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不想复合>第11章 低人一等

  辛雪稚坐上墙头后,翻涌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他看了看况家昏暗的光线,不由失笑。自己竟然一时冲动,要到墙头来等况戍,上次不过是巧合,他们的墙头约定已经失效了三年,谁又会随时关注这堵墙,赶来满足他的一时兴起?

  不过这里景致很好,他没着急下去,让视线漫无目的地在四方游走,猛地,他顿住目光。

  黑暗里冲出来一个人影,步履匆匆,顷刻间穿越花园,让墙边的立灯将他的脸打亮。

  况戍真的来了,速度还这么快,毛茸茸的光从他的鼻梁滑下,他仰起头:“雪稚,真的是你,我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辛雪稚胸腔跳动起巨响,比潮声还要喧嚣。良久,他才想起来说话:“你、你怎么知道?”

  况戍直言不讳:“习惯了,只要在家里,隔半小时就会望一眼这边。”

  原来如此......难怪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辛雪稚坐在墙上,况戍一定会很快就出现。以前还以为是两人足够默契,原不过是有心人处处留意。

  一股暖流淌过心间,辛雪稚朝他伸出手:“上来。”

  况戍笑呵呵的,不过没拉辛雪稚的手,自己扒着墙头轻松撑上,辛雪稚注意到他没穿外套,问他:“怎么没披件厚衣服再出来,会冷的。”

  况戍:“走的时候太着急,没想到这一茬,不过我从来不——”突然,他刹住嘴,话锋一转,“还别说,这天儿真有点冷了。”

  辛雪稚当然看得出他又在装相,只是此刻就想待这人好,没戳穿他,静静等着他的要求。

  果然,那人就道:“哎,雪稚,你穿得厚,再靠过来点儿,匀我些热度吧。”

  “恩。”辛雪稚欣然答应,紧紧地挨了过来。

  况戍心里美滋滋地享受着对方身上好闻的浅薄荷味。他们肩并肩靠着,谁都不着急说话,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无论是辛雪稚心情不好,亦或单纯想见他,只要坐上墙头安静地靠着,就已经足够幸福。

  安静过后,辛雪稚问他:“这下面那块景观石是你搬来的?”

  “恩,还是要多亏管家帮我开后门了。”况戍笑道,“看来我提前预备没错,你这不就来找我了?”

  辛雪稚也跟着笑。

  况戍问他:“今晚怎么回事?不开心了?”

  辛雪稚反问:“怎么就不是我单纯想见你?”

  况戍:“虽然我求之不得,但以目前的状态,后者几乎不可能。”

  辛雪稚又被他逗乐,闷闷地笑了几声,说:“况戍,我问你个事情吧。”

  况戍正襟危坐:“洗耳恭听。”

  辛雪稚先抬头望了望天,又垂目盯着自己脚尖看,好一会儿才开口:“你......也有嫌弃过我的时候吗?”

  况戍差点儿一头栽下去,大惊失色道:“谁乱说什么了?还是你又胡思乱想了?我怎么可能嫌弃你?”

  辛雪稚还是盯着自己的脚:“一个人有病,性格也不热情,对事物偏好明显,这也做不了,那也不敢碰,没办法依靠,也不敢交付重任。这种人是不是挺废的,再亲近的关系也觉得麻烦吧。”

  “谁说你不能依靠?”况戍哐当一下把自己头杵进他的颈窝,“你看,你有一个多么让人安全的肩膀。”

  辛雪稚的阴霾被这货的不正经瞬间扫光,哑然无语片刻,耸肩想把他甩出去,却被粘得更紧。两人无论是身高、体型,都有不小的差别,况戍缩着高大的身躯在他面前努力小鸟依人的样子,不用看就知道多么可笑。

  “别闹了。”辛雪稚语气无奈,肩膀陡然一轻,那人终于坐直了,可接下来,下巴突然被钳住。

  况戍捏着他的脸抬起来,让两人目光对视。

  刹那间,月色和灯光都没有况戍的眼睛明亮,他的锋利全部化为真挚:“我不管别人怎么想,反正在我心中,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辛雪稚面色动容,几乎陷入他的瞳色。

  可接下来,这人的画风渐渐变得不对劲:“我一颗真心闪闪发光,你如果怀疑别人的时候还要顺带怀疑上我,那我可真是冤枉大了。”

  辛雪稚:“......”

