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其它小说>于风中流浪>第49章

  严正钦回来的很快,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瓶酸性洗发水,临时给多吉先用上。

  余泽教着许枫怎样抱住多吉,用怎样的手法来揉搓毛发,不至于让狗狗感到不适。

  而严正钦在一旁听着,有些心痒痒想上手,然而一通电话打破了他幻想。

  王恒让他过去帮忙审讯纪云,这人嘴严得很,一句话都不肯交代,想着严正钦好歹经验丰富,说不定能帮着审问出结果来。

  “疯子,有没有什么锦囊妙计给我使使?”

  严正钦脑子一秀逗,想起影视剧里特别厉害的军师都爱给个什么妙计,来展现一下自己的才能,想着许枫可不就是自己的军师?嘴一瓢就问了出来。

  许枫抬头看看自家发小,也没有一口回绝,而是道:“锦囊妙计吗?也不是说没有。”

  “还真有?快说!”严正钦催促着。

  “很简单, 第一个妙计就是你个二货少说话,高冷一点,别一张嘴就把底全给漏了。”

  很好, 第一个法子很有许枫风格,说得蛮有道理,又不忘损一损自家发小,可惜严正钦听得多了,早就百毒不侵,嬉皮笑脸一点没当回事。

  “妙计二,让王恒他们把纪云身上所有的东西,包括衣服、首饰,全都拿去法医科,去检验血迹,然后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说上面验出了于子昂的血,诈诈他。”

  严正钦摸着下巴,“要是没有检验出血迹存在,他又问是哪里沾的,不告诉他他就什么都不说,这该怎么应对?”

  “就说在右手串着天珠的手绳上。”许枫想也没想就回答,“纪云的惯用手是右手,拿锐器杀死于子昂的那只手上,有着的天珠及其手绳,是最有可能查出血迹的,就算没有查出,手绳是由两股线纠缠编织而成,最容易藏纳血迹,也是最能让人相信,并心虚怀疑,是自己没有处理干净。”

  “处理?”严正钦听到了关键词,想到了什么,“对啊,死者流了那么多血,不可能凶手身上没有一点血迹的,要是能找到纪云处理沾染了血迹的物证,那不是很容易定罪?”

  许枫摇头,“没用的,你就没想过纪云为什么要处心积虑装作落水,并在醒后提供错误信息吗?”

  “混淆视线,也让自己有时间去消灭证据?”

  “你说的这些,当然也是他的目的之一,但还有其他的。”

  许枫说着,借着余泽手上的花洒冲干净手里的泡沫,并将多吉清洗的任务全部交给余泽,自己跟严正钦掰碎弄清这里头的猫腻。

  “根据你说的出血量,纪云行凶过后,身上必然是沾了一大片血迹的,有关这个你就要想到,当时命案的发生是在晚上,或者临近天明时分,不管是哪个时间里,处理血迹都是很不容易的,因为夜色太过昏暗,很容易发生遗漏,这对于纪云来说是很大的不利。”

  “再加上他是从外地刚回来古堡这边,古堡里又有梅朵的存在,不管是处理沾了血迹的衣服,还是将衣服带回古堡藏起来,都是要冒很大风险的。所以,他在杀死于子昂,并挖完坑将其埋葬后,首先最重要的是处理衣物上的血迹,再是拖延时间,将这夜晚度过,等到第二天天亮,再行回到现场查缺补漏。”

  严正钦听许枫这么一说,才醒悟过来,双手一拍道:“你说的是哦,落水可以解释,衣服上的血迹用水冲洗后湿漉漉的原因,就算衣服上有小部分血还可以解释为,落水后身体撞击到某些地方,有伤就有血,一切都能够勉强说通。”

  “等他醒来,先是转移警方注意力,再是回到古堡附近,消灭所有证据,然后二次清理现场,难怪我们是在他说的落水处找到他的。”

  许枫点头,“所以,可以推测,纪云最害怕的事情就是没处理干净,而你们呢,针对这个来诈他,或许能得到不错的结果。”

  “行,我这就去实施。”严正钦说完,风风火火地又跑了。

  而许枫见状,只是摇摇头,重新加入多吉的清洗阵营,因为要每一处都搓洗干净,所以花费了相当长的时间,期间除了偶尔配合的话语,就是天南地北的闲聊。

  “你看起来很懂得怎么照顾狗,是专门去学过,打算自己养一只吗?”

