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独宠夫郎【完结】>第65章 改名字,周边村子一起致富 黎荞的解题思路

  虽然看出了黎菽的决心, 但黎荞还是让她再好好考虑一下。

  现在过年,人家衙门不开工,黎菽有考虑的时间。

  送走了黎菽, 陶竹忍不住感慨,黎荞是好弟弟,但黎菽也是好姐姐。

  付出是相互的。

  老天爷是眷顾他的,他也有这般可以付出的人。

  大年初二,按照习俗, 出嫁的女儿、夫郎要回娘家走亲戚,当然, 也可以走其他的亲戚。

  当年原身的祖父祖母是逃难来到三柳村的, 黎母一家遭遇饥荒死的只剩黎母一个,所以黎荞现在既没有祖父那一辈的亲戚,也没有父母那一辈的亲戚, 他不用去走亲戚。

  但陶竹身为出嫁的夫郎, 他是有娘家的。

  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拎上了五斤点心五斤猪肉, 和黎荞一起回了陶家。

  现在陶树蹦跶不了了,陶老汉只能拄拐杖,他和陶家人有那么一点点和解了。

  而且, 黎荞现在是读书人, 最重名声, 黎荞为乡亲们付出那么多,可不能被抓住这点小辫子。

  陶竹打算的挺好, 但他和黎荞到了陶家, 迎接他们的是陶老汉的骂骂咧咧, 赖冬梅的卖惨和要钱, 陶老太的哭哭啼啼。

  大过年的,陶竹懒得生气,拎着点心和猪肉便走。

  陶老汉拄着拐杖要追,赖冬梅和陶老太也追,陶树反应慢,呆呆的坐在院子里,没动。

  陶老汉、陶老太、赖冬梅自是没追上。

  陶竹和黎荞回陶家,无数村人盯着呢,村人都知道陶家人的尿性,一直提防着。

  眼下陶老汉、陶老太、赖冬梅要去拉扯陶竹、黎荞,立马有十多个村人冲了过来拦住他们。

  “你说你们,想吃肉还对竹哥儿骂骂咧咧,这换谁不生气?”

  “就是!没看刘翠一家子现在都老老实实的么?就你们特殊?!”

  “不就仗着是竹哥儿的爹娘么?其实你们根本不配当竹哥儿的爹娘。你们不配吃肉!”

  “还是竹哥儿孝顺呐,虽然不被爹娘当人使唤,但现在愿意拎肉回来,我就没见过这么孝顺的人!”

  “我也没见过,竹哥儿是我见过的最孝顺最心善的人。”

  ……

  黎荞听着这些话,连头发丝都是满意的。

  若是搁从前,早就有红眼病骂陶竹不孝了。

  但现在嘛,嘿嘿,其实陶竹就是很孝顺很善良,乡亲们没夸错!

  夫夫两人回到家里时还不到九点钟,黎菽正坐在门口缝制衣服,宋招娣、宋小草俩孩子在跟着她学针线。

  至于黎大山,他跟着王桂花去大河村了。

  黎春桃倒是没去走亲戚,她家和周家那边彻底闹翻了。

  但她不想待在自己家,过了年,她又长了一岁,十八岁在乡下是妥妥的大姑娘,怕被别人念叨,也怕被自家人念叨,所以她照常来了黎荞家。

  黎荞没给她安排活计,她便拿出了用来记各村、各家各户给黎荞送谢礼的账本,她坐在前院堂屋门口,拿着树枝在地上练字。

  倒不是她多热爱学习,她又不能考科举,她识字主要是为了帮黎荞的忙。

  现在给黎荞送谢礼的人太多了,只靠着黎大山根本记不过来,所以她必须得识字。

  “咋回来的这么早?”黎菽瞧见黎荞和陶竹拎着点心和猪肉回来了,忙放下针线筐,从小板凳上起身。

  黎荞简单把情况说了一下,黎菽听的很生气,但毕竟是陶竹的爹娘,她也不好多说,只是道:“做人得知足啊。”

  但凡陶家人肯对陶竹说句好话,以陶竹的善良,还不是分分钟就让陶家人吃香的喝辣的。

  “三姐说的是。”黎荞点头,他摸了摸宋招娣宋小草的小脑袋,笑眯眯的道:“三姐,要不你带着招娣、小草出去玩玩吧,刚才我和竹哥儿回来时,瞧见了好几个货郎呢。”

