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重要了, 我会忘记我们之间的一切的,会离开这里。你也……”季钰咬了下嘴唇:“你也忘了我吧,别再来找我了。”
尾音带了一点哽咽, 说完便立马就离开, 当他“落荒而逃”时, 听见身后谢不臣喊了一声“季钰”。
谢不臣攥紧了拳头, 拇指死死压着套在指骨的戒指, 问了一个曾无数次的问题:
“那然后呢?你说走就走, 让我怎么办。”
他顿下了脚步:“……”
没得到季钰的任何回答,谢不臣积压许久的怒火一拥而上, 几乎是咬牙切齿的低吼:
“派李兔搅乱婚礼这里面就没有一丁点喜欢我的缘故?你跟我相识十几年的感情, 难道在这几个月里一点也不剩了吗?”
季钰刚憋回去的眼泪似乎又涌出来, 在夜色里西沉的朦胧月光中,映得他的脸色是那样的苍白。
“没有。”
“没有?”
谢不臣深吸了一口气:“是不是因为谢狩?是因为谢狩是吧, 是他威胁你所以你才跟我分手的是吧?”
“这不重要。”
“这很重要!我们两个人的事情跟别人没有关系, 没人能掺和我们两个人的事情。”谢不臣把那口气深深吐出去,平复了一下自己, 他不想在季钰面前发脾气。
“如果你不想回答我也没关系,那我离开谢家。”
话音刚落, 季钰连哭都忘了, 睁眼愣在原地。
别墅后院的黑色雕花铁门还大开着,那辆黑色的豪车还停在门外,谢不臣就站在距离大门不过半米远处, 静静地注视着季钰。
四周阒寂, 灯盏光线微弱, 风停了,安静得他们说出的每一个字都清晰地烙在了对方心里。
“我说我愿意离开谢家呢?舍去一身的权势财富、金钱地位, 抛下一切跟你跑到国外,跑到天涯海角,哪里都行。我今天站在这里就是想问你一句,你呢?”
谢不臣眼睛里光亮微动:
“你愿意带我走吗?”
季钰转身,看着他眼睛里希冀的渴求,整个人仿佛被一股暖流融化了僵硬的四肢,他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一丁点声音。
他愿意;他非常愿意;他一直愿意。
只是运气很不好,唯一一点真心的爱也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候来。谢不臣对他越好、目光越炽热,他就越难过。
即使内心发疯的想要抬手去抱一抱谢不臣,但理智和过往都将他牢牢束缚,不得动弹。
于是,他的摇头浇灭了谢不臣最后的一丝希望。
“……不愿意。”
“……”
“你对我……连一丝丝的心软、为我留下来的念头也没有吗?”谢不臣眼底爬满了血丝,双目通红:“当年……抱着我说喜欢我的是谁?说要陪我一辈子的是谁?是谁说不管因为什么,也绝对不离开我半步的!季钰,我问你这些话都是谁说的!你跟我说实话,这些话是谁他妈说的!”
“是我说的!可那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我们现在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二人四目相对。刺骨的冷风呼啸在耳边,吹麻了半边身子,当他看到谢不臣当着他的面掉眼泪,却又能清晰地感觉到身体在被撕裂的痛苦。
季钰别过脸,喃喃道:
“……不要再那么幼稚了。”
“好、好,你真是……好样的。”
谢不臣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不停点头,舌尖抵着犬牙,嘴唇已没了血色。他双目已经可怕的赤红,内心的悲痛几乎要从中溢出来,而显得像是在冷夜中几乎破碎掉。
“既然你执意要分手,已经厌恶我到这种程度,那我也没什么好挽留了,你走吧,我不会再喜欢你了。”
说到最后有点哽咽,说完立马转身就朝外走了,不过走了两步又停了,转过身来,伸手就摘掉了手里的戒指,当着季钰的面举在半空。
季钰心头一跳,似乎察觉到他要干什么:“谢不臣!”
