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独发

  383,

  午后,从渤海吹来的风,将红艳的绸布吹起。我侧脸低头,就要去轻吻孔宣的嘴唇。

  孔宣震惊地瞪大双眼:“你要做什么?”

  “吻你。”透过红绸,我深情款款地描摹他的轮廓,向他表白我的绵绵情意。

  孔宣的神情似乎扭曲了一下。我的视线被“红盖头”遮住,看不清楚,不太确定。我听到孔宣咬着牙,一字一顿说道:“你分明是想啄死我!”

  我:“……”

  384,

  这不能怪我啊。我这张鸟脸,不配上这样一张尖长的鸟嘴,得多丑呀。

  孔宣作为凤凰,一定能体谅我的。

  我不管他挣扎,死死地箍住他的双手,继续低头。海风很乖巧,吹起一角红布,我贴上了他红艳单薄的嘴唇。

  嗯,甜。

  我松开手。孔宣双手重获自由,却是愣住了。半晌他才猛然惊醒,下意识一把扯开了蒙在我脸上的“红盖头”。

  我可舍不得把他那张漂亮的脸啄坏了,最后还是变回了人的面容,在他的嘴唇上亲了亲。

  但是我深知,哪一张脸对孔宣具有杀伤力。在他扯开红布,咱俩礼成的瞬间,我又将脸变了回去。

  果然,怒气刚刚冲上来的孔宣,看着我这张倾尽四海八荒鸟族的脸,火气立马消失一空。怒红的脸颊渐渐变成羞恼的绯红。

  纯情的男孩子,见到喜欢的人会情不自禁地脸红。想必,雄鸟也是这样的。

  孔宣猛然回了点神,忙不迭地将手里的红布重新盖了回去。

  我不满:“总不能以后,你和我说话,都要往我头上盖布头吧?”

  “你变回去,我就不这样了。”孔宣气哼哼。

  我摇摇头。孔宣用力跺了一脚,跺了个地动山摇、渤海震荡。然后他扭头,再不理我,跑走了。

  我将红布扯下,变回了原本的样貌。

  385,

  为了防止我继续祸害丹穴山的禽鸟,孔宣下定了决心。他通知曦元等人,他要回三山关去了。他是三山关的副总兵,要不是这是个神仙漫天飞的修真世界,他又在三山关做了五百年的官,是个十分地道的地头蛇,就他这请个产假休了二十九年的架势,早被开除了。

  曦元倒是不介意孔宣去人间做官,却想将金吒留下来,由他做金吒的老师,给他最正统的凤族王储教育。孔宣拒绝了曦元。在曦元不满的目光下,孔宣抱走了金吒。临走时,金吒告诉孔宣,山下辅导班75批次小学班原来的导师,正是那日被孔宣一道白光刷走的云中子。这位道长脾气是真的好,在丹穴山守了六年就为代同门收个徒弟。金吒没出系统空间的最后两年,伊尹在丹穴山办理了辅导班。云中子好奇之下,竟然跟着学了学。能修炼到他这个境界的仙家,又岂是泛泛之辈?学习能力肯定是杠杠的。很快,云中子就成了丹穴山神灵证辅导班,众所周知的学霸,后来更是一跃成为小学班75批次的辅导老师。

  正是因为云中子被孔宣收走了,辅导班少了一个辅导老师。辅导班因为自身借着丹穴山的地,不敢跟孔宣讨公道。后来就让学识不差的金吒代了云中子的班。金吒在辅导班混了小几天,已经跟这边的师生混熟了,跟他们很有些交情。现在他要离开,很是舍不得教导过的学生。害怕耽搁这些学员的“学业”,金吒积极地给孔宣卖了个萌,哄着孔宣放出了云中子。

  我给孔宣出了个主意,让他跟伊尹合作,以出借地皮的方式,收购辅导班三分之一的股份。而后,孔宣在老朋友伊尹的怂恿下,不耐烦地和云中子签订了劳务合同,要求云中子继续留在丹穴山做导师。只要丹穴山辅导班还有一个学生,云中子都要尽责地留在这里辅导他。

  云中子可以不同意,但是孔宣会将他重新收了。原本孔宣就是应金吒的请求,放云中子出来做老师的。他不乐意继续做老师,就没用了,自然要收回去。

  云中子不情不愿地签了合同。合同纸是我提供的,有点特殊。修行者在上面签字,如同发下心魔大咒。违反契约,后果很可怕的。

  386,

  丹穴山事了,孔宣抱起金吒,飞出了凤巢。

  孔宣飞了半天,又绕了回来,把蹲在丹穴山一动不动,顶着个鸟脸的我一把拎走。

  丹穴山在北,三山关在南。半路上,孔宣收到三山关发来的回信,要他绕个道,先去冀州领粮种。

  这个世界受作者潜意识的影响,和蓝星明朝时期一样,处于小冰河时期,自然灾害不断。商朝还有百多年的寿命,整个人间已经是民不聊生。我家师弟郑伦下山后,就被师父和石矶娘娘送去了冀州,做了督粮官的副手。他当时年岁小,跟着督粮官到处收刮民脂民膏,很是受不了。和我飞讯的时候,郑伦免不了谈到人间百姓的疾苦。