  这几个月来,三柳村的人比从前增多了不少,每日都有外村人过来。

  有的是来卖红薯卖淀粉,有的则是想越过望月楼,直接找红薯作坊拿货。

  人一多,货郎来的就勤快了。

  现在过年,外嫁的媳妇、夫郎回娘家,小孩子手里也有压岁钱,周边村子的货郎更是来的勤快。

  此时村子里没有小卖部,更没有超市,货郎的担子便是一个多彩的世界。

  昨日大年初一,黎荞给黎家的小孩子都发了压岁钱,之前原身没见过宋招娣、宋小草姐弟俩,所以这一次黎荞就发了个大的,直接给了一贯钱。

  而且他也明确告诉黎菽,俩孩子都大了,手里可以留个几文钱。

  黎菽现在很多事都听他的,于是就给俩孩子各留了十文钱。

  “现在都什么不缺,衣服吧,你给了新棉布,吃的吧,你做的点心比货郎的好。至于麦芽糖,大哥送来了几斤,随便吃,所以不用去找货郎。”

  黎菽立马摇头。

  这个回答在黎荞的意料之中,他直接蹲下身子问宋招娣宋小草:“你们想不想去找货郎买东西?”

  “不想。”宋招娣立马摇了摇小脑袋:“舅舅,我要攒钱。”

  “舅舅,我也要攒钱。”

  宋小草小声开口。

  “昨天的压岁钱你们已经攒下来了,现在你们手里的钱是可以随便花的。”

  黎荞笑眯眯的劝。

  “舅舅,那我可以不花么?”

  宋招娣小手抓着衣角,有些紧张。

  她这一次不想听她舅舅的话……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她现在八岁,在宋家跟她娘一样,什么活儿都做。

  她早明白钱的重要性。

  好不容易有了钱,她一点儿都不想花出去。

  黎荞:“……”

  将小家伙忐忑的模样看在眸中,他抬手捏了捏宋招娣带着冻疮和淤青的小脸蛋,轻轻点头:“当然可以。我既然把钱给了你们姐弟,那就由你们姐弟处置。”

  “谢谢舅舅。”宋招娣闻言松了口气,小脸蛋上立马露出笑来。

  她舅舅真好,允许她随意处置那十文钱!

  像是想起了什么一般,她立马低头在针线筐里翻找,然后很快便拿出了一双手套。

  手套和陶竹做的一样,大拇指和四指分开的那种。

  她将手套递给黎荞,有些不好意思的道:“舅舅,这是我做的手套,你戴上看合不合适。我针线一般,不如竹舅舅做的好。”

  “咦,竟然做了手套么?!”

  黎荞惊讶,将手套接了过去。

  因为宋招娣和宋小草手上都有冻疮,所以陶竹便把他做的手套给了姐弟俩,让姐弟俩抹了冻疮膏之后把小手放在手套里捂一捂,免得小手太凉。

  但没想到宋招娣竟是比照着陶竹做的手套也做了一双出来。

  陶竹蹲下身子,从黎荞手里接过了一只手套,仔细打量几眼,看针线细密,并不输给他自己,他忍不住夸道:“招娣真厉害,虽然年纪小,但和我做的一样好。”

  黎荞这时也仔细打量完了,他把手套戴在手上,对着宋招娣晃了晃:“招娣真的太厉害了,我明天去县城,就戴着这个手套!”

  他这几日没看到宋招娣在新房子这边动针线,那这双手套肯定是她在老房子那边点着油灯做的。

  一个八岁的小孩子坐在油灯前一针一线的缝制手套,那画面光是想一想就让他心疼的不得了。

  宋招娣不知道黎荞这会儿是心疼多过高兴,她被两位舅舅夸奖,有些害羞,小脑袋低了下去。

  旁边的宋小草见状,也伸出小手去翻针线筐,他也做了的,但他年纪小,做的慢,现在还没做好……

  “哎呀,小草也做了么?”

  黎荞瞧见他的动作,赶紧问。

  “还、还没做好……是给竹舅舅的。”

  宋小草停下了手,小脑袋垂着,有些沮丧。

  宋招娣见此,心中一急,赶紧道:“舅舅,小草他是和我一起做的,原本打算一起给你的,但我刚才一高兴,就把这手套拿出来了……”

  她脸蛋上满是后悔。

  她舅舅会不会因此不喜欢小草了?