  这人还越说越来劲:“你于我而言,无论健康与否,贫穷或富有......如果你现在答应和我复合,我能给你背十遍婚礼誓言。”

  啪。

  辛雪稚面无表情地把他打开。

  况戍老实了。

  没安静一会儿,又开始说话:“你今晚这么问,还是因为三年前吗,你相信我雪稚,我真的不是被生病的你吓到跑路的。”

  辛雪稚恩了一声没下文了。

  况戍表情诧异:“就这样?你不问我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辛雪稚偏头看他:“况戍,我也了解你,你是个坦诚的人,如果某件事情别人再三打探后你都避开不谈,那就是真的不想说,我现在追问也没用,等以后你想说的时候再告诉我吧。现在我们都别去想三年前的那天。”

  况戍敛下神色:“好。”

  辛雪稚心情好多了,这才看进去四周的景物,察觉到余光里的红,偏头一看,墙角正往上攀着新的三角梅。

  “你新种的?”

  “以前那株太久没照料,已经开不出花了。”况戍说,“让园丁换了一株,不过还是原来的品种。别的可以不用复原,这花必须得长回来,我记得你最爱它,要是没了,还靠什么拐你过来?”

  这么一来二回,辛雪稚彻底放松,不久,困意来袭,忘却烦恼的他自然而然靠上况戍的肩膀,在夜色中睡得毫无戒备。

  况戍怕他受凉,掐着时间打电话叫来管

  “哎哟,况少爷,辛苦了。”管家站上景观石,帮着扶住辛雪稚的后背。

  况戍跳下墙,熟练地把人接下来,对管家说:“您客气了,之前还得谢您为我开后门。”

  现在这块景观石,也算是和管家合力准备的。

  管家笑呵呵地走在前面:“当初少爷让我们搬走那块石头时,我这心里别提多难受了,现在好了,况少爷您回来了,一切也都复原了。”

  “恩......”况戍低头看着怀中人,心想就差他了。

  “对了。”他抬头看着管家,“我有事儿想问您......”

  两人边走边说着,管家把他送到辛雪稚的房间,就识趣地离开。

  况戍小心把人放在床上,抱着脱掉外套,用被子塞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脸在外面。辛雪稚的头微微朝他的方向偏着,松软的枕头托着雪白的脸,左鼻翼上的那颗小痣,积满了屋内的光。

  况戍爱怜地抚摸他的鬓发,依恋地看了许久,接着不放心地再次掖紧被角,打算起身离开。走到房门时,又挣扎着犹豫了一会儿,最后眼睛一闭,回到床边偷偷亲了一口辛雪稚的脸颊,揣着一肚子心虚飞快离开。

  管家把接风宴定在了周末晚上,彼时杜晨刚和苏小姐用过午餐,回家后春风满面,有意无意地在辛雪稚面前炫耀了好几次,晚餐临近时,还特意换了身衣服,早早地在客厅等候贵客。

  况戍进门的时候,他比管家还要抢先一步:“况总,快请进。”

  “恩。”况戍冷淡地朝他一点头,目光就开始在屋内寻找,“雪稚呢?”

  还想再说话的杜晨因此噎了一下,人有些尴尬地杵着。

  管家迎过来说:“还在房间,我去把人叫下来?”

