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穿越重生>在灾荒年代养夫郎>第151章 番外 宝贝儿

  于丁一家的木屋前,不大的院子外挤满了人。

  房鸿运头疼的看着不停原地转圈的于丁一,靠在曹阳的肩膀上,低声说:“你看,那块地都要被踩秃了,明年都不用拔草了。”

  同样有些紧张的曹阳听见房鸿运挖苦于丁一的话,忍不住笑了出来,意识到不好,赶紧用手捂住自已的嘴,用手握拳用力的怼了房鸿运的肩膀一下,压低声音说:

  “呈哥儿生孩子,你还说这没用的。”

  房鸿运被打的偏了一下身子,伸了个懒腰,用手指了指自已的满是红血丝的眼睛,声音哑哑的,“你不知道,我媳妇早早的就来陪着呈哥儿了,于丁一就拉着我,不让我睡觉啊,好几天了,我就没睡着过。”

  一直平静的木屋里突然一声惊呼,房鸿运懒散的姿势定住,往屋里看,于丁一猛的冲出去,在地面扬起好大的尘土。

  他趴在窗户边,努力的睁大眼睛往里面看,窗户纸只能透出朦朦胧胧的人影,房鸿运和曹阳按住于丁一的肩膀,把他往远离窗户的地方带。

  这小子急的很,再听见一声呈哥儿的喊声,他一会儿就得冲进去。

  暑气的尾巴还在,还是热,房鸿运攥着于丁一的穿的单衣按住他,安抚道:

  “你就是急,也不是现在,呈哥儿还没发动呢,刚才屋里几个人还笑呢,你先别急。”

  于丁一根本一句话也听不见,屋里除了刚才的一声痛呼,又陷入了平静,他几乎是慌乱的握住了房鸿运的手,手心里都是冷汗。

  马蹄声,敲锣打鼓的声音,人声鼎沸,不像这样的一个山旮旯的小村庄能整出的声音,怎么回事?

  于丁一烦躁的听着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吵闹的声响,眼睛一直盯着屋里,生怕错过一点,他离不开院子,只能走到院门口往村子里看,哪个不长眼的整出这么大的动静。

  好几只高头大马系着红布,后面抬着好几抬的箱子,两个村长点头哈腰的在前面领路,于丁一的眼神犀利的看着穿着统一衣物的官兵。

  在过年后的一个月,榆树村来了官兵,呈哥儿几乎是吓破了胆,人还没来,眼泪先淌了满脸,攥着于丁一的衣袖就要跑,怕和他爹一样被抓走,他不能再忍受一次这样的事了。

  于丁一看着呈哥儿抱着微凸的肚子,哭的这样狼狈,心都要碎了,半抱着他的肩膀,安抚他。

  他目光深沉的看着直通深山的小路,要是真是抓人的,他就带着呈哥儿进山,当野人去。

  呈哥儿这才勉强被安抚下来,窝在于丁一的怀里不下去,安静一会儿就掉泪珠子,胡思乱想的,真是害怕。

  最后是榆树村村长把大家带到榆树下,不知道商量什么,于丁一前脚跟着村长离开,呈哥儿就不哭了,在家里收拾包袱,随时准备进大山。

  在焦急的等待中,呈哥儿在院子门口转圈圈,眼睛直直的看着村里,看着长出新芽的榆树下,村里黑压压的一众人,细长的手指互相攥着,两只手都攥出红痕。

  于丁一是第一个跑出来的,沿着长长的山坡去找呈哥儿,呈哥儿把沉重的包袱的背上,几乎压弯了他的肩,急切的去接于丁一,想要跑到山里去。

  于丁一喘着粗气跑到呈哥儿身边,伸手把呈哥儿肩膀上的包袱拿下来,他跑这么快是怕呈哥儿担心,结果反而让呈哥儿更紧张了。

  他搂着呈哥儿的肩膀往家里走,把官兵来的目的一五一十的告诉他,一方已经打赢了,以后都不会打仗了,国号什么的他也没记住。

  只知道为了更好的统治边疆,会经过榆树村建驿站,榆树村的位置是必经之路,驿站建好以后,这里就是扶余直接管理,会重新编册,于丁一正式拥有了自已的户口。

  呈哥儿安下心,一下子就泄气了,软了腿脚,就要跪在地上,于丁一一只手抱着呈哥儿,一只手拎着包袱,不知道呈哥儿是怎么把这么沉的东西背到背上的,小身板都要压坏了。

  于丁一手里拿着杯子喂给呈哥儿牛奶,帮他顺背,声音沉沉的,似乎在犹豫着怎么说,只能用他理解的大白话告诉呈哥儿。

  为了更好的管理扶余这样的边疆,会广开恩科,不必与朝廷同步,考中的能直接在边疆任职,识字就可以参加。

  呈哥儿眼睛亮亮的,攀着于丁一的肩膀,“你去吧,你也识字,去试试。”