  “没事没事儿,这是小事儿,你和小草都很厉害。”黎荞看宋招娣一脸仿佛闯了大祸似的不安,他赶紧出言安抚。

  陶竹则是忙抬手揉了揉宋小草的小脑袋:“小草也给我做了呀。”

  “小草真乖真厉害,但你年纪小,做的慢是正常的,我不着急,什么时候做好什么时候给我。”

  “没错,反正冬天还没过去,不急,小草你慢慢做,你竹舅舅肯定能用上的。”黎荞也去揉他的小脑袋。

  当然,他也没错过宋招娣的小脑袋。

  陶竹也笑着揉了揉宋招娣的小脑袋:“招娣别急,我们知道你是太高兴了。”

  感受到两位舅舅的温柔,宋小草沮丧的心情好了不少,他抬起红扑扑的小脸蛋看向黎荞和陶竹,轻轻嗯了一声。

  宋招娣提起来的心落回到肚子里,她两位舅舅真的好好啊。

  黎荞捏了捏姐弟俩的小脸蛋,然后站起身对黎菽道:“三姐,招娣和小草都是咱们黎家的孩子,又乖巧又厉害,依我看,不如给他们改名改姓吧,现在的名字不好听,而且姓宋也不合适了。”

  “啊?”黎菽没想到黎荞会说这话,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狠狠点头:“你说的对,不管是姓还是名,都不合适了!”

  这几日虽安顿下来,但日日都有不少事情,是以她没想过此事。

  现在黎荞提起,她恨不得现在就给俩孩子换了姓名。

  招娣?

  呵。

  小草?

  呵呵。

  都是狗屁!

  “小荞,你是读书人,就由你给他们俩起新名字吧?”

  “好。”黎荞当仁不让。

  他也迫不及待的想给俩孩子换了姓名,因此他略一思索,便道:“两个孩子都是宁静乖巧的性子,犹如美玉一般,嗯……就叫黎瑜宁、黎瑜安吧。”

  瑜,美玉,而且还有优点的意思,俩孩子身上的优点可太多了,用这个字很合适。

  安宁,这代表他对俩孩子的祝福。

  黎菽和陶竹听了黎荞的解释,又高兴又满意。

  黎菽道:“这个名字好,黎瑜宁,黎瑜安,好听还吉祥。”

  陶竹念了几遍这两个名字,笑着问姐弟俩:“瑜宁,瑜安,你们喜欢这名字么?”

  姐弟俩其实还有些懵,他们要换名字啦?

  不过,这俩个名字听上去好高级哦,比他们原本的招娣、小草好听太多了!

  没有女孩子愿意顶着招娣的名字,也没有小哥儿把自己当小草,所以姐弟俩笑着点头。

  他们喜欢!

  “谢谢舅舅!”

  “谢谢舅舅!”

  两个小家伙仰着小脸向黎荞道谢。

  “真乖。”黎荞看着他们开心的笑脸,忍不住也笑:“为了庆祝瑜宁瑜安有新名字,咱们中午吃顿热闹的。”

  反正今天无事,他也不想读书,那不如来一个火锅吧!

  自打穿越,他还没有吃过火锅。

  说行动就行动,吃火锅少不了丸子,他当即拿出绑了长木棍的小背篓,准备去河边捉鱼。

  陶竹自然也要去,他还喊上了黎瑜宁黎瑜安姐弟俩。

  但四个人正要出门,朱村长来了。

  大过年的,朱村长来拜访黎荞,手里拎了一只鸭子。

  倒不是他抠门不想多拿东西,而是拿多了黎荞不收。

  一眼看出黎荞是要捉鱼,朱村长便笑道:“一起一起,我找小黎只是说几句话,不是什么大事。”

  这段时日以来,黎荞和朱村长接触增多,关系比他第一次去朱家村买田地时近了不少,所以此时黎荞应了下来。

  几个人朝着河边走,黎荞便问朱村长找他是何事。

  “这不是看三柳村家家户户都挣了不少钱,所以特意来找你,让你指条明路嘛。”

  朱村长知道黎荞不喜废话,就开门见山:“小黎啊,我听说你们村的郑屠户做了一种叫腊肉的吃食,味道很不错。但郑家忙着做香肠,没空做这腊肉,所以我就想来问问你,能不能让我们朱家村的乡亲做腊肉。”

