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独宠夫郎【完结】>第98章 确定入京 入京前的准备

  庆祝的事黎荞和陶竹不需要操心, 一切由村人包办。

  黎荞和陶竹只需要准备入京的事便好。

  不过,在此之前,黎荞肯定要应酬的。

  他拿了解元, 平城的其他举人以及白教谕、沈学正、县丞等都登门拜访,等社交完了,他和陶竹才有空准备入京的事儿。

  首先要确定到底随哪个商队入京,在家里只歇了一日,黎荞和陶竹便乘坐着牛车去了县城。

  江知县寻的三位商队, 一位是京城马家的,京城最大的酒楼云霄楼便是马家的, 据江知县说, 马家背后的靠山是为大盛立下赫赫战功的英国公。

  一位是隋家的,隋家是做茶叶生意的,背后是刑部尚书王德卫。

  最后一位是韩家, 韩家原本在京城籍籍无名, 名声不显,但去年韩家兄弟三人抢购到望月楼十日份的粉条, 把这些粉条运送回京之后,韩家没有急着把这些粉条一次性卖掉,而是细水长流开了饭馆, 做起了烩菜生意。

  韩家的烩菜走的是平民路线, 当然, 因为长途运送本钱高,这个平民其实不平, 但和云霄楼那种一碗烩菜半两银子的价格比起来, 韩家的烩菜相当亲民。

  韩家做的是小百姓的生意, 再加上也打点了不少, 因此生意顺顺利利挣了不少银子,将家里连年亏本的势头扭转了回来。

  今年韩家三兄弟又来了,黎荞中举的消息传回平城之后,他们主动找上了王掌柜,表示若是黎荞有需要,他韩家可以护送黎荞进京。

  王掌柜也在琢磨黎荞进京的事儿,山高路远一走就是一个半月,实在是令人担忧。

  但是,他只是平城的小小商人,他对京城那边是两眼一抹黑,他去求见江知县,希望江知县能出手帮忙。

  江知县早就在为此事打算,王掌柜与他不谋而合,他原本没把韩家放在眼里的,他在京城时根本没听说过韩家。

  但韩家心诚,而且领头人韩宁还是秀才,于是江知县便把韩家给捎上了。

  黎荞和陶竹一天见一家,三日后,两人最终决定和韩家一起入京。

  马家和隋家这两家商队的领头人其实都不错,虽然背后有大靠山,但也愿意与他这个小小举子结善缘。

  这两家对他的态度是热忱中带着客气,而韩家则是把他当恩人捧着。

  还有,马家和隋家拿到粉条之后,整个车队要昼夜不停的赶路,好尽快把粉条运送回京城。

  而韩家则是愿意以他和陶竹为主,即便他们夫夫想游山玩水,一路上走走停停,那韩家也是同意的。

  黎荞不想一路急行军,再加上还有赵大人的叮嘱,于是他最终选择了韩家。

  马家和隋家的靠山太大,他小小举子还是不要靠近为好。

  定下韩家之后,黎荞和陶竹开始收拾行李。

  他们打算九月底出发,路上走一个半月到两个月,也就是说,在年前赶到京城就行。

  最冷的时段一直在赶路,那厚衣服厚被褥必须得备上。

  还有书籍,这是一定要带的。

  另外还有随行的亲人。

  当黎荞进贡院考试时,外面一定得有人陪着陶竹,不然黎荞不放心。

  但因为前途未卜,因此不能多带。

  黎荞有些头疼,该带谁呢?