  “师父说让我享一番人间富贵。我现在总觉得这番富贵,像极了一个白面馒头,上面占满了凡人的鲜血。我实在吃不下了。”

  有一天,小郑伦忍不住,向我哭诉起来。

  “侯爷说,时局如此。哪里的百姓都是这样过活。若是不收粮,兵员就要饿死。没有强盛的兵马,必然要像隔壁州府,受崇城的盘剥。现在,冀州的百姓只是吃不饱;到了那地步,就是活不成了。”

  崇城,正是北伯侯崇家的大本营。北伯侯统领包括冀州在内的,北方二百诸侯,向大商效忠。而今,大商对诸侯的掌控力已经大不如开国之初,诸侯之间征伐不断,不过激烈程度不高,也就春秋的程度,大家还都讲究个情面儿。不过大诸侯盘剥、压榨小诸侯,已经是人间十分稀松平常的事情。

  小郑伦这话听着真是太可怜了。我不忍心小郑伦哭唧唧,更不忍心再听闻这样的人间惨剧——原先不闻不见,还能装个傻,现在是做不到了。我将杂交水稻那一套理论粗略易懂地讲述给小郑伦听。在我的建议下,小郑伦忙不迭地找了两个先天灵根属木的修行者,让他们不停地催生和杂交水稻、小麦等作物,对粮种进行优化。他们运气不好,以一天成熟五六茬的频率,愣是用了三年半的时间,才陆续折腾出一批适应小冰河气候的高产作物。

  可惜了,许仲琳生活于明朝嘉靖年间。还差几十年,番薯才传入大夏。不然,这方世界就有这种高产作物了。小郑伦哪需要这般辛苦?多多种植番薯,搞一个“红薯盛世”,多便捷省事。

  粮草足,兵马壮,百姓安乐——这在封建王朝是极小概率能发生的事情。老百姓种的粮食多了,不意味着他们能吃饱饭,而是给朝廷多出来两条增加税收的借口。不过,冀州这边的百姓确实吃了一波杂交粮种的红利,日子比过去好了许多。郑伦已经少有跟我抱怨,民不聊生这个话题。

  冀州这边得了优良的粮种,掌管者冀州侯第一时间秘密送了一半的种粮到朝歌。半年后,确定这批粮种十分高产的商王,很高兴,立刻下了夸奖的旨意,送来丰厚的赏赐,顺便带走了冀州侯一对嫡子嫡女。说要养在朝歌,做商王的干儿子干女儿。直白点,就是收去做了人质。

  冀州侯没有反抗,而是借此和朝歌拉近了关系。掌管北部诸侯的崇氏不敢再像过去那样,随性压榨冀州。用郑伦的话说,少了这一重盘剥,百姓需要上交的税直接少了二分之一。

  冀州这边没有将粮种培育的方法流传出去。郑伦按照我的说法,扯着师父的两位基友——道行天尊、灵宝大法师的虎皮,狐假虎威,愣是吓住了跟他一起培育杂交粮种的修士。朝歌那边不知道出于什么考量,没有强要冀州交出培育粮种的办法,只是捏着人质,挟制冀州。商王令冀州按照朝廷的旨意,每年预留粮种卖与其他州府。价钱由冀州自定,买不起的州府可以不买,或者将份额让给买得起的。二十四年下来,冀州已经成了大商远近闻名的粮种“基地”,天府之城。

  三山关总兵邓宝玉收到孔宣的通知,狠狠地回忆了一番,终于记起来是有这么个副手,在他刚上任的时候就请了假,一请就是三十年,把他半辈子都休掉了——这是我去了三山关不久,这位总兵亲自在我面前吐槽的。我都没敢把这话带回家,说给孔宣听。

  三山关距离冀州路途遥远,邓总兵听说孔宣要从渤海边回来,连忙找人向孔宣传递消息,让他去一趟冀州,省得三山关这边再派人。

  孔宣不太乐意,还是折道去了冀州。

  一到冀州地界,一眼望出去都是热闹的人群。城门口等着进城换购粮种的官差,排了长长的队伍。

  孔宣看到冀州里里外外满满的都是人,不由得愣了一下。他喟叹一声:“人族之兴,当于此地开始。”