谢不臣抬手,戒指被狠狠甩飞出去,宛若一道银白的亮光在空中划破了夜色,像是天上西沉的月亮,不知道落在了哪里。
季钰仿佛被人当头一击重锤,愣在了原地半晌,等他从巨大的震惊中回过神,那辆车已经扬长而去,他连看那道背影的最后机会也没有。
再抬手摸了一下脸满手的眼泪,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哭了。
—
当周行赶过来时,季钰已经找到了那枚戒指。
被扔在花坛里了,他自己打着灯光找了很久,在冬天的夜晚里冻得双手僵硬红肿,却仍紧紧地捏着那枚戒指。
整个人落寞地坐在花坛。
“你还好吗?”周行瞥向季钰的鞋子、膝盖、手腕和指尖的泥土,心想他一定是找的很仔细。
“为什么会这样,这一切都不应该这样的……”
温热的泪滴滚滚落下,整张脸水洗过的苍白,他将那枚被擦得锃亮的戒指与自己的那枚放在一起,明明是完整的一对,如今安静地躺在掌心里却显得空荡荡。
他收紧了手指,把戒指深深窝在掌心,清瘦的身体紧紧蜷缩起来,心脏如刀割般痉挛地抽痛着。
他哭得很嘶哑,又透着浓郁的悲伤:
“……他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了……”
月亮彻底落下,天际随即而来翻起一道亮光,铺天盖地的金黄色映亮了这座城市的每一处角落。
周行背着光,看着哭的凄惨的季钰,右脚挪了几步,彻底遮住了清晨的阳光。
然后伸手,擦掉了季钰眼角的泪水。
他身前身后有两个太阳。
只是,一个升起来;一个落下去。
—
那天晚上从别墅离开后,谢不臣解开了对季钰在云海的限制,撤走了所有的人手,也不准任何人再关注那边的动向,拉黑了季钰所有的联系方式,丢掉了抽屉里所有omega的阻隔贴,连夜把苏白拉起来给公寓做了一次气味清除,不准任何人再提起有关于“季钰”的任何东西,像是发疯似的要彻底和季钰划清界限。
谢大少爷金手一指,办事的还是那些下属,尤其是张斯瑞。在兰折被处理后秘书职位一直都是空缺,张斯瑞有时候要一个人打两份工,最近累的都不怎么说话了,贺兰山见了还揶揄说,没张嘴的哑巴后边跟了个沉默的哑巴。
张斯瑞噘嘴:“之前一直不怎么喜欢他的,但要知道他一离开要给我们留下这么多活,就突然不想让他走了。”
贺兰山拍拍他的肩膀:“如果真这么想,可以试着给他磕头,如果真给人磕回来了,你小子下辈子吃喝有人伺候。不过呢~你现在应该没机会了,他今天就走了,但是,你可以试着追飞机看看。”
张斯瑞立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那算了,明年就回来了。”
“小张秘书太天真了~”
张斯瑞抬眼,一脸懵然。
“他要是离开一年辞职干什么?”
“啊?他要离开很久吗?”
“呵、他估计连自己什么时候回来都不知道吧……”
贺兰山后面似乎还有什么话没说,掏出烟盒给自己点了一根,身形一歪,靠着背后冷白的墙壁,低垂的眸子淡淡道:“说不定以后也见不到了呢——”
他徐徐吐着嘴里的白雾,指尖掸了掸烟灰,没再说什么,起身沉默地离开了。
“嗷?”
张斯瑞不解地歪头,看着贺兰山从长廊拐角离开。在拐角的另一处,谢不臣拿着文件路过,一张俊脸矜贵冷酷,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合同,似乎什么也没听见。
季钰八年来留在谢不臣身边的东西太多了,零零碎碎的,总有一些个没注意到忘记收拾的,所以要搬走有关于他的所有东西,无疑是一项大工程,张斯瑞足足操心了半个多月。等他彻底收拾干净了之后立刻跑过去跟老板复命。
他去的时候谢不臣正在准备去开会的路上,闻言,他停下步伐,在人群簇拥中转过身问他:“都收拾完了?”
张斯瑞用力点点头。
“没有什么落下的吧。”
张斯瑞挺起胸脯:“保证一根头发丝也不剩。”
空气沉默一会,谢不臣扣着平板的手指尖青白,胸膛明显起伏了一下,像是一口气差点没顺上来。
“嗯。”
原本以为他还会再吩咐什么,可结果什么都没有,一整场会议顺畅无阻。
下午,谢不臣又去了隔壁月城谈了一个新项目,和几个业界大佬组了一场酒局,在这种名利场里,身世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一整场酒局里,没有人敢向谢不臣劝酒,所以他成了唯一一个滴酒未沾的清醒着回了富人区公寓。
天色越来越暗,路边亮起了路灯,已经过了饭点,冷清的街道已经开始零散的出现饭后消食的一家三口,或者刚热恋的情侣牵着手有说有笑地慢悠悠地散步,人多了,富人区的这条街道也就显得热闹了。
谢不臣开着车路过,进门后换了鞋,摸索了一会才找到开关。
这半个月里张斯瑞一直在往外搬,今天一看,好像也没少什么东西,一切都像之前一样整齐齐全,该有的东西都有。
打开衣柜,入眼的被家政叠得整齐的衣服,另一半塞满了平时用不着的被子,他伸手拿出睡衣扔在床上,床铺已经换了另外一种深一点的颜色,仿佛被蒙上了一层灰尘,雾蒙蒙的。
那天晚上谢不臣辗转反侧到半夜都没睡着,不是觉得枕头不舒服,就是被子不舒服,要么就是气味难闻。明天早上还有一场重要的会议,最后不得不带着毯子去沙发凑合了一晚上。
—
谢不臣每天都很忙,有时候甚至连着熬好几个通宵,黑眼圈都出来了,一双眼血色通红。张斯瑞看得额头突突的,找了几个人商量找人劝一劝老板休息。
结果几个人都只会摇头。
“西青?”
“他?早被送警局了。”
“夫人?”
“你可以先去问问谢先生。”
就在几个人一筹莫展之际,突然有人说:“这种事一直都是季总啊,除了他咱们几个谁能劝动啊。”
“诶!对哦,我们还有季总!”