  在黎荞犹豫不定时,三柳村为他和庄文办的流水宴开始了。

  他和庄文关系好,不介意一同庆贺,再加上两家都不缺钱,所以这流水宴要摆三日。

  这一次,三柳村的人没和外人较劲儿,同意让外村人帮忙操办,因为要做的菜太多了,只凭着三柳村和朱家村的人,那肯定要累死。

  而且,已经开始收红薯了,红薯作坊快要开工了。

  他们得节省体力。

  流水宴的规格和上次黎荞中秀才时一样,每一桌肉菜素菜五五开,不仅十里八村的人过来吃席,外镇、县城都有人来,比上次黎荞中秀才时热闹多了。

  秀才和举人差着身份,中了举人,那就真的和普通百姓不一样了。

  而且,黎荞是真的有些牛逼在身上的,之前庄文读了三十年书都没考中秀才,被他一点拨,立马就考上了。

  还有此次的乡试,不仅庄文中了,孟月和徐瑛这两个年轻人也中了。

  这里面肯定有黎荞的功劳!

  此次乡试之后,黎荞的文章又被主考官贴了出来,平城那些一同参加乡试的秀才细细琢磨了黎荞的文章,又问了中举者的文章,然后一致认为庄文、孟月、徐瑛能中举,是用了黎荞总结出来的考试方法。

  而且庄文、孟月、徐瑛也都承认这一点儿。

  所以说,黎荞是有真本事的,他不仅自己能拿解元,他还能把自己身边的人带上举人。

  这叫整个平城的人怎么不激动?

  他们都想来三柳村沾沾喜气!

