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下山时,在少室山脚下见到了一户农人家,夫妻俩都是淳朴老实的模样,院子里还有一个身材高挑的少年在帮忙干活,时节已经入了夏,那少年在自己家,没有什么顾忌,便敞着领口劈柴,行动间已经颇有刚猛的武功底子了。

  李青萝掠过一眼,“咦”了一声,扯了扯顾绛的衣袖:“姑姑,你看那孩子身上,是不是辽人的狼头纹身?”

  顾绛顺着看过去,道:“是,而且他身上还有些少林武功的底子,十分扎实。”

  李青萝跟着顾绛走过许多地方,他们住在西夏,人是汉人,又常往大理去,并没有这个时代宋人的仇恨观念,她只是觉得远在北方的辽人居然出现在少室山,是件新奇的事,倒也没想太多,看了两眼就继续往前走。

  顾绛有一刻的驻足,但在那少年的母亲端着茶碗招呼他喝水、抽出帕子替他擦汗时,看到母子俩的神色,又放弃了这一息间的念头。

  说来也荒唐,其实这样习武砍柴,孝敬父母的生活,或许才是这少年一生所求。

  那些杀了他母亲,逼死他父亲的人,一边觉得他稚子无辜,教他武功,教他仁义,一边又觉得他是个契丹人,留下证据,处处防备。这少林寺的方丈、丐帮的帮主、江湖的豪侠,三十年来无人给这个被瞒在鼓里的孩子一个说法,却勒着他的身世做缰绳。

  既然始终觉得他是个契丹人,为何不干脆把他送回辽国去呢?还要养在自己这些杀亲仇人的身边,就为了教他离辽向宋吗?

  最可笑的某过于那萧远山身为辽国高官,本是亲宋之人,否则慕容博不会选择设计他,而那些人杀死的女子更是个不会武功的汉人,萧远山因为妻子亲近宋国,却最终爱妻死于宋人之手,心中仇恨,怎能消解?

  但这个爹也离谱得很,他连玄慈有了私生子都知道,帮叶二娘接生的就是眼前这个农妇,他不会不知道自己儿子的处境,竟也没有把孩子找回来,哪怕害怕孩子太小时自己无法照顾,也可以等他十来岁懂事时,来把孩子领走。

  他自己不闻不问几十年,乔家夫妻将这个孩子视如己出,细心呵护养大,他不感激,只觉得他们和玄慈同伙,隐瞒真相,将人杀死,也是偏执到入了疯魔。

  辽国南院大王萧峰的一生,就是在这样各种不靠谱的人酿造的苦果中,成了一场夹在宋辽间的悲剧。

  金庸笔下的两位豪侠中,郭靖乃是宋人,却在草原长大,为了阻止元朝侵略南宋,他最终死于宋元战场,萧峰乃是辽人,却在宋国长大,为了阻止辽国开战,最终死于宋辽边境。

  两人都师承丐帮,擅长降龙十八掌,命运也如此相似。

  这种由作者本人家国民族之思衍生而来的愁绪,似乎也流进了他们的血脉里,导向他们不可避免的终局。

  顾绛心中隐隐有所预感,自从他两年前看完了灵鹫宫石壁上的所有武功之后,他就有了一种奇妙的感应,以前只是作为“读者”知道固定的“剧情”,现在则是作为生活在这个世界里的人,对命运,或者说是“天心”的感知。

  这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它不是对未来明确的预知,而是在某个瞬间,对某个人以及他未来的预感,也可以说是在得知大量信息后,出于自身智慧的判断。

  这些信息源于自然,源于“天”,而作出判断的是他自己,是“人”,这也就是儒家所说的“天人感应”,所以那扫地的老和尚才会说他已有“天人之相”。

  所以他能感觉到,这几乎是注定的悲剧结局,从他作为辽人出生、失去父母开始,就已经落下了命轨,纵然期间可以避免种种误会,但只要宋辽两国依旧,只要这个时代的大局和人心不变,他还是会走向万军之前的雁门关,为他不为世所容的一生画上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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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当大半年后,李青萝带着王家少爷走到他面前的时候,这种不可挽回的预感又出现在了他心里。

