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们挨在沙发里喝了一碗粥。

  谢逢歌收拾了餐具,又回到客厅。两个大男人和一只小笨猫抱在一起偎沙发上发呆。

  原计划,今晚应该是兰笙直播读信,谢逢歌居家办公的。

  现在兰笙不想接触电子平台上那些许多的事情,谢逢歌只想抱着兰笙。

  不过很快警i察局那边打来电话,是保镖把那闹事的三个人押送过去了,先要要另一方当事人过去再做笔录。

  谢逢歌陪着兰笙一块儿过去,进去的时候正迎着闹事的三个跟厅里的警方鬼哭狼嚎。

  其中张家源、何燃已是鼻青脸肿,浑身上下大伤没有,都是些狰狞的皮肉伤。另一个中年男人则蜷在警察小伙的脚边呜呜哀嚎,说什么肋骨真的断了求警察快点送自己去医院。

  兰笙无疑是待人温和的,眼里总是充满善意。但此刻他冷然地经过这三个人,目光也只是像一个冷冰冰的陌生人一样掠过他们。

  张家源和何燃见到兰笙愤慨不已,立即吼出声来,但立即被警察小哥和谢逢歌身后那几个保镖制住!

  “还不老实!”警察小哥已经嫉恶如仇了,网上那段直播剪辑他刚看过,还有一些“恶意谣言”,初出茅庐他正是一身正气的时候,这两人真是让他领教了什么叫做人性的恶。

  警察小哥利索地将手铐打他俩手上,不耐烦地往里推搡了两下:“先进去待着吧!等队长回来再给你们上上课。”

  兰笙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切,等警察小哥转过身来,他礼貌地伸出手:“你好,我是兰笙,请问是跟您做笔录吗?”

  警察小哥因着对受害者的同情,和兰笙的态度就大不相同,他和兰笙握了手,把他往一旁的房间带:“没事,不用紧张,就是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你这是属于正当防卫,待会儿签完字就能回去了啊放心。”

  “嗯。”兰笙淡淡应道。

  正要踏进房门,身后传来更加悲惨的哀嚎。

  “嗷骨头……骨头都断了!不孝子啊嗷呜呜呜……要死了要死了,被自己亲儿子打死了……亏得你小时候我还抱你举老高呜呜呜嗷……送你你上下学你个没良心的嗷疼疼疼死了……我对你娘俩好你个龟儿子是一点不记啊啊啊呜呜……”

  中年男人的声音干哑难听,混着浓痰一样的嗬嗬作响,像个破锣对着积满灰的破鼓风机在轰轰地敲打着。

  他的身体蜷缩扭曲,手脚胡乱在地上扫来扫去,寻死觅活地看不出半点人样,五官更是因为躯体上的痛苦全部挤在一起了。

  兰笙因为他的哀嚎顿住脚步,余光瞥见他扭曲的身形,之后他就将眼皮垂得更低了,像是用眼睛做了一次叹息。

  “刚刚我踢到了他的肋骨,可能断了,警官,可以先送他去医院吗?等身体康复了在继续裁判可以吗?”青年平静地询问。

  如果不是先前看过那段网上迅速传播的视频,警察小哥完全不会想到这两个天差地别的两个人,居然是父子关系。

  这赌i博、借i贷、嫖i娼的爹,祖坟上冒青烟养出这么个出息儿子,怎么到头来还要这样拉儿子下水的?

  警察小哥摇摇头,招呼另一位警官安排叫救护车。

  “原则上都是可以先诊治后查案的,他身上案子多,以后调查起来还要一段时间。我先带你做笔录。”

  兰笙进入房间后,谢逢歌一直守在门外。

  他刚刚其实有点意外,因为如果换做是他自己,并不能做到那样大度,会为一个一而再再而三,甚至联合外人一起伤害自己的父亲求情。

  ……是求情吧,虽然青年眼中是一片死寂的悲哀。

  谢逢歌不得不承认的是,刚刚兰笙落到地上那中年男子身上的眼神中,却是让他察觉出了一丝悲伤。

  兰笙是在和某种他曾经渴求的东西告别了。

  那东西曾是谢逢歌年幼时也同样渴求过的。

  是父爱。

  这次兰笙并没有掉眼泪,但谢逢歌心里却泛起更加浓郁的疼惜。

  基于兰笙父亲种种伤害兰笙的行径,谢逢歌几乎已经对他感到深深的厌恶了。但即便如此,当他察觉到兰笙的悲伤时,还是指派了两个人跟去医院。

  虽然那人活着也并不能为兰笙带来任何幸福,但如果因为这件事出了什么危机的状况,难免会让他心软的男朋友在作为一个儿子的心上感到不安。这是让谢逢歌最担忧的。

  他在问讯室的门口烦闷地等待兰笙,问询结束,兰笙一从门里面出来,谢逢歌就忍不住拥抱了兰笙。

  警察小哥领着兰笙在文件上签了字,又简单安慰了两句,谢逢歌就带着兰笙回家了。

  车上,兰笙一言不发,靠在座椅上闭着眼睛,谢逢歌专心开车,没有刻意去打扰他。

  直到两人到了家里,谢逢歌躬身取兰笙的室内拖鞋,兰笙这才崩不住了似的,身体重重摇晃了两下,而后被谢逢歌猛地护进怀里。

  “兰笙?”谢逢歌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

  兰笙索性不再硬撑,顺势将脑袋埋进谢逢歌颈窝里,缓了很久才说:“其实他最早的时候不这样。”

  “……最早?”