  “分成和郑家的一样,你三我们七。”

  “这个啊……”黎荞惊讶:“朱哥,不是我不想教你们做腊肉,是咱们平城的市场比较小,靠着腊肉挣不了多少钱。望月楼其实是有腊肉的,是王掌柜从府城那边买的。”

  “我知道我知道。”朱村长立马点头:“我去望月楼询问过了,还特意点了一份腊肉炒白菜,那个腊肉不好吃,但听说郑家的很好吃,所以我就忍不住来找你了。”

  朱村长说着有些不好意思:“大过年的来找你说这事儿,挺占你时间的。”

  “但这不仅是我的主意,还是朱家村全村的主意,我们怕跑的慢了这商机被人占了,所以我就觍着脸来打扰你了。”

  他要是不跑的快些,那这商机肯定会被人夺去,现在盯着黎荞的人太多了。

  之前的玉米——望月楼生意火爆,连带着玉米菜式也卖的很好,所以,年前望月楼就把三柳村的玉米消耗完了。

  当时他跑的快,因此现在望月楼用的是他们村的玉米。

  还有红薯,他也是跑的快,所以三柳村的红薯消耗完了之后,便轮到了他们村。

  他们村的红薯早早卖掉了,等庄丰收传授淀粉做法时,他们村的人就去镇子另外一边的村子帮人做淀粉。

  当时距离过年没多远了,红薯快放不住了,所以还真有人雇佣他们村的人。

  当然,工钱很低。

  但是一日挣两三个铜板总比没有强。

  经过玉米和红薯这两样吃食,现在他们村的人时刻盯着三柳村这边的动静,这不,他们很快就发现腊肉的商机了。

  “朱哥你说这话就客气了,没打扰到我,我今天没其他事。不过朱哥你说的对,郑叔做的腊肉的确好吃。”

  “既然朱家村的村人想做腊肉生意,那就做吧。先养猪,猪肉可以做成腊肉,猪小肠可以卖给郑叔。”

  赵掌柜依旧垄断了县城的猪小肠,靠着这种垄断,靠着大量的尝试,现在醉仙居做的烤肠不再是像饺子馅。

  当然,味道和望月楼的依旧有差距,所以望月楼的烤肠生意不受影响。

  但郑屠户因为买不到足够的猪小肠,每日的香肠产量上不去,因此只能做猪肉丸子。

  做猪肉丸子太累了,不如做烤肠省力。

  而且郑家今年没种多少红薯,郑家人为了做自家的生意,也没去红薯作坊干活。

  所以,这个冬天,郑家挣的银子不算多。

  现在朱家村有意养猪,那就养吧。

  这样的话,不仅朱家村的人能挣钱,郑家也能受益。

  当然了,少不了他的分成。

  得了黎荞此话,朱村长很高兴,响亮的应了一声。

  太好了!

  不过,他摸摸脑袋,有些不好意思的又道:“小黎啊,你卤的那个鸭杂也挺好吃的,要不然我们村也顺带养点鸭子?”

  之前他去黎荞家撞见过黎荞在吃卤鸭杂,黎荞给他盛了一碗,可太好吃了,他至今忘不掉那个味儿!

  “……朱哥,你们养了猪之后哪有精力养鸭子。”

  黎荞有些哭笑不得。

  朱村长为了致富,可真是拼啊。

  “顺手养几只,不多养。三柳村的乡亲们在你的带领下咣咣咣挣大钱,我们朱家村跟在后边颠颠挣小钱,积少成多嘛。”

  朱村长嘿嘿笑着解释。

  几文钱也是钱呐。

  对于农人而言,能挣钱的路子实在是太少太少了,农忙时期是没空,农闲时期是不知道去哪儿找活儿干。

  现在有黎荞这棵摇钱树在,那他们村子必须得抓牢咯。

  “朱哥说的对。既然大家伙儿想养,那就养吧,不管是鸭子还是鸭蛋,到时候都可以卖给我。”

  黎荞瞧着朱村长质朴中带着几分讨好的笑,便点了头。

  人家一个村长,而且年纪也比他大不少,为了村子里的人一直讨好他这个尚是布衣的后生,这么好的村长,他无法拒绝。

  得了黎荞的准话,朱村长高兴坏了,又是养猪又是养鸭的,明年他们村的生活条件也能上一个台阶!

