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这天,洛汀洲向王恒借车,驱车前往坐落于山中的精神病院,车上还载着一个傅寻书。

  早上九点,天色阴沉,看起来像要下雨。

  车子驶入盘山路的瞬间,本就黯淡的光线更暗了几度,道路两旁的葱郁树木在地面投下大片诡谲阴影,渲染出宛如鬼片般的沉重压抑氛围。

  山里昨夜下了场雨,此时草叶间水珠将落未落,湿漉漉的,那点沾着草木和泥土的潮湿气味从车窗飘进车内,有些难闻,洛汀洲便把车窗升了起来。

  与外界阴森寂静气氛相反,车内人声聒噪。

  洛汀洲听着某人断断续续、神经兮兮地叨叨了一路,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坐他身边的小男朋友把头一次见家长看得很重,一会儿问“队长,你看我待会儿这样开场行吗”,一会儿又问“万一队长母亲不喜欢我怎么办”,间或穿插着“我这身见家长合适么”、“队长你看看我”、“看看我嘛,就一眼”……

  当傅寻书第二十七遍问出“我这身怎么样”的时候,洛汀洲踩下刹车,说:“到了,下车。”

  颇有几分不耐烦的意味。

  今年冬天比往年还要冷,街上行人大都裹成了粽子,就傅寻书一人,活像感受不到寒风似的,一身挺括风衣,内搭羊绒衬衣,衬得身形挺拔高挑,脚踩一双靴子,长腿迈开,衣角猎猎作响,身姿飒爽,好像把走秀T台搬到了精神病院铁门外。

  洛汀洲觑他两眼,心道:孔雀,人形的。

  “你等等。”见人光着脖子往里走,洛汀洲把人叫住,从车上捞了一条围巾,缠线一样把傅寻书的脖子“捆”了起来。

  傅寻书:“……”

  傅寻书下意识想将围脖扯下来,不经意间瞥见队长与他围了同款围脖,手上动作一顿,旋即默默整理好扯到一半的围脖,放下手。

  “看什么?”洛汀洲发现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脖子上,便道,“新年礼物,随便买的。”

  傅寻书没告诉洛汀洲的是,他从小穿的衣物不是名牌就是定制,贴身衣物若质量不够好,他会感觉奇痒无比,尤其是贴合脖颈皮肤的围脖一类的。他对如今市面上卖的大多数围脖都会产生过敏反应,但洛汀洲送的这条,手感细腻,触肤不痒,显然不是什么“随便买的”礼物。

  傅寻书弯弯眼角,没有戳破。

  探视病人需提前预约,洛汀洲报上预约号,守门大爷才给他们开了门。

  大年初一,院里大多数医护工作者都在休假,只有少部分医生值班。

  大概是还没到允许出门溜达的时间,病人们大都安静待在房间,门内门外都一样静谧。

  拐过一条走道,值班医生带他们来到了3102病房前。

  那医生特别不好意思地对洛汀洲说:“上一次让病人跑出院里,是我们的失职。近来加强了孟筱女士的看护力度,哪怕身为病人家属,也只有一个小时的探望时间,还请理解。”

  就上次孟筱跑出精神病院一事,医院道过歉,也赔偿了,洛汀洲自然不会抓着此事不放,闻言点点头,表示理解。

  医生打开门,温声道:“孟筱,有人来看你了。”

  坐在病床边晃脚的女人猛地扭头,这是傅寻书第一次见到洛汀洲的母亲,女人五官无一不精致,岁月似乎格外优待她,眼角不见一丝细纹,这样静静看过来的时候,眼神灵动得像名韶华少女,当她将发丝掠至耳后,娴静知性的气质借由这个动作散发出来。

  恍然间,女人与洛汀洲的脸庞在扭曲的空间中逐渐重叠。那样相似的眉眼,傅寻书仿佛见到了另一个洛汀洲。

  可是很快,这份初印象被生生打破。

  “你来啦!”说话间,女人脸上的温婉娴静消失了个彻底。

  她跳下床,光脚跑到洛汀洲面前,伸出细细的胳膊,一脸眷恋地环住洛汀洲的腰,把脸埋进洛汀洲胸膛,“我好想你。”

  然而“好想你”后面跟的却不是洛汀洲的名字。

  ——“我好想你,洛风。”

  *

  傅寻书精心准备的礼物、为了这次见面刻意盛情打扮、来时的忐忑,都在见过孟筱后,悉数化为泡影。

  诚然,在来之前队长就告诉他不要抱有太大期望,以孟筱现如今的状况,只比疯子强一点。

  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孟筱有将近二十个小时都在怀念她的初恋,也就是洛汀洲的父亲,洛风。剩下四个小时用来休息,能分给洛汀洲的时间不过短短几息。

