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迷犬>第十一章

  一个上午没过多久,王初收到陈宝笙微信。

  “在干吗。”

  王初看一眼身旁看电视哈哈大笑的周洋,再看一眼趴在周洋身上懒洋洋的森森,打字回复,“看电视。”

  “他在干吗。”

  王初叹息,“看电视。”

  过了有五分钟,信息姗姗来迟。

  “昨晚那些话,你当我放屁吧。”

  王初惊讶坐直身子,这样类似承认错误的话从陈宝笙嘴中说出,太不可思议了。

  陈宝笙真的在改变。

  王初两手放在手机上打下一串字,可最终落在信息栏里的只有一个字,“好。”

  就算陈宝笙改变了,也和自己无甚关系,王初时刻提醒自己。

  “中午请你吃饭,来金镶玉。”

  王初再次惊讶,金镶玉是高价地融合餐厅,王初只有听过的份,没有尝过的份。

  上次陈宝笙请他吃火锅他都说过没有必要了,怎么还要请,还是这样昂贵的饭店?

  “楼下的一家海鲜面,味道不错。”

  原来是断句。

  王初支着脑袋思索。

  “哎哟,跟谁聊天呢?”周洋好听的声音响起,好看的脸同时凑了过来。

  王初赶紧收起手机,笑着,“没有,没谁。”

  “啧啧。”周洋摇头,摸着森森脑袋,状似无意地问,“王初,昨晚陈宝笙说的是真的吗?”

  王初皱眉,抿唇开口,“不是。”

  “呵,回答得很干脆啊。”周洋用手指一圈圈绕着森森的毛发,声音很轻,“看来真的不是。”

  “我……”王初有了逃离的冲动,刚起身的动作被周洋发现,两条胳膊就缠了上来。

  “你……”

  “王初,”周洋刻意放柔了声音,带着卷翘和魅惑,“想不想...跟我再试一次。”

  王初被周洋的直接吓到,他慌忙推开柔软白皙的胳膊,起身后退,“周洋,我……”

  “你又要说你不能啊。”周洋猜到他的反应,笑着拍手,“没关系,我还有好东西。”

  “周洋!”王初制止他,表情凝重,“你我那次都不是自愿,那件事甚至一度...一度是我的噩梦,我不是针对你,我只是...周洋,我带你回来,不是因为我喜欢你,也不是想跟你再一次,你不用这样,等你哪一天休息好了,你想走了直接离开就行,你不用这样。”

  “呵,”周洋双手绞紧沙发坐垫,坦然微笑,“行,明白了。”

  他侧了侧脸,留半边俊美的脸颊对着王初,低声道,“你不用觉得那是噩梦,做爱是神圣的,美好的,大自然每一种生物在交配的时候,都应该对它们抱之崇敬,人也一样,不要对它附加额外的情感,期待,做爱只是做爱,享受它就行了,所以那次我并非不自愿。”

  周洋说到这里转过脸,逆光看着王初,“视频被观看,被传播,我完全不介意,我知道你介意,我的想法也很难让你理解认同,但是我还是想说,不要把它当噩梦,不要觉得它恶心,好不好?”

  王初抿紧了嘴巴,迟迟说不出一个字,哪怕发出一个声音。

  空气变得焦灼难耐,森森似是躺得不舒服了,伸展四肢放松的时候,伴随着一声沉沉的呼噜,搁在平时,王初听见总觉得好笑,而这次,他没有笑出来。

  他吐出口气,几乎落荒而逃,“我出去了,你午饭自己吃吧。”

  “哥,哥,我跟你说啊,周洋是我见过所有男生里面最好看的,天啊,我每看他一眼我就觉得头昏脑胀,你明不明白这种感觉啊,怎么会有人这么好看?”

  “哥,哥,我今天跟他说话了,天啊,他的声音好好听啊,怎么会有男生声音这么好听,还有,他皮肤也白,怎么会有男生皮肤这么白啊,我简直快晕倒了,天啊。”

  “哥,他们说周洋虽然没有女朋友,不过...不过什么倒是不说了,我看他们就是羡慕嫉妒,不管男的女的,也是,周洋那么好,谁不羡慕嫉妒呢,只有我,我是喜欢他,他要是当了我男朋友,啊啊啊,哥,我做梦都要笑醒了。”

  王初想着王晴当初一句一句喜欢周洋的话,生生觉得可笑,或许,王晴只是喜欢上了一个自己臆想的人,她通过周洋的外貌把他幻想成符合自己心意的男朋友,其实并不知,真正的周洋和她的想象岂止差了十万八千里。

  想到这里,王初拿出手机,拨电话给王晴。

  “哥,怎么了?”

  “工作还顺利吗?”

  “挺好的。”

  “吃住呢?”

  “都挺好的。”

  对话到这里就进入了沉默。

  王初心里说不出的难过,可他又说不清难过的具体缘由,好像一条小溪要汇入长河,你那么尽力挖渠改道,最终还是逃不过它的注定的命运一样。

  “小晴,对不起,假期我……”

  “哥,我这边有点事,先挂了。”

  王初手握手机听着忙音,心里越发难受,最近几次和王晴联系她总是不温不热的态度,他们兄妹相处向来是王晴主动,王初被动,突然的转变让王初慌乱不堪,手足无措。

  可他又实在不能做些什么,只希望王晴能尽快调整好心态,回到原来那个活泼爱笑的她。

  中午12点,王初和陈宝笙坐在了金镶玉楼下的海鲜面馆,桌上的两碗面码了分量巨大的吓蟹花蛤鱿鱼等,当然,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段,价格也不菲。

  王初看着面一时间有些茫然。

  “怎么了?”陈宝笙手指蜷曲敲桌子,“想什么呢,魂不守舍的,吃啊。”

  “嗯,吃。”王初没看他,身体向前倾拿起筷子。

  陈宝笙见他动筷了才拿起筷子,只是刚夹起来,差一秒往嘴里塞,才想起来脸上还戴着口罩。

  他暴躁去掉口罩,还不忘大骂一声,“妈的!”

