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看魏婷婷捏着帕子的手指,竟然还戴着很显廉价的护甲,这个廉价是在萧明允看来。
她的小拇指包着纱布,隐隐有血迹渗出,萧明允猜测,魏婷婷原本是留着真指甲的,但是小拇指的指甲断了,疼,所以全剪了。
亦或是谢澄安成了家,魏婷婷不得不做家务了,指甲断过好几次,便干脆不留了,只有在外出或者有客人的时候,戴上护甲。
不是萧明允搞地域歧视,是大庆的交通真的没有那么发达。
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家乡,他们甚至不知道,隔壁县的方言竟然和他们不同。
一位土生土长、依靠体力劳动为生的农村妇女,是不会知道护甲和龙华这种东西的。
魏婷婷脖子里戴的白布条,京城的贵妇们叫它龙华。
京城普通人家的妇人也不戴这个,像赵慧静这样的官员家属,也只有在正式的场合才戴。
宫里的妃子们是不是天天戴,萧明允这个上过太学的人,都不是很清楚。
唯一可能知道的,就是做过宫女的孙莹,孙莹是魏婷婷的嫂子,两个人非常要好。
不用问,萧明允都能猜出来,这些东西是孙莹灌输给她的。
孙莹不是为了掀起攀比之风,更不是为了传播礼教,她只是想通过讲述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东西,来获得崇拜。
可是魏婷婷正值爱幻想的年纪,又一直自命不凡,她听了会怎么样?
一个愈发痴迷,一个愈发爱讲,一个搜肠刮肚、越讲越夸张,一个深陷其中、得了臆想症,她们视彼此为知音。
萧明允用十分夸张的眼神打量着魏婷婷:“你走路干嘛这样?”
学了下魏婷婷走路的姿势,像刚刚成精的蟒,还不太熟练。
魏婷婷:“京城的大家闺秀都是这样走的!这叫端庄,叫矜持!”萧明允这个乡巴、不是、糙汉子根本不懂!
萧糙汉子并不打算跟魏婷婷争辩,只是很贴心的压着声音说道:“你额头上面画的,是京城里十几年前的款式,早就不流行了,还有你那头发。”
“顶上梳个高椎髻,勉强能看,前面为什么要梳个二把头?真的很像刨子。”
三家村不论男女老少,都是丸子头,男子梳高丸子头,女子梳中、或低,条件好的用簪子,一般的用发绳。
小孩则是两个丸子,等后脑勺的头发能够全部梳起来的时候,就变成了一个,一切都是为了干活方便,除了沉迷于宫廷戏的魏婷婷。
魏婷婷大脑停机,并单手扶了一下她的发髻,萧明允说她的头发像刨木头的刨子?她盘了足足一个时辰呢!
旁观者:……
这就走了?真的没有招待诶,他们在说什么啊?听不见诶,往跟前挪两步吧。
萧·稳定输出·明允继续压着声音,说:“孙莹没有告诉你,二把头是宫女梳的吗?妃子们那些很高很大的发髻,都是假发垫。”
“没有那么多头发,就别勉强了,没几个伺候的丫鬟,就别整这么复杂,看你那头发散的,顾涌顾涌,跟牛屎一样。”
像不像牛屎,并不重要,以后可能再也不会跟魏婷婷见面了,所以萧明允今天一定要好好地恶心恶心她。
魏婷婷再一扶头,她的头发就散了,方法不对,就算插了再多的簪子,也固定不住,可是女人也有一些东西需要坚守,比如面子。
魏婷婷瞪着眼睛,扯着嗓子,喊道:“宫里的贵妃都是这样盘的!你懂什么?!”