  谢逢歌并不知道兰笙的父亲最早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他曾经暗中了解过一些兰笙的家庭情况,只知道兰笙十三岁的时候母亲病逝了,后来就一直跟着父亲生活。

  他父亲起先几年还想过再婚,但是没人能忍受他——酗酒、好赌、不务正业。

  他靠着一副好模样和一张花言巧语的嘴把人哄进了家门,但是没有哪一任女友能受得了他的,没多久就闹分手。

  后来他索性就不再找女人了,成天在外边鬼混,赌赢了钱就一顿挥霍,花光了再去赌,输了就被人扒光衣服揍一顿丢出来,下次再去,总有又赢的时候。

  小学初中的兰笙住在破落的筒子楼里,几乎吃楼上楼下邻居的百家饭长大的,也免不了受到一些“债主”的围堵。

  那些人才不管钱多钱少,总是堵到了人就一通威逼,闯进家里搜刮一番,奖学金被搜走已是常事,有时候他们连第二天的饭钱都不给兰笙留。

  更别说家电了,自从母亲死后,家里的家电立马就被“债主们”搬空了,唯一剩下一台90年代的大屁股电视,人家嫌破烂又重死,踢了两脚就丢地上了。

  之后高中,兰笙考上了市里面最好的重点中学,又是重点班,受老师和校领导的关注,他就搬去了学校宿舍,没有再回去过筒子楼。

  ——以上都是谢逢歌先前托人打听出来的消息,并不全面。

  他只知道兰笙的童年和青少年,并不像寻常家庭那样幸福美满,因为这个破碎的家,兰笙吃了不少苦。

  但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将那些苦难挂在嘴边过,甚至三缄其口,却又长成了如今善良、正直、友爱的大人的模样。

  不,不是长成了这样,是兰笙一直都这样。

  兰笙一直都是一个善良、正直、友爱的人。

  谢逢歌安抚性地拍拍兰笙,心中既自豪又难受。

  “你可以和我说说吗?”谢逢歌想知道兰笙更多。

  兰笙重新直起身子,轻轻吐了一口气,牵着谢逢歌的手往客厅那边走。

  对于谢逢歌,他没什么好掩饰的。

  兰笙说:“可以啊,如果你有时间的话。但是先说好,我说这些,只是出于分享我的经历,不是为了让你伤心,更不是为了博取同情。谢逢歌,你得跟我做这个约法三章,我就说了?”

  “嗯,只倾听,不伤心,不同情。我只是想听听。”

  兰笙在沙发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窝谢逢歌身上,他很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仅仅几秒,就将自己从那种沉重的心情里抽离出来,于是像是讲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起了自己的生活。

  他最早有记忆的时候,是五岁。

  具体是哪个时间顺序兰笙记不清了。

  但他确实从小就有关于父亲喝酒的记忆,但是没有到酗酒的地步。

  那时候兰笙还在读幼儿园,父亲在厂里上班,每天会接送兰笙上下学,虽然每次他都因为工作来得很晚。

  兰笙记得,那时候幼儿园里有一台电视机,每天到了四点半,老师就把小朋友带去电视机前排排坐,一边给孩子们看奥特曼的碟片,一边等家长来接孩子们回家。

  兰笙总是最后一个被接走的,因而他看奥特曼的时间最多,对剧情最熟悉,第二天总是可以给小朋友讲很多很多的后续,这让他在幼儿园的人缘非常不错,所有人都想和他做好朋友。

  那时候家里没电视,兰笙很享受在幼儿园看奥特曼的时光。不过后来家里买了电视,但兰笙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幼儿园毕业之后就再也没看过奥特曼了。

  所以如果现在有人问他奥特曼都讲了些什么,他也只剩下“奥特曼打怪兽”的模糊印象,以及一个“我最喜欢赛罗奥特曼”!

  那是一家三口一起吃晚饭的时候,兰笙说给爸爸妈妈的。因为家离幼儿园有点远,兰笙一路上都在给爸爸喋喋不休地讲今天在学校里看的奥特曼。回家了爸爸就和妈妈讲,妈妈就笑眯眯地问:“那我们笙笙最喜欢哪个奥特曼呀?”

