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罩站起身,将半个哥谭都尽收眼底,远处警车和救护车的哀鸣起起落落,被微风吹来耳畔,又漫不经心离开他的身边。

  这才是他所熟悉的一切,夜晚的哥谭。

  这里是犯罪的帝国,外面千万种罪恶的黑夜中,人们垂死,伤残,被夜总会里闯出来的□□不小心砍死、让穿着小丑服装的人给割喉、叫抢劫犯拿走了包里的最后一个子,人们在已经淹到脖子的悲伤中睁开眼睛,尖叫、怒吼、哭泣到浑身发抖……

  他想,这座城市或许只是精神幻觉的一副黄道十二宫图,终于有一天他们醒来发觉这座城市还是能迎接阳光的,但那样的话,他会不会感到有些无所适从?

  忽必烈在遥远的过去就这样问马可·波罗:“如果有一天我熟悉了所有的徽章,是不是就可以真正拥有我的帝国呢?”

  那个威尼斯人却说,“汗王,别这样想。到了那一天,你只是许多徽章中的一枚徽章罢了。”

  只能也像夜色那般地垂垂宽容了。

  “……还有吗?”罗茜在他身后舔着嘴角的沙拉酱,两腿岔开坐在滴水兽脖子上,“还有这种热狗吗?”

  杰森叹了一口气,从自己的衣服内袋拿出他给明天早上准备的早餐,递给她。

  一时无语,于是只好默默抬起头来仰望乌云密布的夜空,偶尔得见的群星宛如一盏盏弧光灯在冷冰的天穹中闪烁,星光灿烂的夜空和静谧温柔的气氛一同竞相增长着,直到那些尖叫和车鸣都变成了凄婉柔和的哼鸣声,一个个光辉灿烂的名字透过它们暗沉的外表绽放出光彩,低声讲述起昔日的故事。

  他愣了一下,发现那轻轻的哼鸣声来自身后的罗茜,她满嘴的食物,只好口齿不清地跟着从楼下阳台上传来的电台歌声哼哼着,猫王用低沉柔情的声音唱着爱情。

  “Wise men say,

  智者说,

  only fools rush in.

  只有傻瓜才坠入情网……”

  “你瞧,这才是我心中的哥谭。”杰森头也不回地说,“在这里你可以听见一切的故事,霓虹灯燃烧,梦想破碎,甚至星星坠落……它们构成了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仅仅与这座城市有关的,他的故事,同时也是蝙蝠侠的故事。

  她还在默默哼着歌,没有对这话做出任何反应。

  “你明白我的意思,对吗,罗茜——我的意思是,罗茜?”杰森转过身来看她。

  “嗯?”她抬起头来,瓷白皮肤几乎在月光下发着光,颊边因为食物而微微鼓起的婴儿肥看起来那么可爱。她朝他露出一个微笑,柔软得仿佛可以掬于手指之间,顺着指尖缓缓流下。

  有那么一会儿,他觉得这一方小小天地没有任何声音,坏蛋流氓停下唇枪舌剑,半空振翅的飞鸟静止在拍下翅膀的一刻,一切都渐渐消退远去,就像远处河流中的月牙倒影一般消失了——在这里,小小的滴水兽上,可以俯瞰哥谭的某个角落,只剩下他们两人,或许还有普雷斯利那位摇滚之王安静唱情歌,也不来打扰他们,一切只遥远而又静谧美好。

  这情形就仿佛指挥轻轻敲打乐谱架,手臂举起来悬而未落的那个瞬间。

  直到她眨了眨眼睛,又咬了一口手上的热狗,那魔法般的瞬间顿时消散。“你说什么?”

  他不自觉笑了一下,“没什么,你这个呆子。”

  他重新在滴水兽的头顶坐了下来,拿起放在一旁的啤酒罐,“好一个幸运的家伙,什么都不用想。”

  罗茜垂下眼睛,认真地将手指上的奶油和沙拉酱擦干净,坦诚地说,“我宁愿做一个像你这样的人。”

  “你宁愿——大概只能做一天吧。你太特殊了,没办法当好义警这个职位。不过光就勇气这一点来说,你已经够格了。”

  “对于我来说,我的勇气是慢慢增长起来的,就好像树枝从小芽开始长起来,你也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

  她慢吞吞地说,“要做一个勇敢的人对我来说并不容易,更别说像蝙蝠侠一样,将恐惧植入别人的心中了。或许想要懂得勇敢,一个人要么非常伟大,要么就干脆是胆小鬼在危急关头的孤注一掷——我两者都不是。哪怕我知道我很厉害,在看到一个拳头朝我挥来的时候还是会下意识想躲,但是大部分时候我都得学会如何扮猪吃老虎,父亲教我应该学会挡在大家前面,一副生死无畏的模样才好唬住敌人。”

  她停顿了一下,语气变得热切起来,“不过我更想知道你是怎样的。还记得你在夏威夷的时候说过的吗?你可以慢慢告诉我关于你的故事。我可是一点都不知道你是怎么回事呢。你怎么和布鲁斯闹掰的?为什么要自己行动?”

  “怎么,要拍一部有关我的电影吗?”他好笑地看了她一眼。

  “说来听听嘛。”她怂恿地说,“借着这迷人的月光,编一个天花乱坠的故事给我听听吧。”

  杰森几乎招架不住她亮晶晶的眼神攻势,只好一巴掌拍在她脑门上让她看向别的方向。他意有所指地说,“我想知道,万一还没等到你说的那些——希望、快乐之类的东西,降临在你身上,人生的帷幕就在你面前永远地拉上了,你会怎么办?”

