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八荒六族那些事【完结】>第156章 【盛承平卷】梦醒

  “哎呀,他身上好像有故事哦。”流光飞到了盛承平身上,看着被死死钳制住的夕华,煞有介事地说道。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夕华艰难地喘了口气,道,“朔风王是他亲舅舅,可是他和朔风王的关系……傻子都能看出来不好。”

  流光道:“我怎么没看出来?”

  夕华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盯着他:“说你笨你还不承认,现在是讨论这个的时候吗?你赶紧帮我把他弄开!我都快喘不过气了。”

  “我有什么办法。”流光耸了耸肩,“我就是一个器灵,而且还是没有灵力的器灵,能显形已经很不错了,你居然还想让我把这么重的男人扛起来?你也去做梦吧,梦里什么都有,说不定等你睡醒的时候,盛承平已经放开你了。”

  刚刚说出去的话这么快就返还到他的身上,夕华没好气地说道:“你回流光琴里面吧!”

  流光讪讪一笑,道:“我虽然拿盛承平没办法,但你难道不好奇他身上发生过什么吗?刚吃完孔雀明王的力量,我现在有一点力量,说不定可以帮到你。反正你现在也摆脱不了他,不如就把他的过去当故事听了,也省得无聊。”

  夕华懒得打听别人的过去,可他现在确实没办法挣脱,又不敢真的把盛承平吵醒了,只好无奈地点了点头:“那你试试吧,我倒要看看他这是整哪一出。”

  “好的。”流光合起小胖手,在默念了几遍口诀之后,他的眼中泛起莹白色的光。他的手先是点在盛承平的额头上,紧接着又放在夕华的额头上,如此一来,两人之间就建立起了短暂的连接,可以让夕华看到盛承平的记忆。

  完事之后,流光有些俏皮地闭起一只眼睛,道:“祝你好运啊。”

  夕华闭上了眼睛,下一刻,他便闻到了血腥的味道。

  血的味道,他并不陌生,天上一场大战,死的人太多,更别提他活了几万年,早就已经习惯,但是当他睁开眼睛时,还是不免被吓了一跳。因为他现在的意念是附在别人身上。而这个别人是谁,当然是在流光的帮助下和他建立起联系的盛承平。

  在他眼前,是带着鲜血的弯刀,一具无首的身体,以及一颗掉在地上的头颅。一个男人从他身后走过来,板着他的肩膀,声音低沉地说道:“这次做得不错,刀法凌厉快速,一招致命,颇有几分王者之风。”

  夕华看着“自己”收回刀鞘,转过身来看着身后的男人。那人身材高大,五官深邃,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质,甚至还和盛承平有些像。夕华正猜测这人是不是和盛承平有点关系,就听到盛承平道:“多谢父亲。”

  哦,难怪长得这么像,原来真是他爹啊。那要是这么算,这个男人就是上一代的和盛王。不过这个老和盛王看上去却不像什么善茬。他刚才说的那句话,不像是父亲在为儿子感到欣慰,倒像是一个挺厉害的手艺人,在欣赏自己最完美的作品。

  盛承平冷静地说道:“父亲,我已经完成了你说的任务,成功把那个人杀了。那现在,父亲是不是可以答应我的请求,让我去见一见母亲?”

  和盛王道:“这个任务完成了,还有下一个任务。作为我的儿子,你不应该只满足于此,你放心,你的母亲过得很好,她不用忍饥挨饿,不用风餐露宿,她过得比从前好多了。”

  夕华心道:“忍饥挨饿?什么意思?盛承平的母亲是和盛王妃,还是朔风部的王女,不管怎么看,她都应该是衣食无忧的才对。”

  盛承平举起刀架在和盛王的脖子上:“今天是我母亲的生辰,让我去看看她。”

  夕华倒吸了一口凉气——那可是他老子!这小子胆子也太大了吧!不怕他老子一巴掌拍死他!

  可是,预想中的巴掌并没有到来。面对自己儿子的出言不逊,和盛王非但没有生气,甚至还露出很明显的赞许之意,仿佛他就盼着盛承平能对他说点什么大逆不道的话,甚至直接杀了他,那才真的对了他的胃口。

  夕华作为鬼王,定天条律例,统管九重天,见过穷凶极恶的人不少,早就心如止水,可是在看到这位和盛王的时候,他没来由地产生几分异样的心理,当然不是恐惧。和盛王再怎么厉害也是人,他身为鬼王,没道理去怕一个凡人,只是和盛王在一众他所见过的凡人中实在太过特别,这才让夕华心中生出了不好的预感。

  “当然可以了。”和盛王轻轻松松地卸掉了他的招式,“你能记得你母亲的生辰,这很不错。不过……你母亲身体不好,这你是知道的,大夫都说要让她一个人静养,这样有利于恢复,你就算去了,也不能逗留太久,同她说几句话就回来,听到了吗?”

  盛承平也不慌不忙地收起了剑,点头道:“我知道。”

  到了这里,夕华的好奇心已经彻底被勾起来了。那和盛王的话虽然云里雾里的,但是这里面肯定藏着很大的秘密。呃……打听别人故事这种事,其实是夕华最喜欢的。他心道今天发现了这么大的秘密,今后在盛承平面前一定要谨言慎行,不能让他看出破绽。还有,等他恢复了神力,一定要把流光喂得饱饱的,决不能再让他饿着,毕竟要是没有流光的话,他也不可能这么快就知道盛承平的秘密啊。

  他想了很多,什么“和盛王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什么“盛承平小时候似乎有点惨”,以及“流光这次干得不错”,想了一圈了,就是没想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一睁开眼,想继续往下看的时候,就看见盛承平的剑穿透了和盛王的胸膛,他一下子就蒙了,满脑子只剩下一个念头——盛承平真的杀了他亲爹!

