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歌室内两个人坐在高脚凳上, 各自戴着耳机,第一遍放的是准备好的曲子,秦屿闭着眼睛。
听着耳中的旋律回响, 不自觉又回到了高中时期。
黄昏的教室、窗外的蝉鸣、薯片桶里的月季花、操场上的篮球、树下写卷子的少年……
他突然被人戳了一下。
时间线快速发展,秦屿猛地被拉回现实。
“怎么了?”
周慕白问道。
“没事。”
秦屿抱好手中纯黑色的贝斯,等到第二遍旋律响起时, 耳机中传来周慕白的歌声。
这首歌中有游戏人物怀念他的故土和心上人时的情绪,由周慕白唱出来味道更浓。
他坐在旁边手指弹着贝斯,眼神时不时落在周慕白身上,光线照射下他几乎能看到周慕白脸上的小绒毛。
忽然周慕白朝他看过来, 眼神在半空中交汇,秦屿勾着唇角却没移开视线。
他看着歌词纸上被荧光笔划出来的部分,唇瓣对着麦克风,低沉磁性的嗓音传入耳机中。
慢慢的从耳膜流进大脑,低哑的、温柔的、清脆的……说不出来的魅惑感。
外面等待的人自然也听到了歌房内的声音,一个个的怔在原地, 嘴唇都在颤抖,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血液中流淌听得人浑身发颤, 直击灵魂深处。
等到红笔下划线的部分, 是两个人合唱的片段,完全不同风格的两个人音线开始交汇。
像是原本平行的两条线在不断的弯曲、靠近,最后直至交叠重合。再分开、各自起伏、各自不同,而后再次重合……
张奇幻三个人也几乎忘了自己原本是来做什么的,只直勾勾地透过歌房的玻璃墙看去。
几乎能看到里面的两个人戴着同款的耳机,唇瓣微动, 偶尔对视一眼, 眼神好像在拉丝一样, 缱绻深长。
乔烨靠着墙,他摘了眼镜,按了按眉心的位置。
一时间他好像又看到了三年前的那个选秀赛场,那个盛夏,两个人如王炸一般杀入了决赛。
彼时的盛乐还没有很大的名气,但对于初出茅庐的两个人而言,已经算是很大的公司了。
盛乐的舞台上,不断挥舞的荧光棒,凝神注目的导师,台上的两个人也是这样不断地对视,那时他坐在台下,隔着空气似乎都能感受到浓厚的CP感。
唇角挂着笑意,眼底像是在空中交流,舞台灯光以音律配合,那个稍微高一些的男人抱着一把纯黑色的贝斯,嗓音低沉磁性。
另一个穿着白色短袖的男人声音干净清爽,木质吉他上用白色涂改液写着两个字——屿白。
这两个人的票数是迄今为止最高的,几万双眼睛盯着他们,为他们欢呼。
乔烨也很喜欢他们,年岁不大。
这两个人让他看到了少年的热血肆意。但正是因为年岁不大,年轻人太难掌控,他根本不听公司的安排,不愿意走公司的营销路线。
他还记得秦屿在后台,直接把合同撕了,双手撑在桌子上。
“我凭什么要退出?给一个什么都不行的人让路?就凭他是你们老板的亲戚?”
“他算什么东西?”
秦屿一脚踹翻了桌子,扬长而去。
最后帘幕落下。
主持人简单说了一个开场白,随后便是万众瞩目的环节。
“我们今日的总冠军就是——”
“庄嘉木!”
庄嘉木两天之内暴涨十万张票。
成功拿下第一名的位置。
因为这件事盛乐的高层不喜欢秦屿,但是又觉得这是块金子不能放过,左右权衡之下,他们签了周慕白,逼走了秦屿。
他也一直不喜欢秦屿的。
因为秦屿不够听话。
如果是周慕白,改歌、代写、综艺、代言、商演、甚至是饭局,他都会乖乖照做。
但是秦屿不一样,秦屿会把桌子掀着,然后指着他的鼻子说:滚你妈的。
很快歌声渐渐停止,但录歌房内的两个人还没出来,周慕白摘了耳机,关掉麦克风的声音。
他轻轻朝秦屿看去。
眼底带着亮光。
“秦屿,7月有我的演唱会,你来听吗?”
“不去。”
秦屿想都没想,直接拒绝。
门票那玩意多贵啊。
尤其是周慕白演唱会的门票,简直是抢都抢不到的那种。
根本买不起!
而且抢不到!
他推开录歌房的门,满屋子目瞪口呆,他直接抢过李津手里的那根棒棒糖,吊儿郎当地靠在沙发上。
“你们完事了?”
张奇幻还没从见到周慕白本人这件事中回过神来。
“嗯。”
秦屿叼着烟似的叼着那根棒棒糖。
周慕白顺势坐在他旁边,从外面捏了捏他裤子口袋,果然听到有塑料的声音,于是伸了进去,掏出来一根阿尔卑斯棒棒糖,直接捏爆它,破开塑料袋,塞入口中。
草莓味的——
很甜。
“你是不是要走了?”
秦屿开始打他的小算盘。
“你想干什么?”
“你们录音棚租赁时间应该还有20分钟吧,借我们使使。”
创业初期,能蹭就蹭。
周慕白用的录音棚肯定是最好的档次,按照他们几个的水平应该是租不起的,但是可以蹭!
万物皆可蹭!
