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一定是被人掳走了……”

  林江月十分悔恨的捶打着自己的头,严况见状伸手拦住她:“师妹,我们来此调查,就是就是为了救她。”

  韩衙内点头附和道:“对啊对啊!爷为了一块手帕跑了几里地!都是为了帮她啊!”

  程如一道:“林女侠为何如此笃定小红是被掳走,而不是被家人卖了呢。”

  “她,没有家人。”

  林江月蹙眉叹了口气:“小红是个弃婴……”

  众人一愣,但就算是弃婴也该有人抚养,不然如何能长大成人?

  林江月看出三人疑惑,便继续道:“十年前一个月圆之夜,村外忽现狼嚎,一头狼叼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孩,闯进了丹华村。”

  “村民闭门不敢出,却不曾想那狼只将婴孩放下便离开了村子。但村民都觉得这孩子来路不明,又是狼嘴叼来的,无人敢养。只有一户赵姓夫妻愿意收留她……给她取名叫赵小红。”

  韩衙内听得津津有味,程如一却微微皱眉摇头。

  严况道:“那对夫妻呢。”

  “死了……”

  林江月叹道:“小红六岁时,她养父母上山砍柴,几日未归,夜里山上还不时传来鬼哭狼嚎……村民不敢上山查看,向上报官也迟迟等不到府衙来人,恰逢我路过此地,便代为山上查看。”

  说到这儿,林江月脸色有些难看,似乎是回忆起了极为恐怖的画面。

  “当我找到赵氏夫妻时,他们已经被撕咬得不成样子了……”

  韩衙内神色大变,听到这里他才明白过来,这不是话本,是他所在世上的真实人生,是活生生的人命。

  “我杀了那头狼,将他夫妻二人安葬后,便回村中告知详情。众人虽同情赵氏夫妻,却认定是因他们收养了小红,才会有如此厄运……故而无人敢再收养小红。”

  林江月此时再回忆起当时画面,仍旧愤愤不平,一拍大腿道——

  “我一气之下,便说这孩子从此以后就由我林一刀照料!”

  程如一几乎猜到结局,便道:“但林姑娘身为侠女,游走江湖若带着个小姑娘,恐怕多有不便吧。”

  林江月认同的点了点头。

  “她还小,我不能带着她东跑西颠,可我也没法子一直留在丹华村……”

  话至此处,林江月忽然意味深长的看向严况。

  她拍案而起,咬牙切齿看向严况:“当年说好的!一起闯荡江湖除暴安良……某些人却跑去做了狗!”

  严况:“……”

  韩衙内不明状况:“什么人,谁啊?”

  程如一咳了两声:“林姑娘,还是说小红的事要紧。”

  提及小红,林江月渐渐平复下来,粗犷豪气的女子难得生出几分温柔神色来。

  她道:“我要四处行侠仗义,就只能时不时回来看看她,给她带些银钱和小玩意。每次来了,陪她一段时间,我就又得离开……但自从有了她,我也不敢走得太远,都是在京城附近活动,每个月我都会按时回来看她的……”

  “谁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早知道我就应该带着她走的!”

  说着,林江月提起大刀:“不行……就算是把枫州翻个底朝天!我也要把小红找回来!”

  说罢,她提刀就要走,严况道:“你要如何找,怎么找。你若这般盲目杀进城去,小红的面还没见,就会被朝廷给拿下了。”

  “你不用吓唬我!”林江月闻言虽驻足,却不服气道:“你个朝廷走狗,自然是向着朝廷说话的!告诉你,朝廷的鹰犬走狗,我来一个杀一个!包……包括你!”

  严况淡淡道:“那你到底是要杀人,还是要找人。”

  程如一心下叹道,不管是师妹还是弟弟,怎么哪个都跟严况搞得这么僵……

  眼看林江月要发火,程如一道:“林女侠,想必你师兄是有更好的办法,我们的目的一致,何不合作?”

  韩衙内闻言眼前一亮,拍着手应和道:“对对对!我们合作嘛!我做梦都想跟林女侠一起打家劫舍!”

  严况和程如一闻言沉默不语,林江月刚想点头,忽然反应过来,咬牙切齿道——

  “是行侠仗义,不是打家劫舍啊啊啊!”

  ……

  枫红山道,驴车咕噜噜碾过地上落叶。程如一坐在前头赶着驴,韩衙内在后头呼呼大睡,他身边放着林江月的大刀和严况的佩剑,幸好刀刃被麻布包着,不然这会儿韩衙内早被刀锋蹭得一脸血了。

  枫叶被风吹过来盖了韩衙内满脸,把他闷醒了。

  “唔……大嫂,咱们到哪儿了?”

  程如一无奈解释道:“衙内,我真不是你大嫂……应该走一半了吧。”

  韩衙内坐起身来,伸了个懒腰道:“这么慢啊……早知道就跟林女侠他们一起,用走的好了。”

  程如一笑了笑道:“人家师兄妹可是用飞的,你跟得上?”

  “唉……那我是跟不上。”

  韩衙内看着沿路风景,心中不由赞叹。

  京城虽好,可多的是精雕细琢的风物景色,就连人都是有模板的,好像这些年他再怎么放肆,也都仍是活在框框架架里。

  如今眼前的自然风光,倒是让他觉得前所未有的新鲜。

  韩衙内感慨道:“都是红红的,真好看啊……要不是为了赶时间去找小红,真该叫大哥和林女侠也慢些走,咱们最好再找个高些的地方,席地而坐,吃酒喝肉!”

