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别分了,凑活过吧>第54章 第五十二章

  沈长卿在泰岚度假这段时间,也不忘本,完成了沈缘业交给他的任务,为泰岚开发成功剪彩。

  泰岚是第一个国家批准的私人保护景区,开创了私人旅游产业的先河,是值得庆祝的。

  沈长卿穿上了一身黑色正装西服,让乔明月陪着自己参加泰岚庆祝晚会,为了不张扬两人在一起的事实,他以沈氏集团执行总裁身份参加,乔明月以他外公军区退休老司令的孙子的身份参加聚会,且沈长卿对外宣称,他们是大学同学关系。

  “我真想宣告整个世界,你是我男朋友,真可惜...”下车前,沈长卿恋恋不舍地最后抱了乔明月一下,深深嗅了乔明月的气息。

  这辆车是沈长卿亲自开的,车上除了他和乔明月没有其他人,所以他才敢在这个满是宾客的会场停车场拥抱乔明月。

  乔明月搂回沈长卿的腰,在他耳边柔言细语,“在意别人干什么?你就是我的男朋友,不需要告知全世界,我就在这里。”

  沈长卿一听松开了紧抱着的乔明月,脸上露出小孩子做了肩好事获得大人赏的糖的兴奋,贱贱地说,“月月,我们在这里干一次好吗?”

  “沈哥你满脑子都是什么啊?”乔明月皱了下眉,笑着骂他。

  “你说呢?我满脑子都是想着干你。”沈长卿双眸都是风流笑意。

  乔明月没有说话,看着沈长卿那张揣着歹意的脸,想到在这辆车座上来一次也很不错,周围全是人,整个停车场都停满了车,他俩在车里动作导致车的动作肯定是巨大的,尤其是里面传出来参杂美妙令人垂涎欲滴的喘息声,能把所有人都吓一跳吧。

  沈长卿无羞耻之心地继续说了下去:“我想在很多地方都想和你做,尤其是我们河畔新城别墅的天台,是空荡荡的,房子之间隔得很近,出现什么动作肯定会一览无遗。那是我第一次吻你的地方,你不期待在哪里我们会发生点什么吗?”他试探着乔明月,想要面前这个楚楚动人一箭穿心让他无法自拔的男人的肯定。

  “请你停止你的淫.欲。”乔明月挑起眉梢,白净细嫩的手轻轻掐了掐沈长卿的脸蛋,阻止着沈长卿的乱.淫。

  “真的不想来一次吗?”沈长卿不死心。

  乔明月抬起眼眸,思考了一下沈长卿的提议,慢条斯理地正经道:“回去再说。”

  沈长卿一听,心里乐开了花,如果不是这代表仪式的聚会,说不定他和乔明月正在家里逍遥快活呢。

  沈长卿和乔明月下了车,这回与以往不同,他们没有手牵手勾搭肩,只是像商业人士那样,沈长卿走在前方,乔明月跟在后面,周围人也不看不出什么端详。

  迎面走来的是傅永华,这男人白手起家,三十二岁之前一直在一家跨国公司当总裁,带动了公司巨大的经济效益,业值因他直接上涨了三个点。在国内,无人不知晓他的大名。

  “傅总。”沈长卿瞧见傅永华走在他前面不远处,为了结交关系,客客气气快步向前打着招呼。

  傅永华听见声音,转过身来,望着朝他过来的年轻人,脸上带着官方式微笑,回应道:“沈少,好久不见。”

  明明差了十多岁,老朋友的语气的客套语气,从容不迫的沈长卿问:“傅总怎么在这里?”

  “我公司也参与了这次投资,公司没人有空闲时间,这不就让我这个大闲人参加了。”傅永华无奈地自己,他最近几个月因为私人原因,老总降了他的职责,虽然依旧拿着原本工资,干的全是苦差事,这事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见沈长卿身后秀气的乔明月,看了一眼,笑颜道,“沈少后面的这位是?”

  沈长卿见傅永华的笑脸,手挡在乔明月的身前,想起听说傅永华是个同志,心里有点隔应,但还是彬彬有礼介绍:“这是我大学同学,乔明月。”

  他转头给乔明月介绍傅永华,“这位是傅总。”

  乔明月只是淡然地看了一眼沈长卿伸出来的手,越过沈长卿,伸出手友好地交际着傅永华。他知道这人是谁,本应商业与政治互不干涉,但出生于淮城的他知道,本城有个傅永华,而且他总和他爸乔民有秘密来往,微笑着:“你好,我是乔明月,傅总你好。”

  傅永华握回去乔明月的手,猜测着乔明月与乔民的关系,记忆里乔民应该有这么个儿子,“你好。”

  沈长卿盯着傅永华友好握紧乔明月的手,脸上宠辱不惊,心里一直骂着,放开乔明月,快放开,你这个男人一直握着明月的手干什么?