好像声音高一点,这句话的真实性就能高一点似的。
旁观者:……
光听见魏婷婷叽喳了,听不见萧明允说的什么,哎呀急死了,再往跟前挪两步吧。
萧·继续输出·明允仍然不想跟对方争辩,只压着声音说道:“你脖子里戴的那个,叫龙华,太后能绣寿字,皇后可绣牡丹,按照位分的不同,有着严格的区分。”
“什么都不绣的,是宫女戴的,学什么不好,净把自己往低档了打扮,自己缝的?看那线头。”
魏婷婷本身,对京中女子的穿着打扮,了解度为零,每一个细节,她都是听孙莹说的。
孙莹说的再天花乱坠,也是一个宫女,而萧明允是高官之子。
她再不懂浣衣宫女和高官之子的见识孰高孰低,也隐约感觉到了,萧明允的话更可信。
信了,就没有任何的招架之力了,她实在没有想到萧明允一个大男人,竟然这么擅长言语攻击。
引以为傲的东西被贬得一文不值,魏婷婷浑身脱力,快晕死过去,只有脸上的神经还在抽抽,像刚刚死掉的鱼。
曹成惠管教严格,经常用来骂人的粗鄙之语,魏婷婷还真的说不出口。
只是后来,曹成惠没了精力,魏婷婷跟孙莹那几个走得又近,说话就变得阴阳怪气了,此时此刻,她不知道怎么回怼萧明允,憋的脸都红了。
见没见过贵妃,只有孙莹自己知道,但是她一定见过浣衣局的主管姑姑。
或许从姐妹们那里听说过吧,贵妃们总是把头发盘得高高的,上面戴着各种金银珠宝。
主管姑姑的头发也是高高的,只是少了些装饰,就像魏婷婷今天盘的高椎髻,宫女们则是清一色的二把头。
不知道是她没有和魏婷婷说清楚,还是魏婷婷自己领悟差了,让她以为贵妃会盘这样的头发。
许是孙莹这个当嫂子的、和魏婷婷这个小了快十岁、特别爱听宫里那些勾心斗角的故事的小姑子,合作发明了这款发髻?
换做其他任何一个人,萧明允都绝对不会攻击他/她的审美。
但是魏婷婷,啊对对对,萧明允承认,他就是在攻击她的审美。
旁观者:……
弟婿跟大舅嫂有什么可说的,都说这么长时间了,还是听不见,再往跟前挪两步吧。
萧明允忽的高声道:“大热天的,嫂嫂别送了,这些鸡鸭鹅,野性难驯,先饿上几天再给吃的,慢慢地就能听懂人话了。”
萧明允:“尤其是那两只羊,撞人可疼了,不管嫂嫂是杀还是养,切记过上四五天,再解绳子。”
“是个好心肠的,交代的这么仔细。”
“不像大奸大恶之人啊。”
“少有这么细心的男娃。”
萧明允属于笑起来很好看的,但是魏婷婷不这样认为。
她红着脸、瞪着眼、指着人、扯着嗓子:“萧明允!你这个挨千刀的!”
她都快气死了,根本顾不上有没有人围观。
魏婷婷真的不懂了,说萧明允不想送这个礼吧,他真真实实地辛苦了好几天,说他想送吧,说话却一点不留情面。
他是在给谢澄安出气吗?难不成这俩人真的瞧上了?不可能,她嫂子说了,萧明允不可能看上谢澄安,他们两个没有一处般配。
“怎么还骂人呢?”
就是、就是、就是乘以一万次。
“这是早就馋上了,好不容易送过来,立马就要吃呢,再让等上四五天,急了。”
“总是突然就吼一嗓子。”
“恐怕就是脑子不太对。”
长这么大,第一次成为舆论的焦点,魏婷婷自己以为的第一次,除了几声气急败坏的你!你!你!魏婷婷说不出任何话来,完全不见从前大骂谢澄安的阵势。
家里来了几个不认识的壮汉,谢金穗便没敢出来,他一直扒在窗户上面看。
如今只剩下谢澄安和他娘,还有一个,应该是传说中谢澄安的罪臣丈夫。
谢金穗吨吨吨地跑了出来,一过来就听见他娘在骂萧明允,那可是他娘,这两个人欺负他娘!谢金穗大招续满——口水攻击谢澄安。
萧明允不会读心术,但是看到了谢金穗脸部的肌肉活动,判断出来,他接下来的行为很欠揍,他便捏着腰带把谢澄安拉开了。
小天爷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乖顺的语气说:“他还能教育。”
萧明允一定是疯了,连孩子都想杀,虽然这个孩子确实很讨厌。
萧明允冷笑了一声,对方是孩子这一点,并不能消减他的怒气。
萧明允为什么不善良了?小天爷默默地缩在了角落,赶紧物色新人选吧,杀孽深重的人不能当气运之子。
男人们莫名其妙的胜负欲,让谢金穗很不甘心,第一口没有吐到,那就再吐。
