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穿越重生>[快穿]病娇男主拯救行动【完结番外】>第42章 旗袍美人(2)

  这富豪性格极为变态,最喜欢玩弄美人,越是漂亮的就越是兴奋,特别是爱看人被折磨得生不如死的样子,这条花街里有一家店的男孩便已经被他玩弄致死,送进医院都没能抢救回来。

  照理说,对于这样的客人,老板应该让店员们拒绝接待才对,但因为这人确实有钱,闹出人命也只是一次,所以花街里视财如命的商人们便依然准许他进出店内,只不过会单独安排更有经验且机灵的店员接待。

  安燃今年刚满十六,还没正式接过客,当然不可能在他的迎接列表里,现在却突然出现在这里,除了有人想在背地里偷偷害他,岑修之想不出其他可能。

  卖/身的合同里规定过,“诱情”会保证店内人员的人身安全,现在出了这种事情,岑修之当然得找老板讨说法,猛地一把拍开了门,大声道:“陈姨呢!陈姨人在哪里!?”

  外面竟然聚了好一群看热闹的男孩,见状都作鸟兽散,一溜烟地跑去干自己的事情了,岑修之没来得及从房间内踏出去,就被后面跌跌撞撞爬起来的富商一把抓住了碎裂的衣物下摆,猛地往后面一拽,岑修之直接往后摔了出去。

  “死婊/子,竟然敢踹我!看我今天不弄死你!”那人面色狰狞地要去抓岑修之的脸,锋利的指甲尖只差一点就要划到他雪白的皮肤。

  原主的力气不比岑修之,见那富商企图伤人,岑修之闪电般出手狠狠攥住了他的手腕,“啪”的扒住他的肩膀,顺着力道反向一折,男人立刻疼得跪在地上直叫唤。

  “哎哟喂小安你这是在干什么——”老板娘的惨叫震响在门口,岑修之死死揪着他致命处衣料的手被她啪的拍开,看着她一边连声道歉一边将富商扶起来。

  “陈姨,我要接待的客人不是他,为什么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改变人员安排?”岑修之不满地问。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就算出了意外也不该这么对客人!”被称作陈姨的中年女人严厉地呵斥他,又转头对那富商赔礼道歉,“实在对不起!我一定加重惩罚他!王老板你可千万不要生气……”

  王老板阴狠的眼神在岑修之身上巡回片刻,却突然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只是笑得有些瘆人,连陈姨都打了个寒战:“不会,这孩子挺有趣,我今天太急,估计吓着了他,等改天我再来找他好好的玩……”

  安燃是陈姨从小就带在身边,就算不是亲儿子,也是极有感情的,见状吓得脸色都白了:“王老板,实在对不住,我们安燃的初夜已经卖给东家的许大少爷了,现在身子不干净,您要不再挑挑其他……”

  王老板一下便点破陈姨的谎言,直截了当道:“什么许大少爷,他早就将安燃转卖给我了,否则我今天怎么会在这个房间?”

  岑修之眉毛一拧,难怪房间里的人会是这个王老板,原来是被那个许大少爷转卖的。

  陈姨口中的许大少爷是花街旁边盘下整条东街的大家族里的少爷,大少爷名叫许传席,今年刚满十九,长相英俊,初掌家事,在镇上名望甚高,还未娶妻,因此不少千金小姐都对他芳心暗许,而二少爷叫许传岩,整天跟在大哥身后吃喝玩乐,无所事事,年纪不大却喜欢流连花丛,男女不忌。

  安燃以前在街外买早点,被路边的小混混缠上,许传席正好路过,帮了他一把,从此以后,安燃就对他念念不忘,不过,那时的许传席还不知道安燃。

  安燃在后来之所以能认识许传席,是托许二少爷经常来“诱情”的福,许传岩看安燃长得讨喜,性子活泼,又是个双儿,想着说不定大哥会喜欢,便把事务繁忙的许传席连哄带骗地带来“诱情”,没想到许传席没看上安燃,倒是让白玉捡了个空子。