  也就几秒钟,沈长卿开始后悔搭话傅永华,拉了拉乔明月的衣角,“乔明月,傅总还有急事呢。”

  傅永华眯眼看着沈长卿,若有所思,放开了乔明月,既然被下了“逐客令”,就讪笑,“那我先失陪了。”

  乔明月见着傅永华渐行渐远的身影,一脸埋怨沈长卿小家子气,“你别这么明显啊,他都看出来了。”

  沈长卿不高兴了,他握紧乔明月被傅永华握住的手,吃醋般地重掐了一下,见乔明月眉间轻皱才松手,“你被别的男人握那么长时间,我当然会觉得不舒服了。”

  乔明月见他不满的表情,讨好道:“行啦沈哥,以后我只握你一个人手。”

  沈长卿听见大脑充血,他想把乔明月压在身下,好好亲亲这个可爱的男孩。

  会所很大,容纳了很多知名人士,也有泰岚当地的市长,其他省市的官员,算得上一个很庞大的聚会。整个会场戒备森严,进入检察十分严格。

  沈长卿和乔明月分开,以免被人误会他俩的关系,其实眼神一直追着对方。沈长卿正拿着高脚杯晃悠,恶狠狠地看着有个地中海胖子老板不怀好意的搭讪乔明月,飘了一个白眼过去。

  “沈少你要是舍不得,就赶紧过去英雄救美呀。”明溪突然出现在沈长卿的身后,笑吟吟地看着被搭讪的乔明月,乔明月的目光还瞥见沈长卿,嘴角自带笑容。

  “算了人多口杂,我们约定好了互不干涉。”沈长卿耸耸肩,碰了一下明溪手中高脚杯的杯沿,小抿了一口其中暗红色的酿制高贵的葡萄酒。

  明溪叹了口气说:“是啊,互不干涉。”他的酒杯正对着隔着几个人身后的董臻,怨忧的眼神带着可怜,“同为天涯沦落人。”

  沈长卿也不在管乔明月做什么,眼不见心不烦,反正乔明月也不敢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转身找认识的一些商业巨鳄结交,为了这次旅行回去之后就要为新公司铺路。

  晚会很热闹,只有零落的昏暗灯光,沈长卿终于在一片漆黑下寻找到角落里的乔明月,他走了过去,肩碰上了乔明月的肩,透过光线他看见棱角分明的还拥有少年的脸颊的乔明月。这片地方,乔明月选的很好,隐蔽又安静,他伸出胳膊,用胳膊肘碰了一下乔明月,然后拿着高脚杯的小手臂缠住了乔明月同样拿着酒杯的手臂,他开口轻声道,同时也害怕别人看见他俩这么亲笔的动作,“来,喝交杯酒。”

  乔明月给足了面子,喝完酒后,还顺着感觉亲了一下沈长卿下巴,红晕的脸颊在黑暗里看不出来。

  沈长卿满鼻全是乔明月的气息时,他多想回应这个美好的吻,但是时候不对,他放弃了深吻,取短拉住了乔明月的手,隐蔽的角落没有摄像头的窥视没有大众的眼光,只有偷偷摸摸谁也不曾知晓的小动作。

  “逃吗?”乔明月觉得有些无聊,还不如和沈长卿单独在一起有意思,他问沈长卿要不要离开这个会所。

  沈长卿当然乐意了,“走。”随后拉着乔明月的手从后门走了出去。

  刚走到拐角处,一个迎面而来的女声叫着“赵明月”三个字的名字。

  乔明月微微一愣,仔细看着面前这个身高只到肩部的女人,她面色憔悴,像是几天没睡过觉的惨状。他在脑海中翻阅这个女人的容颜,恍然大悟之中问道:“你是...李丽丽?”

  沈长卿都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两年没见,李丽丽老了快十多岁。高中时的她拥有小家闺秀的清秀,而现在就像三十多岁为家庭操碎了心的妇女。

  “是我。”李丽丽颤抖着身体回答,声音也嘶哑,没有那段时间的冷漠坚韧,苦苦哀求着乔明月,求助的眼光也扫过沈长卿,“求你们帮帮我!只有你们可以帮我了!”

  本就不该在一块的人又重新凑到了一块。他们的交易在两年前就结束了,应该一刀两断,谁也不认识谁才对,为什么李丽丽还要找乔明月?沈长卿不解地想。

  李家和沈家是死对头,虽然这两年曾经意气风发生机勃勃的李氏集团跌入谷底,但死对头依旧是死对头,不能因为对方的惨败而伸出援助之手或者是怜悯之心。但看见李丽丽这幅模样,沈长卿问道:“怎么了?”

