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劣等标记>第60章 我只有霄哥了

  “你想去见楚钦吗?”宋霄棠打破了沉默。

  万洋咬着下唇,迟迟没有回答。

  宋霄棠叹气:“如果你要去,我也能理解。毕竟他是你的父亲,但是……他不安全。”

  “我不去。”万洋痛定思痛般地猛然抬头,注视着宋霄棠的眼睛,惨然一笑,“我只是没想到楚南卿是Omega。”

  “他是长子,楚钦希望能够培养他成为继承人,所以就换掉了其他孩子的腺体。”

  宋霄棠说了一句,就停了下来,他想提点到这里,万洋应该会明白,楚钦就是个自私到了极点的人,他认定好的,会不遗余力地争取,但对自己不要的,多看一眼都不会。

  他想直接劝万洋放弃楚钦,但说不出口。

  毕竟,他的身上流着楚钦一半的血。

  血浓于水。

  没料到,万洋沉默一会后,先是感慨一句:“楚南卿挺可怜的,等他回来,我给煲点汤,补一补吧。”

  宋霄棠:“……”

  什么意思?不认爹,只打算认哥哥?

  万洋的手还被宋霄棠握在手里,很快,他就抓取了主动权,指尖抠着对方的掌心,一下一下,把人勾的没了脾气。

  “怎么了?”宋霄棠没好气。

  万洋脸一红,竟然扭捏起来:“霄哥,我不会去楚家,也不打算要和其他任何人承认我的身份。我姓万,是万心怡的儿子。这辈子就是这样了。但是,但是……”

  “但是什么?”宋霄棠直觉小兔崽子又要开始装绿茶了。

  果不其然,万洋话锋一转:“霄哥,可不可以不要清除标记,我只有霄哥了!”

  我只有霄哥了!

  宋霄棠浑身一个激灵,想也没想,当头就赏了万洋一颗爆栗子。

  “你再给我阴阳怪气试试!”宋霄棠翻了个白眼,还想继续教训兔崽子,自己又被突袭了。

  万洋一把搂住了宋霄棠的腰,将人整个都抱进自己的怀里,下巴搁在宋霄棠的肩膀上,沉闷的声音,在他的耳朵旁表白。

  “宋霄棠,我真的很爱你。能标记你,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一件事。别赶我走,我能做饭,能照顾你,会听话,可以当你一辈子的兔崽子。”

  宋霄棠的手垂在身体两侧,渐渐地也放松下来。

  他笑骂了一句:“小兔崽子!”

  然后,捧住万洋的脸,轻轻吻上了他的唇。

  ……

  别墅的沙发调转方向,正好能够将厨房里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

  宋霄棠回来的路上,就有些坏心眼地说要吃排骨汤,还得是万洋现做的。万洋自然说好,甚至提出要亲自去菜市场挑菜,那眼神灼灼的,把能给宋霄棠做饭这件事当成了无上的光荣。

  为此,宋霄棠很是受用。

  老管家每天都会去市场走一圈,就算昨晚在宋友琛家留宿了,依旧没有耽误他带回新鲜的食材。

  万洋待在厨房里,其他人都纷纷换去了别的地方。

  毕竟,宋霄棠要看的,又不是他们。

  排骨一块块剁成麻将牌大小,码的整整齐齐,小葱打结,姜蒜切片,汆汤备用。

  正如第一次给宋霄棠做饭那般,万洋不苟言笑,一本正经,但耳朵根却微微泛着红,不知道在动什么歪脑筋。

  有一点不同的是,上次他腺体上覆盖的抑制贴卷了边,一丝丝又酸又涩的酸橙信息素偷偷跑了出来,而现在万洋大大方方地显露自己的腺体。

  腺体上有宋霄棠咬过的牙印,旁边的皮肤上也有他留下的齿痕。

  按道理,他咬下去的力度并没不大,也留不下那么深的印记。

  偏偏万洋的那点执着劲头都放到他身上了,伤痕刚愈合又被撕扯开,就想博宋霄棠的同情。

  真是小家子气,没点长进。

  但是吧,宋霄棠从心底里,又很吃这一套。

  他就喜欢有人捧着自己,惯着自己,以自己为天。

  小时候,卢方维忙着到处给人看病,赚钱养家,敏.感胆小的宋霄棠时常被耳提面命,要学会自立自强,不依附于Alpha,成为最强的Omega。所以,他早早年纪,最先学会的,是强颜欢笑和故作坚强。

  怕黑不能哭,怕雷声不能哭,怕凶巴巴的Alpha也不能哭。

  不能哭,就只能笑。

  笑又不是真心的笑,依旧是假笑,冷笑。

  多数认识宋霄棠的人,都觉得他不好接近,与人有距离,像块冰山,油盐不进。

  这么些年,活了快要30岁了。

  也就弟弟宋蒙和好友顾白两个,能受得了他的脾气。

  宋蒙是血缘亲情,同胞手足,而顾白毕竟受了他不少恩惠,多少有些忌惮,这些年有些不满,也都忍了。

  楚南卿本就是一场交易,谈得上朋友,却算不了知己。

  就这个万洋吧!怎么说呢!