  那天刚好打怪兽的是赛罗,兰笙正在兴头上呢,不假思索地就扬起肉嘟嘟的小脸,嘴巴里香喷喷的大米饭还嚼啊嚼的:“赛罗!我最喜欢赛罗奥特曼啦!”

  大人们都被他逗得哈哈大小,兰笙还觉得是爸爸妈妈也喜欢今天这个赛罗的故事,又忍不住讲了好多。

  那时候妈妈也在厂里打工,但是她下班的任务是快快去菜市场挑收摊时候的特价菜,然后动作麻利地准备好一家三口的晚饭。

  孩子还在长身体,她会特意在小铁碗埋一个剥了壳的鸡蛋。她知道丈夫不抽烟但就爱和点啤酒,也会在路过超市的时候捎带两瓶啤酒。

  如果是夏天,她还会提前把酒瓶用桶浸到楼下的井里去,过一会儿再打上来,就是冰冰凉凉的。

  那时候的父亲,喝酒但不酗酒,是一个有责任心、顶天立地的人。

  五岁的兰笙对于“顶天立地”这个词的最初印象就是,某天夜里爸爸妈妈带他去很远的街上看热闹,街上来来往往那么多人,一不留神就要被挤走了。

  但是爸爸会一下把他抱起来!举到肩膀上,让兰笙抱着爸爸的脖子骑大马!

  “啊喂!那么多小朋友,就只有我举高高欸!我爸爸最厉害啦!”五岁的兰笙抱着爸爸的脖子兴奋得小脸都红了。

  妈妈扶着爸爸的一只胳膊,笑得也很开心,一家三口这样才没有被人潮冲散。

  那一年兰笙生日,这是他记忆里的第一个生日。爸爸到幼儿园接他的时候说今天妈妈买了蛋糕,回去可以吃蛋糕。

  即将六岁的兰笙都没吃过蛋糕,一路上都再好奇地追问爸爸蛋糕到底是什么味道的呀?

  爸爸描述了一路,兰笙被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一到家,他就迫不及待地哒哒跑着进屋找妈妈。

  “祝我们笙笙生日快乐哦!长大了可要做一个和爸爸一样,正直、善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哦!”妈妈在教年幼的孩子如何吹灭六只蜡烛。

  她眼睛幸福地隔着烛光与亲爱的丈夫对视,觉得这是他人生最美妙的时刻。她坚定地相信是自己嫁对了人。

  蛋糕是草莓味的,不是很大,但是足够一家三口作为晚餐了。

  不过兰笙吃的时候还是很小心翼翼,他怕吃太快就没有了,所以他要慢慢品尝蛋糕的味道。

  他小小的手指一点一点地蘸着甜甜的奶油送进嘴里,雪白的奶油上还摸了一层晶莹的草莓果酱,唯二的两颗完整的草莓,一个被妈妈喂到他的嘴里,另一个被爸爸喂到妈妈嘴里。

  但是兰笙还是很慢很慢地小口吃着一个本就不怎么大的果实。

  爸爸问怎么吃得这么慢,兰笙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他觉得草莓蛋糕太好吃了,有点舍不得那么快就吃完。

  “这孩子……”一向温柔的妈妈嗔怪了句。

  爸爸叹气拍了拍兰笙的小脑袋:“快吃吧,吃完了下次再给你买。”

  兰笙点点脑袋,乖乖地加快速度,吃完了盘子里的那块蛋糕。

  其实他没指望以后可以再吃到,草莓蛋糕这么好吃的东西,一定要花很多钱才可以买到,爸爸妈妈赚钱很辛苦的。

  但是他都没想到,后来马上就是妈妈的生日了!爸爸又买了和上次一模一样的草莓蛋糕!

  那天就像过年一样,他手舞足蹈地给妈妈唱了生日歌,第二次唱生日歌,比第一次唱的时候熟练得多!还被爸爸妈妈夸又长大了!

  不过那天兰笙还是在晚上做噩梦了,因为那天的幼儿园碟片放的是奥特曼全部都被怪兽抓起来了,好多小朋友都吓哭了。兰笙比较后知后觉,到了睡觉的时候就开始梦魇。

  筒子楼空间拥挤狭小,他和爸爸妈妈三个人挤在一张床上,他睡在靠墙的最里面,爸爸睡中间,隔开了妈妈。

  兰笙一做噩梦,就开始乱动,脑门靠在墙上咚地磕了一个响的。这个碰撞几乎让他从噩梦中惊醒,但是他听到爸爸翻身赶紧把他抱紧了怀里,一边心疼地轻声哄着他,一边给他揉揉头。

