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伦离开了, 房子里只剩下洛炀和傅君榆两人。

  “这么不欢迎我?”傅君榆打破了屋里的安静。

  “是啊。”洛炀直言道。所以傅君榆要是还有点霸总的样子这时候就该搬出去。

  “那也没办法,只能暂时委屈你了。”傅君榆面不改色。

  洛炀如鲠在喉,气闷, 又无意吵架, 转身开了房门准备出去。

  “去哪?”

  身后, 傅君榆的声音稍微提高了一些, 失了以往的风度,隐隐透出一丝焦急。

  洛炀顿了一会儿,觉得这场景的既视感很强, 他就像是夫妻吵架了那个夺门而出的丈夫。洛炀被这想法激得麻了一下, 这明明是他的住处,要离家出走也不是他走。

  洛炀头也不回, 闷着声音气势十足:“踩雪!”

  他本来就是要去踩雪的, 只是中间耽误了一下,现在还是要出去踩雪。

  洛炀不等傅君榆再说话,关了门就出去了。

  雪虽然停了, 寒气却不会停, 洛炀本来行李就都是夏装,现在穿的衣服都是后来买的,根本没有围巾这种东西。冷风顺着脖子灌进全身, 洛炀打了个寒颤,在原地蹦了蹦,想要产生些热度。

  洛炀还没蹦出几步,就听见身后传来关门声, 洛炀停住脚步, 下意识回头, 还没看清什么情况, 一条带着温度的围巾就兜头围了上来,将寒气彻底隔绝。

  围巾散发着洛炀熟悉的味道,是傅君榆身上的味道。

  洛炀抬眼,有些傻气地看着傅君榆。

  “我不能出来踩雪?”傅君榆神色自然。

  雪就落在地上,谁都可以踩,他管不了。洛炀抿了抿唇,不理傅君榆。

  傅君榆勾起嘴角,不再和洛炀交谈,自顾自地走在前面,在身后留下一串脚印。

  洛炀脖子上还围着傅君榆的围巾,看着雪地上越来越长的脚印,下意识跟在后面,像是有强迫症一样,一定要踩在已经留下的脚印上,追求完全重合,要是没有重合,还会不自觉皱起眉。

  洛炀注意力完全放在脚上了,全神贯注地和脚印作斗争。

  傅君榆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只见洛炀像是追着诱饵的兔子,一步一跳地踩在他的脚印上,深红色的围巾尾巴随着他的动作一晃一晃,又添了几分灵动。

  傅君榆站着不动,就等着洛炀会不会撞上来。

  洛炀正玩得高兴,视线内只有眼前一米的范围,下一个脚印没有了,只有一双深棕色的皮靴,洛炀皱了皱眉,他不想要靴子,他想要脚印。

  “啊。”然而惯性比他的脑速转得更快,洛炀一下子撞入了一个硬邦邦的胸膛里,发出一小声惊呼。

  洛炀听到耳边传来一声轻笑,然后是充满磁性的声音,就贴着耳朵响起:“投怀送抱?”

  洛炀有几分羞恼,红了脸,从傅君榆怀中退出来,低头不去看傅君榆。

  傅君榆“守株待兔”成功,心情颇好,转过身继续向前走,没走几步,突然感受到后背好像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傅君榆回头,洛炀手里还有一些残留的雪花,昂首挺胸,眼底藏了几分洋洋得意。

  傅君榆失笑,那笑容实在温和,洛炀不由一愣,卸下了防备,下一秒,只见傅君榆弯腰掬起一捧雪,团成雪球,迅速无比的砸过来,整个动作不过三秒钟。

  雪球撞在他胸口立刻散开,看得出来并不是一个结实的雪球。

  傅君榆砸过来了,他自然也要砸回去。洛炀一边躲着傅君榆的攻势,一边搓雪球毫不留情地往傅君榆身上砸,同时自己身上也落了不少雪点,两人有来有往,虽然有点幼稚,但玩得确实尽兴。

  洛炀累了,一屁股坐在松软的雪地上,立刻向下陷了几分。傅君榆从另一边走过来,走到洛炀旁边,也坐了下来。

  洛炀没说话,傅君榆也没开口,方才还嬉笑打闹,现在突然就陷入了静默。

  天空又开始飘落了细细小小的雪花,落在露在外面的皮肤上迅速化成雪水,落在睫毛上,洛炀眨了眨眼。

  “下雪了。”傅君榆突然开口。

  “嗯。”洛炀微微仰头看着从天上缓缓飘落的雪花。

  “回家吧。”傅君榆站起身,朝洛炀伸出手。

  洛炀看着那只手愣了一下,视线移开,自己撑着地站起来了,傅君榆没能碰到洛炀,便很自然的收回手,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两人并肩走着,往加梅达街6号走去。

  进了屋洛炀就“噔噔噔”的上了楼,楼梯走到一半像是想起来什么一样,又停下来,转了个方向,又回到傅君榆面前,三两下将围巾解开,拽出傅君榆的手交给他,又转身上了楼,像是躲避什么一样,一句话也没和傅君榆说。

  傅君榆看着手中深红色的围巾,还带着洛炀的体温,那热度通过围巾清晰无比地传递给手心,傅君榆眼神深了几分,将围巾抬到鼻尖轻轻嗅了嗅,微微勾起了嘴角。

  洛炀坐在窗边的书桌前,也许是窗外开阔的风光让他心境也开阔了,心里有些后知后觉的懊悔。他刚刚那一连串的举动,真的像极了落荒而逃。

  都是傅君榆的错。

  没事跑这地方来干什么?傅君榆不是很忙吗?计划好的旅行都忙得去不了,怎么又有空跑到这来当没几个镜头的演员了?

