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如何驯服一只傲娇alpha>第27章 门禁

  一天下来,沈君书手上沾满了泥巴,脸上身上也是灰尘仆仆,回到房间里足足在浴室待了一个小时才出来。

  但他趴在飘窗上,看了眼仙人球,又看一眼小乌龟,最后黑亮的眸子沿着院子每一寸翻新过的泥土都看过去,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

  他拍了很多照片,统统发给李黎,一边是没有自由的生机盎然,另一边是生命的无声挣扎,他们在冰冷的世界相互取暖。

  家里备下了很多属于alpha的抑制剂,晚上林鹤言回来的时候当着沈君书的面放进了抽屉,与之前他用的omega抑制剂放在一起,还有一个止咬器。

  “你要在家度过易感期吗?”他在林鹤言哐哐啷啷开关柜子塞东西的巨大噪音中出声。

  林鹤言没看他,将床头柜抽屉塞得满满当当,点头“嗯”了一声。

  “那需要这么多抑制剂吗?”他又问。

  他虽然是omega,可基本的生理常识还是懂的,林鹤言买的这些抑制剂已经是正常alpha易感期所用量的两倍了。

  然而林鹤言没有回答,他站起身,又转到衣柜前,拉开最后一格抽屉继续往里填。

  沈君书再也坐不住了,他一下从床头迈下,也顾不得这样有多不雅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挡在林鹤言身前,喉结上下一滚,说:“没必要。”

  “什么?”林鹤言面露不解,不过停下了拉抽屉的动作。

  沈君书挡在那里,手伸到身后将拉开一半露出一点银色光泽的抽屉又暗暗推回去,重复道:“你买多了,一般情况下有伴侣的alpha在易感期期间,只需要一到两支抑制剂,就算是单身的alpha,也不能十几只十几只往身上打,你不要命了?”

  “哦。”林鹤言应下,眉梢一挑,棕褐色眼眸微动浮上点笑意。

  以防万一,沈君书劈手夺过他手里剩余的抑制剂,打开房门,潇洒地全部丢到了走廊,又疾步折回来关上衣柜,确保林鹤言不会再动打开的心思。

  夜里下起了雨,淅淅沥沥淋在窗户上,拉出一道道线,这雨来的正是时候,院子里的种子刚好借雨,想必很快就会发芽了,他有些期待地幻想,那么多不知名的种子,还有一株株小苗,都会在春天重焕生机。

  林鹤言易感期来的时候,院子里已经有了一层淡淡的绿色,管家每天都会转一圈,看看有没有虫子,顺便浇水施肥。

  而最令沈君书惊喜的是,他发觉那盆娇气的仙人球居然冒出了一朵嫩白的骨朵,指甲盖大小,还未舒展开,就在仙人球的最顶端。

  “你看,马上要开花了。”

  他推着林鹤言的胸膛,在漫天落下的吻里挤出一丝缝隙,伸手指给林鹤言看。

  但林鹤言敷衍地点点头,把他的手重新抓回来按在头顶,在起伏的锁骨上又留下一个牙印。

  “嗯……”沈君书一抖,但还是惦念着,又说:“你答应要满足我一个愿望的。”

  林鹤言眉心微皱,像是在回忆到底有没有这回事,沈君书一瞧他的反应,心里一凉,顺势在林鹤言又俯下来的颈侧狠狠咬了一口,算是作为他锁骨那个牙印的报复。

  alpha抽了口气,才终于回道:“嗯,你有什么愿望?”

  “等易感期结束我告诉你,但是你不许克扣!”

  “好……”

  其实此时林鹤言已经不算很清醒了,alpha的易感期虽然一年只有一到两次,可发作起来要比omega发热期猛得多。

  沈君书这几天一直养精蓄锐,不光是为了自己的愿望,更多的是他怕林鹤言万一控制不住,自己还能存着一丝力气给他打一针抑制剂。

  铁梨木渐渐席卷周围所有空气,在alpha的刺激下,omega后颈也顺从地放出天竺葵气味,他们交缠融合,不分彼此,沈君书看了眼床头柜上放的止咬器,在完全坠入漩涡的前一秒,他捞过来,给alpha戴上。

  ………………

  四天后。

  沈君书双目无神,宛若一具死尸。

  身上除了脸已经没有一处能看的地方,从脖子到脚踝,尽是斑驳青紫的暧昧痕迹,他连动一下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林鹤言将地上的狼藉收拾干净,没事人一样,下巴处止咬器勒出的痕迹还没有消下去,身上也有青青红红的痕迹,只是和沈君书的比起来,那点几乎可以算是忽略不计。