  “我哥被我送到美国去了,他...”李丽丽难以言齿地说,“他杀了人。”

  “我父亲也因为这件事,昨天晚上一觉不醒,李志这个混蛋也真不省心,为什么总让我给他擦屁股!还有我的父亲的下葬钱,我现在手头没有钱,可以借我一点钱吗?”

  “欠债还钱杀人长命本就天经地义,我有什么理由借给你钱?”乔明月仰头望着李丽丽。

  李丽丽恳求道:“就借我一百万,我把我父亲安了葬,把房子一卖就有了钱,立刻还。”她自嘲地笑了笑,“哈哈,我一定疯了,我竟然借钱给那个老混球安葬。”

  “我把我哥前几天送出了国,本觉得什么事了,我爸也知道自己活不长,瞒着我找了律师把遗产提前全部分给了李志,还指望他能在新环境有出息。”

  “没想到李志出国第一件事不是找工作建立公司,而是去杀人,终于把老混球气死了。哈哈,我到头来什么也没得到,我这个女儿当的真命苦,整天操心公司,结果是为了给李志数钱。”

  “这可好,李志被美国人抓了,要遣送回国,财产全部冻结。还给老混球下葬?我借钱就是为了给不疼我的父亲买块坟墓,虽然他只给我一套房子,还是我妈的,但毕竟是我爸,生我的人,我不忍心看到他魂魄都无处而归。”

  沈长卿一听,无语对待这李家人,其实李丽丽也蛮可怜的,突然萌生了想借钱的想法,话还没开口,就被乔明月打断了。

  “你说李志杀了人?”乔明月皱起了眉,心中隐约的有些不安,“借钱可以,你得告诉我,他杀了谁,为什么杀?”

  李丽丽老实地追寻着记忆回答,“那边没给明确的答案,是今天他开车撞死的,还在检查是否意外,但我确定,那个人一定和李志有仇,李志一定存心想杀他。只知道英语名字,叫Moore。”

  乔明月一听这个名字慌张了,他睁大眼睛又问道,想听清这个名字到底是不是心里那个名字,声音有点激动:“是谁?”

  “叫Moore。”李丽丽回答。

  乔明月头一懵,险些跌倒,沈长卿幸好扶住了他,他念念道这个名字,“Moore。”

  “这他妈是季凌!”乔明月没有理智的大声吼道。

  沈长卿也完全愣住了,表情诧异。

  “这个名字,是他选的,他说他中文名字没有我,但英语一定要把我包含进去。我叫明月,是Moon,还要叫Moon,但我不同意,他就改成了Moore。”乔明月回忆起那个时候他俩才十岁,想起个英语名洋气洋气。

  他和季凌最后一次见面在去年的医院里,他生日时还收到了季凌从美国运过来的礼物,但他连开都没开就扔到了外公家的杂货间。本来没多大事,他也不稀罕这礼物也就没和沈长卿说,反正他们之间都翻篇了。

  想起在医院里季凌想要请求他原谅的可怜样,乔明月心里酸楚,没想到那是最后一次见面。

  而这次,季凌的死亡也和他有间接原因。当时他为了把李志送监狱,季凌参与了,亲自把李志送了进去。应该被李志查到了吧,特意弄死了导致他家破人亡的季凌。

  他自责起来。

  他和季凌每一次离别都是不好的回忆,十二岁时他要离开季凌时就是吵了一次架,他们都没有什么好脸色,不欢而散。但季凌为了他把自己送入深渊时,那凄惨想要安慰他的笑,让他牵挂了整整三年。

  每一次受伤都和他有不可磨灭的关系。

  去年的最后一次见面,失落的表情,乔明月也感到心烦意乱。

  没有一次是朋友间拥抱着对方,笑着说离别的。

  相识了十七年,全是痛苦的。

  “沈哥,带我回去,我心很乱。”乔明月坚持不住,他闭上了眼睛,季凌的脸出现在脑海中,他把他想赶走,却怎么也挥之不去。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写季凌的篇章,太心疼这个男孩子了,边写边哭。没错恶毒的我就要把他写的更虐一点,没有任何人物,能比失而不得临死前,还没得到喜欢的人的原谅,还一直被误会是偏执症并非喜欢,就被为了喜欢的人把他情敌的仇人送进监狱的人寻仇撞死他还要惨的。

  真是悲情人物。

  本来想把他放到二十六岁沈长卿重新和乔明月和好时去世的,因为细纲大删,只能改变时间线,提前死亡。啊!你真的好惨啊,连作者都要把你写成早几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