  而他那个好像疯子一样的爹呢?他居然到死的时候都是笑着的:“做得不错。”

  这场面属实是超出了夕华的预期。他甚至都不敢继续往下看下去,赶紧从盛承平的梦境中脱身出来,等他真正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的时候,接着外面透进来的一点点光,他看到了盛承平正瞪着狼一样锋锐的眼睛看着他。

  夕华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偷窥被抓包的小孩,要多心虚有多心虚。可转念一想,盛承平又不可能发现他看到了他的梦不是?那他还怕什么?他吞了吞口水,镇定地说道:“你怎么醒了?”

  盛承平道:“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夕华依旧一点都不慌:“你自己喝醉了酒,抓着不让我走的。你要不要睁开眼睛仔细看看,是谁死死抱着我不让我走的?是谁的手到现在还放在我腰上的?你怎么好意思倒打一耙啊。”

  盛承平可不是会道歉的人,夕华这边刚说完,他下一刻就松开了手,顺带将夕华踹下了床。夕华捂着摔得生疼的屁股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盛承平没好气地道:“滚出去!”

  如果还在平时,夕华当然懒得和他计较。可是方才看见了那么震撼的场面,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做梦的人就醒了,好奇心得不到满足,这让他如何甘心?他瞧着盛承平不像是生气,应该就是单纯不喜欢有人和他同床共枕。确定了这一点之后,剩下的都好办了。夕华大着胆子挪到了他床边,拐弯抹角他不会,也怕自己拐不好反而露出破绽,于是思前想后还是决定直说。

  他问:“盛承平,你小时候是不是经历过什么特别不美好的事啊?”

  盛承平翻过身来看着他:“你想说什么?”

  “你别误会,我就是好奇。”夕华道,“我听到你刚才说梦话了,直觉告诉我,你身上有故事。”

  “你直觉错了。”盛承平道,“滚出去!”

  他现在的情绪并不稳定,事出反常必有妖,更别说刚才都亲眼看到过了,夕华更不会相信他的鬼话。

  只是和盛承平硬刚显然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夕华从天上掉下来也没摔坏脑子,不会傻呵呵地去碰这枚硬钉子。他眼见盛承平不愿意说,就真的不再问。跪坐在床边,他道:“自上次朔风部一战,两军之间休战已有月余,这世间已然足够长了,然而对于行军策略,你有什么思路吗?毕竟,你们要面对的对手,可是拥有无穷力量的妖族啊。”

  盛承平道:“妖族又怎么样?就算他们是神,敢来侵犯我族疆土,照样把他们打出去。”

  夕华的脸上却露出一些不太好看的神色。坦白来讲,他很感动于这些人的家国情怀,可他并不认为毫无任何法力的凡人能打得过修炼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个别灵力精纯者甚至都不逊色于神明的妖族,这种力量上的悬殊,不是一颗聪明的头脑就能弥补的。

  论起交情深厚,孔雀明王与他相识千年,绝对在盛承平之上,他不可能帮着盛承平去对付孔雀明王,更何况两族会开战的原因是因为人族屠杀妖族,孔雀明王想谈判谈崩了,这才打起来的。他本来可以不管,可盛承平救了他一命——尽管没有他,他也不会死,那也算是救了一命。要他眼睁睁看着盛承平陷入困境,他是做不到的,他想帮他。

  夕华道:“你不害怕吗?妖族有千变万化,防不胜防的法术,可你们并没有啊。”

  “他们又不是不死之身,虽有威胁,但终究有限。”盛承平道,“当然,就算他们真的是不死之身也无所谓。中州是我们生存了数千年的家园,祖祖辈辈在这里耕耘生活,创造了独属于人族的光辉灿烂的文明,世代传承留下来的底蕴,岂能随随便便就拱手让人?孔雀明王为了她的子民向人族宣战,我们也会为了子孙后代的平安幸福战至最后一刻。”

  夕华沉默不语。如果要他说盛承平和孔雀明王相比有那些旗鼓相当的地方,那大约就是同样为族人而战的决心了。

  “在前往朔风部营救朔风王子的时候,赤车王的儿子赤雷曾经提到过一个葛家。”夕华道,“还说他亲眼见过了葛家的本事,说可能会成为破局之法,并且已经派人去柏阳接葛家的家主过来,这件事,你知道吗?”

  盛承平道:“赤雷也跟我说过。可惜时间不够了,不然的话,我倒是真的想亲自去拜访一下葛家的家主,看看他们家世代传承的巫蛊之术到底是什么东西。”

  夕华点头道:“一定会成功的。”

  一缕月色从窗外透进来,盛承平也撑着身子坐起来。他捏着夕华的下巴,嗤笑道:“你这话说的,是一点都不用心。可奇怪的是,我也分辨不出来,你到底是盼着我们赢,还是盼着孔雀明王赢。”

  夕华毫无惧色:“当然是希望你赢。”

  “你最好和孔雀明王一点关系都没有。”盛承平道,“现在和盛部中有多少人在怀疑你是孔雀明王派来的细作,以你这般聪明才智,应该不会不清楚吧。”

  “我懂得。”

  “你老实点。”盛承平道,“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救过谁。你是第一个,我希望你在和盛部的这段时间内,不会死在我的手上。”

  夕华粲然一笑:“我这人惜命,肯定是要好好活着的。”

  “这次倒是没有说谎。”盛承平道,“我最讨厌有人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