  沈君书心里叫苦不迭,但当alpha转过身背对他穿衣服时,他突然就欣慰很多了。

  与此同时,林鹤言穿衣服的动作一顿,轻微地倒抽了一口气,他往镜子前一站,侧身看自己后背,当即眉心狠狠一跳——

  蜿蜒交错的红痕,有咬的也有抓的,蔓延整个后背,仿佛一幅抽象派巨作。

  不等林鹤言发作,沈君书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他清了清嗓子,尽管开口时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又缓了好久才发出对方能听到的声音大小:“你答应我的愿望。”

  林鹤言闭了闭眼,妥协道:“说吧。”

  “放开我,我要出去工作。”

  “……”

  “你不会想把我锁在这里一辈子吧,我朋友再见不到我真的要报警了。”

  “……”

  飘窗上的仙人球花洁白而干净,顶端独一朵随风微微摇摆,而旁边的玻璃缸里两只小乌龟也探出头,盯着长满刺又弱不禁风的绿东西看了许久。

  一番拉扯后,双方达成一致:沈君书得以从这间房间逃离,生活一如之前,只是每天晚上八点之前必须要回到家。

  至此,他在客卧不见天日的锁链终于光明正大从脚踝卸下。

  李黎隔壁床的大爷喜欢拉人聊家常。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一个白发苍苍的孤寡老人,住在同一间病房,时间久了,自然而然成了“爷孙”。王大爷向他抱怨子女不在身边,孙子忙毕业实习找工作,一大家子往医院丢一笔钱就什么都不管了。

  李黎则不遗余力吐槽学校作业考试接连不断,就算是住着院也要补进度,而唯一一个哥哥也是往医院汇了笔钱,失踪了好长一段时间,要不是委托朋友来告诉他他还以为沈君书为了医药费去打黑工,吓得差点报警。

  两人不打不相识,聊起来居然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哎呀,小小年纪怎么就得到了胃癌啊,平时垃圾食品吃多了吧!”

  李黎说:“不是的,我妈我姥姥都有胃病。”

  胃癌这个东西,他家里人遗传了三代,说来也是个奇迹。

  不过,也和他的生活方式有关系的。家里太穷了,沈君书的工资不仅要付房租、水电费,还要养活他,日常生活开支已经达到最小,才勉强能吃饱肚子,在济城这个寸土寸金物价高得离谱的地方,能存下钱来才怪。

  王大爷静了一会儿,又问他:“小黎,你喜不喜欢喝旺仔牛奶?”

  李黎疑惑怎么话题突然从病情转到牛奶上了,但还是老实回答:“喜欢,但是旺仔太贵了,一罐旺仔的钱能买八九个馒头呢,一天就能吃饱了……”

  “我孙子也喜欢喝,喝了长得高,他大你四岁,比你高一个多头呢!”王大爷一边说一边比划着,“咱打个赌怎么样?”

  “赌什么?”李黎看向他,半信半疑道:“我可什么都没有。”

  “就赌一箱旺仔牛奶,看咱爷孙俩谁先出院,谁就赢一箱。”

  话音刚落,身侧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李黎瞥了一眼来电人,眼睛瞬间亮了,嘴角咧开一个笑接起来喊道:“哥!”

  王大爷听见也从自己床上下来凑近,好奇这个传说中的哥到底是个什么样。

  挂掉电话,李黎看向窗外,树叶已经葱郁,阳光正好,接下来的日子会更加难熬,不过没关系,他有哥哥,有哥哥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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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君书在一方客卧里待了近六个月,进去时气温凛冽,时隔半年再出来时蝉鸣声聒噪,他抬手挡了挡刺眼的阳光,苍白的皮肤被晒得微红,喘息声渐重,沈君书不得已在路边长椅上坐了一会儿才继续往公司走。

  林鹤言安排的倒是妥当,他来时原来的职位还保留着,那个故意引他进错包厢的关系户早已不见踪影,公司的人也不过多过问,他花了半天时间做好所有交接手续,恢复到了打工人朝九晚五的生活。

  唯一不同的是赚钱的目的更加强烈,每天下班后没了再多时间闲逛,要赶时间在八点之前到家。

  这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沈君书没在林鹤言口中再听到关于贺道和贺宇星的任何消息,仿佛他们又回到从前,他的小箱子跟着他从客卧搬到主卧,依旧藏在床底下,林鹤言还是没有发现这个秘密,他很庆幸。

  院子里的植物渐渐长出了形状,小苗也好种子也好,总归不再是一片单一的绿色。

  沈君书撂下林鹤言的书,朝向窗外指了指,黑亮的眸子带着笑说:“看,那是棵山楂树呢!”

  【作者有话说】:回忆部分到此结束,追妻剧情加载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