  兰笙意识到爸爸在保护自己,心里瞬间踏实了,眼睛也没睁开,但是他闻着爸爸怀抱的味道,重新做了一个香甜踏实的梦。

  小孩是特别有灵性的动物,后来只要他一觉得没有安全感,就会在睡觉时故意轻轻磕碰一下脑袋,然后就可以理所当然地被爸爸抱在怀里哄着睡觉了,也不怕羞羞脸的。

  后来父母靠着在厂里的工资攒下了一点钱,终于可以为家里添置一点大件的东西。

  其中一件就是一个大屁股电视!兰笙印象很深,买电视的时候,爸爸妈妈叫了好几个邻居一起帮忙搬。

  那个时候的家电还没有现在这么高级,只是这样的一个大屁股电视,牵上线搜好台,就能引来好多邻居一起围观。

  那天,妈妈做了一桌好菜招待帮忙的邻居,晚上大家挤在一个小小的房间里看电视里彩色的明星。

  有个明星长得明眸皓齿的,又干净又漂亮,演的是一个有钱的大老板,每天的衣服都很高级。

  邻居家的阿姨看了直说这男明星和兰笙长得可真像!“以后我们小笙笙也是要当大明星的哩!以后当了大明星会不会忘了你王婶婶呐?”

  那时候的兰笙在大人跟前还有些腼腆,被一群叔叔婶婶这样围着又是看又是捏,被逗得脸红得不行。

  饶是这样,他也还是没什么底气地保证:“要是以后我当了大明星,和这个哥哥一样有钱,我要把爸爸妈妈和叔叔婶婶都接到那个大房子里去住,我们每天都可以吃好吃的。”

  那时候的兰笙还不知道怎么做才能当上大明星,但他那时候就已经想了,虽然现在还不知道要怎么做,但是他会努力的。

  努力读书考大学,努力当个大明星。

  以后每次一家人在一起看电视,兰笙都要皱眉问一遍:“妈妈,我以后真的可以当大明星吗?”

  对于未知的美丽事物,小孩子总是怀揣着一份天真的想象,有时候又因为迷茫而没什么底气。

  妈妈都会笑着夸兰笙,说他长得这么好看,在学校里每次都能拿到小红花,以后一定会上电视的。

  爸爸每次都会附和:“对对对!多亏了妈妈的漂亮基因啊!笙笙以后上了电视可一定要多给妈妈买漂亮衣服嘞。”

  爸爸妈妈是一对很恩爱的夫妻,兰笙觉得自己因此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但是有件事都怪他。

  他那时候太小了,发了烧,什么都记不清。

  每次回忆到这件事,兰笙总是一副很痛苦的神色,以前他没在别人跟前展露过这个模样,但这件事一直是他心口的一道疤。

  每一次回忆,都是他自己用刀重新剜进心脏,但是他却不能终止这一几近自残的回忆。

  因为每一次回忆,都是一次警醒。即便很多年过去了,父亲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他曾经愤懑地指责过他,但后来当他重新想起来这件事。

  兰笙只觉得从此以后他最应该指责的,其实是自己。

  “其实我一开始,没有记起来过这件事。我只记得那是一年级的暑假,天特别热,我没出去玩,只是在家里做作业,我想快点把作业写完,就能早点去妈妈厂子里帮忙剪线头。”

  兰笙的气息有些不稳,似乎在极力压抑着什么,但因为他想继续把所有的事情都和谢逢歌讲下去,他没有停下来。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很热。我好像从来都没那么热过,都觉得喘不过气来。”

  “……兰笙。”谢逢歌忍不住出声打断,他感受到兰笙的紧张和痛苦。

  但是兰笙却推开他揽着自己的手臂,摇头:“让我说完吧。”

  那天他中暑高烧。

  妈妈下班回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地板上说不出话来了,脸色惨白。

  他的样子把妈妈吓坏了,昏沉中他滚烫的脑子里只留下匆忙慌乱的记忆。

  那时候家里住得偏僻,妈妈抱着他跑了很多路。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一个宾馆的空调房里。那时候妈妈已经浑身疲倦了,看到兰笙醒来终于露出一个松了一口气的笑容。

