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逢歌带兰笙回了家。

  开门的时候,小笨喵喵朝两人叫了两声,也跟着兰笙坐到沙发上,窝在他腿上软软地蹭着,好像小猫也能感受到两脚兽的情绪一样。

  兰笙逗逗小猫,顺手捞过来一个小圆镜,看看脸上有没有印子。

  他看看镜子里几乎淡下去完全看不见的手印,有些好笑地朝谢逢歌说:“要是再来晚一点,伤口都要自己愈合了。”

  现在都不痛了。

  谢逢歌叫了粥送到家里,他一直守在兰笙身边,视线通过镜子和兰笙对上时,眼睑上还附着一圈隐秘的红色。

  “我看看。”他拿过兰笙手上的小圆镜,在兰笙身边坐下,手指温和地抬起兰笙的下巴,让他转过脸来。

  兰笙倒是觉得没什么,过了刚刚那股委屈劲儿,这点小伤,现在在他看来和以前在片场跑龙套的伤都比不过。

  反正他很小的时候就没有母亲了,爹不疼的,也没有其他亲人,生了病受了伤,自己吃吃药包扎一下,有些时候连看医生的钱都省了。

  这点伤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以前他爹喝醉了酒,有时候下手更重的,不过那时候他还没有还手的能力,上了高中之后就不一样了,他爹不敢轻易动他,因为他个子和力气都大了,不是像小时候那样,想打就能随便打的小屁孩儿了。

  小时候兰笙挨了打就会想妈妈。上高中后,他要是和人打完架,就朝对方再挥挥拳头以示威胁,等看着人走了,他才回宿舍收拾伤口,然后马不停蹄地翻开练习册刷题。

  说实话,兰笙已经很久没因为受伤这点小事掉过眼泪了。

  身体上的受伤在他看来是最不值一提的小事了。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当时一见谢逢歌,鼻子一下就酸了,眼泪断了线一样不争气往下掉。

  现在缓过来,还怪难为情的。

  兰笙正要打哈哈两句,企图让谢逢歌忘了这点小事。

  可是他看见了谢逢歌眼睑上的红。

  谢逢歌在默不作声地检查他脸上的痕迹。表情很认真,还很较劲。像是憋着股气一样。

  兰笙脸上还没来得及扬起来的笑,顿时瘪了下去。

  “我不疼了。”兰笙拍拍谢逢歌。他觉得谢逢歌可能是真的很担心他。

  谢逢歌手指还是轻轻抬着他的下巴,面色并不好看,说话时的语气又很疼惜:“冰敷过了还是有点红,医生说24小时后再热敷一次。”

  他的声音透出一股自责和担忧。

  兰笙以前没见过谢逢歌这样。

  还有刚刚谢逢歌在车上说的“心肝宝贝”,他以前也没听过谢逢歌这样说过。

  现在他又被抬着下巴和谢逢歌对视,看见谢逢歌微红的眼睛,一时有些怔住了。

  他其实心里觉得谢逢歌比他好看的,尽管昨晚谢逢歌夸了他无数句好看。他其实觉得谢逢歌的样子更符合他的审美。

  只是兰笙从前并没看过谢逢歌生气的样子,他没想到就算是生气,谢逢歌也只是红了眼睛,甚至这股愠气,半点也不影响到他一贯的沉静温和。

  谢逢歌没敢看他眼睛,覆下眼皮,双手紧紧抓住了兰笙刚还在拍拍的手,放在唇边,“绝不会有下次了”、“下次不会了”,同样意思的话他放在嘴里咀嚼了两遍。

  再抬起眼来看兰笙的时候,那双沉静的眼更红了,自责更深,却紧紧地盯了兰笙两秒,马上又垂下眼睫去。

  谢逢歌说粥好像到了,他去取一下。然后他就松开兰笙的手,头也不回地转身,很快就开了门出去。

  现在兰笙的手被小笨趴着,喵喵叫着这里舔一下、那里舔一下。

  兰笙觉得,刚刚他好像看见谢逢歌哭了?

  他不是很确定,但是谢逢歌的眼睛是真的红了。

  兰笙的脑子有些乱,但有件事他得承认,刚刚谢逢歌红着眼睛盯他的那两秒,他的心脏在猛地下沉。

  ——他意识到某个和谢逢歌有关的情绪,正在急速具象化。而那正是他从前一直没想过的。

  谢逢歌出去取粥取了一段时间。大概十几分钟吧。

  有点久。兰笙觉得。

  但他还是抱着小猫坐到餐桌前去,安静地等谢逢歌回来。

  “是不是饿坏了。”谢逢歌开门进来,将餐盒都摆到兰笙跟前。

  兰笙摇摇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谢逢歌,声音轻轻地问:“谢逢歌,你眼睛比刚刚更红了。”

  谢逢歌动作一顿。

  兰笙抱着水杯喝了一口,有些担忧:“你是不是一个人偷偷出去掉眼泪了?”

