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零星这个意思很明显是要留在这里,甚至有可能要过夜,格伦在脑海中飞快思考着对方的用意,却怎么也想不明白。邓零星明明一直想要离开,可是现在又“自投罗网”是怎么回事?

  那句话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格伦就算想破了头,也想不到邓零星和安德斯俩人会蠢到停船忘记抛锚,被困在岛上回不去。

  格伦轻轻叹了口气,“叫安德斯来做吧,我接触过的食材可能会有毒,很危险。”

  邓零星一愣,“你知道他也来了?”

  “你的右手还没痊愈,怎么可能开得了船,愿意带你来的就只有安德斯一人了,毕竟他对你…”

  后面的话格伦不想再说了,那种独一无二的珍宝被人染指的感觉并不好受。

  邓零星犹豫道:“你别怪他了,是我死缠烂打让他带我来的,跟他没关系。”

  门外,安德斯发现人不见了,刚刚火急火燎地找上来,正打算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这混蛋小子揍一顿的时候,就听到邓零星为他开脱,他的火气这才降下去一些,算这小子还有点儿良心。

  格伦笑了下,“你都这样说了,看在你的面子上,这次就不和他计较了。”

  得到了公爵的承诺,安德斯才适时地从门口现身,一脸愧疚地自责道:“对不起,大人,我不该私自带他过来。”

  “算了。”在邓零星面前,格伦总是表现得很宽容,声音也是不同往常的温和,“你去餐厅做点儿夜宵吧,我想你们两个人应该都饿了。”

  安德斯没想到公爵竟然还会关心他(虽然是顺带的),但也已经感动得一塌糊涂,二话不说就下楼准备做饭了,完全忘了他刚才看见邓零星不在仓库时,是怎么气得火冒三丈。

  支走安德斯之后,房间又只剩下他们两个,邓零星坐在离格伦几米远的双人沙发上,抱着枕头躺下了。

  枕头遮住了半张脸,只露出一只墨黑的眼睛望着格伦,视线落在对方拿着酒杯的右手上,“你的手还痛吗?我听说你用枪打了自己的右手,干嘛做这种事儿,太蠢了。”

  “我只是想体会一下你当初有多疼。”格伦靠在吧台旁边,眼帘低垂,“你当初一定很痛苦,在冰冷的河水里中了两枪,无依无靠,也没有人在你身边照顾你,你当时是不是很害怕?”

  邓零星想了想,那时候他应该顾不上害怕,因为满脑子都是怎么在汹涌的水流中求生,飙升的肾上腺素让他几乎感受不到疼痛。

  他到底不是普通人,是个训练有素的特工,如果不是右手落下了无法治愈的创伤,这场追捕根本不会给他留下任何心理阴影,只算是一次普通的任务。

  邓零星嗤笑一声,“我没你想像得那么脆弱,也不会因为这种事就害怕。”

  “但是我直到现在都感到后怕。”格伦停顿了一下,“如果当时你失血过多,或者没能被水流冲到岸边,我就会永远失去你,那样的话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可是也没发生那种事啊,为什么要为没有发生过的事情而自责?”邓零星翻了个身,平躺在沙发上,伸直手臂,把抱枕当成篮球转着玩,“我现在活得好好的,手也能治好…对了,你的手怎么样了?”

  “已经基本痊愈了。”格伦抬起右手给他看,掌心中只有淡淡的疤痕,“所以你的手也很快就能好,不用担心。”

  “我不是在担心这个…”邓零星不满地嘟囔了一句,他无法欺骗自己的内心,本能的关心着格伦,潜意识里牵挂着他。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在飞机上说过,我从始至终都没有骗过你,那是什么意思?”邓零星眉头紧蹙,“难道你早就知道我是杀手吗?”

  格伦为难道:“我要是说了,你一定会很生气。”

  “你不说我现在就会生气。”邓零星故意板起脸来,“你最好从实招来,别逼我动用武力。”

  虽然以现在的情况来说,真要动起手来,邓零星也不是他的对手,但格伦还是妥协了,他将酒杯里剩下的酒都一饮而尽,才有了一些勇气将所有事情全盘托出。

  “其实从一开始,就是我要你来刺杀我的。”

  邓零星猛地坐起身,不敢相信地睁大眼睛,“什么?你,你为什么要干这种事?”

  “我和东际国高层达成了协议,刺杀只是个借口,真正目的是我想要你留在我身边。”

  “可是…为什么?”邓零星满眼疑惑,“你一个高高在上的公爵,而我只是别国的特工,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交集…等等,难道我们以前就见过?”

