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切蛋蛋是唯一让猪肉变的好吃的代价!
那么,就得罪了……
马朗虽说不忍直视,但为了吃到好吃的猪肉。
残忍就残忍了点吧,那可是好吃的猪肉!
这时候看起来,马朗跟马小良不愧是亲兄弟来着。
对待吃上面,真的是不能凑合。
特别是他日思夜想的猪肉,好吃的猪肉哪里找!
在太守府期间,他们也不是没尝试过,无论是哪里找来的猪肉,通通不好吃。
最后也就死心了,唯有他们家幼崽养起来的,才是最好吃的。
养猪场悄无声息的开了起来,被去掉未来猪生了去的猪崽们,度过了危险期以后,开启了它们吃吃吃的猪生。
那些从宫里出来的宫人,也在养猪场里待了下来。
虽说这里的条件,远远比不上皇宫大院。
但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个很不错,且安身立命的地方。
住的是砖瓦房,还带个大院子。
后面还有一块菜地,可以种些喜欢的蔬菜。
每天马家庄子上的人,会运送一批蔬果粮食来。
一部分是给在养猪场的工人吃的,一部分是煮来给猪吃的。
别看好像待遇差不多,等猪养肥了,在养猪场的人,每人都可以分到几十斤的猪肉呢。
并且这猪肉,可以分不同的时间领取。
最开心的,就是附近的百姓了。
各个村子里的小孩子们,纷纷上山割草,送去养猪场。
只要合格的,数量足够的,就可以领到一文钱。
这钱还是马小良出的,为了赚取点功德,他真的是用心良苦。
等再过上一阵,他还要出银子建学堂呢。
只不过他现在的银钱,还不够支撑他所要做的。
修桥铺路,照顾老弱,是他目前可以做到的,也想要去做。
只是目前他还太小,身不由己这话,是一点也没错。
他也不像阿焕这般,好多人都听他的。
即便是太守家的小公子,三四岁的年纪,还是太小了一些。
毕竟没啥威严,谁也不听你的,都他阿耶阿母的人。
而现在,他多了一个平安这个奶兄弟。
至少可以培养成自己的人,他接触了一段时间,算是了解了平安的性格。
平安此人比较憨厚老实,虽说不算特别的聪明,但胜在听话。
他阿母让他要听小郎君的话,照顾好小郎君。
他就寸步不离,只听马小良一人。
加上最近马小良还让他习武,之前只是力气有些大的普通孩子,现在看来,变化不小。
饭量也跟着上长,再山上的,就没有不能吃的。
每天光是消耗的大米都不知道要多少,现在还有了其他的粮食,倒也不像之前那般的消耗了。
每天红薯土豆的消耗也不少,至于那些剩菜剩饭。
马小良让给人做了个简易的粉碎机,手动的那种,能将一般的菜都给打碎了。
最后送去山脚下养猪的地方,没错,他们自己这里也有养猪。
开玩笑,光指望那边养猪,他们还不得馋死。
不光养了猪,还养了鸡鸭鹅呢。
山上还养了几只羊,属于放养状态,到了晚上自己会回窝睡觉的那种。
马小良每天都玩的很愉快,天冷的时候,就跟阿焕在室内玩。
等天气热了,就带着阿焕,在外头放纸鸢玩。
山上的工匠那都是全国各地的能工巧匠,做个纸鸢根本不在话下。
只是马小良的想法,简直天马行空。
普通的纸鸢,怎么能满足这个幼崽的喜好。
什么蝴蝶的,沙燕的,那都是小儿科了。
“举办纸鸢大赛?”众人傻眼,没想到这小郎君还能想出这样的主意。
主要去年没赶上,他发现在岛上风还挺大,放风筝正好。
“对,赢得第一的一百两,创意第一的也是一百两。”马小良欢快的宣布说道。
“啥叫创意第一?”众人好奇的问道。
“只要能在天上飞的,不管啥模样都可以,到时候大家投票,选出最有创意的来。”马小良欢快的宣布。
“什么模样都可以?”有些人跟着心动起来,那可是一百两啊。
做个纸鸢就能拿一百两,这样的好事,上哪找去!
“当然,只要能飞起来。”马小良点点头说道。
“阿良出一百两,我也出一百两。”阿焕听了,在一旁宣布。
哦豁!这就是二百两了!
连马小良身边的平安都忍不住心动了,他低声询问马小,“小郎君,小的也可以参加吗?”
“都参加,重在参与嘛。”马小良欢快的说道。
本来嘛,这纸鸢大赛,就是为了一个热闹。
这下山上就热闹了,本就不缺手艺人。
毕竟只要能飞,还有特色的话,那可是二百两!