受他爹娘的影响,谢金穗根本不尊重谢澄安这位叔叔,言语嘲讽暂且不提,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他很喜欢朝人吐口水。
谢澄安知道谢金穗的这个坏习惯,但是第一下,他根本没有反应过来,第二下,萧明允的手劲太大,他还是被拽开了。
第三下,萧明允干脆挡在了他们之间,中了谢金穗的大招,谢澄安的那个火啊,噌得一下就冒了起来。
看热闹的人还没散呢,谢澄安恰好在这方面很有造诣。
谢澄安压低了声音,很生气,却还是能保持住挑不出毛病的微笑:
“你小时候也没把尿布当围嘴啊,怎就有吐不完的粪?哦,知道了,你是屎壳郎托生的!”他第一次这样说一个孩子。
情绪不可能完全没有痕迹,努力克制却还是气鼓鼓的胸膛,被萧明允察觉,他拍了拍谢澄安的背。
他们不能发作,一旦吵起来,之前的努力就都白费了,这件事情从头到尾,他们都不能有一丁点错处。
况且,是因为他中了招,所以小郎君才这么生气的,萧明允不仅不想杀人了,甚至有点窃喜。
他喜欢被欺负,这样谢澄安就会疼他,但是气坏了身子可不值当。
还是那句话,小郎君将来是要做大夫的,还是给人留下和善的印象比较好,大战牛鬼蛇神的事,就交给他吧。
萧明允生了杀意,所以小天爷有求必应:把谢澄安的内心活动告诉了萧明允。
因为要做给别人看,所以萧明允也保持着微笑,只是又把声音压低了:
“安郎,你不知道,你成了亲,嫂子又不会做饭,所以只能喂大侄子吃屎,偏生大侄子贪吃,都吃不下了还硬往嘴里塞,竟然吃到吐。”
“嫂嫂听我一句劝,实在养不起,就卖了当下人吧,有吃有喝,比在家里吃屎强。”
萧明允抢过魏婷婷的帕子,擦了擦自己的裤腿,又把帕子扔到她的怀里。
谢澄安:……
谢澄安的内心正在地震中。
萧明允这是跟谁学的?他怎么可以说出这么粗鄙的词汇?!他那张俊脸根本就不适合说脏话啊!回去以后一定要好好地说说他,叫他以后不许再这样了。
魏婷婷气到天旋地转,满脸写着要吃人:“谢金穗!滚回去!”心里却在想,谢澄安长本事了,敢这样说她儿子!
他在帮他娘出头啊,他娘怎么连他也骂?从来没有被吼过的谢金穗哇哇大哭。
天公不作美,飞过了一群鸟,为了减轻体重,方便飞行,鸟类没有储存废水的膀胱,直肠也很短。
它们的身体产生的废水和废物,几乎不费时间就能排出,不论是站着还是飞着,如果这个时候,地上有一张哇哇大哭的嘴接着。
呃,谢金穗有十分正当的理由吐口水了,吐着吐着,他发现自己的脸上、头上、衣服上,全都是鸟屎,要命的是,他娘也一样。
那样自视不凡的人,经历了这样的事,不可能再和谁斗嘴皮子,再大的气也只能先压下,送礼之行,就这样不欢而散。
控制风向引来飞鸟,对萧明允来说还有些难,也不是难,是他没想到还可以这样。
就像土生土长的农村妇女,不会想到往手指头上戴护甲、往脖子上面戴白布条一样,
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东西,萧明允也是不知道的,偷窥修真界的时候,也没有遇到过这种法术。
但是小天爷会,它无所不知,只是需要消耗萧明允的精神力。
来之前它就定好了规矩,只听,只看,绝对不插手人世间的恩怨,可是,它还是想让萧明允保持住零人命的记录。
找到符合条件的气运之子太难了,目前见过的人里,没有一个它看得上的。
经过一番不太困难的纠结,它还是选择萧明允,那就得让萧明允消气。
往两个讨厌的人的头上淋鸟屎,不会改变他们的命运吧?只要不扰乱这个世界的秩序,就行吧?
尽管小天爷不想承认,但是它确实偏爱萧明允,偏爱一旦产生,在那个人受委屈的时候无动于衷,是很难的,就像萧明允对谢澄安。
回家的路上,他们遇见了谢大柱,村子里的路就那么宽,双方迎面走来,连躲的地方都没有,装看不见也很难。
谢澄安:“哥。”
很乖,甚至有一丝乞求。
谢大柱扛着锄头,看了他们一眼,嗯都没嗯了一声,就走了。
他没有想问的,也没有要嘱咐的,甚至不想听他们主动说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