  王霄和是一个文雅恬静的人,二十来岁年纪还未娶妻,在南人名门中十分少见,都是因为他身体不好,他的母亲早产而亡,生下他也先天体弱,只有长姐如母一般照顾着他,后来姐姐嫁到了姑苏有名的慕容家,做了燕子坞的女主人,他为免姐姐牵挂,时常出门走走,表示自己身体有所好转。

  由此结识了李青萝。

  “若得阿萝为妻,晚辈当一生珍之爱之,绝无二心,此心此誓,日月同证。”

  顾绛看着他清澄明彻的眼睛,叹了口气:“好,只要阿萝愿意,我没什么不可以的,只是你得从江南搬到天山来,你的身体,我尽力为你调养。”

  王家少爷一口应下了,并自己向姐姐解释,慕容夫人虽然有所不满,但这几年丈夫闭门不出,儿子的教养都压在她身上,弟弟又这样坚持,她也无可奈何。

  王霄和反过来劝自己姐姐道:“阿姐,什么荣华富贵,百年家传,都是虚的,我知道你不满我为了阿萝舍下姑苏家业门楣,可我能与她夫妻相合,逍遥世外,一生也足。反倒是你和姐夫这样执着数百年前的一场大梦,连复儿这个孩子,小小年纪都不得解脱,鲜卑一族早已融入中原数百年,除了你们一家,何人还做着昔日燕国的旧梦呢?”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说这些,但弟弟这一去,也许日后相见更少了,还是忍不住想劝劝你,帝王将相皆尘土,何如珍惜眼前人?”

  慕容夫人心高气傲,当然是听不进弟弟的话,王霄和无奈地离开了燕子坞,收拾收拾东西,跟着李青萝来到了天山。

  顾绛轮回多世,见过许多人,以他的眼光看来,王霄和当然有不少缺点,首先就是他的身体,他因为病弱不会武功,脆弱的根骨更不支持他修炼多么高深的功夫,除非自幼时就有如顾绛这样的高手以真气为他护住心脉,再用药调和,才能弥补先天的不足,长年累月用药配合逍遥派养生的功夫,勉强能如常人一般。

  可他都到了二十多岁,早就错过了时机,若非遇到顾绛,也就只能再活一两年了,即便有顾绛在,也难以撑过十年。

  因为身体的缘故,他精力不足,虽然人很聪明,读了不少书,也有功名在身,但要再进一步,那消耗的精力就不是他这样的身体能支撑的了,考一场科举大概能要了他的命,所以他早就抛下了经学,只随爱好看些与功名进取无关的杂书。

  以世人的眼光来看,他可以说是文不成武不就了,偏偏还出门不多,见识也少,为人颇为天真。

  但他优秀的地方也很明显,他的心性很好,深得“静”、“和”二字,对所有人都一样斯文有礼、谦和俭让,并不因为体弱而滋生阴霾心思,反而更能体谅人活着的艰难,对世俗名利看得很淡,通透闲雅,用情却很深。

  是个真正的君子。

  原著中他在故事开始前就去世了,连王语嫣都没见过。他娶了李青萝,同房之时不会不知道她失身之事,否则后来她怀孕显怀哪里来?但他依旧接纳了这个妻子,将王家的基业留给她,慕容夫人怀疑李青萝的清白,王家的下人却依旧回护王夫人,认为都是慕容家的人不好,其中根源当然不可能在连女儿是生是死都不知道的李秋水,只能是主人的态度如此。

  而且这些仆人一定说过王家少爷许多好处,以及他对这个女儿的期待,才惹得王语嫣提起父亲每每落泪。

  李青萝却心心念念都是段正淳,把夫家在太湖中的山庄种满当年和情人定情的山茶花,甚至以重金购买名种,连山庄的名字都改做“曼陀山庄”,如此鸠占鹊巢,难怪慕容夫人对她极其不满,甚至在丈夫死后,和她彻底闹翻了。