  于丁一大手抚着他柔顺的黑发,他越读云秀拿来的书,就越不自信,学文的都是什么鬼才,他光是认字就已经很吃力了,何况编字成章,简直难如登天,他说道:

  “试试倒是可以,就当带着你去扶余玩了。”

  “嗯嗯。”呈哥儿笑的眼睛弯弯,翻个身轻轻拍着自已的胸脯,有点喘不过来气,在于丁一的眼睛上亲了一下。

  三个月后就是考试,于丁一和呈哥儿商量了一下,放弃了自已家的春耕,直接去扶余,在村长家借了个车,两人就出发了。

  晃晃悠悠两天的路,呈哥儿中间吐了几次,总算安全的到了扶余,扶余的城门让呈哥儿发出了不小的惊叹,这也太高了。

  于丁一拿着自已新做好的户籍顺利的进到了城里,这里真大啊,终于有点影视剧里的热闹景象了,呈哥儿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外人,几乎是整个人躲在了于丁一身后。

  城里不同位置划分的很清楚,于丁一只能牵着牛车小心的在石板路上走,他俩穿的不算特殊也不算很拿不出手,于丁一高高大大的一个汉子走在前面,也是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只是看见破旧的牛车和好像怎么也洗不干净,带着臭味脏污的板车,纷纷露出鄙夷的神色。

  呈哥儿的脸上蒙着清透的纱巾,只要仔细看看就会知道这纱巾编织纹理的特殊,只是没有人愿意停下来仔细看看这板车,被李村长仔细的洗了无数遍,没有一点不好的味道。呈哥儿把手盖在自已的脸上,他对这样不善的目光非常敏感。

  这样的鄙视和恶意,呈哥儿的脸在沉默中发烫,他轻声喊着无知无觉的于丁一,等于丁一停下来后,脚步轻盈的从车上蹦下来,把小手放进于丁一的手里,两人并排走。

  于丁一只是以为自已的小夫郎黏人,搂住了他的肩膀,前面就是居民区,扶余是分区是非常清晰的,全是砖瓦房,带着小院子,于丁一高价租了一个院子,科考在即,很多读书人都来了这里,扶余是附近唯一的城镇,辐射范围非常广。

  呈哥儿有身子,很容易累,刚到床上就忍不住睡了过去,甚至来不及好好逛逛扶余。

  于丁一只是闲逛了一会儿,就被紧张的备考氛围影响了,补充了更合适的书,就赶快回去复习了,他也希望好歹有个名,这样呈哥儿也不用怕她被带走而整日担惊受怕。

  在这样紧张的备考氛围里,呈哥儿整日陪在于丁一身边,他不出去,给足了于丁一情绪价值,考试的这几天,是呈哥儿第一次和于丁一分别,他几乎焦虑的嘴角起了几个水泡,呆呆的站在门外苦等。

  于丁一走出考场,紧紧的抱着自已的夫郎,轻抚着他憔悴的脸,声音里带着放松,“走吧,咱们可以好好逛逛了,可怜我夫郎天天在屋里,都不出门。”

  呈哥儿的脸颊红红的,很不好意思在这么多人面前亲热,顺着于丁一力度随着他走,沿着石板走在路上,脚轻轻踩在石板上,脸上带着笑意,他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人。

  于丁一看见什么都想给他买一点,拿着钱直接让他们送到租的院子里,呈哥儿尽力阻止,最后在于丁一当街的亲吻里败下阵来,顶着红通通的脸蛋乖巧的跟在身后。

  布料(红色藏在众多的布料里),香料,玩具,各种这样的东西,每一个小贩看见于丁一的目光都带着热切,好像看大爷一样,只一会儿,于丁一就足足挥霍出去五十两银子,呈哥儿终于忍不住了,按下于丁一的手,低声说:

  “真的可以了。”