这可是做个风筝,白赚二百两,傻子才不乐意呢。
马小良很是满意,就是要这样的效果。
花点小钱,让大家都动员起来,热闹!
到时候大家还玩的高兴,何乐而不为呢。
提到赚点小钱钱,大家可就不困了。
要是一两三两五两的,大家肯定没啥动力,
纸鸢大赛当天,马小良也算是开了眼了,这么多造型的纸鸢,跟他后世看到的,也不逞多让。
什么蜻蜓的,金鱼的,桃花牡丹的。
还有谁把年画给放上去了?
马小良甚至还看到了五花肉……
?????
你怎么不把红烧肉放上去!?
你就说有没有创意吧!
马小良无言以对,确实吧,也不能说没有创意来着。
这么长一条仿佛新鲜五花肉在天上飞,确实也是挺震撼的。
然而,震撼的还在后头。
这里食肉党出现了,怎么能没有海鲜党!
章鱼!出现吧!
你怎么不干脆再来条带鱼的?
事实上,马小良还是小瞧了人类的想象。
他仿佛看到了一条海带在天上飞?
行吧,靠海吃海这话,一点都没错!
他也有点想吃海带了,不过海带这东西,无论是在哪里,都是金贵的东西,不是想吃就能吃的。
马小良也是没有想到,穿越了一通,他上辈子稀疏平常的东西,反倒一个个变的珍贵无比。
但没有什么是能够打倒神笔马良,哦,不是,是拥有功德笔,还在学习画画的幼崽!
迟早他能像神笔马良一样,可以给自己画一座金山!
不要海的那种,运起来太麻烦了。
如今几年过去了,马小良的梦里,已经是越来越丰富了。
他拥有了一座小宅院,是那种现代化与古风结合的地方。
周遭有竹林,还有各种果树,甚至他连菠萝都给画出来了。
在梦中不分季节,什么果树都可以在一个时间内开花结果。
远处的山,还是金灿灿的,没错,就是那金山!
在现实世界里,不能拥有一座金山,难道梦里还不能有吗?
反正每次马小良想到了什么,他就会在梦境当中,给自己添上一笔。
如今梦里早已经不是当初的一片空白,简直可以被称为鸟语花香的世界。
除了没有人以外,远处还能看到像兔子小鸡小鸭之类的活动。
这些都是他的练习之作,看起来还是很像那么回事的。
一般马小良都会在自己练习的比较像了,才会用功德笔使之变成实物。
不然他这地方,不得有多少的妖魔鬼怪?
马小良简直不敢去想,现在则不一样,他的小院是他一笔一划给磨练出来的。
现在是一层的小院,整面的落地窗,暖色的窗帘。
这样他在室内,也可以看到外面的景色。
全都是他一个人画出来的,简直棒棒的!
功德笔就这点好,只要他能够画的出来,就能尽责的变成实体。
并且还会给他自动美颜,也不知道这功能是怎么来的。
最近举办纸鸢大赛,马小良甚至在梦中,画了一个纸鸢在天上,永远不会落下来的那种。
“小郎君,怕是我没希望了。”平安沮丧的说道。
不怪他觉得自己没啥希望,这千奇百怪的纸鸢,以他这个年纪,还真是没可能见过。
别说他了,山上的人们,谁见过这么多奇奇怪怪的纸鸢。
你说这不是纸鸢吧,他们还真就硬是放上了天。
反正老远的渔船上都能看到,这座岛的上空,千奇百怪的玩意在天上翱翔。
甚至传说,这座岛上出现神迹。
马小良:???
出现啥?
五花肉鱿鱼之神吗?
不是很理解,但尊重!
还别说,平安以为自己没希望了,结果他的纸鸢扛到了最后,一直都没掉下来。
所以足足赚了二百两银子,乐的这小子一晚上嘴角都没落下来。
其次创意奖获得者,是弄的比较好看的那位,至于那些海产的,因为太丑,根本无法获得选票。
痛失二百两,也是惨,简直闻着伤心,听者流泪。
但没人同情他们,毕竟,丑就是丑。
谁让他们这么多可以选,非要做海产的纸鸢。
反正,第一届纸鸢大赛完美落幕!
可喜可贺!
有了第一届举办成功的经验,大大的鼓舞了马小良,明年还办!
大家都开心的活动,就是好活动!