  程如一这回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

  他可想不到,那老狐狸韩绍真“唯一”的儿子,居然是个不谙世事只知道“吃酒喝肉”的纨绔子弟。

  抬眼看看天色,他回身对韩衙内道:“你哥他们啊,这会儿应该已经到枫州了……”

  ……

  天色已暗,枫州府虽不及上京城繁华,却也算热闹。

  不远处的佛塔上亮着零星火光,街上摊子整齐划一,酒楼客栈也是灯火通明,路边小吃种类繁多,不同于上京城的精细小巧,面食居多分量也更大些。

  林江月抱臂跟在严况身后,不耐烦道:“不是吃就是逛的,恁到底想弄啥?这一路你见了肉夹馍摊子就买!你都吃了六个了!”

  严况手里拿了个肉夹馍,边吃边道:“方才给你买的怎么不吃。”

  林江月捏着手里的肉夹馍,压制怒意道:“姑奶奶哪有那个心情……再说了,早吃腻了,不吃!”

  严况咬了一大口,细细咀嚼道:“肉夹馍好吃么。”

  林江月忍不住爆发道:“你自己不是正吃着吗!还问我好不好吃?!”

  声音引得几人瞩目,林江月连忙尴尬低头。

  往前又走了几步,严况忽然道:“你没察觉何处奇怪吗。”

  “奇怪?哪里奇怪了……你最奇怪好吧!”林江月忍着怒气,还是咬了一口肉夹馍。

  严况道:“就算是上京城,也会有乞丐。”

  “但是这里,没有。”

  林江月闻言愣了愣,又迅速四下看了一圈,墙角、巷口、店门,果然都是干干净净。

  他们师兄妹二人脚程快,至此已快走完枫州主街,却当真是半个乞丐的影子都没有。

  严况沉声道:“不光没有乞丐,你不觉就连年轻女子和孩童也没见几个吗。”

  林江月闻言陷入沉思:“对,对啊……为什么会这样?我前几年来的时候,明明不是这样的……”

  “枫州府不比丹华村。你单单去问是否有人见过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是不会有人记得的。”

  严况道:“师妹,你可还记得我买第一个肉夹馍时,问了摊主什么吗。”

  林江月努力回忆,猛然抬头道:“你问他,多少钱一个?”

  严况闻言,咀嚼动作骤然停滞。

  他直言道:“我问他,这城中可有收留无家可归之人的地方。”

  韩衙内当初在街上遇到的那辆马车,坐在里面的人正是这样介绍自己的——

  “我们是专门收容无家可归之人的,你随我回去,定让你吃饱穿暖,可好?”

  结合后续,这仿佛是一句无关紧要的话,单独听起来也让人难以相信,但是……

  严况道:“但是,自进了城门,莫说乞丐,这路上一个闲汉都没有。”

  经严况这么一提醒,林江月也恍然大悟道:“而且那摊主说……说有!真有这样的地方!”

  严况咬了口肉夹馍,点点头。

  林江月一拍手道:“师兄!那你还瞎逛个什么!还吃吃吃,别吃了!赶快去那儿看看!”

  “快了。”严况道。

  “什么快了?”

  “快吃完了。”严况说着,把还剩一小半的肉夹馍提给林江月看,说罢边往前走边继续吃。

  林江月伸手指着严况,气得直跺脚,但也只能跟上。

  两人又往前走了半条街,严况忽然拐进了另一条副街,林江月正好奇,却见严况将最后一口肉夹馍送入口中,把掌中油纸攥成一团,扔进了纸篓。

  “师妹,我们到了。”

  严况说罢伸手一指,林江月只见阔气高门,大门两侧汉白玉镶嵌的对联,在朦胧月色下格外显目。

  上联书:得广厦巍峨庇流离众生。

  下联道:剖肝胆沥血泽百万千家。

  匾额上书三个漆红大字——

  闲乐堂。

  林江月打量着:“这个……就是?”

  “按照一路上那些肉夹馍摊主的指示,正是此处无疑。”严况低声道:“过会儿不论发生什么,你不要讲话,也不要冲动,见机行事。”

  林江月道:“难怪你方才你一直跟摊主打听闲乐堂……我脑子里乱糟糟的,竟没注意到……你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啊?”

  “时间紧迫,回头再跟你解释。”严况道:“信我。”

  林江月皱着眉,但还是点了点头。严况上前叩了门环,里面安静极了没什么声音,但不一会儿功夫,便有个面容和蔼的老者过来开了门。

  那老者胡子头发都花白了,但腿脚却还利落,开了门笑眼看着二人轻声道:“二位,是找谁啊?”

  严况拱手道:“我兄妹二人行走江湖,无奈白日里遭了贼手。此刻身无分文无处可去,听当地人说,贵府行善积德,收留乞丐孤儿不取分文,故来投宿。”

  林江月满脑子疑问,但还是信守承诺的跟着点了点头:“啊对,我们没饭吃了。”

  那老者打量了两人一番,笑着摇摇头道:“不是老朽不近人情啊……是我们闲乐堂有规矩,只长期收留无家可归之人,或是没办法独自生存的稚子幼童,若是随意接待过路之人,岂不成了客栈?”

  严况刚想再说些什么,那老者紧接着道:“这样吧……老朽取些银子来,二位拿了自去寻个客栈落脚,可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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