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灵均没走多久,四周忽然围上来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为首者是一位瘦瘦高高的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道:“就是她!昨日竟然敢用石头作银子蒙混上船!也不打听打听我的名头,连我也敢骗!给我抓起来!”

  “是!弟兄们!上啊!”

  话未落,一群人齐齐朝灵均包围冲了上来,作势要抓她。

  灵均刚欲出手,谁知身后传来一道急促的声音:

  “慢着!慢着!”

  一直跟着灵均的那位持剑少年跑了进来,连忙将她护在身后,举剑道:“有说好好说!有话好好说!”

  围攻上来的汉子见状动作慢了下来,纷纷看向中年男子。

  少年道:“她的船钱我帮她付!”

  中年男子瞥了他们一眼,冷哼一声。

  少年补充道:“十倍!我十倍付给你们!”

  他们来此抓灵均本质上也是为了钱,闻言少年肯十倍付船钱自然乐意。

  片刻后,中年男子拿着钱带着一帮小弟离去。

  灵均好奇的看着身前的少年,才发觉昨日在游船画舫上扶她一把的也是他,昨夜下了船一路跟着他们的也是他。

  少年转过身看着灵气娇俏的少女在打量着自己,十分江湖气的作揖自我介绍,道:“在下名为江逢春!小姐称我为‘逢春’即可。”

  灵均昂首盯着他看了片刻,问道:“你为何一直跟着我?”

  江逢春反应过来她是在问昨夜到现在他一直跟着她的事,烂漫笑着道:“我见那个男子不怀好意,担心姑娘受到他的欺骗,想着跟着小姐,若是小姐呼救,我便可以立马相救……”

  灵均道:“他已经死了。”

  江逢春闻言挂着的笑容收敛了几分。

  灵均看着他这神情显然已经知道此事,道:“你不怀疑他是我杀的吗?”

  江逢春道:“我知道。不过他并不是好人,沾花惹草,始乱终弃,还想站小姐便宜,小姐一定是想替天行道,行侠仗义才这么做的吧?”

  灵均第一次见有人这么偏向她,听着他为自己杀人做出的解释,她都要相信这是真的了。灵均看着他天真善良的模样,忍不住笑了,道:“是啊。”

  江逢春道:“那我们快走吧,否则他们怀疑到姑娘身上,肯定会追上来的!”

  灵均笑着道:“好啊。”

  二人一路朝出城的方向走去,但灵均步伐并不急。

  很快有一群穿着整齐的服饰的家丁手中持着棍棒刀剑追了上来,将他们拦在城中。

  周围的百姓带着看热闹的心情时不时围观他们一眼。

  随后那位楚楚动人的女子气喘吁吁,眼角还带着泪,追了上来,站在这群家丁前头,与一位领头人道:“就是这个女的!肯定是她杀志书的!”

  领头家丁斥道:“还不束手就擒!”

  江逢春见状有些担心地看向灵均。

  灵均笑道:“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杀的人?”

  闻言领头人与他身边的女子一时间都哑口无言。

  他们看见的孙志书身体干瘪,身上只有喉咙处有几道伤痕,而那伤痕显然不是人能弄出来。

  他们虽然怀疑是眼前的女子所为,但现下确实拿不出证据。

  女子道:“先把她抓起来,严加拷问,她肯定就招了!”

  江逢春道:“不可!你们没有证据怎可随意抓人!”说着便要拉着灵均逃。

  灵均却没有立马逃跑的意思。

  领头家丁听到女子与江逢春二人的话后,犹豫了下,还是冷声道:“把她给我抓起来!上!”

  一群人猛然冲了上来,扬起手中的棍棒刀剑便朝灵均与江逢春劈了下来。

  周围百姓见状纷纷散开,生怕连累到自己。

  江逢春连忙抽剑拼死抵抗,一旁的灵均显然比江逢春要得心应手,她轻巧闪身躲过刀剑,一个转身伸出的手便扭断身边一人手腕,对方的武器随之掉落,灵均也并没有去捡拾。

  不消片刻除了领头的管家与那位女子,其余人全部倒地哀嚎不止。

  江逢春看着伸手如此之好的灵均,目光里钦佩的多了几许。

  灵均颔首看着对面满脸畏惧的两人,二人看着灵均与江逢春,犹豫了下,领头家丁随即挥了挥手示意躺在地上的家丁走,众人随后匆匆忙忙逃去。

  江逢春道:“原来小姐这么厉害啊!逢春一直想要像小姐这般一身武功行走江湖,惩恶扬善!我可不可以……跟着小姐一起?”

  灵均道:“你已经知道孙志书是我杀的,就不怕我日后连你也杀了?”