  换言之,孟筱几乎很难想起她还有个儿子,而且洛汀洲的样貌与他父亲很像,孟筱时常将他认作洛风。

  她的记忆因为病情出现了严重偏差,每回洛汀洲来看她,都要重新自我介绍一遍。

  今天也不例外。

  自我介绍完,洛汀洲捉住孟筱的手腕,轻轻将人推开,看向身边的傅寻书,“妈妈,这是我的男朋友,傅寻书,今天带他来看看你。”

  孟筱疑惑的目光在二人之间穿梭,露出近乎天真的愚昧,“洛风怎么可以交男朋友呀?你明明说过,只要我的。”

  “妈妈,你记忆出问题了,我不是洛风。今天带小书来,就是在你这儿过个明路,你反对也好,同意也好,都与我无关。”洛汀洲平静说完,左手就被人用力捉住了。

  洛汀洲扭头看了傅寻书一眼,对方回以微笑。

  这一幕不知怎么刺激到了孟筱,她一边大吼着不可以一边冲上来掰两人交握的手。

  可是还没触到,就被挡住。

  傅寻书挡在孟筱面前,一手牵着身后人,一手横亘在身前,孟筱疯癫不知轻重的动作将他熨得平整的衣袖弄得凌乱不堪,指甲挠过手背,划出道道红痕。

  傅寻书似乎完全不在意手背上的疼痛,冷眼审视着陷入疯癫的女人,一字一顿,像在说刻入灵魂的誓言:“阿姨,如果您只要洛风,那洛汀洲,我就带走了。”

  “您不爱他,我来爱他。”

  *

  傅寻书数个月前网购的东西,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率先发出邀请的,是洛汀洲。

  “你想做吗?”

  回到俱乐部,他家洛队用平静无波的语气甩出两张王炸,瞬间炸得傅寻书心脏砰砰直跳。

  “队长,你认真的?”

  洛汀洲很认真,“做吗?我记得你之前买了东西,今天正好可以试试质量如何。”

  傅寻书抿抿唇。

  他无法拒绝这份巨大的诱惑。

  犹如摆在饥饿旅人面前的一块芳香四溢的蛋糕,恨不得一口吃进肚里,残存的理智却告诉他要一口一口吃,细嚼慢咽才不会噎到。

  欲望和理智在天人交战,表现出来的形式便是沉默。

  这份沉默却给了洛汀洲错误的暗示。

  “你不来,那就我来,”洛汀洲说着去摸抽屉里的小袋子,“听说上面的人比较累,队长体谅你,勉为其难——”

  话音未落,一只手从他手里夺过了那方方正正的小袋子,敏感的耳垂变得濡湿。傅寻书覆在他耳后低声说:“队长,自己脱还是我帮你脱?嗯?”

  傅寻书嗓音条件极好,一旦刻意压低声音,连春风都沉醉。

  明明没有用命令的口气,却让人不由自主听从他的话语。

  洛汀洲靠着床头,窗外透进来的昏暗天光照着莹白皮肉,恍若一团窝在床被里的雪。

  傅寻书叼住小袋子一边,牙齿用力撕开,极具侵略性的眼神没有一刻离开过那团雪。

  洛汀洲被看得不自在,在这眼神下,他仿佛砧板上的鱼。

  他赤诚相对,可对方穿戴完整,只解开了围脖,想到这里,洛汀洲便有些不服,伸出手去,“我也帮你——”

  “不用。”

  手被拦下,用围脖仔细捆好。

  傅寻书垂首亲了一口洛汀洲的指尖,笑容带着邪气。

  他轻声呢喃,命令道:“队长,转过去,趴好。”

  *

  一声闷雷惊落了一场冬雨。

  雨淅淅沥沥的下着,打湿了泥土、植被,还有枯枝间冒出的嫩芽,一颗又一颗雨珠从颤颤巍巍的树木枝条上滑落,滴入泥泞的泥土中,脆弱枝条被暴雨冲刷,抖动频率时快时慢。雨渐歇了,枝条抖擞着,抖落满枝桠雨水,偶有两片叶子被雨水粘连在一起,紧密不分。

  雨水的味道充盈室内。

  傅寻书吻去洛汀洲眼睫上挂着的泪水,动作温柔克制。

  “嘶——”傅寻书退出的动作再小心,洛汀洲依旧疼得倒抽一口凉气,他僵着身子没动,只用脑袋去顶了顶傅寻书的下巴,“别出去了,你一动就疼。”