  而且,很多人不是空着手来的,他们是带着贺礼来的,这些贺礼基本上都是小麦、大米,粮食好储存,不贵重,黎荞不会拒绝。

  这些粮食黎荞的确收下了,反正不贵重,这是乡亲们的一片心意。

  这日,天气阴沉,大风呼啸,泛黄的叶子被寒风卷下树枝,飘飘洒洒的落满乡间的小路。

  黎荞和陶竹踩着枯叶,将身子缩在厚厚的披风里,手牵着手进了鸭货作坊。

  他们夫夫不在的这段时间,鸭货作坊由周金桂、李瓶负责。

  今年陶竹特意叮嘱十里八村的乡亲多养鸭,少养鸡,不过,为避免生病传染,所以家家户户的总量要控制在百只以内。

  乡亲们很听他的话,毕竟这不是闹着玩的。

  而远一些的村子甚至是其他镇子的人知道了,也开始跟着养鸭。

  整个平城的农人都在养鸭子,于是鸭子的量就上来了,再加上他又扩招了人手,因此现在鸭货作坊每日可做一千五百只鸭子。

  五百只放在望月楼,一千只交给方世通。

  鸭货本就是肉,再加上味道好,所以一直卖的很贵,普通百姓根本消费不起。

  价格高,利润也高,在扣除掉人工、原料等一系列的成本之后,每日鸭子的纯利润有一百文。

  乡下养的鸭子大多在两三斤左右,从乡亲们手里买鸭子,一斤是八文钱,也就是说一只鸭子只有十几文、二十多文钱。

  但经过精心的制作之后,一只鸭子的纯利润高达一百文。

  暴利。

  妥妥的暴利。

  一只鸭子的纯利润是一百文,一千五百只的纯利润便是一百五十两。

  一日是一百五十两,一个月就是四千五百两。

  这可比点心生意赚多了,点心生意虽然也很赚钱,但因为人少,做的点心少,所以每日的利润只有三五十两。

  马上要去京城了,陶竹想清点一下家里的账册和存款,心里头好有个底儿。

  因此,哪怕今日寒风吹得整个天地都发出怪响,他还是拉着黎荞去鸭货作坊了。

  鸭货作坊正常运转,宰杀鸭子的,切块的,调味的,烧火的……每个环节、每个人都有条不紊的忙活着。

  见到黎荞和陶竹,这些人热情的打招呼,不过每个人都有些拘谨。

  鸭货作坊里的工人大多数是周边村子的村人,与黎荞陶竹不熟悉,黎荞中了举,又是他们的老板,是以他们都有些紧张。

  黎荞和陶竹笑着回应,态度一如从前。

  不过,两人检查作坊时的认真和计较也一如从前。

  首先,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卫生问题。

  这个问题绝对不能马虎。

  周金桂和李瓶谨记着陶竹定下的规矩,不仅作坊打扫的干干净净,每个工人也都带着帽子口罩,手脸洗得干干净净。

  检查完卫生,两个人又专门去河边看工人宰杀鸭子。

  鸭子上的绒毛一定要褪干净,可不能让有钱人倒胃口。

  小河还未结冰,但河水冰凉冰凉的,工人的手和脸都冻得红红的。

  不过这些工人并不抱怨,他们的工钱比作坊里那些负责烧火、切块等活计的工人高,而且陶竹还买了羊油,每人三盒,足够抹一个冬天了。

  乡下人冬日里都是这么过来的,若是不来鸭货作坊,那他们在家里也得用凉水洗衣服刷碗,不但没工钱,还会让手生冻疮。

  能有现在的日子,他们可太满意了,黎荞和陶竹都是大善人,必须得有好报。

  可惜黎荞和陶竹马上要去京城,再相见遥遥无期,他们能回报的就是努力干活,好让黎荞和陶竹省心。

  工人们干活卖力,黎荞和陶竹挑不出一点儿错,两个人满意而归。

  不过,在这种天气里干活,工人们着实辛苦,因此,回去前黎荞陶竹让李瓶在账本上记一笔,今日给负责宰杀鸭子的工人多加二十文钱的辛苦费。

  另外,再去郑家买些肉,今日吃热烘烘的烩菜。

  鸭货作坊为工人提供午饭,伙食标准是粗粮细粮搭配,三日一吃肉。

  但今天天气冷,应该给工人们加餐。

  风大,回去的路上黎荞干脆扯开宽大的披风,让陶竹钻他怀里,再把陶竹的披风披在头上挡风,裹得严严实实的往回走。

  回到家之后,两个人先是把披风放回卧室,然后进厨房站在灶前用灶里的火驱走身上的寒气。

  他们俩进的是黎大山所负责的厨房,黎大山和郑浅浅都在,黎小睿睡了,郑浅浅可以歇一歇。

  郑浅浅瞧着两人的动作,立马道:“我把木炭烧起来,小叔你和竹叔回后院取暖吧。”

  “不用,这就挺好。”黎荞摇了摇头。

  黎大山做的点心是用烤箱烤的,因此炉灶很大,火苗从炉灶里跑出来,挺适合站在旁边取暖。

  “行。”郑浅浅瞅了瞅外面的天色,又道:“该吃午饭了,咱们中午吃什么?”

  他现在要照看黎小睿,不能做点心。

  但当黎小睿睡了,他会做些杂活儿。

  “竹哥儿,中午吃什么?”黎荞问身旁的陶竹。

  “嗯……要不咱们也吃烩菜吧。”

  大冷天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烩菜,吃完整个人都暖起来了。

  “好。”黎荞看向郑浅浅:“浅哥儿,主菜是烩菜,其他的大家伙儿看着做,想吃什么吃什么。”

  郑浅浅嗯了一声,他朝着门口走去:“我去问问大家,看大家都想吃啥。”

  郑浅浅出去了,黎荞看向黎大山:“大山啊,其实你和浅哥儿最适合跟着我们去京城了。”

  黎二山和黎夏年纪终究小了些。

  而黎春生又是家里的顶梁柱,这一去最起码得半年才能回来,让顶梁柱离家那么久,他有些不好意思。

  黎大山和郑浅浅挺稳重,而且与他和陶竹关系极其亲近,是最合适的人选。

  可惜的是,黎小睿才半岁,不适合长途跋涉。

  黎大山闻言,犹豫了一下:“要不把小睿放家里让我娘照看?”

