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槿为了说服李晟, 再接再厉,“四哥,你不了解欢哥儿, 所以才会对他带着偏见。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哥儿, 他的见识不凡,很多事情对我启发很大。不仅他第一个发现栽种出红薯, 当时华阳之地干旱,也是他提出来拿华阳之地栽种红薯, 先进行实验的。”

  李晟眉心微凝, “你所说的是真的?”他是看到李槿信中的安排才会在朝廷上按照李槿说得去做。不过事情结果已经表明了,这样的安排确实是最好不过的。

  “我又何必骗四哥?”李槿信誓旦旦的说道。“其实还有一件事,我还没有来得及跟四哥你说。”

  李晟自然知道李槿不会骗他, 听他这么一说,对林欢的印象也改善了不少。或许自己真的以偏概全了, 这次趁这个机会正好可以接触接触老十四认定的这人,看看是否真的有十四说得这么好。

  打定了主意, 李晟便放下此事,询问道:“什么事?很重要?”

  李槿点点头, 踌躇道:“很重要,不过此事我却不知该如何跟四哥你开口。”

  李晟还从未见过李槿这般, 笑道,“你我难道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可能我说出来,四哥不会信,这件事的确有些匪夷所思。我也只能选择跟四哥你说说了。”李槿说道。

  李晟疑惑,匪夷所思之事?听李槿这么一说, 他反而感兴趣了些, “你尽管说就是了。”

  “你知道欢哥儿之前在山里发现并找到了红薯之事吧?”

  李晟点头, 老十四的确是这样禀报给朝廷的。就听李槿继续说道:“其实除了红薯,还有一样东西,是我们大顺朝不曾见过的。却跟红薯一样,易种,高产,是一种新的粮食。”

  李晟豁然站起来,“你说什么?”红薯这个东西已经让他见到了其作用。不仅能让人们耐饥寒,填温饱,甚至可以改变大顺朝人口结构。人们能吃饱,人口户数自然就能增长,而且灾年也不用担心百姓饿死。

  大顺朝这样的泱泱大国,有了人力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当李槿提及到红薯的特点时,李晟就已经想到了这一点,后来华阳之地的实验就已经证实了红薯确实如此。

  现在听李槿说还有一种跟红薯一样的农作物,李晟呼吸都有些急促起来。“这是怎么回事,你好好说说。”

  李槿看了四哥一眼,欢哥儿的特别之处人越少知道越好。所以他也不能跟四哥说明白,只能将与欢哥儿商量的方案拿一个出来。

  “其实红薯并不是欢哥儿在山里发现的,而是我之前说的给了欢哥儿医方的那位游方大夫给他的。”

  欢哥儿说在山里发现的红薯,这个瞒着村民还行,只要有心之人,稍微去查探,就能露出马脚。当初他也调查过,心中虽然生疑却没有点破,不过有心之人可不会轻易相信。所以,为了避免麻烦,他跟欢哥儿商量着弥补这点。

  李晟闻言皱眉,“可是,你上报朝廷如何不实说?如果被人知道,欺君之罪跑不了。”

  “之前欢哥儿为了避免麻烦,牵扯出救命恩人,所以才随意说出在山上发现的。他也不知道事关重大,就想着这种能填饱肚子的东西,给村人们种来吃,让村人的日子能好过一点。四哥不用担心,我已经去信跟父皇解释清楚了。虽然种子是别人给的,不过确实是欢哥儿亲自种出来的,所以欢哥儿照样功不可没。”李槿解释道。

  李晟这才放了心,点点头,似乎接受了这样的解释。

  李槿继续道:“游方大夫说跟他有缘,不仅给他医方,还给了他几样种子。而这几样种子却是他给一个跑船的伙计看病,那伙计送与他的。那伙计跟着船队出海,听说到达过不少海外其他的地方,而这些种子就是从海外带回来的。至于这些种子的功用,那伙计也只是略知一二,只说海外的人都吃这些东西。他得到这么点种子带回来,一来自己也不会种,二来又怕浪费了,索性那大夫救了他,索性便做人情送给了大夫。”

  “那位游方大夫,想着海外来的,也是个稀罕物,也没拒绝,便带在身上了。只是他是个大夫,对这个种子也是一窍不通。正好后面遇上欢哥儿,便交给了他,让他试着种出来看看是什么样的。”

  “原来如此。”李晟恍然,没想到这其中竟然有这么多曲折。

  “后面的事,四哥也知道了,欢哥儿种出来红薯的作用,大家也都有目共睹的。”

  李晟点点头,红薯已然如此,那其他的呢?跟红薯一样?那不是也能让百姓种出来,大顺朝又能多一种吃食?

  “你说还有一样东西,跟红薯一样,是新的农作物?也能量产吗?可否让我看看?”李晟忍不住问道。

  “没错,听欢哥儿说,是叫玉米。只不过四哥此时却无法看了,因为这玉米种子,欢哥儿才种下去刚出芽没多久。具体还得等长大收获之后才知道。”那粒玉米种子种下去七八天而已,不过好在已经出芽,看样子成活是没问题了。

  他选择提前跟四哥说,也是想让他有个心理准备,以后等到玉米种出来后,能早做准备进献上去。在父皇面前展现出来关注民生,处处为民着想办实事,而不是在朝堂之上勾划利益圈子,渗入党争,这才是父皇愿意看到的。

  这也是他与四哥早就商议出来的,夫唯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他是没机会也不想去觊觎那个位置,不过四哥却可以。四哥韬光养晦这么多年,私底下已经做足了准备,自己只需要从旁协助就行了。