  后来不知道怎么就传出来风言风语,有人看见妈妈带着孩子和别的男人开宾馆,街坊邻里开始流传出一些不雅的流言。

  都是些捕风捉影的揣测,却在这几里地的高矮庭院里被人传得绘声绘色,好像真有那么回事一样。

  那个男人兰笙有印象,他和妈妈是一个厂子里干活的,为人亲厚老实。他在宾馆空调房里醒来的时候,也看见了那个叔叔。

  那些风言风语传到爸爸耳朵里,爸爸就问兰笙是不是当时在宾馆里看到了一个叔叔。

  兰笙并不知道他点头意味着什么,但他点头了。

  那个叔叔确实对他很好,每次他去妈妈厂子里剪线头玩儿,那个叔叔总是给他一些零食。

  在还年幼的孩子眼里,那个叔叔并不是一个坏人。

  兰笙因为这个叔叔的亲厚,心里还比较喜欢他。

  但自从那天他点了头,他发现一切都变了。

  即便他还年幼,但流言蜚语多了,他逐渐领会到了父母之间存在芥蒂的原因。那个筒子楼里,温情传递得快,恶语传得更快。

  所有人都说妈妈是个不检点的女人,在外面和野男人乱来。不论妈妈怎么解释,人家只说她已经和厂子里那个男的开房了,铁证如山。

  爸爸开始酗酒,回家回得越来越晚。

  人心是最禁不住揣摩的东西,后来有一天,父亲把厂子里一个阿姨带回来,说要和妈妈离婚。

  那天,兰笙木讷地看着妈妈哭着离家出走,他想拉住妈妈,哭着喊着不要让妈妈走,但是他像被一个没有影子的鬼按住了一样,既哭不出声,又跑不动腿。

  他明明可以知道一切。知道妈妈是给他喂了藿香正气水还不见他好,就着急上火地抱着他跑去医院。

  他明明可以知道,是妈妈带他半路回来的时候,遇见了那个好人叔叔,家里没装空调,带去附近的宾馆开个空调房,能让孩子舒服点。

  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出于一个母亲的急切,她明明什么都没做,只因为被别人看见她抱着孩子和一个不是丈夫的人进了宾馆,于是被残忍地扣上一顶天大的“出轨”、“不贞”的帽子。

  兰笙明明可以记得一切,他明明可以有一万次机会帮助母亲辩解。

  可是他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记得。他唯一看见那个叔叔陪同母亲出现在宾馆里,而他在父亲质询的目光下点了头。

  甚至在街坊流言蜚语的撺掇里,他作为一个孩子,天真又残忍地问他的妈妈,事情真的是他们说得那样吗?你真的不要我和爸爸了吗?

  那时候,妈妈抱着他在怀里崩溃大哭的模样,已经足以让兰笙后悔一辈子。

  后来是老家的爷爷得了重病,爸爸作为独子只能辞工回去照料。一去就是六个月。

  筒子楼里的人,大多和乡下的老人也有牵连,父母的“丑事”早就被十里八乡传得沸沸扬扬。

  有人家女儿爱慕父亲相貌的,就让家里帮忙说亲来了。

  回乡前,爸爸带回来那个同厂里的女人是为了气妈妈,回乡后,他的耳朵和脑子,时刻回荡着丑恶的议论,每一分每一秒都提醒着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尊严正在被践踏。

  更有甚者,指出兰笙也许并非他亲生,大概就是外边的野种。

  六个月后祖父病逝。妈妈带着兰笙回去奔丧,一片沉痛的悲哭中,妈妈被奶奶哭号着赶出家门。

  离了吧。离了吧。

  众人苦口婆心地劝导着。

  那年夏天的雨下得很大,乌云黑沉沉地压下来,兰笙觉得他仿佛又回到了中暑的时候,可这次他怎么也没晕过去,哗哗地掉着眼泪,把爷爷的棺材送上了山。

  关于离婚的事情,妈妈从来没松过口,但是不断地有人上门来给爸爸介绍新的老婆。

  妈妈是外地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她进厂打工才认识的男友,因为恩爱才结婚的丈夫,现在因为那些流言蜚语,对她已经冷了心。

  酗酒、家暴、夜不归宿。

  她的心也彻底冷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差出乳腺癌的那天,兰笙猜测那天应该是妈妈去医院检查出来了病症。

  那年兰笙九岁,他背着书包回家,路上还忧心忡忡地希望今晚父亲不要回来,又想到妈妈煮的香喷喷的放了虾米的面条,又对筒子楼里那个拥挤破烂的家,升起一股温暖的期待。

  可是开门迎接他的不是什么香喷喷的虾米面,是母亲满面泪痕地开门,见到兰笙,就蹲下来抱着他嚎啕大哭。

  兰笙还记得那时候妈妈嘴里说的什么:“妈妈对不起我们笙笙,妈妈对不起你……妈妈不能好好照顾你……”

  兰笙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是无论他怎么安慰,无论他怎么努力地给妈妈擦掉眼泪,她的脸上总是一片泪水。

  他还记得妈妈的温柔的眼睛,布满血丝又充盈泪水,红肿着,又痛苦纠结地皱眉忍耐着,一遍又一遍,好像少看一眼就没有了似的,一遍遍凝望孩子的脸。

  兰笙不敢看那双眼睛,他觉得泪眼是极具传染性的悲伤症状。他以为妈妈真的要离婚,真的要走,吓得哇哇大哭,抱着妈妈哭号着让他别走。

  “我在学校好读书,以后考上好大学,妈妈不要走呜呜呜……”

  “好好好,笙笙一定要好好读书……”

  但是兰笙的努力不能换来母亲的陪伴,十三岁那年,兰笙小学毕业,从学校门口的书店里买了好多的初一竞赛题。回家的路上,他想着要给妈妈做一顿香喷喷的虾米面,最近不知道为什么,妈妈的精神不是很好。

  虾米面是他能想到出了草莓蛋糕外,最好吃的东西,他这些天都在缠着妈妈教自己做,昨天妈妈才松口教了他,今天出门的时候,他还和妈妈约定了:“要等我回来煮面吃哦,我一定会煮得很好吃哒!”