  小哥儿不能哺乳,小胖子一直吃的都是羊奶,就算是他和浅浅去京城,那也不影响小胖子什么。

  “不不不,那么小的娃,可离不开你和浅哥儿。”黎荞想也不想的摇头。

  再看看吧,实在是不行,还是带上黎二山和黎夏。

  等过了年,这两孩子又长一岁,在乡下算是大人了。

  而且去首府转了一圈,长了见识,稚气退去了不少,行事也稳重。

  黎大山见此,长长叹了口气,唉,若是他和浅浅不生孩子,那这次就能跟着他小叔竹叔去京城了。

  今日的午饭由郑浅浅、黎春桃、黎瑜宁黎瑜安四人负责,很是丰盛。

  除了烩菜,还有烤肠、烤串、麻辣烫、汤圆。

  黎荞和陶竹吃了暖呼呼的午饭,然后各自捧着一碗解腻去火的红枣梨汤回了后院。

  两人坐在陶竹的小书桌前算账。

  第一年粉条挣了七万两银子,去年粉条挣了二十万两银子,第一年因为修路和买田地,再加上去府城,一下子就花去了三万两。

  但今年两人除了府城首府之行、去年买的三百亩中等田、盖的大仓库外,便没了大的花销。

  去首府花了一万二千两银子,在府城花了五千两银子,买田地花了将近七千两,盖大仓库用了一千两。

  这一共才两万五千两。

  大的进项减去大的花销,能剩下二十二万两银子。

  除此之外,还有点心的收入,点心每日的利润不算很多,一个月能有一千两出头。

  田地的收入还行,西瓜很能挣钱,但红薯的话,他只卖掉一半,剩下的一半用来做粉条留给自家人吃。

  所以,田地的收入不算亮眼。

  还有望月楼给他的玉米、烧烤料、鸡蛋等菜式的分成,此时也属于小钱了。

  郑家庄家的分成,他早就不要了。

  鸭货作坊挺能挣钱,一开始规模小,每日能做的鸭子少,经过一年的发展,由最开始的四百只变成一千只又变成现在的一千五百只。

  这一年下来,鸭货作坊的纯利润有四万两。

  不过,除了这些收入,他和陶竹的日常开销挺大的。

  最大的开销用在了吃吃喝喝上,他家里人多,吃的又好,即便是自家种了小麦,但因为要做点心,所以有时候还是得买米面。

  除了吃喝,他一向大手大脚,自打手里有钱了,笔墨纸砚换成这个时空的名牌,书籍也换成了刊本。

  他心情好了爱发红包,只要是他小辈,他都发。

  还有流水宴的支出。

  ……

  这些账平日里不觉得有什么,但现在一笔一笔的加起来,还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不过,与他和陶竹手里的现银比起来,这其实都是毛毛雨啦~

  因为他和陶竹现在手里的现银足足有三十万两!

  和三十万两比起来,他们日常的开销又算得了什么呢。

  而且红薯作坊已经开工了,今年红薯收成一般,一亩地大约有一千五斤。

  有了去年的经验,今年其他四个县城做的粉条肯定比去年多。

  而且,永兴县的确和通吏县达成了合作。

  回到府城时,他特意向明知府询问了关于通吏县种了不少红薯的事儿。

  明知府说永兴县新来的知县野心勃勃精明强干,想要干一番大事业,主动找上明知府谈起了和通吏县的合作。

  明知府思索一番,允了。

  河西府五县都和外府的县相邻,若是通吏县的模式成功了,那今后每年都能多做一些粉条。

  这都是政绩啊。

  所以,若无意外,今年粉条最低也能挣二十万两银子。

  到那时,他和陶竹就有五十万两银子了!

  算完账已经是傍晚,但黎荞和陶竹不仅不疲累,反而更精神了,这样丰厚的家底,连见过大世面的黎荞都淡定不了。

  室内昏暗,蜡烛早就点上了,为了避免近视,黎荞一向很舍得用蜡烛。

  此时十根蜡烛全立在小小的书桌上,将这一块空间照得极亮。

  陶竹盯着账册上最后那个数字,水眸笑得眯成一条缝。

  他伸出修长的指在那个大额数字上轻轻点了两下,脸上的笑怎么都止不住。

  他扭头去看黎荞:“我一直怕咱们的钱不够用,但这个数字,足够应对京城的花销吧?”

  黎荞与他坐在一张椅子上,两个人虽然都瘦,但骨架大,因此挨的紧紧的。

  黎荞伸出手点了点他的鼻尖:“当然够,京城的物价虽然高,但也不会太夸张,不然京城的百姓怎么过日子?”