  江逢春信誓旦旦道:“怎么会!我相信小姐是好人。”

  灵均道:“或许我不是人?是个小妖女呢?”

  江逢春笑着认真道:“小姐长得这么好看,就算不是凡人,那也肯定是小仙女!”

  灵均看着他虽然有些傻乎乎的,但却是难得信任她,方才还不畏生死地维护她,心中不禁有一点心动,她没有立即理他,继续往城外走去,抿唇笑着,为江逢春叫她的“小仙女”而感到愉悦。

  片刻后,她没有回头,话却是对身后不远处的人说,道:“你不是说要一直跟着我吗?”

  江逢春闻言随后反应过来,欣喜跑上去。

  灵均与江逢春出城后,二人一路下北上,游山玩水,灵均顺便继续修炼。

  江逢春事事以灵均为主,吃喝住宿,他都能很快解决并安排,灵均虽然从没有问过他的家世,江逢春也没有主动过多介绍自己身世,但灵均还是能猜到他定是富贵人家的公子,为人谦逊有教养、是非善恶有其原则。

  灵均原本对凡人的看法都一样——花花肠子、阴险恶毒、作恶多端,所以她此前寻找猎物时并没有特意去找江逢春口中的“为非作歹”之辈,只是那些心怀不轨者贪欲重,她更容易接触他们,进而轻易下手罢了。

  可是却误打误撞被这个傻小子认为她是在惩恶扬善。

  虽然江逢春对她嘘寒问暖,但却不是那种怀着目的的无事献殷勤,灵均可以确认他是本就心善毫无目的性的,只是关心照顾她,尽管她也并不需要。

  灵均是千年玉石成精,他们石类的精怪因为本质特别,修炼化出人形都很是不易,灵均有幸成妖,不过,她不想渡劫成仙,只想提升自己的修为灵力,自由自在的肆意活着。吃人对于她来说是最便捷的途径了。

  如蝼蚁一般的人类,他们不也吃各类动物,开凿各类石器?在她的意识里,她从来不觉得杀人有什么问题。

  可遇见江逢春后,她看见他的举动,渐渐发现他与她之前遇见的那群利己者不同,他待人宽和、喜爱助人为乐,常常为他人考虑,无论何时,他都站在她这一边。

  人间那些戏曲里唱的爱情,灵均也听过不少,对于情爱她从未期盼过,也从不曾抗拒过,所以当她看见江逢春为她烧水煮饭,却又因为生疏而被烫的直摸耳朵时,她一边忍不住偷笑,却一边发现她还有些心疼他了。

  她想她是喜欢上一个凡人了。

  可是她是一个爱吃人精气的妖怪,而他是一位凡人。

  在九重天的天规里,人与妖是不允许相爱的。

  灵均向来自由自在惯了,当她正在为这种喜欢而犹豫时,她坐在屋檐下看着江逢春养的白鹅在院子里吃草时,江逢春走到她的面前,半蹲下来。

  他们半个月前来到金陵,灵均见江逢春很喜欢这里的景致,便开口道想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江逢春闻言很是欣喜,在城外的一户农家,他凭借着他讨人喜的容貌与性格成功租下这间带有篱笆栅栏小院子的一处空置的房屋。

  灵均对人类的烧饭洗衣做家务等并不懂,江逢春便主动揽下这一切,平日里根本无需她操心生活,灵均发现江逢春做的饭虽然不是特别好吃但她却想吃。

  除此之外,江逢春还学着隔壁邻居在院子里养家禽种菜。虽然他常常不是追着大鹅跑就是被锄头砸到脚。好在灵均总是会悄悄地用灵术治好他的伤,第二日江逢春又完好无瑕地下地。

  江逢春似乎让自己鼓足了勇气才来到灵均的面前,他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十分认真地望着她,语气也意外的有些严肃,道:“灵均,我喜欢你。你愿不愿意和我、回我家?”

  灵均第一次被人类的话语弄的有些懵。

  江逢春以为自己唐突了灵均,见状连忙道歉,道:“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想要把我心里想说的话都告诉你,你若是不喜欢就当我没说过吧!”

  看着江逢春不自在的有些后悔。

  灵均故作生气,道:“怎么刚出口的话就要不作数?”

  江逢春闻言缓了半晌才敢相信灵均的话——她接受他的告白了!

  江逢春兴奋地连忙抱起灵均转了两圈,随后将她小心放下,缩回双手,生怕灵均觉得他此举有些冒犯了她。

  灵均道:“你喜欢我什么?”

  江逢春闻言立即认真思考了起来,平日里应对自如的他此刻忽然间却感觉自己语穷。

  灵均道:“难不成你是骗我的?”