其实马小良觉得,他阿耶当初办的花灯节,其实也挺好的。
可以遇上的糟心的拐子,不然他们县城每年都举办花灯节的话,正月十五肯定要热闹不少。
现在可好,自从上次以后,县城里再也没办过。
不过城中开始流行起吃汤圆,特别是正月十五这种,来上一碗汤圆,一家人团团圆圆。
主要也是寓意比较好,不然也不会流传开。
太兴四年的夏天,突然从京城传来消息,说是阿焕的母亲身体不好,想要见见阿焕。
这事还不能拒绝,哪怕阿焕母亲已经有了其他的孩子,但她依旧是阿焕的生母。
也是因为有阿焕生母的恳求,皇帝才会将阿焕送出京城,拜在小仙翁这,留住他的小命。
所以皇帝的旨意来了以后,阿焕只能动身。
要换了阿焕自己的意思,恨不得将马小良也打包带走。
但阿焕身边的谋士劝阻了他,开玩笑,将那马家的孩子留在山上,那都是马太守不太能忍了。
要真打包去了京城,看那马家疯不疯。
京城是好地方吗?
想也知道不可能好,说是司马家的天下,还不如说是王家的。
在会稽郡的地界上马小良有他父亲守护,哪都不用惧怕。
可去了京城就不好说了,很有可能被扣住,对马卓产生威胁。
他们在这会稽郡,可不能跟这地头蛇恶交了。
阿焕只能让马小良归家去,而他带上一些亲信回京城。
五岁的幼崽,已经开始有模有样了。
当然了,也不是带走所有的亲信,在岛上的工作还要继续。
阿焕小小年纪,在马小良和其他人的耳濡目染之下,知道没银子是万万不行的。
马小良自然是不会告诉阿焕银子有多好,但阿焕又不瞎,每次马小良对金银都会两眼放光。
足以证明,马小良是爱金银的。
阿焕有自己的换算公式,马小良喜欢的,肯定都是好的。
就这样,阿焕要离开会稽郡,但岛上的工匠随便马小良使用。
这一点就非常的不错,马小良表示,他会想念阿焕的,早点回来。
二人来了个十八相送,看的众人简直了。
要不是性别不对,恨不得直接让马太守订娃娃亲。
马小良回了太守府,马家可以说是一家子人都出来了。
没办法,崽崽终于能够回家了。
“阿翁,良儿回来啦!”马小良恨不得高喊,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当然了,没人能懂他的梗。
愉快的回家,当然是跟阿母开心的贴贴。
幼崽可是很忙碌的,也有几个月没回家了。
至于他阿耶,压根不在县城。
作为太守,他的工作还是很忙碌的,时不时的还要下乡去瞧瞧。
劝农多耕地,目前马太守掌握了土豆红薯的,自然是要多多的推广。
正好先前一批土豆红薯大丰收,他让人培育了好多的两种。
目前这些土豆红薯上市,还卖了个好价钱。
因为这些市面上压根没有,不少达官贵人的,都买来尝个新鲜。
在城中,阿焕甚至开了一家酒楼,负责酒楼的,是山上的御厨大叔的徒弟们。
都是御厨大叔到山上以后带出来的,原本一些是阿焕带来的人。
基本上都是没啥背景的,跟着大厨学点手艺,也是不错的。
谁能想到,他们还能做酒楼的大厨。
其实他们学的菜也不算复杂,都是围绕红薯土豆等等,特别是马家小郎君爱吃的,他们酒楼都有。
有理由怀疑,是不是他们殿下,专门为了马家小郎君开的酒楼。
他只要想吃了,就可以上酒楼,或者叫人送去太守府上。
还不需要花银子,开玩笑,这酒楼可是有马小良的一半的。
要什么银子,随便吃!
马小良回太守府后,叫了一次酒楼的席面。
对此府里的大厨不乐意了,小公子这是点他呢!
说他做饭难吃!
马小良一脸无辜,他真的没有,单纯的就是酒楼里的菜,都是他想出来,让御厨琢磨出来的。
府里的大厨不会做,也是挺正常的。
谁能想到,这把大厨给委屈的。
马小良只想说,大厨你玻璃心了!
不想委屈自己的嘴巴,又不能伤了府里大厨的心。
马小良没事就跟大厨交流一下心得,不得不说,这还是很有用的。
导致他们家大厨做饭水平直线上升,连冬瓜都做的比别人好吃。
比如冬瓜和虾皮一起炒着吃,没错,他们家也是有炒锅的。
因为马小良爱吃炒菜,自然是回家过年的时候,带上了一口炒锅回来。
从此马家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了!
吃过炒菜,谁还能回去只吃水煮的和炙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