“……可他已经走了啊。”
“……”
最后几个人什么也没商量出来,正准备回去的时候,门却先他一步被打开了,谢不臣站在门后:“去财务部拿来周家报表。”
没了谢母这棵大树,谢不臣着手开始清算周家,凡是手脚不干净的或者跟黑色产业有勾结的都被记在了名单上,周家出身不好,几乎所有人都在名单上,很幸运的是,后来被寻回的旁支周行成了唯一纯洁干净的人,因此,周家家主的位置自然而然的落在他的头上。
可能是这层缘故,周行慢慢的开始与谢不臣往来,变得熟络起来,在海运上帮了不少大忙,谢不臣的成长也堪称飞速,甚至张斯瑞有时候觉得,谢不臣根本没必要一定要家主的位置,出去的话会更能放开手脚,大干特干。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谢不臣整个人都是沉默寡言的,除了工作之外基本上已经不说话了,偶尔那么几次张斯瑞不敲门进去,撞见了谢不臣站在落地窗前,盯着自己的左手发呆。
他的手型堪称完美,线条流畅很好看,就因为太完美反而没什么特别的地方,除了无名指因常年佩戴戒指而留下的一圈痕迹。
贺兰山常年待在白玉为堂不回来,能和谢不臣说上话的却只剩下了胡呦呦。受季钰的影响,胡呦呦拒绝掉了家族安排的相亲,跟父母签了对.赌,三年之内混不出个人样就任由分配。可现在这个社会找工作都不容易,何况出人头地,于是胡呦呦只能一边苦逼的捡起学业,一边当孙子似的找活干。
初入社会压力太大一不小心就崩溃了,有时候喝得烂醉跑到谢不臣那里哭的天昏地暗,作为儿媳候选人,胡呦呦从小养在谢宅,他们两个算起来也认识了好几十年,念着小时候那点情谊,谢不臣每次都会黑着脸把人送回去。
有一次是在谢家,胡呦呦因为被傻逼上司污蔑偷盗,一怒之下辞职之后跑到谢宅大哭,结果很不幸的刚巧碰上八百年回一次谢宅的谢不臣。
不过这次胡呦呦没再厚脸皮缠着他了。
“其实我每次找你并不是我有多委屈,是因为我想季钰了,但是又找不到谁去思念,这段时间给你添麻烦了。”
谢不臣手搭在大理石扶手上,没说话。
胡呦呦抿嘴,歪身撞了他一下:“开心点,我这次是来跟你道别的,嗯……其实我也不想走,但云海不适合我,而且我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了,你和贺兰山要是还想看见我婚前鲜活的模样,就只能先出去闯闯了。”
“去多久?”
“大概……”胡呦呦说:“一年多吧,说不准。”
“嗯。”谢不臣看着冷清的荷花池道:“如果需要帮助,可以找我。”
胡呦呦疯狂点头:“嗯!”
气氛沉默了一会。
“这里的荷花还没到盛开的季节,所以显得特别不好看,等来年到了秋天会开满池子,很好看。”
谢不臣声音很轻,仿佛能被一阵风吹跑:“如果你有空,可以多回来看看的。”
?
胡呦呦一愣,她转头直视谢不臣的眼睛。那双黑色的瞳孔明明是在看她,这里也只有他们两人,可总莫名觉得,这句话好像不是对她说的。
胡呦呦走后,谢不臣身边连最后一个能烦他的人也没有了。
不过也不是没有好消息,老板秘书的位置终于有了人顶替,是个和兰折一样的女omega,神奇的的是话特别多,夸张的时候一整天嘴皮子都没停下来过,本来变得沉默寡言的张斯瑞都被她神奇的给带出来了。
那天她去给谢不臣送咖啡,发现办公桌摆着的钟表好像出了点问题,就拎着小工具箱顺手给修好了,刚好被从会议室回来的谢不臣撞了个正着。
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哈哈哈哈哈举手之劳而已,老板你不用对我太夸奖的,其实这些小东西我经常修,我家那位经常毛手毛脚的我都快烦死了什么破事都得我来干,哎,您都不知道,平时连床单被罩这种小事都得我来,她啥也不会,不过有一种枕芯挺好用的,我听张斯瑞说您最近睡眠……”
她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谢不臣盯着那个被修好的闹钟许久没有回神。听了她的前半句的赘述,伸手关了空调,脸色有些苍白。秘书立马闭嘴,拎着自己的工具箱赶紧跑路了。
那天贺兰山回来了,第一件做得事就是宰谢不臣一顿,约他在一家有名的昂贵餐厅吃饭。
可能是那天的天气不好,又或者是空调温度太低,谢不臣胃里一阵翻江倒海,难受得他额间冒出许多汗珠,整个人都难受地弯下了腰身,豆大的水珠滴在了桌面,不知道是他的眼泪还是留下的汗水,亦或者是他的错觉,总之,他那个时候非常难过。
贺兰山察觉不对劲,叫了他一声。
谢不臣抬脸,眼底发红。
他忽然想起来那天晚上为什么会觉得不舒服,是因为原先的枕头和被子都是季钰专门挑给他的。
只是后来送来的那些,他都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