  江逢春连忙解释道:“不是不是,怎么可能!我只是一时间没有想到特别好的话,担心我说的赞美配不上你!”

  灵均闻声露出了笑容,心里很是欢喜。她原本就没有怀疑他的话,只是想要听见他跟多的赞美她的话罢了。

  过了会儿,灵均忽然收起她的随意,认真道:“逢春,我也喜欢你,你是我第一次喜欢除了我以外的‘人’,所以我必须告诉你——我真的是一只妖精。”灵均能够感受到江逢春对她一言一行都带着尊重,她不想日后因他们的身份不同暴露而彼此间有了隔阂,若是江逢春无法接受她的身份,那么这段感情便不如不要开始!

  江逢春闻声并没有表现出灵均预想出的惊愕,他开心的情绪里有几分平静。

  江逢春道:“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他看过孙志书的尸体,他的伤口太过凶残,那时他便猜想也许灵均并非凡人,一路上,他们周围又无数人死去,每一具尸体他都悄悄看过,与孙志书死状相似。

  此外,他常常受点小伤,可是睡了一夜那些伤口全都悄悄好了起来,他便猜到是灵均在为他偷偷疗伤,那时他便确定她不是凡人。

  尽管他先前称她为“小仙女”,可是他也知道神仙应该不会这般频繁杀人,这般做的话本里说的都是妖怪。

  可是他已经基本确定灵均是妖怪,可他发现自己还是喜欢她。

  江逢春道:“我不介意的!”

  灵均闻声忍不住走上前抱住了他。

  灵均道:“谢谢你,逢春。”

  寂静的小院中,微风吹起他们的衣摆、青丝长发,一旁的白鹅“嘎嘎嘎”地叫,似乎也在用自己的特有方式庆贺欢呼这一对璧人。

  晚间,二人坐在屋檐下看着春雨滴滴答答顺着茅草屋流落,雨水滴在泥土中打出一圈圈旋涡。

  灵均拦着江逢春的手臂,忽然响起江逢春此前的话,道:“你问我‘你愿不愿意和我回我家?’是你想家了吗?”

  江逢春微微愣了下,转过身,温柔道:“也算是吧,原本上次在钱塘遇见你我便是要回家的。我确实离家许久未归,有些想念我的家人了。但我想让你和我回我家是因为我想带你见我的家人。” 说着江逢春声音有些紧张,道:“我想娶你为妻……我知道你可能会觉得太快,但我是真的想和你相守一生!”

  灵均听闻江逢春想要娶她为妻心中还是高兴的,但转念一想,她道:“可若是你的家人不喜欢我怎么办?”毕竟她在凡人眼中只是无父无母无家世的“人”而已。

  尽管江逢春没有说过他们家中情况,但灵均也能凭他的涵养猜想到江家必定不是寻常人间。

  江逢春道:“不会的!我的家人都很和善的!若是他们反对我们,那……我们就私奔!若是你不喜欢与他们相处,那我们成亲以后就离开,像现在这样走遍大江南北!”

  闻言,灵均满心欢喜地抿唇笑了。

  江逢春尝试征询道:“不过……灵均,你以后能不能不杀人了?”

  灵均抬眸看向他,神情有些失落。

  江逢春解释道:“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好人,可是也许他们也罪不至死?我不想看着你手染鲜血,为了不值得的人。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灵均闻言沉默了许久。

  之前她吸食凡人精气是为了快速修炼,江逢春心中有善恶,虽然她不完全认同,可是她却是因为这样的他而喜欢他,以后她只想与他相守,修炼其实于她而言,倒也无所谓了。

  此前他能够事事依着她,支持她,那么她答应他的这个要求又如何?!

  灵均道:“那你以后每日都会做饭给我吃吗?”

  江逢春迟钝了下,连忙道:“当然!”

  灵均道:“好。”说着她倾斜下去,将脑袋依靠在江逢春的肩膀上

  江逢春闻声,感受到肩头传递来的暖意,偏过头望着身边的女子,目光充满欣喜。

  次日,连着下了一夜的雨终于止息,天气放晴,春日的阳光明媚而不刺激,照落在山间草木新嫩的枝芽上,都是生的气息。

  灵均与江逢春踏上南下的路途。

  临至钱塘时,他们在渡口等候开船时,有一群娘子在岸边送别远去的丈夫,她们口中吟唱着:

  “君既若见录,不久望君来。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灵均听着她们的歌喉中发出的妙语,觉得这词写的很特别,盈盈笑着念道:“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

  江逢春道:“你喜欢这句词吗?”

  灵均点点头,虽然她对凡人的这些诗词并不懂其含义,却对这一句没来由的喜欢。

  江逢春道:“我也喜欢,只是词中所写的情侣太苦了。不过,我们一定不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