  “不用。”况戍心情很好地把外套递给管家,“我自己去找他。”

  对辛家他熟悉得很,和长辈相处得也随意,先跟辛鹤霄和曹月打过招呼,就上楼找辛雪稚去了,房门一开一合,直到开饭时才双双下楼。

  家里招待常客比较随意,辛雪稚更是在况戍面前没什么讲究,就穿着家居服,和明显精心打扮过的杜晨同坐一桌,倒显得对方刻意了。

  杜晨被对比得有些尴尬,靠着用餐的氛围才缓和些。

  今天吃的中餐,从上菜开始,况戍就不停用自己的公筷给辛雪稚夹菜,而且能精准地选中辛雪稚爱吃的,没让对方伸一下手。不知不觉,他们靠得越来越近,说话时也几乎只用仅对方能听见的音量,和周围的一切区分明显。在外人看来,他们亲密得不可分割。

  辛鹤霄习惯了这场面,自吃自的,曹月和杜晨第一次见,难免充满好奇。曹月年纪大了尚还能忍着,杜晨就非要探个究竟:“况总和哥是小时候就认识吗?”

  结果对面这俩光顾着对方,谁也没听见。杜晨一脸窘迫。

  辛鹤霄见状帮他解围:“我记得是十五年前吧,况家搬来隔壁,那时候我们两边大人都还没认识,这俩小的就已经玩成一团了。”

  “是吗?”曹月觉得有意思,笑融融地感叹了一声。

  桌面谈论得热闹了,况戍终于从辛雪稚身上转移注意,也跟着接话:“伯父说得不错,我家搬来隔壁的当天,工人还在往屋里挪东西,我就在院子里玩儿,正巧看到背着书包从车上下来的雪稚。”

  辛雪稚也跟着回忆:“我想起来了,那天刚上完幼儿园,隔壁的铁门上就趴着张蠢脸,吓我一跳。”

  况戍笑道:“我长那么大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孩儿,可不得看呆去。”

  辛鹤霄脸上也带着笑:“说来也巧,你俩认识后,从小学一路到高中,都在同一所学校。”

  “其实严格来说小学不算。”况戍说,“伯父估计忘了,最开始上小学的时候,我俩没在一个学校,因为那时候雪稚不习惯学校的生活,在学校里过得不开心,我看他天天丧着个脸,就求着爸妈让我转了过去,从那以后,就一路考同校了。”

  “雪稚性格安静,确实不能很快适应新环境。”辛鹤霄也很感慨,“不过你小子也太会惯他,现在二十了,社交能力也不见长。”

  辛雪稚弱弱地插话:“我现在也有别的朋友。”

  况戍也帮着他解释:“别啊伯父,雪稚这样就挺好的,啥事儿也没耽误不是。”

  他们像家人般亲密地说笑,饭桌上欢声连连。杜晨本是个爱表现的性格,可连着好几次都插不进话,顿觉自己和真正的辛家还是充满距离,无论怎么努力,都是边缘人。

  他难得也受了一顿闷气,早早搁了筷子,还要因为家里的规矩不能离席,只能眼睁睁看着人家怎么热闹怎么欢快。

  况戍因为大半时间都在照顾辛雪稚吃,自己吃饭的速度就也慢了,几乎能和辛雪稚持平,让杜晨第一次知道还有人能和辛雪稚同时搁筷。

  他早已经坐不住,等到所有人吃完,第一个下了桌子,临上楼前,还听见况戍说要在辛雪稚房间里赖一会儿再走。

  他回了房,愤怒换下自己精心搭配的衣裳,把自己摔进床,一拳砸向床垫。

  辛雪稚。

  他从进门第一天起,就发誓要追上的人,好容易通过三年的努力,把那个高高在上的人拽下了一些,转而又被新的距离抛远。

  或许,家世和经历所带来的差距,根本不是相同的专业和相同的消费就能补足的,有人既然含着金汤勺出生,就注定不是普通人的后天努力能齐平的,他所拥有的,也不仅仅是金钱。

  环境、际遇、性格,哪一样不靠物质塑形?就连他的缓慢,不都是被常年的优渥生活给惯出来的?

  中途改命的人永远学不会,也永远成不了他。

  从三年前,他忐忑不安地迈进这座华贵的别墅,看着只能在电视里出现的陈设,兴奋又惶恐地抬头,被一双停在二层楼梯的眼睛冷静又平淡地直视时,就注定了他在辛雪稚面前,将永远低人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