  傅寻书凝神注视着怀里人,——颊畔含桃,眼尾带怯,春色浓重得叫人移不开眼,让人还想再一次看桃花盛开的绚烂之景。

  即便如此,这人也毫无自觉,那些勾人的话更是脱口便出。

  傅寻书忍了忍,说:“不出去的话,待会儿难受的是队长。”

  几乎在傅寻书话音落下的瞬间,洛汀洲就感受到了变化,“……”艹。

  十分钟后,傅寻书抱着人去清洗。

  怀里的雪团表层染了粉色的霜,仅在某几处多了些红红紫紫的斑点。

  机械性紫斑既对身体不好,也不雅观,傅寻书克制着没咬太狠,即便如此,还是留了一点,好在都在隐秘的地方。

  洛汀洲累得连眼皮都抬不起来,双腿沾地便软,傅寻书只好端了个小板凳进来,坐在小板凳上,让洛汀洲正对着他坐在怀里,手拿花洒,从上往下洗得格外细致。

  怀里人到底是累了,有那么几分钟一个音节都不愿说,还是在洗某个地方时,才发出几声难耐的鼻音,可怜得很。

  给人洗完澡,傅寻书便拿出药膏,翻年糕似的将洛汀洲翻了个面儿,替他涂药。

  看着自己的“杰作”,傅寻书诚恳道歉,“队长,对不起,第一次没经验,没收住力道,弄伤了你。”

  洛汀洲呿了声:“那你有了这次的经验,下次就能收住力道了?”

  傅寻书想了想,道:“可能也不行。”

  洛汀洲嘲他:“你不行,下回让我来行不行?”

  傅寻书手指下意识弯了弯,指甲擦过抹了药膏的地方,顿时听见洛汀洲的吸气声,“说你不行你还记恨上了?”

  “抱歉。”再次致歉,外加一个安抚的吻,“这次是初次理论联系实际,队长体谅体谅我这个新手吧,再说,刚才我弄得队长不舒服吗?”

  洛汀洲这次没答话,埋进枕头里,只露出两个红透的耳朵。

  室内一派岁月静好之意,傅寻书涂完药,拾掇拾掇自己便上了床。

  眼下还早,不到晚饭时间,两个人窝在被子里,听窗外雨滴砸落的声响。

  就在傅寻书以为洛汀洲已经睡着的时候,洛汀洲忽然开了口:“我是不是,不该带你去见她?”

  傅寻书很快反应过来这个“她”是谁,“没有,我很高兴。”

  “高兴什么?”洛汀洲抬起脸,下巴枕在手臂上,侧目看傅寻书。

  傅寻书揉着他松软的发丝,手指来到后脑,顺势捏了捏手感极佳的耳垂,在对方变得不耐的目光下,说道:“队长能带我去见阿姨,证明这辈子非我不可了,我难道不该高兴?”

  洛汀洲立即张嘴辩驳:“少往自己脸上贴金。”

  傅寻书反问:“难道不是吗?”

  洛汀洲说:“但如果我遇到的那个人不是你,我也会把人带到她面前。”

  话出口,洛汀洲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

  抬眼一扫。

  果然,傅寻书脸上已没了笑意。

  想要辩解,却因不知如何开口而缄默。

  他其实没想过这辈子会和谁在一起一辈子,但是他想,如果谈恋爱,那一定要带到孟筱面前,告诉她自己的恋爱对象。

  这个人选,在遇见傅寻书之前,一直是空着的。

  窗外滴答滴答的声响消匿无踪。

  沉默两秒,傅寻书道:“既然如此,那我不会让你带第二个人去见阿姨。”

  在某个瞬间,洛汀洲敏锐地察觉到了对方那份格外可怕的占有欲,即便不看傅寻书脸上的表情,也能从对方森然语气中品味出略显疯狂的偏执。

  洛汀洲却并不害怕。

  他回忆起离开精神病院时,傅寻书说的那句话。

  ——“您不爱他,我来爱他。”

  这句话当时触动了胸腔内最柔软的地方,过后再回想,依然美好得让人颤栗。

  于是,洛汀洲伸出手,做了当时想做却没做的一件事——在傅寻书深渊一样的注视下,按下他的头,昂首吻了上去。

  他见识过有人不择手段去爱一个人,譬如他的母亲,那是病态且疯狂的一份爱,犹如烈火,焚烧彼此。

  而现在,他居然在傅寻书身上看见了相似的火焰。

  他年少时曾下定决心远离孟筱这类人。

  可是遇见了傅寻书这团火,他几乎没怎么犹豫,就撞了上去。

  *

  亲吻能让人变甜。

  傅寻书这么想着。

  因为他听见洛汀洲在亲吻间隙向他保证:“除了你,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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