我用无悔,刻永世爱你的碑。”那曾经是我的最爱。

  等我找到“发如雪”的歌词,发现原来最后还有一段;“铜镜印无邪,扎马尾,你若撒野,今生我把酒奉陪。”我突然发现这才是最完美的结局,于是我变心了。

  反复读词,不管读几次,那深情总是在心中回荡;我发觉我有点中了方文山的毒,他的词每品一次,总有不同滋味上心头,最后就是深印脑海,再难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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