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穿越重生>快穿:历练时谈个恋爱不过分吧?>第56章 丞相家的后院起火了(13)

  在晏承歌饿得快受不了的时候,终于吃上了心心念念的烤兔子。

  中间谭明珏让他吃点糕点,他都不乐意。

  吃了糕点就没办法吃兔子了,他要吃肉!吃肉!

  现在正是兔子肥的时候,两人一人一只兔子吃了个肚儿圆。

  解决了两只兔子,晏承歌数了数,还有六只兔子和四只野鸡。

  “相公,这些怎么办?”他挠挠头,当时就想着多打一些猎物,却忘记现在没有冰柜,东西不好存放。

  至于卖,他们上山也挖了最少有五颗人参,六株灵芝,这些东西卖了能有不少钱,完全不用考虑卖野味的事情。

  “没事,交给我吧。”谭明珏揉了揉晏承歌的头,知道他是想把这些野味都留着吃。

  谭明珏找了松枝,专门在外面搭了一个灶台,除了留了一只野鸡下来,将其他的野味都熏了起来。

  熏肉能够保留的时间更长一些,而且味道和新鲜的也略微不同。

  晏承歌就搬着小凳坐在谭明珏身边,看的津津有味儿。

  这边两人岁月静好但是陆争鸣却没那么好运。

  他和两人分开之后选了另外一条路走,结果因为心中生气,走错了路越走离平时上山的路越远。

  最后一时不察踩空了一块地儿,人一下子滚落到山坡下面。

  等他晕晕乎乎的醒过来的时候,都已经过去了半日。

  周围都是陌生的地儿,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他也别无他法,只能委委屈地寻找回村的路。

  这一路他走的又饿又累,好不容易摸到了回村的路,却被一个莫名其妙的人再次绊倒。

  这人浑身是血,刚才陆争鸣被绊倒,一下子压在他身上导致他闷哼一声但仍然是昏迷状态。

  陆争鸣尖叫一声,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最后发现自己身边有一块晶莹剔透的玉。

  这种玉就算他在府城也没有见过成色这么好的,一时之间他心跳的特别厉害。

  玉上刻着一个字,旻。

  他目光闪了闪,小心翼翼的把手指在这人鼻息下试探了下,还活着。

  陆争鸣纠结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咬着牙将人扶了起来。

  这人身子很重,压的他差点没摔倒。

  但是想着被他收在怀中的玉佩,他还是一步一挪的往山下走。

  从玉佩就能看出来,这个男人不简单。

  如果救了他,可能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可能正值是饭点,这会儿下山路上并没有人。

  陆争鸣带着男人跌跌撞撞走了一路连拖带拽的终于到了家门口。

  陆家人听到动静,打开门一看到陆争鸣身上都是血,吓的尖叫一声,赶紧将人围了起来。

  陆争鸣连抬手的力气都没了,只是说了一句,“救他”,之后就晕了过去。

  陆家人又是一阵兵荒马乱,虽然看那人身上都是血,有点害怕,但是还是按照陆争鸣的意思把人抬进了屋。

  陆家发生的事情,晏承歌这边自然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放在心上。

  倒是小甜宝在晏承歌的脑海里蹦哒,[大人,大人,主角攻和主角受相遇啦~]

  晏承歌翻了个白眼,“相遇就相遇,关我屁事。”

  [其实还是有点关系的。]小甜宝歪着脑袋两只食指对对碰。

  [虽然主角攻失忆了,但是他毕竟是个王爷,通过主角受和你老婆成为挚友,最后在你老婆考取功名的路上也帮助良多。]

  [不过主角攻主要还是为了能够得到你老婆的效忠。]

  [不过可惜的是,未来的丞相大人是坚定不移的保皇党。]

  [主角攻因为拉拢不成,最后两人反目成仇。]

  [当然了,是主角攻单方面认为丞相大人对他没有朋友之情,他觉得既然两人是朋友,那丞相大人就应该站在他的立场去考虑。]

  [简单的说就应该站在他那一队。]

  [因为丞相大人不想参与党派之争,所以主角攻就设计说丞相大人勾敌叛国。]

  [虽然最后查明这是诬告,但是丞相大人也元气大伤,从此成了一个病秧子,养成了时不时吐血的习惯,寿元折半。]

  晏承歌听到这里哪里还忍得住,嘴角露出一抹冷笑,“果然不是一路人就进不了一个被窝。”

  “我现在倒要看看他们的爪子敢不敢伸到这边来!”

  “伸过来一只我剁一只,伸过来一双我剁一对!”

  晏承歌眼中闪过杀气,最好那个陆什么东西不要带着那个傻逼玩意儿来到他们面前晃,不然的话他一定要让他们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太阳为什么这么灿!

  “改明儿我再去深山里面找一找,看有没有年份久一点的人参备着,万一以后我老婆真的身体出什么状况了,这人参绝对是可遇不可求的。”

  晏承歌摸了摸下巴,今天挖的人参都是百年份的,大约都在一两百年左右,他看不上眼。

  所以他才想着把今天挖的人参和灵芝都卖出去。

  深山里面肯定还有年份更久的人参,但是他们两个今天没有往更里面的地方去,谭明珏也不放心,两人就在稍微深一点,但是又不是特别深的地方转悠了一下。

  如果只有晏承歌自己,那他就可以往更深处去找一找。

  所以他打算等哪天谭明珏不在的时候,再去一趟。

  “尝尝。”谭明珏将煮好的野鸡炖蘑菇,夹了一块鸡肉出来,塞到晏承歌嘴里。

  野鸡虽然不如家鸡的肉质肥硕,但是因为满山遍野的跑,肉非常有嚼劲。

  谭明珏炒的这个野鸡炖蘑菇微微有些辣,却格外下饭。

  因为下午吃了一顿烤兔,所以晚上吃饭就稍微晚了一点,谭明珏特意焖了米饭来配这道菜。

  “相公,你做饭真的好好吃,你这手艺跟谁学的?”晏承歌摸了摸肚子,吃的有点撑。

  谭明珏手指一顿,嘴唇微微抿成一条线,“跟我娘。”

  他父母缘浅,在他年幼时就离开。

  父亲先走的,母亲拖了几年,也撒手离开。

  照顾母亲那几年,他学会了所有的家务,就算有叔叔家帮衬,但是人家也不可能帮你一辈子。

  那几年想来是真苦,可是现在回想起来,又觉得在记忆中带了几分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