周慕白翻了个白眼,他就知道秦屿没安好心。
他冷哼一声,坐起身,重新戴上口罩和墨镜。
秦屿轻笑一声,压低声音,“别撒娇。”
哼哼给谁听呢。
周慕白又哼了一声,等周慕白一走,剩下的那些个保镖助理什么的也通通跟着他离开。
“走,咱们抓紧时间。”
把自己的歌录出来,找唱片公司发行出去,就可以赚钱了。
如果渠道良好,后续还可以出专辑。
秦屿拍了拍还傻愣着的三个人,宛如雕像一样坐在沙发上,只盯着面前的桌子发呆。
“走了?”
屋内空荡荡的,秦屿看着反应呆滞的三人,忽然熟练地堵住耳朵。
不出意外的话,下一秒就该听到什么疯狂的声音。
“啊——”
“啊——”
“啊——”
三道尖锐的土拨鼠叫声冲破耳膜。
秦屿叹了口气,他就知道。
疯狂的男粉……
张奇幻抓着秦屿的胳膊使劲摇晃。
“秦哥秦哥,我们真的见到小白了,我真的见到了。”
李津:“是真的吗?小白还跟我握手了,我决定一周不洗手。”
秦屿翻了个白眼,“那你一周别碰家里的乐器。”
陈奇捶胸懊悔道:“早知道要个签名,甚至都没合影!秦哥你怎么不提醒我们。”
要什么签名。
某人表示他手里有大把的周慕白签名,甚至还有周慕白高中的笔记本。
张奇幻很快回过神来,“不对啊,秦哥,我怎么觉得你和小白好像很熟的样子,你们怎么认识的?”
秦屿正要喝口水润润嗓子,听了这话突然剧烈咳嗽一声。
“额……不熟,可能是他听过我的歌,然后自己找过来的。”
张奇幻狐疑地看了一眼秦屿。
他总觉得周慕白刚才去秦屿口袋里翻棒棒糖的动作很熟稔。
“行了,抓紧时间,我们赶快进去。”
这20分钟他们要把现有的歌全录出去,秦屿跟录音棚的工作人员打了个招呼,几人便进了录歌室。
李津看着那个红色的耳机。
手不自觉伸了过去,“这是小白戴过的耳机。”
秦屿:?
无语了。
狂热粉真的很狂热。
“那你戴他戴过的耳机。”
也算是追星成功了。
“不!”李津连连拒绝。
“我不配!”
“那我戴?”
秦屿说着便拎着那只耳机准备套在自己耳朵上。
“不,你也不配。”
“只有前夫哥可以待小白戴过的耳机。”
实不相瞒。
前夫哥在看着你发疯。
秦屿翻了个白眼,行吧。
他直接将周慕白戴过的耳机收起来,干脆谁也别戴,当宝贝一样供着算了。
很快录音室又传来一阵熟悉的音调,还是秦屿在音乐节时的那首《交点》。
这首歌在网上热度很高。
他们一直在等着秦屿出录制版。
好多音乐公司都想要买这首歌的版权,但一直卡在秦屿手里,死死不放。
[你回头,我就在~]
周慕白。
老子一直在的。
虽然这次没有音乐节那么多观众,场子也没有那么热。
但乐队其他成员似乎也感觉到这次秦屿的情绪有些高涨。
像是有什么故事在叙说那个盛夏的可乐罐。
而现在又是一个盛夏。
一曲终了,他们出了录音棚。
“秦哥,你是不是想前嫂子了?”
“之前音乐节的时候我就一直想问,这首歌是给前嫂子的吗?亡妻是欢欢的妈妈吗?”
突然车后座传来陈奇幽幽的声音。
“欢欢的妈妈,亡妻,现在的嫂子,还有你结婚照上的那个嫂子,秦哥你经历够丰富的。”
可恶!
怎么这么多嫂子?!
旱的旱死、涝的涝死,有人单身N年,有人嫂子无数……
秦屿吃完了嘴里的棒棒糖,总觉得不得劲,最后还是点了一根烟。
“欢欢是我弟弟,上次说儿子是逗你们的。”
众人:……
“那还有三个呢,秦哥秦哥,你最爱哪个呢?”
“是亡妻吧,都为他写歌了。”
“可是现在的嫂子是……宝贝儿啊,而且还在我们的小群里。”
“结婚照上的嫂子,秦哥可是一直带着戒指呢。”
三个人你一言我一嘴,开始乱猜秦屿的这些个红颜知己、蓝颜知己,视线渐渐又落到秦屿无名指上的碎钻戒指。
“这么小的钻戒,秦哥,你是怎么娶到那么漂亮的媳妇的?”
居然只用一个这么小的碎钻就将人骗到手了。
可恶的男人!
“凭我这张脸。”
秦屿转着方向盘,一个急拐弯,换了一条路。
“呸,渣男!”
“欺骗无知小姑娘。”
“也可能是无知小少年。”
秦屿才说了一句话。
脑袋上就被扣了一顶渣男的帽子。
“其实我最爱的……”
他故意对着车内的镜子,灿烂一笑,“是你们家小白啊……”
车内一片寂静。
半响过后,又爆发出一阵哄闹。
“你不许勾引我家小白。”
“小白还单纯,不可以打小白主意。”
“小白只爱前夫哥……”
前夫哥本人笑而不语。
“秦哥秦哥,7月份有小白演唱会,你去吗?”
有人开玩笑道:“要不别去了,我怕你勾引小白。”
自己得不到男神固然可怜,但是兄弟能得到男神,这就让人更心生嫉妒!
秦屿把车停好。
“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