  可是等他到筒子楼院子里边的那口井旁时,看到了围了好多人,好多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把院子围得水泄不通。

  他们扭身一看到兰笙,立即大喝一声:“啊呦乖仔你算回来了!你娘哩跳河寻死了啊!”

  兰笙的笑容僵在脸上,他跌跌撞撞挤开人群,看见院子中央穿着警察制服的人。

  那群人中间,躺着一具盖着湿淋淋布块的尸体。

  是尸体吗……?

  兰笙不敢相信。更不敢再上前一步。他根本没有勇气问任何人,那块布下边是什么。

  “你家大人呢?怎么就你一个小孩?”

  “他爸爸在外面嫖赌逍遥不着家哦!”一个中年妇女替兰笙回答了警察的问题。

  警察说是在九里街外边河里捞起来的,是自杀,乳腺癌晚期了,估计也是痛苦得不行才跳下去的。

  众人开始议论纷纷,她居然还得了这个癌啊?我们都没听到她说起来过。

  是没听过。因为妈妈从来都没说过。

  兰笙感到前天霹雳般的绞痛,同时顿悟一样想通了一切。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

  原来九岁之后妈妈开始提出要和爸爸分账管工资,是因为她要拿钱去治病。根本不是外人口中谈论的……什么有了异心,要给自己谋个后路。

  更让兰笙痛不欲生的是,他曾经因为妈妈的这一举动,和街坊的谈论,真的有那么一瞬间,担心过妈妈对自己全心全意的付出和奉献。

  九里街那条河兰笙也记得,那里有一家买酸辣粉的铺子,一大碗六块钱,七岁以前,每个月爸爸发了工资,都会带他和妈妈去那里吃酸辣粉。

  一家三口就这一盆酸辣粉吃得有滋有味,夜风清凉怡人,并不像现在这样,几乎要将快要步入中学的兰笙吹倒。

  那天买来的竞赛题兰笙一道也没做。

  又是一个燥热的暑假,他抱着一个空罐子走进殡仪馆,又抱着一个装满骨灰的罐子走出来。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年岁里,兰笙并不喜欢夏天。

  冗长的暑假,他将自己埋没在枯燥的题海里。

  母亲离世后,兰笙几乎不再拥有任何值得回忆的事物,因而那之后的事情,兰笙都讲述得十分笼统。

  但兰笙没说,谢逢歌也知道。在最初兰笙主动接触他的时候,张家源和何燃嘴里说出过关于兰笙家庭的词,谢逢歌因而暗中调查过兰笙的父亲。

  谢逢歌知道兰笙的父亲后来是怎样一个龌龊、无耻、没有底线的混蛋。

  他曾经做过太多伤害兰笙的事情,即便是兰笙已经淡去了那些记忆,谢逢歌却不能忘记。

  这时候,当兰笙略一顿声,谢逢歌便向他坦白了:“抱歉兰笙,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是我想有一件事我还是要告诉你。”

  “?”兰笙轻轻地看了谢逢歌一眼,有些疲倦。

  “之前……何燃他们出于一些不好的目的,和我说过一些你父亲的事情诋毁你,后来我派人查证过……但我向你保证,我绝没有任何怀疑你的态度,那时我只是想更了解你一些。”

  谢逢歌的表情很认真,他知道暗中调查一个人的家庭,这实属不是一件有礼貌的举措,不论出于何种目的。

  他并不确定这种坦白会不会惹得兰笙不高兴,但他又觉得,既然兰笙对自己毫无保留地给出了一切,他也不应当对兰笙有任何隐瞒。

  出于不安的内心,谢逢歌小心地触到了兰笙搭载沙发上的手,他们靠得很近,谢逢歌想吻他,但不确定这是否合乎时宜。

  是以,他双眼久久地认真地注视兰笙的眼睛,郑重又小心翼翼地说:“我发誓。”

  真像一只犯错认罚的德牧啊。

  兰笙不由得轻笑了下,下一秒将额头撞进谢逢歌胸膛上,有些笑意道:“好,我知道的。”

  不知道是哄谢逢歌还是哄他自己。

  谢逢歌的心脏跳动得稍显不稳,但他立即双臂环住了兰笙的后背,心率加速,但此时此刻,他比昨晚更加理解了“想把人揉进身体里”的深刻内涵。

  谢逢歌激动得心潮澎湃,却又无比平静。

  兰笙忽地笑了声:“你心跳声好快。为什么?”