  说起来,白玉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地方,也是个奇怪事,本来许传岩已经安排好包房,专门由安燃来接待许大少爷,结果许传席中途说要去厕所,一打开门,正好撞到要进门做清洁的白玉,把他手里的东西都撞到地上,两人弯腰去捡,而后抬头一对视,许传席就看上白玉了。

  其实许传岩喜欢的人也是白玉,他之所以经常往“诱情”跑,就是为了看白玉的,也尝试过找陈姨说要花重金赎他的身,还是被陈姨拒绝,迫不得已,便想借这个机会让大哥喜欢上安燃,好借助许家的势力,迫使陈姨顺带同意把白玉也交给他,却不想弄巧成拙。

  安燃又是嫉妒又是生气,只好答应以帮许传岩撮合他和白玉为代价,来换取与许传席共度一夜的资格,试图抓住这个机会在许传席心里占得一席之地,没想到许传席竟然直接把安燃的初夜转卖出去了。

  合约里有规定,不经过店员本人的同意,初夜权不得转让给他人,所以岑修之还是有机会把自己保住的,他可不想和除了顾晋以外的人上床。

  估计这个许传席知道安燃喜欢他,才敢这么肆意地伤害安燃的心。

  “转卖?”岑修之脸色一沉,“这个事情许大少爷可没告知过我。”

  陈姨神情尴尬地解释:“王老板,可能还是人员出了点差错,若是您还有要事,要不今天先回去吧?等我把这里处理好了,再通知您?”

  那王老板平常生意也多,不然也没这么多钱天天逛花街,只得不情不愿地被陈姨送了出去。

  陈姨说是要处罚安燃,但看他半晌,又叹了口气道:“算了,安燃,你先回房,好好想想你今天做错的地方,如果下次再犯,就别怪陈姨心狠了。”

  岑修之知道这老板娘是个嘴硬心软的好人,平时贪财,但还是宠爱他们的。

  “诱情”的店占地面积大,院后的那栋楼房就是专供店员住的地方,安燃的房间在一楼,岑修之一进去,就被乱糟糟的房间吓得以为自己进了垃圾堆。

  地面散落着数不清的衣裳,连内裤都有,角落里也堆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床底下有条发着光的金链子,大概是首饰一类的,除开一张单人床,一面穿衣镜,一个大衣柜和一个梳妆台外,就没有其他家具了。

  岑修之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刚刚的王老板拉扯得七零八落,下半身几乎都是光着的,裸着两条白生生的大腿从店里回来,一路上被不少恶意和猥亵的目光注视,更有和他同店的男孩投来幸灾乐祸的眼神。

  但他没觉得有什么,已经在这种地方工作,就不要再老把面子挂在嘴边,一旦表露出任何软弱或是害怕的情绪,都可能被这个充斥豺狼虎豹的地方盯准弱点,吞吃得一点不剩。

  目前最重要的,还是要找到主角是谁。

  岑修之有关于主角的特征,但掌握的信息很少,只有两点,第一点的提示范围比较大,说主角是身份显赫的人物。能来这个店的都非富即贵,要找身份显赫的随便一抓就是一个。

  第二点具体一些,说主角肩胛骨的位置有一块面积很广的胎记。

  胎记长在后背上,那要怎么找?把他设置成这个身份,难道要靠着接待客人,一个一个看?岑修之光是想想就头大。

  白玉要比他更早地来到这个世界,应该已经掌握了更多的信息,说不定现在已经知道男主是谁,只是在想办法如何接近,这么一说,岑修之不由得想起那个叫许传席的大少爷,从安燃的记忆来看,白玉显然和许传席关系密切,那许传席是男主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他一边思索,一边拉开衣柜,安燃的房间虽然乱,衣柜倒是整洁,大概因为平常要穿得光鲜亮丽地接待客人,衣物都不能有褶皱,所以才会这么认真地整理衣柜。