  “怎么怎么办,就算是那样,最终还是会找到办法勇敢起来的。”她笑眯眯地说,“天总会亮的,没有太阳也会亮的。”

  他嗯了一声,突然开始说了起来,“我最开始认识蝙蝠侠,是因为我撬掉了他的蝙蝠车轮子。”

  “这么勇的吗?”她噗地笑出声来,“他有没有把你倒吊在路灯上?”

  “没有,我反而成了他的第二任罗宾。”杰森也笑起来,“他曾经是我的老师,我的监护人,以及……我的父亲。然后,就像我说的,人生的帷幕突然在我面前永远地拉上了,再次拉开的时候,我已经变得不像曾经的自己了。当然,这只是最简单的版本,你在别人那里还能听到关于我的更真实的故事。只不过那些故事和我的版本相比,就不那么温柔了。你不需要知道我和他们之间到底为什么会出现矛盾,你只用知道——”

  他叹了口气,“我和他们都花了很大功夫来保护这座城市的人们。”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角还带着淤青,嘴唇还带着干结的血痕。

  罗茜眨了眨眼睛,突然意识到自己现在想要留下来的欲望,是在给这些人带来麻烦。她在心里唾弃自己的自私。现在那个陌生女人派来的机器人还只是在纽约行凶,谁又能知道今后它们会不会来到哥谭,来到被那些英雄们保护得很好的城市,伤害他们深爱着的人民?

  在这一刻,她意识到自己必须要走了。

  清晨第一束光刺破夜色时,他们回到了杰森的安全屋。

  “爱,那是什么?”

  “那是人类用来传达喜欢的话语。”杰森看了她一眼,她上半身趴在窗台上背对着他,就在那株她最喜欢的向日葵旁边,把胳膊伸到窗外读着书,这样便可以一直晒到太阳。

  “我爱你,杰森。”

  他自然地翻了一页书,但颤抖的指尖却暴露了他的心绪。“不是那么用的,罗茜。”

  “不是吗?”女孩回过头来,银发在阳光下明亮得有些刺眼,那一刻她几乎整个人都被渡上了一层金色,像是突然获得生命的雕塑。

  “不。”他说,“爱只能用在非常非常喜欢的人身上。”

  她将书放在自己头顶,掰着手指数起来,“我喜欢托尼,喜欢队长,喜欢阿尔弗雷德,喜欢布鲁斯,更喜欢的是娜塔莎,娜塔莎也喜欢我。自从我到地球来,我身边的每一个朋友我都很喜欢,人类都棒极了。但是我觉得我还是最喜欢你,所以应当可以这么用。”

  他低头笑了笑,罗茜活了那么久的时间,却将大部分的岁月都花在了那只小小的逃生艇上,她的心智还停留在那一个世纪前。她怎么会明白爱这个字眼在人类心中的意义呢?

  “喂。”她放下那本《小王子》,将向日葵拿了起来,用它盖住了自己的脸,走到他面前,“我叫爱丽丝,我有一个秘密想要告诉我的主人。”

  “那个秘密是什么,爱丽丝?”他盯着向日葵总是向着阳光的花盘。

  “你猜这个总是到我们家来的怪女孩有多么喜欢你?”

  “有多么喜欢我?”

  “就像一只被驯养的狐狸一样和你一起在麦田里打滚。”她的声音娇娇软软如同一场沾满蜜糖的美梦,“有一天你走在金黄色的麦田里,一只小狐狸跑到你面前,她有火焰一样热情的皮毛和圆鼓鼓的黑眼睛。她这样告诉你,‘请你驯养我,然后我们一起在金黄色的麦田里咕噜噜的打滚好吗?’接着,你们就在充斥着阳光香味的麦田和吹拂过的微风之间打滚,玩了整整一天。她和你约定好第二天再见面,结果第二天你一去,她果然就在那里等待你。是不是超级棒?”

  她用手将向日葵的叶子拨到一边去,用亮晶晶的眸子看了他一眼,然后又躲到向日葵后面。

  “我就那么喜欢你。”

  “但你不会是那只被驯养的小狐狸。”他说。

  “真的呀?”她眯了眯眼睛,甜甜地笑了一下,“总有一天会是的吧。”

  杰森坐在原地,静静地看着她的笑脸。

  第一次,他闪过一个念头,掌控局面不是他,而是罗茜。只用扬起一丝微笑,她就掌握了世间所有的黑魔法——令人心醉神迷的颠茄,为身体注入无穷精力的咖.啡.因,以美满假象蔽人眼目的曼陀罗草……

  她不会是狐狸,而是一朵奇奇怪怪的小玫瑰,虽然只有一朵,却比世界上其他所有的花都要重要。

  这世界上或许有五千朵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花,但只有她永远独一无二。

  “或许有一天会是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推歌:Can\'t help falling in loveElvis Presley

  猫王的一首经典老情歌,温柔得要死

  小玫瑰和杰森,随时随地没头没脑表达爱意的糯唧唧小美女,其实说的都是内心的真实感受但看起来就很脱线让人不敢随便相信,还有十分不擅长应对直球其实脸皮很薄的内敛老哥,因为读了太多书满脑子浪漫亲一口都会脸红

  写的时候笑的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