  王初抬头,似是不解他怎么又突然发火。

  陈宝笙敛了神色,咂嘴,“没事,吃你的。”

  不知道是不是双方太过尴尬,即使两人同时吃完了面,依旧没有话说,王初暗自责怪自己怎么就又蹭了陈宝笙的饭,又因想着周洋说的那些话,王晴的态度,面上的郁郁和矛盾自始至终没有消散。

  陈宝笙看不下去了,“跟我吃饭就那么难受?”

  “没有。”

  陈宝笙叹气,自己脾气真是见好了。

  “那你着急回去?回去干吗?他不是也没工作吗?大眼瞪小眼?”

  这一连串的问题问得王初僵了身子。

  “我问你啊,他没工作,你催不催他找啊,跟当初催我一样。”

  王初垂下眼睛,“他应该待不了多久的。”

  这意思是,掐准了他会待得久么,不知道为什么,陈宝笙听到这个回答,竟是撇嘴笑了笑。

  “王初。”

  陈宝笙看着面前节假日依旧穿着正装的男人,不算白的肤色迎着玻璃后的阳光,渲染了一层暖色,眼镜上更是添了光泽,几乎看不清后面的眼睛,整个面庞就多了雾蒙蒙金灿灿的感觉。

  看久了这个人,越来越会觉得他并不普通,想象一下,如果王初拿掉眼镜,头发再长一些,做个造型,身上随便穿上大牌衣服,利落干净的样子,假如出现在商圈,会有多少年轻男女投来目光呢。

  说到底,路上走的,饭店里吃饭的,商贸楼里进出的,哪怕是电视里天天出现的人物,又有几个天生姿色过人,仅靠一张脸五个器官就惊艳四座呢,不都是靠收拾打扮么。

  当然,家里那个周洋,倒真真是出色的一个可人。

  当初不也就是看上他的脸蛋和皮肤么。

  只是,他那漂亮皮囊下的心又是那么不堪入目。

  而王初,于千千万万个人里面,都找不出他那样的一颗心。

  他正直,善良,勇敢,这样的形容词放在他身上不是虚假的,而是真真实实新华字典上的解释,他完全配得起。

  “干什么?”王初推推眼镜,抬眸看向陈宝笙,叫了他名字又盯着他不说话,究竟什么意思。

  “王初,咱俩讲和吧。”陈宝笙右手握拳放在唇角,轻咳一声,继而解释,“我的意思是,我们做朋友吧。”

  “咳咳!”王初被口水呛到,赶紧喝口水压惊,他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慌乱之下还在追问,“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做朋友。”陈宝笙好笑,“反正咱俩都没有好朋友不是吗。”

  怎么感觉哪里怪怪的。

  王初好不容易平静下来,清清嗓子,“那个...我们就这样,就挺好的。”

  “行啊,就这样,我以后……”陈宝笙深吸一口气,“尽量控制自己脾气。”

  陈宝笙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什么改变这样大?

  王初不敢置信,看着陈宝笙的眼神里带着探究,仔细一想,陈宝笙三次不同的发型好像分别对应了三次改变。

  初时见他,他是刘海略长得三七分,那时的他狂妄、恣意,后来,是他在家里颓废的那段时间,他的头发过了肩头,即使跌至低谷依旧脾气又臭又硬,而现在的他,头发是清爽的前刺头,整个人如改头换貌一般,有种站起来重新出发的气势。

  他在慢慢变好。

  察觉到这一点,王初内心变得柔软起来,佛语都曾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更何况,陈宝笙本身或许并不十分十恶不赦。

  今天一天,让他置身噩梦的两个当事人,一个近乎恳求他,不要把它当作噩梦,一个真诚告诉他,要和他做朋友。

  这对王初的冲击太大了。

  “那个...我...我吃好了,我先回去吧。”王初慌张起身。

  “别急。”陈宝笙叫住他,从身上拿出一张卡,“这个你拿着,老板娘给的福利,昌东超市优惠券,你买菜应该用得着。”

  “哦,哦。”王初接过了,仍站立着,眼睛看过去,“你工作还行吧?”

  陈宝笙舌尖舔舔口腔右侧,啧了一声,似勉强,又似故意,呵呵笑着,“行,很行,都给我福利了,当然行了。”

  “嗯,行就好。”

  难得问他工作愿意多说几句,王初当然是真心为他高兴,抿唇微笑,摆手离去。

  陈宝笙坐在原处,手指敲击桌面,望着王初离去背影,嘴角笑容敛起,直至变得冷峻。

  实际上,他对王初的态度转变是有感知的,说出做朋友这样的话,自己也并不意外。

  自工作以来,他里里外外收敛许多,或许在王初眼里,是他改过自新,整装待发的开始,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还待在井底,左不过徒手扒拉了几个洞,双手已然全是血,低下头来,才发现地上都是石头。

  原来,他可以借助工具的。

  王初就是他手里最趁手的那块石头,在没有从井底爬出来之前,不能丢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