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八荒六族那些事【完结】>第181章 【盛承平卷】行刺

  永安城,披香殿。

  这里是盛承平专门让人打扫出来留给牧云王妃母子俩住的地方,虽然远了些,也偏僻了些,但一应物件都很齐全,牧云王妃过得其实不差。可这里到底不是牧云部,牧云王妃是个心气很高的女人,现在仗也不打了,儿子也一日日长大,她也渐渐生出了一些重返平州的心思。

  只是现在,牧云王妃的美梦要暂时消停一会儿,因为她纵容儿子到处乱跑,牧云平不幸染上了瘟疫。这病爆发得很快,但还不致命,到目前为止死的都是一些年纪大,身体本就不好的老人或者青年,可惜牧云平是个早产儿,年纪也小,于是他很不幸的,病重了。

  牧云王妃久居披香殿不爱外出,偏偏消息比谁都灵通。花神下午来的永安,晚上这消息就传到了牧云王妃的耳朵里,她把花神当成了神医,要死要活地让花神先来给她儿子治病。盛承平本来不肯,他想让那女人吃点苦头消停两天,可花神慈悲心肠,听说牧云王妃孤儿寡母,小小孩童还烧得神志不清,就说想来看一看。

  盛承平当然不会违拗花神的意思,便亲自带着花神来到了披香殿。

  之所以叫披香殿,是因为这里真的种了很多的花,都是花色艳丽,花香迷人的花朵。如今正值盛夏,花朵长势正好,争奇斗艳的,一靠近仿佛能被花香熏醉了。盛承平不爱来这里,不仅因为他讨厌牧云王妃,更因为这里花太多,一朵花的味道是香,这么多花的味道凑在一起,那就有些香过头,成了臭味了。

  披香殿门口也有三两个武功高强的侍卫负责保护牧云王妃母子俩的安全,盛承平抬手屏退了侍卫,带着夕华和眠洛走进了披香殿。不同于外面熏人的花香味,披香殿里的窗户都关得很严,盛夏天里就显得闷热,更不用提这屋子里还有一股清苦的药味,种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实在让人作呕。

  花神一挥手,平地起的一阵清风将门窗全都吹开,并吹散了屋子里的药味。总算是舒服了一点,盛承平道:“多谢花神。”

  夕华道:“牧云王妃呢?她疯了一样想找花神过来,如今花神来了,为何不见她的踪影?难道她还想让花神亲自请她出来吗?”

  盛承平虽然不喜欢牧云王妃,见了她就如同见了洪水猛兽,唯恐避之不及。可在场三人中只有他和牧云王妃熟识,且他是主人,夕华和花神是客人,断没有让客人去忙活的道理。他让夕华和花神暂且在殿外等等,他去找牧云王妃。

  “不用找了。”牧云王妃款款走了出来。她穿着一身白衣,脸上未施粉黛,一头不甚漆黑的长发用一根素银簪子绾起。说句不厚道的话,她这个样子不像是高贵优雅的王妃,倒更像一个死人。

  花神喃喃道:“生病的不是她的儿子吗?怎么她看上去一脸虚弱,像是要死了一样?”

  夕华附和道:“我还以为是我多心了,原来你也这么觉得。”

  “正常人谁会这么打扮,脸色也不会那么白啊。”花神道,“你并不是多心。”

  窗户打开之后,有阳光从外面透了进来。夕华闭了闭眼睛,感觉刚才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眼睛。顿了顿,他预感到大事不妙,连忙想去拉一下盛承平,然而他 已经朝着牧云王妃走了过去,说时迟那时快,牧云王妃那常常的袖子里居然藏着一把锋利的匕首,而现在,那把匕首已经抵住了盛承平的脖子。

  刚才闪到他眼睛的亮光果然是阳光照在匕首上形成的反光!

  “你干什么!赶紧放开他!”夕华可恨现在手上没有称手的家伙,要不然拿一个家伙指着牧云王妃,肯定比用手指更有威慑力。

  盛承平被抵着脖子也丝毫不乱,他道:“这就是你找我来真正的原因吧?你可真是个好母亲,牧云平都病成那样了,你还要利用他,你就不怕他恨你吗?”

  牧云王妃手都是抖的,仍在强撑着全部的精神朝他放狠话:“你利欲熏心,为了自己的私欲妄图吞并十八部落,实属天怒人怨。今日我不过是舍生取义,为天下人讨一个公道罢了。我的平儿知道了,也只会为他的母亲感到高兴。”

  盛承平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他向夕华使了个眼神,夕华也很快会意,瞅准了机会便朝着牧云王妃放了一把火。那火并不大,燎着了牧云王妃的裙角,火焰灼烧皮肤的痛感让她松开了匕首,盛承平得以趁机逃脱。

  “你就这么想死吗?”盛承平道,“如果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冒那么大风险从牧云部将你救出来!”