  洛炀深吸一口气,不再去想无关紧要的人和事,打开电脑,准备忙正事,看剧本和写存稿。

  电脑开机后自动跳出了上次未关闭界面,第一个跳出的界面就是《霸道总裁和他的贴心小棉袄》网站界面。虽然更新不稳定,但这本文的读者却是稳定飞涨,在坑底躺平的读者越来越多。

  洛炀看着坑底催更的读者,仿佛嗷嗷待哺的孩子。洛炀抿了抿唇,挖坑不填不好,他还是把这本书好好写完吧,新尝试一下童话风格的小说。

  对的,只是为了读者。

  像是鼻炎患者突然通了气一样,洛炀顿时神清气爽,思路活跃,灵感翻涌。

  小时候妈妈要是没有那么忙的时候,就会给他讲睡前童话故事,妈妈温柔的声音配上美好的童话,这是洛炀曾经睡前最期待的环节。

  洛炀喜欢童话故事,却没尝试写过童话故事风格的作品。童话自有其魅力,创作时,窗外山脉上覆盖的雪仿佛都变成了粉色。

  “叩叩叩。”

  敲门声响起,洛炀创造的粉色童话世界仿佛被暗了暂停键一般,洛炀停下在键盘上十指翻飞,抬眼望去,窗外黑蒙蒙一片。原来早就天黑了。

  “叩叩叩。”敲门声再次响起,接着传来傅君榆的声音,“洛炀。”

  洛炀揉了揉眼睛,起身去开门,走廊的灯和客厅的灯早就打开了,除了他这间屋子,小楼里很是亮堂。乍然接触到光线,洛炀还有些不适应,眼睛对不上焦,看着眼前仿佛披着光晕的男人眨了眨眼。

  傅君榆看了一眼黑漆漆的屋子,只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荧幕散发着光芒,在黑暗中有些刺眼,又垂眼看着像是在梦游般的洛炀,沉声道:“该吃饭了。”

  洛炀愣了愣,脱口而出:“你做饭了?”

  傅君榆沉默了一瞬,气势弱了几分:“我订餐了。”

  洛炀点了点头,还好不是傅君榆做的:“谢谢。”洛炀没有多说,转身下了楼。

  洛炀脑海里还在想着剧情的事儿,分不出注意力给同桌一起吃饭的人,一顿晚餐倒是吃得平和安静,

  就是傅君榆不太满意,刀叉偶尔在餐盘上撞出声音,非常不绅士,却没有引起洛炀的一丝丝注意力。

  他马上去学习做饭。傅君榆眉头紧锁,像是安排了什么重大而紧急的议程。

  ·

  没过几天,《黎明》剧组的人都尽数到齐,开拍也正式提上议程。

  这个不像唱歌跳舞,洛炀曾经也参加过舞蹈大赛,站上过舞台,参加《星光少年》时也还算从容。至于演戏,虽然洛炀这些年也“演过”不少角色,比如说落魄少爷外卖员,比如说参加选秀节目的贫穷小棉袄,但若要说有镜头对着的演戏,最多只有以前校园文艺汇演的话剧。

  “放心,你本人就是姜枫,不用紧张。”盛伦拍了拍洛炀的肩膀,他是导演,剧组正忙,他也没有空,安慰了洛炀一句后就被叫走了。

  “你好,你是‘枫’的演员吗?”

  洛炀正低头看剧本,一个男人突然出现在洛炀面前,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十分热情地和他打招呼。

  洛炀抬眼,男人身材高大,穿着戏服,一头棕色头发,瞳孔是深蓝色的,五官深邃,笑容明媚。洛炀认出了这个人,是国际著名演员,也是《黎明》的男主演,乔林。

  “你好。”面对新同事,洛炀还是很礼貌的,和乔林打招呼,又顺势聊了几句剧本。

  “你的英语发音很好听。”乔林眉飞色舞,毫不吝啬地夸奖道,“我对华国向往已久,每个华国人都像你这样好看又温柔吗?”

  只是短暂的交谈时间,洛炀已经习惯乔林夸张又有趣的聊天方式了,何况谁不喜欢别人的夸奖呢,扬起笑容刚想谦虚顺便商业互吹一番,一阵低气压突然压了过来。

  洛炀顺着低气压来源看去,傅君榆虽然面无表情,洛炀却仿佛看到了他身后隐隐散发的黑色雾气。

  “好吧,我想我已经找到答案了。”乔林摊了摊手。

  傅君榆很快就走到两人面前,将一杯热奶茶塞进洛炀手里,又看向乔林,面色冷淡。

  “你好这位先生,我是乔林,也是伊凡。”乔林笑嘻嘻地和他打招呼,伸出一只手。

  傅君榆握了一下乔林手,刚相碰就收回来,语气不咸不淡:“你好,我是他的爱人。”

  乔林没控制住面上表情,睁大了眼睛:“洛,没想到你已经结婚了,我以为你是个未成年,这是什么东方秘术吗?”

  洛炀额角挂了几根黑线,解释道:“不是,他是姜枫爱人的演员。”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