  谢逢歌闭上眼睛,感受两个人拥抱的温度。

  他没有正面回答兰笙的调i戏,只是说:“我害怕你受委屈。”

  “那天我知道你父亲的事,知道你之后再也没回去过那个老房子,我心里很难过,好像看见你伶仃生活在这世上,总觉得心痛。我想站到你身边去,可那时我们却并不相熟。”

  兰笙一愣,因为他感受到谢逢歌并不愉快的情绪,他的吐息清晰而温柔地落在他颈间,空气中有轻微的颤i抖。

  兰笙想说点什么,谢逢歌却已经继续说下去了:“后来他们又问我是否还要继续查你母亲的事,我取消了这件调查……”

  “那时候我想的是,这对你和你的母亲都不算礼貌,可我现在意识到,除了这个,还因为我那时还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去了解你所有的过去。”

  太伤心、太沉重,可偏偏一个少年笑着走出来了的过去。不太美好的经历,对于现在的兰笙来说似乎已经遥遥远去了。

  以至于现在,他可以平静地抬起头来,在谢逢歌注视的目光下,又吻了一吻他的下巴。

  “都过去了,其实我已经记不太清了。之前有看到过‘创伤后遗症’的解释,还觉得很神奇,现在就觉得,这样也蛮好的。”

  “创伤后遗症”,是对于痛苦的回忆,大脑会下意识逃避,久而久之,当事人就能逐渐淡忘那段时期的所有事情,从而保护心灵不再受伤。

  这是一个很沉重的名词,可从兰笙嘴里说出来,好像它又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小伤小痛,就跟被小猫爪子轻轻挠了一下没有什么区别。

  “而且有一件事我还得纠正你一下——”兰笙笑着说:“我不是再也没回去过,高考结束,我收到省10的分数通知,就去那里把我妈妈的遗相取出来了。”

  感受到谢逢歌唇线一瞬间的紧绷,兰笙立即补充:“别担心,没遇见他。那时候他已经不着家了,我叫撬锁工把锁撬开的,那时候碰见一个老婶婶,她说我小时候她还抱过我,但是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

  “那天,她拉着我聊了很多,说我妈妈是个很好的人,和我说了很多我妈妈的事情。我蛮感谢她的,因为她我才重新有了先前的那些记忆。”

  “她……”谢逢歌张口,想说那楼里的人都传谣,不值得感谢。

  兰笙已经知道他要说什么了,复又抱住了谢逢歌的脖子,平静地说:“谢逢歌,可能这就是命吧……其实在我心里,我是相信我妈妈还在另一个世界布置新家等我团聚的。这样就会觉得现在的生活其实也很有盼头。”

  “但有件事我也是从小就学会了。”

  “……什么?”谢逢歌轻声问。

  “就是尽量放低自己的期望,知道任何事情都是不由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兰笙顿了一下,他不知道是否应该将自己的真心话说出口,但没有比这更好的时机了,所以他还是继续道:“如果有一天,我们要像你叔叔和他爱人一样被阻挠分开,我也不希望你为难。或者像我爸爸妈妈一样,不再相爱……”

  “!!”兰笙没来得及说完,因为他被谢逢歌紧紧拥进了怀里,后背被双臂紧紧箍住,下巴抵在坚实的肩膀上。

  “不会。”谢逢歌说。

  兰笙想要动了动喉结,谢逢歌却将他抱得更紧了。

  “不会的。兰笙。”谢逢歌郑重地说。

  “我是说……如果……”

  “不会有那种如果。”谢逢歌笃定地说。

  兰笙默了一瞬,谢逢歌却松开了这个拥抱,对视时,兰笙发现谢逢歌眼眶红了。

  谢逢歌小心地问他:“有一天,你会为了什么原因不再愿意让我站在你身边吗?”

  兰笙被问得愣住了。一面他惊叹于谢逢歌在这件事上有些过于敏感,一面他又有些自责,他好像一不小心又把男朋友弄i哭了。

  注视了谢逢歌片刻,兰笙摇摇头:“应该不会的。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人了谢逢歌。”

  兰笙喜欢谢逢歌,不仅仅因为谢逢歌是一个客观意义上的好人,更因为对他本身而言,谢逢歌做了太多的好人好事,触动了他的内心。

  虽然兰笙下意识里早有准备,但如果有一天,他真的要离开谢逢歌,也许他还是会伤心的。

  谢逢歌却并没有因为这句话松了一口气,而将双手重新握住了兰笙的肩膀:“我一直在和祖母周旋我们的事情,她一直知道,你还记得那天我们和骑行社一起去郊游么?我当时接了一个电话,那时候她就知道了。”

  “祖母不会成为我们的阻碍,我一直在让她平缓地接受这件事,那天我们一起会老宅,你和曲先生在楼上,我和小叔去见了祖母,你还记得吗?”