  牧云王妃道:“你敢动我一下试试?我的丈夫是曾经的牧云王,他一生德高望重,乐善好施,是人人称赞的好君王,在妖族大举入侵的时候更是亲自率军抵抗,与妖族血战三日,这才撑到了援军到来。这世上谁人不赞扬我的夫君,和盛王若是在此时对他的遗孀和孩儿下手,你就不怕受到天下人的指责吗?”

  盛承平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牧云王要是知道你在他死后做出行刺一族首领的蠢事,必定要气得从棺材里爬出来!”

  顿了顿,他蹲在了牧云王妃面前,道:“你凭什么这么自信地认定我不会杀你?我都已经成了要独吞中州的乱臣贼子了,杀你一个无凭无依的蠢妇又算得了什么?你这个女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愚蠢和盲目自信,从前我就讨厌你,现在还是一样。”

  牧云王妃往后躲了躲,一边摇头,一边喃喃道:“你不敢杀我的,你不敢的!”

  夕华觉得这女人说话有些疯疯癫癫的,于是拉了盛承平一把:“牧云王遗孀终究是身份尊贵,你要是真杀了她,那也落人口舌不是吗?倒不如留她一命,那样也好留个把柄,以后她也不敢再造次,最主要的是,她还有一个年幼的孩子,小孩子没见过父亲已经很可怜了,若是再没了母亲,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

  盛承平把扎在地上的匕首拔出来,轻轻用刀背在牧云王妃的脸上擦了两下。牧云王妃本来就在抖,这么一弄抖得更厉害了。盛承平见她这副样子不免嘲笑道:“就你这样,连把刀都拿不稳,还想刺杀我?”

  “你虺蜴为心,狼豺成性,我为何不能杀你!”牧云王妃忽然不抖了,她怒瞪着盛承平,甚至往他脸上吐了口口水,“不止我想杀你,这天底下多的是要杀你的人!我告诉你,你想吞并十八部落,想让这个中州都跟你姓,你想得美!这天下永远不会是你一个人的!”

  盛承平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着牧云王妃:“我刚刚继位的时候,曾经去过一次牧云部。在那里和名满中州的牧云王见了一次面,他是一个豪爽、豁达的人,性子也十分仗义直率,我在牧云部得到了他的盛情款待,也曾和他以及离北王一起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畅谈人生。我这辈子欣赏的人不多,牧云王算一个,因此牧云部受难的时候,我二话不说就带着人去支援。你还记得,我当时是怎么救下你的吗?”

  牧云王妃沉默不语。盛承平慢悠悠地说道:“你意外发现了妖族的踪迹,但你并没有第一时间告诉牧云王。因为害怕,你跑了,假借探亲之由带上细软躲回了娘家。你出身不高,娘家自然也偏僻,正因为如此你才躲过一劫,撑到了我来救援。要不是因为你怀着身孕,我早就把你干的事抖落出来,然后将你就地正法了!”

  夕华啧啧两声,瞬间就不怜悯牧云王妃了:“原来是这样。明明你都背叛了自己的丈夫,还有什么资格拿牧云王来说事?”

  盛承平掰过牧云王妃的下巴,如同寒潭一般的眼睛中仿佛划过了一抹光:“你的确不配。”

  花神道:“王妃,不要再做这种傻事了。不如,你先带我去看看你的孩子吧,他不是病了吗,我就是大夫,可以给他看病。我相信你应该还是一个称职的母亲,不会拿自己的亲生骨肉来开玩笑的。”

  牧云王妃失神地从地上站起来。她摸摸自己的脸,那把匕首十分锋利,盛承平往她脸上划的时候,还是在她脸上划破了一点,现在被划破的地方正火辣辣地疼。她下意识看着盛承平,对方倒是没有什么动作,只是站在那里,手里还把玩着那把匕首。

  她这次刺杀失败,然而并没有因此死去。盛承平是懂得攻心的,活下来对现在的她来说,远比死了要痛苦百倍。从前独自一人住在这披香殿,过得便是寄人篱下的生活,今天之后,她的生活只会更难。

  花神扶着牧云王妃站起来,却不妨被她推了个趔趄,回过神来时,牧云王妃已经朝着夕华冲了过去,花神下意识道:“鬼王,小心!”

  牧云王妃是用头上的素银簪子当成武器朝着夕华刺过去的,虽然在意料之外,但夕华并不害怕,他背在背后的手中已经搓出了火焰,本是打算直接撂倒牧云王妃的,谁知道盛承平忽然冒出来。他居然直接用手去挡,那素银簪子虽说不是正儿八经的武器,但也很锋利,再加上牧云王妃冲过来时带起的力量,刺穿盛承平的手掌丝毫不成问题。

  夕华眼睁睁看着盛承平的手掌穿了个洞,紧接着脸上就被溅了热腾腾的血。当然那并不是盛承平的血,而是牧云王妃的。在盛承平左手手掌被刺穿的那一瞬间,他也用右手的匕首快准狠地给牧云王妃来了一记割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