  我们没有排队,而是坐在城门口的茶亭,点了一壶茶。我已经早一步通知了郑伦。也就一杯茶的功夫,就看到长成一个高大青年的郑伦,身穿铠甲,骑着火眼金睛兽从城墙侧门出来。

  郑伦从侧门出来,目光扫光外面人群,最后定在我身上。他立刻跳下雄赳凶猛的坐骑,向茶亭飞奔了过来。这还是近三十年来,我们师兄弟第一次见面。我是没什么变化,郑伦一眼就认出来了。但是师弟和我记忆中的小屁孩完全不同。不知道是不是天天守着田地,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张脸晒得近乎紫色的大枣。年不过四十,竟然学着师父续了一嘴的胡子。但是郑伦天生毛发坚硬,就是胡子都长得跟钢针一样,看着叫人发慌。郑伦现在的样貌,着实让我吃惊。我都没敢第一时间跟他相认。直到郑伦冲到我面前,亲亲热热地喊了一声“师兄”,我才恍如隔世,看清楚了,这就是我的小师弟。

  “师兄,这么多年不见,你和嫂子半点变化都没有。”郑伦人来到茶亭下边站着,激动地说道。

  “咔嚓”一声,孔宣手里的茶杯碎了。正在小口喝水的金吒,闻声抬起头。看到孔宣扔掉茶杯的碎片,金吒连忙掏出自己的小手帕,走到孔宣身边,想要替他包扎伤口。孔宣瞥了金吒一眼,将捏碎茶杯的右手摊开,给金吒看。金吒看到孔宣的手没有受伤,依旧用手帕轻轻地将上面残留的细小碎粒扫去。然后小手在大手上轻轻地拍了拍,金吒奶声奶气地哄他爹爹道:“呼呼,不疼的。”

  孔宣被金吒哄着,脸上微红。他连忙收回了右手。

  我掏出两文钱放在桌上,示意店家这些拿去做赔偿。茶亭老板原本畏惧郑伦官身,不敢上前讨要说法。现在看见这个钱,店家耿耿于怀的目光变回了初见时的乐呵呵。这时候也不怕郑伦以权压人了,店家趁着给客人添加茶水的功夫,顺手抄走了我放下的两文钱。

  我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郑伦,开怀道:“小师弟,你长大了。师兄很欣慰。有没有喜欢的大姑娘小伙子,趁着师兄在,替你去提亲。”

  孔宣咳嗽了一声。金吒好奇地往我和郑伦这边看来。我连忙做了介绍,让金吒喊郑伦“叔叔”。郑伦应了金吒,并从自己怀里掏出一个储物袋,将它递给金吒:“早先你没出生时,我就说要包个大红包的。直到现在咱们叔侄才见上面,好在没叫我言而无信。”

  金吒道了一声谢,收下储物袋,没看里面放的东西。

  郑伦这才收回眼,看向我回答道:“侯爷想让我给他做女婿。我没有应他。”

  “怎么?”我好奇地问道。

  郑伦摸摸后脑勺:“我打算日后有机会,便辞了这人间的官位,回西昆仑陪师父修炼呢。”

  我惊讶,随即了然。应该是前几年我把郑伦养得太好太快活了,反而叫他不能如原著中那样,好好适应人间的生活。

  “师兄,这些年,你可有见过师父,或与他联系过?”郑伦担忧地向我问道。我摇摇头。我同他一样,自从二十九年前一别,再没见过师父。就连消息都听不到一个。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他老人家没出危险。也不知道这老头跑去哪儿逍遥快活了。

  我安慰了郑伦一句,向他保证师父好得很,完全不需要我们担心。郑伦叹了口气,将脸上的担忧之色收拾干净。他向孔宣望去,却是拿出了三分官场的做派,公事公办道:“去年南面比往年多动荡。朝歌那边特别降了旨意,南伯侯治下的二百诸侯府,今年分得的粮种,少去半成。”郑伦顿顿道,添了一句:“今年除了东边二百诸侯多得了一成粮种,其他三面都减了。最多的是西面,相比之下,南边要好些,算是受了西面的牵连。”

  《封神演义》原著里的年龄设定,蛮有意思的。我算过,苏妲己差不多是三十岁入宫。然后她比武成王的老婆贾氏小八岁。贾氏49岁的时候,长子黄天化16岁。也就是贾氏年近33才生了第一个儿子。假设纣王夫妇和武成王夫妇差不多大,那么姜后二十一岁左右生的长子(殷郊比黄天化大了11岁)。感觉这本书里,朝歌这边的皇族显贵,晚生晚育的多,普遍一到三个孩子,常见的是两个。闻仲怎么看都是个不婚主义者。朝歌平民,姜子牙的老朋友异人,七十几岁,孙子辈还没有成婚。诸侯中,除了西伯侯生育力出类拔群,其他和朝歌情况差不多,子嗣都不多。然后,作为姬昌长子,伯邑考入朝歌的年龄,我琢磨着,怎么也得五十几了。毕竟,五年后,他老子就被姜子牙吓死了,书里写了,享年97岁。逆推回去,伯邑考真的不年轻了。说他入朝歌那时候才二十几三十岁,等于说他爹六十几岁前颗粒无收,六十岁到九十岁之间爆产,这种假设太不人道了。“三十六七岁”的苏妲己一眼看中五十大几的伯邑考,一定是被他那该死的气质吸引了吧。(纣王:o( ̄ヘ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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