  兰笙皱眉:“记得。”

  “原本我和她的谈话一直出于胶着状态,但那天她看见了你,才愿意了解你的一些事迹,她知道你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华大金融班,知道你积极地帮助贫困地区的孩子,也知道你志在演艺事业,是一个上进、善良、勇敢的人。”

  “兰笙,你也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

  谢逢歌说话的嗓音过于温柔动听了,那双漆黑的眼睛也是同样的温柔深情,无论看见多少次,兰笙都会忍不住心头一漾,愣在当场。

  谢逢歌郑重其事地说:“所以,请对我有所要求、有所期待。就像你喝醉了酒要我当你的一周仆人一样,也像你期待我能够出演赫蒙洛夫一样,今后你拥有期待和要求我做任何事情的权利。这不是什么有朝一日也许会落空的奢求,兰笙,这是我对我们的起誓,只要是你期待的,我一定不遗余力、尽己所能地抵达。”

  谢逢歌难得这样表露自己的真心。兰笙被他渴求的目光摄在原地,他意识到谢逢歌不是出于安慰和同情,也不是一时兴起、表演大发。

  谢逢歌不是骗人的,这些话的的确确出自他真诚且渴望的内心。

  他在渴望被兰笙需求和约束——一种隐晦的,绑定在心灵上的BDSM。

  兰笙的睫毛随着他眨眼的动作颤动一瞬。

  谢逢歌将这覆下眼睫的细节收入眼底,随后他再次拥住了兰笙,言语熨贴:“正如你曾经表演过的台词那样,如果我违背我的誓言,我将永堕浓夜。”

  如果我违背我的誓言,我将永堕浓夜。

  这句台词兰笙记得,和谢逢歌写在他剧照背后的那句台词正是一个出处——

  “在寂静无息的浓夜,

  我也曾罪孽深重地祈盼,

  你我都是无可救赎的恶灵。”

  这个角色真是矛盾,一面癫狂地祈盼自己同爱而不得的人一起变成恶灵,一面又立誓,倘若对爱人有任何背叛,愿意独自堕入浓夜。

  当时出演这个角色的时候,兰笙就觉得这是个疯子。

  可这竟也是谢逢歌对自己的心思。

  谢逢歌是个冷静的疯子。兰笙心想。

  但他没有任何除了喜欢以外的情绪。

  “好。”兰笙同样郑重地回答,又抬眸说:“寒假回去,我带你去祭拜我的妈妈吧。”

  ——命运是未知的,但如果他同谢逢歌一起,同时站在了顺应相爱或抗拒分开的统一战i线上,那他们将会是永远的盟友。

  至少不论未来如何,他们的最最疏远的情境,也会是天底下独一双的盟友。这之间不存在什么“囚徒困境”,只有生离死别。

  ”还疼不疼?“谢逢歌抬手轻柔触碰兰笙原本受伤的脸颊,那里的痕迹几乎已经看不见了。

  但他询问的语气依旧担忧。

  ”你亲亲我就不疼了。“

  现在,兰笙在同谢逢歌亲i吻。

  “不要有所顾虑。”这是此时此刻,兰笙对谢逢歌这个吻的要求。

  ……

  而当他们结束,发现各自的手机上被各路消息轮番轰炸,上一刻的迷i醉就瞬间清醒了过来。

  兰笙一一回复了过去报平安。而后他在一众问询精神状态的列表里,猛地看见一串不同的消息——

  【Anderson基金会-小陈】:礼盒里这个真心话大冒险也是送给我们玩的吗?

  【Anderson基金会-小陈】:不对啊兰哥,这个真心话大冒险真的是给我们准备的吗??

  【Anderson基金会-小陈】:这个真心话大冒险不是给我们准备的吧?尺i度好大啊……

  【Anderson基金会-小陈】:靠……怎么还有这这这这!

  【Anderson基金会-小陈】:淦……!这其实不是给我们准备的吧这个也太超过了

  【Anderson基金会-小陈】:啊啊啊兰哥你是不是拿错礼盒了?!!!这里面两副玩具都是那种啊啊啊啊

  【Anderson基金会-小陈】:天哪兰哥,你现在还在宿舍吗?我要不赶紧给你还回去吧!

  一个小时候,才是那句列表里刷屏的——

  【Anderson基金会-小陈】:兰哥你还好吗?网上刷到你的热搜了,天呐,你有任何需要一定要喊我

  兰笙立即回复了那条报平安的消息,又问:礼盒?什么礼盒?

  【Anderson基金会-小陈】秒回:好好好,没事就好。网上那些东西你别看,我看现在已经在撤掉了,是小谢总那边在安排吧?

  【Anderson基金会-小陈】:就是你让我带回来的朋友自酿的酒水礼盒呀!

  “!”兰笙猛地一惊,转头问谢逢歌:“我们从酒庄带回来的礼盒里除了酒还有什么?”

  谢逢歌从床上支起了身体,撩到胸i口的衣料顺势滑落,盖过腹i肌。

  “临走徐姐装进来的情侣飞行棋,还有上次那些情侣版真心话大冒险卡片。”谢逢歌平静地说。

  兰笙:“……”

  毁灭吧……我今天就要跟你决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