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争渡【完结番外】>第101章 小小少年和小少年

  叶津渡下楼的时候,客厅里在放录像。

  穿着红色格子裤小短裤的小男孩在院子里骑脚踏车,音响里出现粱蕰的声音:“乖宝,骑慢点。”

  随后是一阵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梁蕴追了上去,问到:“下午去奶奶家,要不要把你的小飞机带去?可以和蘅蘅一起玩……”

  小男孩慢吞吞地踩着脚踏车,稚嫩的声音回答道:“好啊。走咯!”

  他加快了踩踏板的速度,骑着小自行车穿过了两旁全是树木的小道。

  叶津渡站在楼梯口,听见了梁蕴的笑声。

  “这时津渡五岁,那辆自行车是他爸爸买的,可喜欢了,天天要骑着在小区里绕一圈。”

  时筝微笑着点点头,只觉得画面上的叶津渡太可爱,那是一种很神奇的感觉,虽然没办法回到对方的童年,但是视频却保留了他还是孩童的模样,陌生又熟悉,仿佛穿越了时空。

  “四五岁的时候,皮的很,连家里的狗都怕他,每天这小祖宗一回家就躲到阁楼上,自行车玩了没多久,动手把车子拆了。你说讨不讨人嫌!”

  梁蕴虽然是这么说,可一点都没有真正苦恼或是厌恶的神情。

  视频自动跳到了下一段,还是夏天,蝉鸣声重,叶津渡戴着一顶大凉帽,拿着一根三米长的杆子,在一棵大枣树下,仰着头,胖乎乎的手抓着杆子,抓知了。

  “乖宝,太阳太大了,等傍晚再来抓好吗?”

  梁蕴站在阴凉的屋檐下,看着儿子矮矮胖胖的背影。十分担心他中暑。

  “你看你脸都晒红了。”

  她的语气里掺着一丝笑意。

  “给妈妈看看,转过来。”

  叶津渡有些不解地转过脸,镜头里出现了一张红彤彤的包子脸,脸颊肉鼓鼓,睫毛密而长,瞳孔在强烈的阳光下变成了琥珀的颜色。他皮肤很白,脖子上挂着一根红绳,红绳上吊着一个金色的物件。

  时筝的目光停留了一瞬。

  “妈妈,不要拍了。”

  小小的叶津渡软软地说道。

  “为什么呀?我要拍下来,给你爸爸看。”

  梁蕴用哄小孩的语气说道。

  “可是我到现在一只也没抓到。”

  “那让爷爷来帮你好不好?”

  梁蕴问道。

  叶津渡低头纠结了会,又抬头看看天空。

  说:“那我等太阳落山再来吧,他们会飞走吗?”

  “不会的宝贝。”

  叶津渡扶了一下歪掉的帽子,说:“妈妈,知了冬天去哪里了?”

  镜头晃在了地上,可以拍到一双穿着凉鞋的脚。

  “冬天啊,冬眠了吧。”

  “在哪里冬眠?”

  “在地下,他们就能安全地活到夏天了。”

  梁蕴的语气像是柔软的风,吹过金灿灿的叶子和鹅卵石,带着青草扑鼻而来的香味,蔓延到了客厅的每一个角落。

  那一瞬间,现在的夏天和回忆里的夏天重合起来,令人心生悸动。

  “叶津渡。”

  在车上,时筝一边系上了安全带一边说:“你的名字有什么含义?”

  “嗯?”

  正在开车的Alpha愣了下,虽然不知道时筝为什么突然问,但还是解释道:“这个名字是我祖父取的,天津的渡口的意思,他和我祖母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时筝没想到会是这个含义,他还以为是出自诗词歌赋之类的。

  “我祖母是天津人,后来才跟着祖父搬到了c市,听说他们当年是一见钟情,我小时候,祖母倒给我讲过一些,你要听吗?”

  时筝点点头。

  叶津渡从容不迫地讲到:“我祖父当年带兵打仗路过了天津,祖母举家搬迁,在白沙渡口遇到了正在教训手底下不合规矩的兵,我祖母说,见我祖父年纪轻轻,但声音洪亮,眼神清明,觉得世上君子不过如此,但也没想到上船后在水路遇到了山匪,她们一船的女眷惊慌失措,祖母不识水性,掉进了水里,是祖父把她救到了岸上。初秋的河水很冷,祖父把自己行囊里的棉被都给了祖母,因为军队纪律严明,祖父不能停留,只留下了名字就走了。后来祖母是通过他的父亲和朋友,才找到祖父。”

  叶津渡笑容里透着怀念。

  “只是她身体不好,很早就去世了,那段时间她常住在医院,我去看她,就会听她一遍遍地跟我讲,和祖父当年是怎么认识的。”

  时筝脸上流露出一丝遗憾和感伤。

  “你祖母一定是个很温柔的人。”

  叶津渡笑。

  “是,她从来都不大声说话,对所有人都很客气,琴棋书画都精通,还会西班牙语和俄语。”

  时筝露出惊艳的表情。

  “老宅里有我祖母的笔记和照片,有时间我带你去看。”

  “……好。”

  时筝看向了窗外,窗外天空蓝得刺眼,他又转了回来。叶津渡感受到了他的注视,微微侧目。

  时筝想到了录像带里,叶津渡脖子上挂着的和那个他丢失的一模一样的貔貅。

  又想到了很久之前,他们第一次见面,在卫生间里,他被发qing期折磨的丧失理智时遇到了叶津渡。

  眼神清明,声音朗朗。

  他生怕自己是出现了幻觉,奇怪又可耻的幻想。

  犹如海市蜃楼。

  却又无比真实地在耳边响起着。

  ——你没事吧。

  ——要叫医生吗?

  那是很多年以前,他还不是影帝,还是一个不温不火的演员,被经纪人带去参加一次和大人物的见面,地点在一个私人别墅区,是一个十分有名的导演组织的,他那时已经拍了几部电影,却不是因为演技而被人留下印象,只是因为长得好看,饭桌上他被灌了很多酒,吴芳予拦不了,只能看着时筝一杯又一杯地喝。

  最后终于让各位大佬满意转攻下一位时,才可以稍作休息。

  酒宴在院子里,院子十分大,假山亭台,装修的别致而奢侈。

  时筝喝多了,眼前晕乎乎的景象一片,走着便要撞到柱子上,他自己毫无察觉,还以为走的是康庄大道,没想到撞击了一个人的怀里。

  那个人比他高,扶着他,保持距离地问道——你没事吧?

  时筝醉眼朦胧地看了他一眼,没看清楚脸,又听到他小声说:“喝醉了?你要去哪里?”

  时筝推开他,晃了晃脸,终于视线清楚起来。

  面前的是一个十分年轻英俊的男孩子。

  看起来年纪比他还小。

  “要帮忙吗?你放心,我不是坏人。”

  时筝皱起了眉头,怪异地看了眼开朗热心的少年,说道:“不用你管。”

  他并非恶意中伤,而是对方金贵自在,坦荡如君子,而他醉醺醺如一条丧家之犬,在酒桌上娱乐声色,犹如云泥之别。

  更何况,他还知道对方是谁。

  是那个最近在热搜频频出现的叶家。

  娱乐圈的女明星最想攀枝头高飞的豪门。

  对方一点也不介意似的,背手让路,还笑眯眯地提醒时筝脚下有台阶。

  时筝没想过。

  如果这也是一种缘分的话。

  就好像他推开过一次,但没办法再推开第二次,第三次。

  如果那个时候不是叶津渡。

  他会宁愿在卫生间里烧死,也不会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