  正事儿办完,他没多打扰黎荞,不过,临走之前,他提起了他们村子那十亩特等田。

  以黎荞如今的财力,应该能买下来了。

  现在买下来,等土地化冻之后就可以种庄稼了。

  黎荞应下,他正有此意,这个腊月粉条突然发力,带给他不少小钱钱,现在他手里的银子的确能买下那十亩田地。

  按照他的打算,等过了年县衙开工,他就去买地。

  送走朱村长,黎荞陶竹带着黎瑜宁黎瑜安很快就捉了一背篓的鱼。

  直接在河边宰杀了,回家之后可以直接做鱼丸。

  于是,这天中午,黎家吃到了美味的火锅。

  每个人都赞不绝口,这滋味好好啊。

  下午,黎粮一家子来了。

  今天黎粮他们一家都去大河村走亲戚了,他们在大河村受到了大河村村民的热烈欢迎。

  而且,午饭时,大河村的村长去王家当陪客,这可把黎粮给骄傲坏了,都是靠着小荞啊!

  “小荞,大山在饭桌上看到有道炖鸭子,便说鸭子最好吃的吃法是卤着吃。于是话题就转到你做的鸭脖鸭肠这些东西上了,大山他舅舅想养鸭子,特意让我过来问问你这事儿成不成。”

  “啊?”

  黎荞愣了一下,这么多人想养鸭子么?

  “他打算养多少?”

  “这得看你,他养的鸭子,肯定是要卖给你的。”

  “不要养太多,万一生了病,那就赔死了。可以顺带养猪,但也不要养太多。”

  黎荞想了想,这般说道。

  所谓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养殖在他上辈子时都有风险,更何况是在药物不足、交通不发达的古代。

  他不建议农人搞大规模的养殖。

  但每家每户养几头猪、二三十只鸡鸭还是可以的。

  若是附近的村子都养这个数目,那就可以撑起他的鸭货生意,也能让郑家的生意发展壮大。

  至于农人自身,靠着这些也能挣点小钱钱。

  他个人能力有限,不可能跟粉条这般,让周边村子一下子也能挣几十两银子。

  就如同朱村长说的,积少成多嘛。

  黎粮得了黎荞这话,第二日又去了大河村,把黎荞的原话告诉给黎大山的舅舅。

  当然,也有大河村的村长。

  虽然昨日大河村的村长没有明说,但看他的神色,若是能挣钱,那也是想养鸭的。

  当黎粮去大河村时,黎荞则是和陶竹去了县城。

  今天是阴天,还吹着小风,所以两人如同上次那般将全身都包裹的严严实实。

  两人去县城也没什么正经事,主要是为了玩儿。

  顺带买些书籍和笔墨纸砚。

  之前两个人准备年前再去一趟县城的,结果年前太忙,两人走不开,所以今日算是补上。

  县城里很热闹。

  比往年热闹。

  因为今年多了些商贩和从府城、周边县城而来的人。

  商贩的嗅觉一向是灵敏的,现在平城多了很多新鲜吃食,商贩便来了。

  很多商贩想绕过望月楼找三柳村拿货。

  但黎荞要读书,根本不见这些人,再加上他和王掌柜一向合作愉快,于是这些商贩只能回来找王掌柜。

  至于那些从外地来的客人,现在平城的粉条和点心已经小有名气了,慕名而来的人有不少。

  所以,这个新年王掌柜痛并快乐着。

  痛的是太忙了。

  快乐是挣了太多钱了。

  黎荞、陶竹两人去了望月楼一趟。

  为方便其他镇子的人卖淀粉,之前黎荞拜托王掌柜负责此事。

  王掌柜在县城里租了院子,专门用来存放淀粉。

  三柳村这边需要用到淀粉了,便去县城拉货。

  过了年之后,还存有红薯的人家变得很少,物以稀为贵,所以淀粉涨价了。

  之前三柳村是以十五文钱一斤的价格购买的淀粉,现在一些村子想以十八文、甚至是二十文的价格卖淀粉,王掌柜便希望他能去县城看看。

  他看看有什么用呢。

  人家想多挣些钱,而三柳村需要用到淀粉,所以他今日过来只是传话的。

  庄丰收针对此事又搞了个投票,这一次,所有人都愿意买高价淀粉。

  粉条太挣钱了,村人少挣几文总比不挣强。

  谁知道今年冬天是什么情况呢,所以,先干完去年这一票再说,只要有人卖给他们淀粉,价格不是特别离谱,那就买!