  “不是我想养。”余泽摇了摇头,“余昭上初中的时候,他有一个朋友家里养了只很好看的狗,天天在别人的面前炫耀,余昭每每都表现地很羡慕,我偶然得知这件事,就想着余昭可能会想养条小狗,家里有位新成员要来,总是要了解一些事情的。”

  说着,他轻柔地摸了摸多吉的脑袋,“可是,我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他说这件事。”

  “他是个很懂事的小孩,而懂事的小孩,往往都会选择委屈自己。”许枫说着,用没沾到泡沫的手肘碰碰余泽,“你也是。”

  余泽听懂了许枫的意思,唇角微勾反驳道:“你才是小孩。”

  说完,他才像是感叹一般,“之前我以为他没那么喜欢小狗,直到昨天,我看着他抱着多吉惊喜的样子,才知道,这哪是不喜欢,只是他把喜欢隐藏起来了。”

  “人与人是很难心意相通的,越是亲近的人,就越是胆怯,所以父母与子女、彼此相爱的情侣、亲密的兄弟、密不可分的好友,他们之间的误会要用很长很长的时间来解,因为近乡情怯,因为越在乎越不可触碰,而人很多时候是很固执的,非要等到觉得自己不会再痛之时,才会去触碰,然而往事不可追,这错过的痛楚,依然是痛楚。”

  “是啊,我现在就在想,如果在当初,在下班的路上,我给余昭带回来一只小狗,那在往后的时间里,他是不是就不会那么孤独。”

  “不过,人不能太贪心,他现在能好好长大,就足够了。”

  说话间的余泽眼底满是柔软,许枫看着也不禁露出微笑,想到了自己很久很久以前的生活,遥远地仿佛上一世,心有感慨。

  “确实,能好好长大就是好的,那些难过的日子,终究会过去的。”

  余泽听到这话,心神恍了恍,感觉到有些不对的地方,曾经许枫也有难过的日子吗?

  想着,又看了看他此时明媚的笑容,觉得应该是自己感觉错了,便将这事放过,转而聊起了另一件事,有关许枫对于严正钦帮助的事。

  “说起来,有关破案这方面的事,你比严警官要来得敏锐,而你们显然关系不是一般的亲近,但为什么你不愿意成为警察?成为警察不是能更名正言顺地帮助他?据我对人性的了解,严警官这样年纪轻轻就成为副队,应该有很多人眼红,你对他的帮助,恐怕也是其他人攻讦他的武器。”

  听到余泽的问题,许枫笑了笑,“我受不了拘束,所以当不了警察,你看我现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干什么干什么,只要不违法犯罪,我就是自由的,但如果我成为了警察呢?”

  余泽听着许枫的疑问,顺着他的话想,如果许枫是警察,那他必然要每天坐班,休假很少,不能哪里都去,虽然可以发挥他的才能,但是也在扼杀他的自由思想。

  “能成为警察的,必然是曾经对这个职业有那么一份热爱的,我并不够格。而且,业内的人光听说我跟老严绑定,怎么没听过我绑定别人?”

  许枫说着笑容更甚,隐隐带了一丝讽刺,“破不了案,老严求我帮忙是耻辱,那眼红的人求老严就不是耻辱了吗?这说来说去,耻辱都是那些眼红者说的,但偏偏又以同行为理由,找机会把自己的耻辱给摘了去,所以我偏不成为这种人的同行。”

  “只要我一日不是他们的同行,那在我这里,我愿意帮老严,那就是他的本事。”

  “不是所有人找了人帮忙,都肯将帮忙的人放在自己名字前的,难道老严不知道要脸面吗?那是他厚道,是他值得,别的眼红的人,要本事没本事,要面子没面子,也就只有眼红的份。那就让他们眼红得滴血,都只能看着老严往上走好了。”

  余泽听着许枫的话,心里头直笑,看来许枫不是没有脾气,同样他也是护短的很,之前听说严正钦的老上司潘局,就想过吸纳许枫进警局,但却失败了,想来除了许枫出于自身性格的考虑外,这些流言蜚语也起了不小的作用。

  现下如果好商好量他自然会帮忙,就好比王恒这样的,虽然不知道许枫因为什么答应,想来也逃不过言语和谐的协商,但若是那些冒犯又想要帮助的家伙,恐怕不会好过。

  不过想想,眼红的人自然不会少,但更多的还是王恒这样,为了案子能早一点破,尽早水落石出,减少危害而不惜脸面的,对于这样的人,许枫想来不会为难。

  虽然余泽与许枫相识的时间很短,但他就是这样相信的。

  “听你说来,严警官确实是很值得。”

  余泽说着,用毛巾吸着多吉身上的水,再用吹风机吹干毛发,而许枫负责在一旁按住,不过,这一行为简直多余,因为多吉很乖,不跑不动不挣扎,连甩毛都不甩。

  见状,许枫干脆放了手,听到余泽的话,得意一笑,“当然,那可是我儿子啊,当爸爸的自然是懂他的。”

  余泽听着许枫的言论,又是一笑。

  而远在城镇上派出所,跟着王恒一起审讯完纪云,终于让他认罪的严正钦,走出审讯室时冷不丁打了个喷嚏。

  他揉了揉鼻子相当笃定地说,“肯定又是疯子在占我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