  “够了就好。”陶竹忍不住伸出手抱住黎荞的腰,将脸埋在了他的肩头:“真好啊。”

  这日子真好。

  外面寒风呼啸,但他有黎荞,有银子,活到现在,他从未像现在这般安宁与踏实。

  黎荞抱紧了怀里人,轻轻点头:“和竹哥儿在一起的每一日都是好日子。”

  陶竹闻言,他坐直身子去看黎荞:“你怎么总能说出让我开心的话?”

  “因为我实话实说啊。”黎荞挑了下眉:“我实话实说不行么?”

  “行行行,你最行。”陶竹绷不住脸上的笑,他双手捧住黎荞的脸颊,使劲揉了两下,看黎荞的脸被他揉的变形,他忙凑过去亲了亲。

  这一亲,就亲出火气来了。

  黎荞反客为主,几下就把他亲的浑身软绵绵。

  一吻结束,他已经坐在了黎荞的腿上,看黎荞黑眸眨也不眨的盯着他,他整张脸立马烧了起来。

  他扛不住这人炙热的眼神。

  等黎荞的吻再落下来,他闭上了眸子,嘴角翘了起来。

  他好喜欢黎荞啊。

  这些日子,两个人像是要把从前缺的快乐份额补回来,日日都闹到很晚。

  这会儿心里不仅高兴,还跟吃了蜜糖一般甜滋滋的,于是两人直接闹到床上去了。

  傍晚,正是饭点。

  做好晚饭之后,黎大山站在后院的门口喊了几声,见没人回答,便一脸了然的转身。

  把晚饭盛出一部分放在锅里保温,他小叔和竹叔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吃。

  翌日,刮了一天的寒风停下,但小雨却是飘了下来,小雨如丝,很快就给世界罩上一层水汽。

  湿漉漉的,还很冷,黎荞干脆把炕烧了起来。

  上午时,他和陶竹正在查看行李还有没有疏漏,庄文来了。

  庄文终于下了决定,此次他和黎荞一起去京城参加会试。

  “我年纪大了,雄心壮志已经被磨平在三十年的读书岁月中了,若是错过这次,那我得再等三年,三年后我不知道有没有体力撑过会试。”

  此次的乡试都让他精疲力竭,更何况是三年后的会试。

  三年后他又老了三岁,年近五十,而会试是在二月。

  二月虽不是最冷的时候,但气温也很低。

  哪怕是穿着厚衣服,但在那狭小的没有门窗的号舍里待九日,他八成扛不住。

  所以,他不等了,他随黎荞一起去京城。

  不管什么结果,他都接受。

  “你有真才实学,我和你一起考,肯定能沾到你的喜气。”庄文笑着对黎荞道。

  “文哥,你这是厚积薄发,能中举是靠了你自己。相信你自己,说不定就有好结果。”

  黎荞觉得庄文能中举更多的是靠他自己。

  庄文闻言哈哈笑:“行,那哥哥我就借你吉言了,争取考一个进士出身。”

  当然,同进士出身也没关系,到时候打点一下,哪怕是混个书院的教谕,那他也愿意。

  庄文确定了要去京城赶考,回家之后立马开始收拾行李。

  黎荞和陶竹则是去县城找韩宁,他们跟着韩家的车队北上入京,眼下多了个庄家,他们肯定要和韩宁说一声。

  不过,当走到县城门口时,黎荞看到了一辆熟悉的马车,那是徐瑛的。

  徐瑛脸上挂着黑眼圈,一脸憔悴。

  看到黎荞,他揉了下脸,强行挤出笑来:“黎弟,我决定了,我要与你一同去京城赶考。”

  “你确定啦?”黎荞有些惊讶。

  “对。不过在此之前,我得先和画哥儿成个亲,但你放心,不会耽搁启程的。”

  徐瑛又道。

  “啊?”

  黎荞愣了。

  陶竹也睁大了眸子,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