  黎荞把全村的决定告诉给王掌柜,然后又拜托给王掌柜一件事,若无意外,今年黎荞就可以去私塾读书了。

  黎荞想在县城买一个小院子,他托王掌柜留意一下有没有人卖房子。

  他不会和陶竹分开,所以房子要大,能让陶竹做点心。

  在县城玩了大半天,夫夫两人回村。

  两人都挺高兴,特别是陶竹,这种体验对他而言是第一次,过年竟是可以去县城玩,他现在真的一点儿都不怕住在县城了,他对县城的热闹繁华,感兴趣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新年很快过去,初七这日,黎荞带着黎菽娘仨,和庄丰收、朱村长一起去了县城。

  黎菽想法不改,非得让黎荞把生意挂在她名下,黎荞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便同意了。

  之所以还带着黎瑜宁黎瑜安姐弟俩,是因为黎荞要给他们上户籍。

  在大盛,每三年进行一次人口统计,之前黎菽的户籍从三柳村的户籍册子上抹掉了,现在得加上。

  这需要庄丰收这个村长当证人。

  另外,黎荞还打算把朱家村的十亩特等田买下,这需要朱村长陪同。

  上一次黎荞买宅基地时,给县丞塞了钱。

  但这一次,他刚把钱袋子拿出来,县丞大人就微笑着摆手了。

  身为江知县的副手,县丞自是知道黎荞的。

  江知县不调任,还挺看重黎荞这个年轻人,县丞自是不挣黎荞这份外快了。

  于是,今日的行事特别顺利,不到一刻钟就办好了。

  从县衙出来时,黎荞多了一张十亩的田契。

  黎菽的户籍出现在三柳村的户籍册上,她是一家之主,而且在她的名下,还登记有黎家粉条、黎家点心铺这两门生意。

  办妥了此事,黎菽终于松了口气。

  她在她小弟这里,终于发挥切切实实的作用了。从今往后就由她盯着她小弟的生意了!

  有了这层关系,黎荞便让黎菽也开始做点心,过了年,他家的点心生意又要营业了。

  家里多了十亩地,最高兴的就是陶竹了。

  这一次的田契上写的是他和黎荞的名字,两名字并列在一起可真好看,他每日都要看几遍。

  有了田地,那就要耕种,之前错过了冬小麦,但现在可以种春小麦。

  小麦太贵,而现在他家吃饭的人多,他只想种小麦。

  陶竹这点想法,黎荞自然安排。

  他没有雇人,而是交给了朱家村。

  朱家村的人每个月都要给他干五天活,才十亩地而已,五天之内绝对能种完。

  于是,元宵节之后,气温升高,朱家村的人花费几日功夫,把黎荞家的十亩特等田全种上了小麦。

  朱家村现在把黎荞当财神爷,不需要黎荞和陶竹当监工,他们干活又快又好。

  元宵节之后,春回大地,寒冷被太阳驱走,田地里的冬小麦迎着春日的风轻轻摇晃着嫩苗。

  冬闲过去,田地里有活儿可干了——

  灌溉。

  春日雨水少,而此时的灌溉全靠人工,速度慢,再加上农人种的小麦多,所以按照村人的习惯,都是提前几日便开始灌溉。

  于是,庄文今日所写的文章便是围绕着旱灾。

  私塾已经开学了,但他请了假,这个腊月他通过和黎荞探讨学问学到了不少东西。

  他觉得他在黎荞这里的收获比在私塾大,所以他就请了几日假。

  “文哥,你这文章写的虽好,但没有新意。”

  书房里,黎荞看完了庄文的文章,点评很犀利:“你给出的法子,都是朝廷所用的,你没有自己的创新。”

  “这……”

  庄文不由捋了下胡须,皱眉,一脸苦恼:“除了常见的手段,还能有什么新法子。”

  “像是那篇雪灾文章时我所说的,想要真的解决这些灾祸,不仅要有朝廷惯有的手段,还要有钱。没钱拿什么救灾?”