  谢逢歌沉郁的眸子看着兰笙,没有说话,也没有任何其他的动作。

  那就是默认了。

  “因为心疼我吗?”

  兰笙看谢逢歌又不说话,就把小笨放到一边,从餐桌那边绕到谢逢歌这边。

  他张开手,拉过谢逢歌让他面对着自己,然后整个人扑进谢逢歌怀里。

  “!”扑进来的势头有些大,谢逢歌趔趄撤了半步,才将人稳稳接住。

  兰笙像个恶作剧成功的小屁孩儿,立即就从谢逢歌怀里冒出头来,笑道:“昨晚你弄哭我一次,今天我弄哭你一次,那我们就算扯平了好不好?”

  他没怎么安慰过人,更何况谢逢歌还是因为他哭,兰笙想着要是自己能笑一笑,可能谢逢歌心情会好点。

  所以他弯着一对桃花眼冲谢逢歌笑眯眯地,都有点像在撒娇了。

  青年笑起来真好看。

  大概是他刚刚委屈得哭过一阵,眼圈红红的,更像桃花了。怎么会有人长出这样一双水光潋滟的眼睛。

  谢逢歌抱着兰笙愣在原地。他几乎被一种任何时候都难以想见的甜蜜包围,喉头却发涩。

  他又想起来小时候误入花鸟市场,看见的笼子里的那只灰扑扑的兔子了。离开后,他就再也找不见了原原本本的那只。

  后来祖母请人送来了各种各样的,无一不比灰扑扑的那只干净、漂亮、可爱、昂贵。但都不是他想要的那只。

  之后的很久从童年贯穿整个青春期,他没再遇见过什么想要的事物和人。

  他平淡地接受一切符合他”谢氏继承人“身份的东西,游刃有余地取得长辈期盼的成绩和功劳。

  岁月渐长,他显著地感觉到自己变得强大、似乎令人倾羡和景仰,人人都夸他一句有着和年龄不符的踏实稳重。

  但这些对他本身而言不过按部就班,他按部就班地变得强大,按部就班地用沉默和冷淡在身边砌起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墙。

  但他更像一口逐渐干涸的井。有一天人终于会走向死亡,而那正是井水干涸之际。

  谢逢歌以为他会这样度过一生。

  然后有一天,一滴清凉的露忽然砸下来,砸进井水里,又疾又猛,马上是第二滴第三滴,千滴万滴。

  谢逢歌从没想到,一口井里竟也能掀起惊涛骇浪。那些砸下来的根本不是什么露,是一整个热烈盛夏的雨季。

  汛期的雨水在润泽这片土地的时候,顺便也润泽了一口井。

  他开始期盼每一场雨。盛夏长而热烈,终有结束的时候,他难免在期盼的同时更觉得落寞。

  他企图留住汛期。

  却又惊喜地发现,这不是汛期,是四季。

  兰笙理应是四季。既不会像幼年时的兔子一样消失,也不会像仅仅一场雨一样短暂。

  谢逢歌在偷偷给兰笙拍下很多照片的时候就在设想了——以后的照片他要站到兰笙身边去。

  千万人中,其实他何其幸运,在并未干涸的时候,迎来一场热烈滂沱的雨。

  他珍视得不行,甚至常常在追求时就已显掣肘,生怕显露一分就要吓到兰笙。

  他自责于自己的不够周全,羞愧于自以为强大到无人敢欺,却还让兰笙被自己的亲人所伤害。

  兰笙不是什么需要人处处保护的菟丝花,谢逢歌一向知道。但现在他自责羞愧,这与兰笙是什么样的人无关,和兰笙是不是已经不疼了也无关。

  “可我不想和你扯平。”谢逢歌说。

  他个子高,亲兰笙要低下头,然后轻轻将唇覆上兰笙的眉心、眼睛、眉毛、鼻子、耳朵。

  不扯平就不扯平吧,兰笙心甘情愿地想。也许被谢逢歌亲亲,谢逢歌会开心一些,他自己也会开心一些。

  伤心时有一个相爱的人,可以拥抱亲吻,没有比这更能安慰人的了。

  兰笙恍惚又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发现了”安慰“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