  于丁一无所谓的耸耸肩,顺着呈哥儿的心意离开了摊位,路人看着这个长相英俊,出手阔绰的男人,纷纷露出羡慕的目光,呈哥儿脸上的笑几乎藏不住。

  最后,于丁一强硬的带着呈哥儿进了一家饰品店铺,不是小贩的小摊,看上去非常华丽,他们早就听说了这个出手阔绰的汉子,殷勤的围了上来,热情的介绍着店里的东西。

  呈哥儿有些拘谨的被围着,攥着于丁一的衣摆,目光却不受控制的看向一个很漂亮的镯子,于丁一了然的让他们把镯子拿来,晶莹剔透水润的玉镯子,一看就非常昂贵,足足一百两。

  于丁一大手一会儿就让他们包起来,这是镇馆之宝,整条街都沸腾了,呈哥儿拉着于丁一就要走,于丁一强硬的把手镯给呈哥儿带上,让他们把那些乱七八糟的赠品送到院子里。

  呈哥儿在所有人羡慕的目光里,独自往前走,于丁一赶紧拉住自已的夫郎,表情委屈,像被主人抛弃的大狼狗,呈哥儿哪里舍得生他的气呢,手镯还在自已的手腕上,只是他有些严肃的看着于丁一,说:

  “咱们也得为孩子考虑考虑啊,还有很多要用的,现在就剩几十两了,儿子怎么办?”

  于丁一有些懊恼的扶了一下自已的额头,呈哥儿不喜欢看见于丁一皱起的眉头,赶紧抱着他,想要说点什么安慰,就看见于丁一从怀里掏出一大把银票,自责的说:

  “我忘记告诉你了,第一天你睡着了,我去当铺把沾了血的匕首给卖了。”

  呈哥儿激动的抱住于丁一。

  出成绩还有很久,两人在扶余买了很多的粮食放在牛车上,毕竟家里没有种地,也不能天天吃番薯。

  —-

  村长带着马一直到了拐向于丁一家的小路上,乐得眼不见牙,于丁一努力的控制住自已的脾气,伸手把敲锣打鼓的叫停,解释自已的夫郎正在生孩子。

  李村长控制自已的嘴角尽量收一收,声音里带着笑意,说:“你考中了秀才,这是来报喜的。”

  于丁一焦虑的很,麻烦村长把人带到他家安置,急匆匆的跑回去,这次中的秀才能直接做官,送喜的人感觉到被怠慢也不敢和未来的官老爷发牢骚,赶忙的和村长走了。

  于丁一松了一口气,生怕他们的存在影响到呈哥儿生产,赶忙的跑回去,结果就没人了,房鸿运隔在小屋隔着窗户纸喊他:

  “傻小子,干嘛呢,进屋,看你儿子来。”

  “啊?”这才多大一会儿啊?他不就是出去打声招呼寒暄几句吗?怎么都结束了?

  云秀抱着孩子想给于丁一看,于丁一匆匆的看了一眼,就去找自已的夫郎,呈哥儿干干净净的躺在软绵绵的被子里,向于丁一伸出手,声音还是清亮的,“刚才是什么声音啊?”

  于丁一紧紧地握着他的手,满不在乎的回答道:“考中了报喜的。”

  呈哥儿猛地抽出自已的手,急促的拍着于丁一的手臂,“快去给他们拿喜钱啊,快去啊。”

  于丁一拗不过他,只能放下自已心心念念的夫郎和儿子去给闲杂人等送钱,怨气都要溢出去了,呈哥儿身子动不了,还不忘喊他:“大方点,多拿一些,听见没。”

  于丁一远远的答应他:“知道了。”

  呈哥儿看着手上的玉镯,叹了一口气,于丁一能不能知道什么才是要紧的啊?就这么把人撵走了?他接过云秀手里的孩子,哄着他:“你看你爹多傻啊,他怎么这样啊。”

  云秀掖着他的被子,看着婴儿说:“你看你小爹多不知足,你爹多好啊,就他不满意。”

  呈哥儿抿了抿嘴唇,眼睛里是慢慢的笑意。

  不一会儿、

  于丁一就跑回来了,擦着脸上的汗,笑的满面春风,在呈哥儿的手边蹲下。

  呈哥儿问:“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于丁一说:“他们已经走了,把马匹和钱人留下了。原来当秀才还朝廷还给奴才啊,过几天还来人给盖大房子。”

  “是吗?”呈哥儿是同样的惊喜,他不知道啊。

  于丁一给他掖被子,怕他着凉,开心的说:“这下好了,以后有人干活了。”