  黎荞说着指向纸张上所写的挖河打井这几个字:“只有足够的钱,才可以打足够的井,造足够的水利设施,实在不行,还可以从外地购粮。”

  “不让百姓在旱灾中饿肚子,不让百姓有造反的机会,那才是彻底解决旱灾了。”

  黎荞把圣上的小作文背的滚瓜烂熟,结合江知县对他带乡亲们挣钱的夸奖,再加上这接地狱的策论题,他的解题思路只有一个:

  真的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安抚百姓,能给百姓一条生路而不是让百姓走投无路。

  想真的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拿所有人都知道的那几种救灾手段纸上谈兵,那就需要钱。

  有钱,平日里可以储备粮食和物资。

  有钱,可以修很多水利设施、基础设施。

  只要有钱,那能解决这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事儿。

  所以,庄文这篇策论文章写的虽好,但很多考生都能写出来,这么一来,庄文还是得落榜。

  庄文听罢这话,一张脸立马皱成了苦瓜,他觉得这话非常有理。

  但他挣不来钱啊。

  “老弟啊,瞧瞧咱村如今的状况,再看看周边村子撸起袖子要大干一场的劲头,我是真羡慕你。”

  因为淀粉减少,再加上田地里有活儿,所以红薯作坊是三日开一次工。

  但因为挣到钱了,前路有奔头了,所以现在三柳村的人走路带风,满脸红光。

  这种精神面貌,是黎荞撑起来的。

  至于外村的。

  最开始是朱家村和黎大山舅舅家养鸭子和猪,结果如今不到一个月,附近几个村子大河村、小岗村等,全都开始养鸭子养猪。

  当然,他们每家每户养的不多,因为黎荞不让多养,说会生病到时候所有养殖户都完蛋。

  但因为日子有奔头,所以附近几个村子的村人也是干劲十足。

  这种精神面貌,也是黎荞撑起来的。

  但他撑不起来啊!

  他不会做点心。

  更想不出粉条这种天才做法。

  他怎么让人致富?

  黎荞看着庄文苦恼的模样,想要开口安慰,如今的策论题都是给出具体的地名,大盛虽然幅员辽阔,但可以简单分为靠山、靠水、平原这三种地区。

  他已经列出了每个地区可以操作的挣钱措施,就算是不能带动一地百姓致富,也能让当地官府挣点小钱。

  庄文的水平代表了绝大多数考生的水平,所以,庄文只要有一点点的创新,那就赢了。

  庄文考秀才是在和其他考生赛跑,他不需要给出太绝妙的文章,他只需要超过其他考生就成了。

  但这时,书房外面传来陶竹的声音。

  “黎荞,我做了五谷豆浆,你和文哥要喝么?”

  “喝!”黎荞立马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陶竹端着一个托盘推开门走了进来,托盘里放着的是刚做好的五谷豆浆。

  玉米汁虽然好喝,但若是连着喝,那也是会腻的,而且陶竹对孩子的事上了心。

  这种上心不是说他迫切的想要怀孕,他不想立马就怀孕,但他想做好怀孕的前期措施。

  他觉得他之所以这么久没怀上,是之前在陶家时亏了身子。

  于是他就想补身子。

  对于陶竹的这种想法,黎荞自然是支持的,他也不知道陶竹为什么还没怀孕,但补身子总是没错的。

  平城这边没有奶牛,不喝牛奶,他便想到了豆浆。

  只是豆浆的话,有些单调,他便做了五谷豆浆。

  “今日的五谷豆浆是拿大米、玉米、黄豆、花生、芝麻做的,里面还放了一点点糖。文哥,你和黎荞快尝尝。”

  陶竹说着将托盘放到书桌上。

  他已经喝了一碗了,可好喝了。

  “辛苦竹哥儿了,谢谢竹哥儿。”黎荞端起一碗递给庄文,笑眯眯的道谢。

  陶竹闻言,轻轻笑了一下,与他对视几秒,然后便转身出去了。

  黎荞一直等陶竹关上书房的门,这才收回视线。

  庄文啧了一声,佩服,都成亲这么久了,竟还这么腻乎。

  他这般想着,正要端起碗品尝,黎荞却是道:“文哥,很多地方应该没有这种五谷豆浆,靠着卖这个,也能挣点小钱钱吧。”

  “啊?”

  庄文一脸懵逼的抬头。

  他视线在黎荞脸上和碗里的豆浆来回转换,还能这样?

  “文哥,你只要胜过其他考生一点点,那你就赢了。”

  黎荞又道。

  *

  作者有话要说:

  我原本的打算是陶竹真的到了23岁之后再怀孕,不知道各位宝子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