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浪子不求回报>第34章 我哪有资格喜欢他啊

  而且我觉得没有玩儿死之前你自己。

  都会崩溃。

  而且我不得不说一句就是我觉得你真的只适合去当兵。

  不适合去经商。

  所以叶先生我觉得还是换条路吧。

  因为生意不太适合你,不如你去换个其他工作。

  说不定还大事有成。

  谢谢霍小姐的提醒。

  不知道霍小姐还有没有其他的事情,如果没有的话,我觉得您可以放我回去了。

  我觉得在这里听那么多,无非就是想让我不要混生意嘛。

  我自己也知道我自己不太适合生意,但是不知道要说什么?

  很可笑,我觉得你很可笑。

  不管是人生规划还是对于你的另一半都没有你不觉得。你就是现在的狗。

  给别人。

  溜着玩儿吗?

  好了,霍小姐,我觉得

  我该回去了,而且我觉得你给我的建议我会去参考。

  一先生慢走不送,记得想哦。

  调皮的动作,但是给叶先生看到的时候,就有一种可怕的感觉。

  走出门的那一瞬间叶城觉得,他今天真的不该来付货,大小姐的愿。

  觉得他们只会往痛点上戳的更狠。

  他忽然又想起来他做的那个梦。

  在婚礼上。没有完成仪式,他觉得可能

  会意味着失去。

  所以他这段时间有一点坐立不安。

  其实想一想,他对他可能真的不是爱,但是不是爱又是什么呢?

  难道真的只是兄弟吗?

  但是他不信,他觉得他对他是喜欢一种爱的喜欢。

  今天下雨了。他突然好想这样走在马路上。

  好想小孩儿就立马出现在他面前。

  他走在马路上看见一只猫,这只猫是黑色的。眼睛很亮,像猫头鹰一样。

  感觉这个猫非常敏锐。

  有一种错觉,他觉得这个猫应该是无家可归了。

  但是下一瞬间他的主人找回来了。

  让他看到这一面的时候,他真的觉得他似乎也很像。一只流浪的狗。

  他等待把他捡回去的那个人,可是他应该不会出现。

  他走在马路上他都能感觉到,老天爷都感觉到他很伤心。结果让他更伤心的是老天爷还在下雨。

  可能雨过天晴真的很难吧。

  其实这个时候他很想去怪他的父亲,但是有什么好怪的。

  如果那个时候他没有珍惜父亲的意愿。

  而父亲也会遵从他的意见,毕竟父母是管不了孩子的。

  时间久了,自然妥协的就是父母了。

  可能这就是他愿意放下所有离开的原因吧。

  感觉路好长。

  这一刻他觉得他的心也碎了。

  可能真的像霍大小姐说的一样,他可能真的在这段感情里付出太多。

  所以他选择了放弃。

  而我连他人都找不到,这就是区别吧。

  可是他这一刻觉得他愿意等,如果等十年他回来身边有其他人的话。

  到时候再说,如果实在不行就把它绑一绑在身边。

  自己说的这种话,自己都觉得很可笑。

  如果他能绑得住他,他也许就不会从他手里。离开了

  儿时的记忆一直在耳中响起。

  那个时候他是真的觉得他好像女生。

  真的是长得很好看,很好看。

  是那种比女生都好看的人。

  所以他那个时候真的想过,如果他是女孩子,他绝对会娶她回去做老婆。

  但是没有想到他竟然是一个男孩子。

  所以以后他也就只是把他当兄弟。他对他也有一点点其他的情况,但是确实没有他对他的多。

  可能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不公的,但是他也曾经真的喜欢过他。

  包括现在也喜欢他,也爱自己无法确认到底是不是爱。

  也害怕他后悔。

  没有尝试过就已经下了决定,确实他是应该后悔的。

  而这一刻他也才明白为什么在他们这个圈子里。

  不得不说,其实跟他们相比我确实很可耻。

  但是看不起还是看不起他们,但是他们的意思友谊让我觉得有一种敬佩感。

  军人可以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兄弟们。

  但是生意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但是他们还能那么团结,还能玩的这么好。

  是他以前没有想到的。

  他以前还因为这个事指责过他。

  想来还真的是可笑啊。

  他觉得他的人生道路上遇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但是这个十字路口好像拐弯的地方有点多。

  真的不知道自己要去走哪条路为好。

  而且这条路好难。

  也许他如果腿没有受伤,他应该会一直在部队待着。

  也不会觉得要碰到这些事情。

  可是那些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

  这一刻他真的觉得真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好像从小到大都是这样,要不是极力的克制。

  要不就是什么也没有想要的。

  可是这一刻他是真的只是想找到小孩儿。

  他是不是现在越活越糊涂了啊?

  被几个比自己小四五岁的人说这些。

  既然还会去反思自己,也许部队和生意不是一类人,也不是一类思想吧。

  可是他以后就要给这些人去打交道,所以来说自己要去适应。

  其实以前自己也不是很不喜欢去酒吧的这种地方嘛。

  但是那一天小孩儿离开的时候,他还不是去的酒吧。

  而且还是睡在大马路上。

  自己也不是觉得挺可笑的吗?

  但是又能怎么样呢?

  自己还是要每天都要过,等到他的小孩儿回来。

  第二天,走进公司。

  叶总,你有没有去约霍小姐?

  哦,小王,您这是对霍小姐还有,很有兴趣吗?

  没有,我只是八卦一下。

  我只是远远的见过觉得真的是精天然。

  确实如你所说,但是这个人捏起来也是很噎的。

  哦,对了,小王,你那个喜欢的人是谁呀?

  你如果要是他离开的话,你会很伤心吗?

  嗯,不会啊,因为他永远都站在高处,而我永远都站不到他的那个位置,所以来说我们一直仰望看着他。

  小孩子要不要告诉我他是谁?

  看了吧,叶总,你家也跟他家没法比。

  你只要不要告诉我是韩大少就可以。

  您这话说的,韩大寿虽然风流归风流,但是他也是很帅的好不好?

  不会真是他吧?

  我哪有资格喜欢他呀?

  只是比他的家族稍微低了一个档次而已。

  哎,那就好,只要不是他,只要不是纨绔就好。

  其实他好像也是一个纨绔。

  关键是这年头纨绔长得太帅了。

  你总没有发现吗?

  越是不正经的人,他就又会花很多时间在打扮自己身上,所以来说他的好看是惊为天人。

  一直都是深深埋在我心里的那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