  宋霄棠盯着万洋的侧影,又是皱眉,又是抿唇,怎么也没想到个形容词来。

  怎么就栽倒在这个小兔崽子身上了呢!

  要说啊,长得还行,但也不是没有比他长得更好看的,就说那小闻野也还不错,只是稍微矮了一些。

  信息素等级吧,勉强A+,比得过绝大多数的Alpha,但到底比自己还要弱一些。

  还有这别别扭扭的性格……

  在他面前,时不时就脸红,说话还阴阳怪气,想报个仇又优柔寡断的,都25岁也没个正经工作,干啥都不行。

  “霄哥,你要不要尝尝味道?”万洋突然回头,举着汤勺问宋霄棠。

  厨房的灯光正巧有一束打到了汤勺上,把那一点排骨汤里的那点油光,照得尤为好看。

  宋霄棠从沙发上爬起来,伸了个懒腰进去,慢吞吞地张开嘴,让万洋喂他。

  汤汁鲜美……合格水平。

  他满意地点点头,终于舍得给万洋露出笑容。

  “也就是你做饭好吃,要不然的话……”我才没有那么容易原谅你呢!

  宋霄棠哼哼唧唧,就是不肯当面多说一句好听的话,就想吊着万洋的胃口。

  但万洋却一把扔下勺子,笑嘻嘻地抱住宋霄棠,邀功道:“霄哥,那我以后天天给你做饭。”

  ……胸无大志,哼!

  宋霄棠还在别扭,但经不住锅里的排骨汤实在太香,勾的他鼻子痒兮兮,总在万洋身上蹭啊蹭。

  时间很快就到了饭点。

  中午吃饭的时候,宋霄棠勉强允许万洋和他坐在一块,还让他替自己盛了两碗汤,最后才说:“你衣服都在我房间里,晚上自己收拾。”

  万洋一愣,随即鸡啄米般地点头,连连称好。

  ……

  年关将至,宋友琛可不是真的为了和侄子们团聚才回来的。

  不过就是借着一个由头,当面要和宋霄棠挑明关系。

  宋家上一辈,只有宋祁和宋友琛两兄弟,根据家规,产业由Alpha继承,也就是长子宋祁。宋友琛是Beta,年轻时愤世嫉俗,不屑家里的趋炎附势,偏重Alpha的行径,闹出过多次的离家出走。

  但都是一时冲动,最后都向金钱低了头。

  早年,他鄙视父母安排的相亲,不愿做豪门联姻的牺牲品,宣扬自由恋爱,和另一个Beta结了婚,却在对方生下一个Alpha后,怀疑其不忠,最后导致离婚。

  这些年来,他数次结婚,又数次离婚。

  如今一任妻子,带着三个拖油瓶,却将他收服地服服帖帖。

  说起这位婶婶,宋霄棠倒是有几分钦佩。尤其是得知,她还是一位御姐范十足的女Alpha。

  果然,有些男人,得用鞭子才能服软。

  但就算如此,宋霄棠对宋友琛的到访,依旧很不满。

  小年夜,宋友琛只身一人,来见宋霄棠。

  宋霄棠正在书房里,琢磨着要不要给万洋直接开间饭店当老板,可又担心小兔崽子忙起来,就顾不上给自己做饭了。

  然后,宋友琛就推门而入了。

  宋霄棠朝他身后看了一眼:“婶婶没来?三个小家伙呢?”

  宋友琛的脸色一僵,反手就把门给关上了:“他们没来。蒙蒙带他们去听歌剧了。”

  “哦。婶婶的品味一直不错。小叔,你平常不陪婶婶出门吧,能听得懂歌剧吗?”宋霄棠礼节性地给宋友琛泡了一杯茶,没注意用什么茶,随手拿了点茶叶。

  “……”宋友琛脸上挂不住,沙发都不坐了,直接开口,“霄棠,好歹我也是你叔叔,你说话客气点。”

  “您当然是我小叔,不然青岭那么多家酒店,利润表从来都不上交,我说过一个不字?”宋霄棠还是把茶递到了宋友琛的面前。

  “小叔,我爸失踪的时候,你就说过,只要青岭的产业,再也不回云都。当时,青岭的那些酒店会所,是整个集团里最有前途的。旅游大省,效益占了整个集团的70%。拿走就拿走了,现在才几年的功夫,你就能败了个精光。”宋霄棠掀起眼帘看他,“在青岭的,我不拿走。前提是,你继续待在那里,别到处蹦跶。”

  “宋霄棠!”宋友琛大吼道,“你不过就是Omega,迟早要离开宋家,逞什么能!别以为攀上了楚家,就一劳永逸了。他楚南卿都已经下台了,楚家不过就是个空壳子。”

  啪——啪——

  宋霄棠忍不住就给宋友琛鼓起掌来,笑道:“哈哈!承认了吧,你就是看到楚南卿出了新闻,才火急火燎地从青岭赶过来。可那又怎么样,离了楚家,我宋霄棠还能吃不上饭了!”

  “云霄集团迟早也是宋蒙的!”

  “那也是我亲弟弟!”

  两人越吵越凶,声音一记高过一记。

  终于,宋友琛吼出一句:“就该把你和你父亲们一起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