  他忽然想起了一件往事,那件事发生在他遇见乔桑的不久之前,但是邓零星从未把那个人和格伦联系起来,可是思来想去,如果他们很久之前就认识的话,那就只有这一种可能了。

  邓零星迟疑道:“我十八岁那年在小巷子里碰见的那个人,是你吗?”

  格伦点点头,温柔地注视着他,“是我,我们就是在那么久以前,就已经相遇了。”

  那一年格伦刚满二十岁,第一次代表西际国外交官踏足东际国的领土,来参加一场重要的外交活动。

  在前往酒店的路途中,他遭遇了恐怖分子的袭击,被对方埋伏的炸弹所炸伤,他从几乎变形的轿车里爬出来,避开敌人的搜寻,逃离了现场,最后浑身是血地倒在一条偏僻无人的小巷子。

  然后邓零星就出现了。

  格伦到现在还记得他当时的样子,尽管鲜血沁进眼中,视线模糊,但他仍然看清了对方的脸。

  “你出现在我面前,很瘦很矮,我以为你只有十四、五岁。”

  格伦怀念地陷入了回忆中,“你的头发乱糟糟的,衣服也脏兮兮的,明明已经是初冬的季节,天气很冷,你却只穿着一件薄薄的夹克衫,脚踝也露在外面,我当时就感觉你像一只从地缝里钻出来的小老鼠。”

  邓零星抱着胳膊翻了个白眼,“我那时候在流浪啊,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哪有什么好衣服穿,哪像你那么光鲜亮丽的。”

  邓零星记得当时是想去旧巷里捡点儿瓶子卖钱,没想到瓶子没捡到,反而捡了个大活人。

  他承认自己当时心怀不轨,看到有人倒在路边,第一反应就是想上去看看能不能搜刮点儿值钱的东西。

  不过当时格伦并没有昏迷,还存有意识,只是身体受伤站不起来,他脸上也全都是血,看不清面容,只是看他的穿着打扮肯定是非富即贵。邓零星蹲在旁边纠结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良心站了上风,决定先救人。

  邓零星那时候虽然又瘦又小,但因为常在大街上讨生活,各种抢地盘打群架,身上还是有几分力气的,当即便一个人把格伦拖回了家里。

  说是家,其实只是在桥洞底下用纸箱子搭了一个棚子,遮风避雨全都要靠头顶的大桥,有时候风太大,雨水就会刮进来,把东西都打湿,所以邓零星一度很讨厌下雨天。

  邓零星从一堆杂物中翻出不知道从哪儿捡来的急救箱,也不管里面那是什么药,过没过期,反正就是一股脑的给格伦用上了,还撕开床单当作绷带给他包扎伤口。

  见他脸上也有伤口,邓零星就找了几个白色的医用止血贴给他贴上。邓零星后来再次遇见公爵,却没认出他来,大概就是因为这几个遮挡了容貌的止血贴。

  格伦本来伤得也不算太重,都是皮外伤,止住血之后就没有大碍,考虑到这次原本属于的机密的行程莫名其妙地暴露,队伍中可能有内鬼,格伦便没有贸然联系自己的下属,干脆就留在了这里。

  邓零星还挺好心地给他准备了晚餐,虽然味道真是难以下咽,不过看邓零星吃得津津有味,好像已经习惯了这样的食物,他也不好多说什么。

  听到这里,邓零星不满道:“哪有那么难吃啊,我还是看你受伤了,需要补充营养,特地把我平时不舍得吃的东西拿出来给你了。”

  他所说的“不舍得吃的东西”,是指从商店里买到的快过期的面包,撕成小块和土豆一起放在水里煮,还加盐。甜口的黄油面包加盐煮,可想而知是个什么味道,当时格伦真的怀疑邓零星的味觉是否正常。

  格伦笑了笑,“然后当天晚上我们睡在一起,我还是第一次在露天的地方睡觉,有种别样的体验。”

  邓零星冷哼一声,“我当时就那个条件,有的住就不错了,奢求那么多干什么,我那会儿吃都吃不饱,可没什么心情做白日梦。”

  格伦心情好了很多,还开口揶揄他,“但是你后来在许生日愿望的时候,不是想要住在城堡里吗?”

  邓零星脸上有点儿挂不住,辩驳道:“我那就是随口一说,过生日啊,还不准我畅想一下美好未来了吗?”

  格伦哑然失笑,“确实,人难得过一次生日,许什么愿望都是好的。”

  他对邓零星的愿望印象深刻,否则也不会在重遇之后,把他带到城堡里来生活。

  即使时间跨度长达六年,可能连邓零星都忘记了那个愿望,但格伦仍然想满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