  都是一样痴人。

  原本是痴,如今也是痴。

  在顾绛身边长大的李青萝难道不知道王霄和的寿数很短吗?她当然知道,她自幼和草木为伍,精熟植物习性,通晓医药,一看就会知道王霄和病入五脏六腑,是活不长的。

  可她还是要嫁给对方,哪怕要面对生离死别之苦,依旧不悔。

  顾绛都不知道是像原本那样念着一个的确爱她,却无法在一起的男人来得执着,还是夫妻俩情投意合,却天不与寿来得苦涩。

  他们家阿萝这姑娘,说她眼光不好吧,段正淳的确是个少有的正直之人,王霄和也是儒雅君子,名士风度,你说她眼光好吧,段正淳风流多情,好过的姑娘连他自己都快记不清了,私生子女满地跑,王霄和更不是能够长相厮守的对象。

  李青萝自己对此也不知该说什么:“姑姑,都是没办法的事。我在姑苏遇见他,我原本都不愿意靠近男人了,可他也不靠近,就每天都来,远远坐着看花,我见他身体不好,心中也怜悯,便叫他早些回去,他说家里太闷了,想出来坐坐,我都没看清他长什么样,他也看不见我在花丛里的模样,就这样聊起来。”

  “我给他讲西夏的山,辽国的雪,中原的长江黄河,说各国女子的穿着,各种各样的奇花异草,他听什么都很高兴,因为他从来没去见过,但他说自己住的太湖也很美。”

  “四八云端岛,峰连二七葱。湖平天宇阔,山翠黛烟朦。”

  已经做妇人打扮的李青萝没有再像少女时牵着黏着人,她坐在向阳的窗户下,望着窗外的梅树,眼神有些恍惚,面上带笑:“我也不知怎么,就喜欢上他了,人的感情大概都是不受理智控制的,我是最任性的人,便问他要不要和我一起,他却说自己恐怕没有这个福气。”

  说到这里,李青萝掩面而笑,眼中却泛起了泪意:“我便告诉他,他不用担心,过得一日是一日,我曾喜欢过一个人,那时我觉得今生今世就只喜欢他了,现在我不又喜欢你了吗?你死后,我伤心几年,也会再喜欢上别人的,我们天山上的女子寿数悠长,青春不老,你只要为自己想就好,你就说,愿不愿意娶我。”

  “他也是没见过外面温柔和顺、贞静守节的姑娘,遇见我这么不讲理的,居然还笑起来了,说,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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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身体自己清楚,原本我并不想和阿萝完婚的,说是求娶,不过是给她和我自己一个念想,若非姑姑说能保我十年,我是不敢有这念头的。”

  王霄和裹着棉衣狐裘,身上衣物一针一线,都是李青萝自己的手笔,绝不假手于人,他体弱畏寒,所幸缥缈峰上湿润温暖,倒比水汽重的太湖还适合养病,李青萝依旧害怕他着凉生病,他的身体一病就要卧床不起,十分受罪。

  “有时候我也想,我这样是拖累阿萝,她是仙女一样的人物,世上多的是愿意一心一意呵护照顾她的人,我却反要她来照顾我,她年轻时喜欢大江南北地走走看看,为了我困在天山上,连她过去不喜欢的武功都拿出来反复研究,我一个短命之人,何德何能。”

  他坐在白梅树下,脸色苍白,眉宇间淡若轻雪。

  天山上的仆从都是顾绛教过的,人人身怀绝技,无惧寒暑,身着单衣,只有王霄和穿得多,顾绛有时觉得他裹着毛绒绒的狐裘,像是一只白兔子蹲在树下。

  心肠也软得像个兔子。

  顾绛答道:“她愿意如此,就算是你也拦不住她。”

  王霄和叹道:“是,我拦不住她。姑姑,我入冬时又犯病,最艰难的时候,也想过干脆一死了之。”

  顾绛当然知道,若不是有他出手,这场病就该是王霄和的命数到了。

  从鬼门关绕了一圈回来的人咳嗽了两声:“可您猜那天阿萝说什么?她说,我若是敢放弃,丢下她一个人,让她体会到锥心刺骨的痛苦,她就赶在我咽气前先死,让我尝尝这是什么滋味。”

  “您说,人世间怎么会有她这样的姑娘啊。”

  风吹落白梅纷纷如雪,树下的人忽笑了起来。

  【作者有话说】

  这篇选择天龙,天龙的基调就是很悲凉的,顾绛也到了涉及“天命”的境界了,在我看来,阴差阳错不是命,这是运,运是能改变的,可命是即便你拥有更多更好的选择,依旧会自己选择向着那个结局去,是几乎不可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