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穿越重生>在灾荒年代养夫郎>第106章 惊喜

  于丁一抱着呈哥儿舍不得放下来,轻轻拨弄他睡散的发丝,拢在耳朵后,怎么想都觉得神奇,要有孩子了?像房鸿运家的那个似的?

  会哭,会笑,眼睛亮晶晶的小娃娃?好像比他来到异世还神奇,于丁一的大手轻轻抚在呈哥儿的小腹,能把他的肚子完全盖住。

  呈哥儿的肚子还是和之前一样扁扁的,感觉不到任何的孩子的跳动,于丁一装作很淡定老成的样子,摸着呈哥儿肚子的手还是暴露了他的紧张。

  呈哥儿兴奋劲儿过了以后更困了,还想嘲笑于丁一孩子才几个月啊,能摸出来什么,就睡过去了。

  额头靠在于丁一的肩膀上,睡的很香。

  于丁一的心随着呈哥儿的呼吸在逐渐安定,那种浓烈的牵挂让于丁一有一种把全世界抱在怀里的郑重。

  主屋上的火盆跳动着,星星点点的火光在烧成黑色的炭火里闪着,阳光透光朦胧的窗户纸照进来。

  享受此刻幸福。

  房鸿运踩着雪进来了,带着一兜子的好吃的,推门进来,爽朗的笑声传遍几个小屋。

  呈哥儿也睡饱了,一点动静就会醒,他没睡饱的时候,多大声都不会醒的,于丁一用手绢擦他额头上回笼觉睡出来的汗。

  把呈哥儿放下,出门看看房大哥是遇见什么好事了,房鸿运看见于丁一,把手里拎着的东西递给他,用草绳子编着的鱼。

  于丁一惊喜道:“这么大的鱼,你从哪整的?”

  房鸿运对着于丁一挑眼睛,带着点小得意说:“我在河里凿洞,自已跳出来的,我在外面冻了好几条呢,晚上吃这个,我来做。”

  于丁一不信他,问:“下过厨吗?能行吗?房大哥。”

  房鸿运手冻得通红,还带着鱼鳞,用肩膀撞他,说:“瞧不起谁呢,我们跑货的时候十好几人的饭,有时候都是我一个人做的,等我给你露一手啊。”

  “行啊,那我可等着你啊。”于丁一弯腰给房鸿运倒水。

  房鸿运仔细认真的把手洗干净,他才能去看自已的大闺女儿,还有媳妇儿。

  云秀抱着孩子笑的一脸慈爱,看见房鸿运回来了,满脸笑意的说:“鸿运,你知道吗?呈哥儿怀孕了。”

  把房子给借给别人生孩子就是忌讳这个,怕会抢走主人家的子孙运,还有很多说不清的讲究,呈哥儿怀孕了,就没事了。

  云秀无比庆幸当初认了于丁一和呈哥儿当干爹干妈,他们就是一家人,也许不会带来不好的事情,还好没有影响到他们小两口。

  云秀很讲究这个,但是于丁一和呈哥儿根本不在乎这个,人命关天,有什么会比救人更重要呢?

  房鸿运听见这喜事更开心了,拍着大手笑道:“太好了,太好了,有了孩子就是大好事啊。”

  云秀把孩子给房鸿运抱着,宝宝刚喝了奶,又睡着了,她活动活动酸疼的手臂,问:“怎么样,你那天冲动找人报复,他们没告到村长那里去吧。”

  房鸿运低头看孩子,点头说:“我打听了好一圈,没敢告状,到处找人借柴火买柴火呢,房子和婆婆我也找好了,就是接生的那个,你看可以不。”

  云秀点头,那天的那个婆婆就很负责,她和房鸿运没有长辈,坐月子根本没有人照顾,云秀真的忍的很辛苦,赶紧有一个生产过的老人吧。

  云秀有苦说不出,呈哥儿一个哥儿,也没法理解她,房鸿运和于丁一两个大男人更不行了,她需要一个懂的多的长辈。

  一个人带孩子也太辛苦了,房鸿运每天夜里睡的和死猪一样,怎么也叫不醒,昨天晚上有婆婆帮忙,今天晚上只有自已。

  有了那个破婆婆帮忙,就能省很多麻烦。

  于丁一坐在桌子前面温习学会的字,顺便看看这里的文章一般怎么架构,这对于丁一来说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他大学毕竟不是学这方面的。

  呈哥儿坐在他的怀里,百无聊赖的玩着手指,时不时被窗外飘过的小黑影吸引注意力,应该是风吹跑的叶子,现在的注意力被房鸿运做菜的声音吸引。

  于丁一看着呈哥儿无法集中注意力的小模样就想笑,他看起来就不像愿意学习的样子,于丁一想让呈哥儿下去玩,无聊就别看了。

  呈哥儿不干,他要让自已的孩子变成认字的人,认字的人都很厉害,他希望自已的孩子以后过的好,只要像于丁一一样就够了。

  于丁一看着无聊编小辫的呈哥儿,要是在现代社会,这小子一定是学渣,才坚持一会儿,就困的直打瞌睡,好不容易不困了,随便什么都能玩起来。

  呈哥儿摆弄了一会儿自已的头发,抬头看于丁一的发型,突然站了起来,于丁一的手护着他的左右。

  呈哥儿转到于丁一的身后,扒楞着于丁一的头发,已经长长很多了,有点乱乱的,硬硬的,很扎手。

  他怎么没发现于丁一的头发一直胡乱的长,一直没有给他束发呢?呈哥儿去针线盘里找,翻到了一块很漂亮的布条,是深蓝色的。

  他按住于丁一的肩膀,让他安心坐在椅子上,不要老是跟着他转,用小木梳捋着于丁一的头发,还是太短,束不起来。

  呈哥儿把他的短发茬编在一起,接着力往上束,还好于丁一上大学后爱美,头发为了烫起来好看养的长长的到眉眼。

  来这里后和呈哥儿在一起,一直心情很好,头发长的很快,这才能让呈哥儿把头发扎起来。

  短的支棱的头发,被呈哥儿用碎布块扎在了一起,和村里人的装扮已经很像了。

  呈哥儿很满意于丁一头发扎起来的样子,很帅气,这还是上回于丁一吃李闯醋,呈哥儿新学会的词。

  饱满的额头露出来,凌厉的眉眼也没有了遮掩,要是这个样子出去给别人看,根本不会有人说,最俊儿的人是李闯,肯定是于丁一。

  呈哥儿情不自禁的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大口,说:“以后我天天给你束发。”

  于丁一环抱着他,心里都是鼓胀的,有时他都要怀疑自已是不是有肌肤饥渴症了,怎么这么喜欢亲密接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