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迷途玫瑰>第116章 含琛量超标的生活

  家里突然多了一个活人,是什么感觉。

  如果三个月前,拿这个问题去问裴郁,他大概连眼皮都懒得抬一抬,挥挥手里的柳叶刀,两片薄唇开启的距离,不会大于三毫米:

  “我的生活里,不存在这种假设。”

  然而现在,假设成真,他家里真的住进了另一个活人。

  看上去还是少年模样,长得还算好看,身体各项机能都正常,实实在在,如假包换的活人。

  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

  裴郁也只好叹口气,面无表情地承认,这种感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差。

  这段时间,沈行琛身上各种伤都在逐渐康复,而裴郁也渐渐习惯了对方的存在,将他当成了这间公寓的一部分。

  白天,他和沈行琛各忙各的。晚上,得空还能一起吃饭,看看电影看看书,看看星星和月亮。

  世界万恶淋漓,并不值得去爱,他坚定地如是想。

  但总有一些超脱于罪愆与痛苦之外,闪闪发光的小美好,值得短暂停驻。

  比如,一张根据他与众不同的饮食好恶,精心调配的菜谱。

  又比如,一朵纯白无瑕,沾染淡淡好闻香水味道,忽然出现在车门把手上的玫瑰花。

  再比如,一双抬头仰望夜空时,过于专注澄澈,连星光也不忍离去,纷纷坠入其中的眼眸。

  正是这些接踵而至的小美好,构成了活人之所以为活人的意义。

  就像诗里所说,一切小小的留恋算不得罪过。

  他自认身临浊世,恶贯满盈,唯这一点怦然心动,理应得到神明的宽恕。

  起初,为了照顾沈行琛有伤,裴郁固执己见,睡了几天标本室后,浑身酸疼,无奈,只得搬回家中仅有的床上,与对方同榻而眠。

  他也忽然意识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不再排斥沈行琛的肢体接触。

  当然,依旧仅限于上三路。

  其实沈行琛这个人,不发神经的时候,还算得上可爱。

  好比此时此刻,睡下之前,裴郁倚在床头,翻看一本哲学书,余光却瞥到对方正坐在小桌子前,整理客户材料之类东西,神情专注而认真。

  吊灯的橙黄暖光从头顶倾泻下来,勾勒他单薄漂亮的身形轮廓。浓密如小扇的墨色眼睫微微垂落,随呼吸轻颤,像蝴蝶休憩于夜开的花瓣。

  目光再次落回书页上,那些形而上的黑白文字悄悄变得索然无味,理性构筑的城堡一寸一寸被蚕食,只剩名为冲动的本能摇旗呐喊,蠢蠢欲动。

  这一刻裴郁倏然明白,为什么那样多的艺术家,文学家,哲学家都如此钟情于歌颂美丽的少年。

  那种鲜活的,灵动的,优美的,流畅的,由殷红鲜血和莹白骨骼构成,受到造物神祇偏爱的形体,足以使他们如痴如醉,神魂颠倒。

  若是这个皮囊里,再包裹一个足够蛊惑的灵魂,他相信,即使颂扬神交的柏拉图也要缴械投降,沦陷为欲%望的囚徒。

  到那时,肉%体的结合将不再是与生俱来的罪恶,而是神恩浩荡。

  “小裴哥哥,你怎么总是偷看我?”

  一道含笑的嗓音,把正胡思乱想的裴郁瞬间拉回现实。

  他没有防备,书从手里掉下来砸在腿上,哗啦一响,像理智的丧钟。

  手忙脚乱地合上书,他抬眸,看见沈行琛已经结束整理,正跪坐在床上,眨着一双纯真而火热的黑曜石眼睛,浅笑盈盈地望着他。

  对方身上的白色衬衫轻薄,领口敞开,蝶翼形状光洁锁骨半掩半露,无限风情沿着衣襟,若隐若现,一直延伸到看不见的深处。

  裴郁脑海中自动蹦出一句不合时宜的词——

  沈郎多病不胜衣。

  随即,另一句又不由分说地跳出来——

  裴郎一见心如醉。

  不不不,不能醉。

  那是苏东坡与秦少游隔空提笔的默契,不是他和眼前这个人。

  浅浅香水芬芳随着沈行琛的动作,徐徐弥漫开来,像情人温柔的爱抚,包围了裴郁的眼耳鼻口,促使他丧失了思考能力,几乎是脱口而出:

  “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

  说完才觉得莫名羞耻,这是什么幼儿园互怼现场,也太不符合自己的高冷形象。

  “我一直都在看你呀,小裴哥哥。”沈行琛倒承认得痛快,略带狡黠的视线,从书脊移到他眉眼间,“你看了一晚上书,翻了超不过三页,看得好认真啊。有什么收获,给我讲讲呗。”

  裴郁噎了一下,面不改色:

  “自己看去。”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才初中毕业,你的书我看不懂,要你亲口讲给我听才行。”沈行琛仰着脑袋瞅他,笑容轻浅柔和,像只温顺的小鹿。

  裴郁看他一眼:

  “没空。”

  “那……”沈行琛笑笑,又朝他凑近一些,神秘兮兮地摇摇手指,“不如我们换一种更快捷的方式?”

  裴郁挑挑眉梢,不知对方又搞什么幺蛾子。

  沈行琛腿一抬,向他越靠越近:

  “二十一世纪最前沿的科学之一,生命科学,近几年的最新研究表明,知识可以通过性传播。小裴哥哥,有兴趣验证一下吗?”

  “滚。”裴郁伸出手,将对方推远一点。

  沈行琛犹不死心,抱住他的胳膊:

  “你不想做一个文明的传播使者,来拯救一下我这个文盲吗?”

  “我又不是菩萨,没兴趣普度众生。”裴郁把手臂扯出来,凉凉甩下一句。

  随即,一个抬手,制止了还想爬过来的沈行琛:

  “老实待着,不然就回你事务所去。”

  沈行琛冲他哼一声,不服地做个鬼脸,但到底没再妄动。

  倒是裴郁,一面默默想着,为什么明明开了空调还觉得热,一面把书放下,落荒而逃似地,跑到浴室去冲凉。

  拿起刷牙杯子,他一眼就看到上面的红色玫瑰花图案,那是沈行琛住进来的第三天,用彩笔画上去的。

  他还记得当时自己正站在镜子前洗脸,沈行琛却冒出来,指指他杯口下缘约莫两厘米处,一脸认真的好奇:

  “小裴哥哥,我发现你每次接水都接到这个位置,特别精确,有什么讲究吗?”

  裴郁愣了愣,摇头:

  “习惯而已。”

  “是不是不接到这里你难受?”沈行琛笑出了声,“就像你上下楼梯一定要踩双数,买东西也一定要买成双数,就算喝水的颅骨水杯也要买两个一样,强迫症?”

  裴郁擦一把脸,无奈地抿抿唇:

  “嗯。”

  “确实矫情。”沈行琛笑着说,“但是我喜欢。”

  “我谢谢你的喜欢。”裴郁反唇相讥,转头走出了浴室。

  结果,晚上再回来时,看到的就是多了朵盛开玫瑰的杯子。

  “花瓣的上缘,就是你的指定位置。”沈行琛告诉他,“这样接起水来,不是方便多了嘛。”

  裴郁默然半晌,应了声“哦”。

  随后便垂下头去,很好地掩饰住眸中那抹,油然而生的笑意。

  如今再将杯子拿在手中,他直视镜子里这张容颜无改,眉宇间长久冰封寒意却稍显融化的脸,由衷地想道——

  自己现今生活中的含琛量,好像有些超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