  ——

  于丁一上任的地方就在榆树村附近,他上任在一年后,驿站彻底修好,从扶余到榆树村骑马只要半天,呈哥儿愿意在哪里待着就在哪里。

  于丁一的官不大,但是在扶余够用了,手下的二把手干琐事,于丁一做决定。

  从战场上回来了一波人,当年的家乡早就不见了,就发配到了这里,于丁一跟负责这个的官员关系很好,打声招呼先看了一眼名册,把所有姓李的叫来,只要一眼,于丁一就看出藏在人群里的一个人,他绝对和呈哥儿有血缘关系。

  于丁一叫人把他带来,男人刚看见于丁一就要跪下,于丁一真是不敢受这一拜,要是是他老丈人怎么办,赶忙把人扶起来,男人的腿有伤,穿的很破,看起来衰老而憔悴。

  男人不解的看着于丁一,问:“大人是有什么事要交代吗?”

  于丁一轻轻抖了一下,他比男人高很多,低着头问他:“呃,叔,呃你认识李呈吗?”

  男人激动的拽着于丁一的官服,几乎是说不出话的哽咽,“他,他是我儿子,我儿子,大人认识他吗?认识吗?”

  于丁一松了一口气,这下呈哥儿可是要开心了,他把男人扶到椅子上,说:“呈哥儿是我夫郎。”

  男人愣住了,说不出话来,还是忍不住眼泪,声音沙哑着说:“当妾也不是不行,给大人当妾好歹能吃饱穿暖。”

  于丁一哭笑不得,赶紧解释道:“什么妾啊?是我夫郎,我家里只有这一个内人。”于丁一尴尬了一秒,还是叫了一声“爹。”

  男人受宠若惊,活像被烫到了一样。

  这也不能怪他,当了一辈子的小老百姓,突然有了一个当官的女婿,不管是谁都不敢信吧,而且自已的女婿,人高马大,英俊潇洒,怎么也不像自已你那个小哥儿能高攀上的。

  男人犹豫的问:“那我能去看看呈哥儿吗?”

  “当然可以了。”

  于丁一带人洗漱一番,换上干净体面的衣服,看起来利索了不少,不像之前那么狼狈了,才坐马车带人回家。

  呈哥儿不喜欢总是待在扶余,所以要是于丁一事少,就是于丁一会榆树村找呈哥儿,要是于丁一事多,呈哥儿才会带着孩子去扶余陪着于丁一,现在正是不忙的时候。

  现在的榆树村因为官府和朝廷的支持,已经搬来很多人了,很多家都住上了砖瓦房,于丁一的房子还是好的很突出,高大的院墙,刚到地方就有小厮出门牵走马车,这样好的房子,真是不敢想的。

  于丁一拉着男人进院,他的眼神四处寻找着呈哥儿的身影,男人很激动,不断地整理衣服。

  “怪了。”往天于丁一刚进屋,呈哥儿就出来接了,这是去哪了?家里除了小厮竟然没看见别人。

  这是,呈哥儿清脆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过来,“回来了,我和宝宝去摘野菜了,正好吃个新鲜的。”

  他穿着湖蓝的长衫从门外走出来,手里牵着一个胖乎乎的小娃娃,身后跟着家里的一众丫头们,都挎着小篮子。

  呈哥儿笑着看于丁一,表情突然定住了,松开孩子的手,猛地冲到男人身边,哭着喊:“爹。”

  父子二人有说不出的话,于丁一抱起自已的儿子,让老妈妈多做几个硬菜好好的吃一顿。

  在中厅,呈哥儿止不住的抹眼泪,自从有了儿子,他很少哭了,只是看见自已的亲爹,还是控制不住,于丁一拉着儿子的手,在他的耳边说,“你去找外公,外公给你糖吃。”

  胖小子虎头虎脑的就跑了过去,抱着男人的腿就喊:“外公,吃糖。”

  男人看见外孙子,更是激动的老泪纵横,抱起孩子就要给他找糖去,于丁一暗戳戳的搭话:“去厨房。”

  一个丫头带着一对祖孙去了厨房。

  于丁一给呈哥儿擦眼泪,呈哥儿哽咽着说:“你不是不让儿子吃甜的吗?”

  “外公来了,吃一次没事,你不许哭了,眼睛都哭坏了。”

  呈哥儿抽噎了一下,说:“我忍不住。”

  于丁一坏笑着:“我帮你。”

  旁若无人的亲了起来。

  男人躲在门后,喂外孙子吃糖,笑的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