  里面陈列着一整排的衣服,挂起来的分成两列,左边都是常服,平常出行的时候穿,右边的全是清一色的旗袍。

  岑修之微微一愣,转头看了眼立在窗户旁边的穿衣镜,这才发现,他自己现在身上穿的也是,难怪刚刚只被那个王老板抓了几下,下半身就没什么衣服了。

  “诱情”不愧是奢侈店,岑修之草草一数,光这里就有十好几套,每一件款式都不一样,有颜色较素的,也有大红大紫的,有高叉低领,也有中规中矩不怎么露的。虽说旗袍本身是设计出来给女子穿,但岑修之不得不承认,刚刚一路走过来,那些男孩们看起来都非常赏心悦目,况且这条花街里有数不清的情色服务店,如果不弄点特色博眼球,就没办法吸引到客人。

  梳妆台上摆着男士专用的护肤品和一些很简单的化妆品,有时候应要求得描一描眉,润一润唇红,带了点女子的脂粉气,但也是相当好看。

  岑修之盯了片刻镜中的自己,随后抬起手,扫到自己手腕内侧的那颗痣上。

  安燃的这颗痣并不是代表着双儿身份的孕痣,但长得却和孕痣十足十的像,形状圆润小巧,透着淡淡的红,映衬着雪白的皮肤,很是漂亮。

  在这种店里,双儿远比正常男人受欢迎,因此安燃不是双儿的身份暴露后,人气下降得极为厉害,曾经和他关系密切的好友也慢慢与他疏远,重要时刻一到,是友情还是利益立刻就能见分晓。

  “诱情”并不是只提供色/情服务,相反,这里其实能算得上一个娱乐会所,大部分店员平常只需要负责端茶送水,陪着唱唱歌聊聊天,就能拿到小费,如果要做更进一步的事情,就得找老板加钱。

  店员多,客人基本都得靠抢的,岑修之不像安燃那么急着要提升营业额,所以只无所事事地到处转悠,准备先熟悉熟悉环境。

  忙碌的一天结束后,大家集中在楼下吃完饭,就纷纷回自己的房间休息了。

  岑修之在门口打水,听到院子外面传来的声音,直起身往后面看,皱起眉,寻着声音的方向走过去。

  外面蹲着一群乞丐,经常守在街道角落,等这些店家晚饭结束,出来倒剩饭时,就会争先恐后地冲上来抢。

  诱情负责倒剩饭剩菜的人是白玉,岑修之还没见过白玉,便找了凳子坐在那儿,悠闲地往外面看。

  几分钟后,一个身形娇小的人提着半米高的饭桶费劲地往外走,岑修之远远一望,他弯眉圆眼,翘鼻小嘴,确实是清纯可爱的样貌,硬要形容,那就是白白软软的小白兔,一看就讨富人喜欢,也难怪许传席和许传岩都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白玉挽起袖子,露出两条细细的手臂,把桶提到门口,往外面的潲水车里倒,结果被外面一哄而上的乞丐吓得连连后退,桶也摔在地上了。

  岑修之倒是注意到奇怪的一点,白玉的剩饭已经倒完,却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站在门边张望了好一阵,最后才将视线定在不远处的角落。

  岑修之随着他的视线看去,于是看到一个脏兮兮小孩模样的小乞丐缩在马路边。

  他没有和其他乞丐一起冲过去抢剩饭,而是蹲在那里死死瞪着他们,有路过的大人看他可怜,扔了几个铜钱在旁边,但小孩却没有去捡,依然死瞪着潲水车的方向,看起来怪瘆人的。

  白玉起身回房,再出来时手中多出一个馒头,朝那小乞丐招了招手,他立刻像小狗似的跑了过来,接过白玉的馒头狼吞虎咽地吃着。

  白玉蹲在他身边,拉了拉他的衣领,岑修之看见他的动作,不由得扬起眉。

  白玉拉他衣领干什么?难道他还怀疑这个脏不拉几的小玩意儿是男主?

  不过他只看了一眼,就马上放开了,脸色不太好看地提起木桶,回了院子,那个小乞丐嘴里塞着馒头,眼巴巴地守在门边,一直到看不见白玉的身影才恋恋不舍地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