  还有就是有了红薯与玉米的功劳,这些都是改善民生的创举,到时候四哥能得百姓口碑,这才是最为重要的。

  李晟听说才出芽,不知老十四怎么就笃定了这个叫玉米的东西会跟红薯一样高产。不过宁可错过不可放过,“既然如此可得小心护着了,你的人手可够用?如果不够,我这里跟来的人手可以留下给你调动。”

  这个李槿倒是不担心,“四哥不必了,我这边有人手,如果人手太多,引起别人的注意反而不美。”

  李晟想想也是这个理,便依从了李槿的意思,“此事你还需要把好关,毕竟这个东西才刚刚种出来,什么习性,什么特点都不是很清楚。如果有什么差错,只怕有心之人会抓住把柄在父皇面前攻讦于我等。”

  李槿点点头,这点他自然明白,“四哥放心,这点我知道,我也不是粗心大意之人,自会有所把握。”

  他是相信欢哥儿的,既然林欢都说了玉米的特性,将它夸得天上有地下无,那就绝对不会错的。

  既然老十四有把握,李晟也放心了些。略过此事,才问起他,“你的病已经痊愈,准备什么时候回京?”

  “如今两个孩子还小,不宜长途跋涉,而且玉米之事我也要经管。我想再怎么样也等上一年才能回京了吧。”

  李槿将自己的打算说了,李晟也觉得可行,现在李槿病痊愈的消息还没有传出去,多呆上一段时日也无所谓。况且等孩子大一点,风险也没那么大,到时候老十四回京,他跟林小哥的事情,有那两个孩子从中转圜,应该会简单一点吧。

  “既然你已经打算好了,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晚点你让林小哥也过来陪四哥一起用膳。”老十四都认定了,他这个做四哥的也不能小气。正好他也想看看这人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能吸引住老十四这么为他说好话。

  李槿自然答应下来,不过他顿了顿,有些为难的道:“四哥,如今欢哥儿还不知道我真正的身份。如果可以,还请四哥帮弟弟一把,暂时不要说破。”

  李晟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问道:“什么,他竟然不知道你的身份?”他原本还以为林小哥正是因为老十四的身份,这才诱惑老十四,并且扒着不放。可现在看来,自己似乎是误会了啊?“你隐瞒身份,回京之时也总能知道,到时候你怎么跟林小哥交代?”

  李槿有些为难,“等回京再说吧,我也不是故意要隐瞒的。现在我就想找个合适的时机再跟他开诚布公。”

  主要欢哥儿也没有强行迫他追问他的根底,他也确实不好突兀的提及。一开始他没有机会说自己的身份,想着其实这也无所谓,等以后再说吧。

  到后来他怕自己的身份会影响到欢哥儿,出于对欢哥儿的保护,不想让他担心。他便想等回京后说服父皇,承认欢哥儿正妃的地位,到时候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欢哥儿自然也就知道了。

  现在他跟欢哥儿都到了这一步了,只差回京跟父皇交代了。要是这个时候欢哥儿知道他的身份,打退堂鼓怎么办?他还是将事情搞定了,再给欢哥儿一个惊喜吧。

  至于这消息对欢哥儿来说,到底是惊喜还是惊吓,这就不得而知了。

  李晟胳膊肘不可能往外拐,当然是要帮着弟弟的。这种事情,是他们夫夫俩的事,还是他们俩自己做主吧,自己可别掺合进去了。不过他绝不承认,自己也抱着看好戏的心态,这个弟弟摔个跟头也好。

  到了晚上,李槿算是专门给四哥办了一场接风宴,林欢当然也在场。其实说是接风宴也不太准确,只能算是三个人的家宴罢了。

  李晟坐在上首,李槿与林欢作陪。

  酒席算不上丰盛,却每一样都精致无比。这样的饭菜自然不是林欢布置出来的,不过他却特意做了一份蛋糕款待。

  李槿特意送了一块蛋糕到李晟碗中,笑着说道:“四哥你尝尝这个蛋糕,就是欢哥儿特意做出来给你品尝的。不是我说,这个东西你在京城也不可能吃得到。”

  李晟看这蛋糕倒是稀奇,又听李槿这般说,便尝了尝,果然香甜可口。“弟夫郎果然手巧,做出这样的吃食,我还真是从未见过的。”

  林欢笑笑,“微末的手艺罢了,当初我也是没办法了,才会胡乱尝试着做出来卖,也是为了糊口。四哥爱吃的话,便找人过来,我教给他做法,将来四哥想吃便随时能做来吃了。”

  “如此我便不客气了。”李晟点头,也没客气。他让人学会了也好,到时候可以进献给父皇,父皇如果喜欢的话,自己也好在父皇面前为十四弟说话。

  “弟夫郎当初种出红薯来,这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你能不计得失将红薯进献给朝廷,有这样的仁义之心,实属难得。”李晟已经将林欢当作自己人了,对于自己人,当然不吝夸赞。

  如果不是林小哥的红薯以及种植之法,华阳之地的百姓不可能如此轻易就度过难关。而且父皇已经准备全国各地于不适合种粮食的山地,荒地种这样的红薯。等到明年,有了红薯,说不定将士们的粮草也能解决大部分。

  听到夸赞,林欢倒没有居功的意思,笑着说道:“四哥言重了,我不过一个农家哥儿,人小力微。就算培育出来红薯,以我最大的能耐,也只不过是在周边村镇推广红薯的好处,人家能不能听还两说。真正有功的还是阿槿以及你们能在华阳之地推行栽种之人,没有你们,红薯也不可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

  李晟流露出赞赏之意,李槿说林小哥见识不凡,这眼界果然不似农家小哥儿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