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独宠夫郎【完结】>第56章 你一定能考上秀才 陶竹很努力提升自己

  不过, 望月楼每日消耗的玉米是有限的,但三柳村是大村子,人多。

  所以, 王掌柜和庄丰收商议了一下,每户人家只给望月楼供五日的玉米,然后就换下一家。

  这么一来,每户乡亲都能早些把自家的玉米换成铜板。

  这个方式,村人都同意。

  特别是号码靠后的村人, 若是排在前头的人家把自家的玉米卖完才能轮到他们这些排在后边的,那他们真的要等得心急心慌。

  这个法子好!

  当然, 这个法子也不公平, 因为嫩玉米卖的比老玉米要贵,一根就一文钱。而老玉米粒是三文钱一斤。

  但没办法,谁让他们手气不好抽到后边的号码呢, 排在后边的村人只能自认倒霉。

  很快, 众人散去。

  抽到一号的正是张桂娥,她喜滋滋的领着庄丰收、王掌柜、黎荞回了家, 叫上她家老头子、儿子,推着板车,带上麻袋, 然后去玉米地里掰玉米。

  望月楼虽然是平城最大的酒楼, 并且生意比从前好, 但此时的县城和黎荞上辈子时那种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人口的县城没法比,所以, 望月楼一日消耗的玉米, 根据昨日的情况来看, 大概有一百根。

  此时正是嫩玉米上市的季节, 王掌柜特意让人上街买的嫩玉米,没有使用去年的老玉米。

  当然,王掌柜刚推出三道玉米新菜式,知道的人不多,等过些日子,这三道菜流传开了,那每日消耗的玉米数量肯定会增长。

  但就目前为止,得少掰一些。

  掰了三百根嫩玉米,大小均匀,一根一文钱,三百根便是三百文钱。

  王掌柜当即结了账,张桂娥抓着那串铜板,笑的合不拢嘴。

  多卖了钱,还省事!

  黎荞好人哇,她把多出来的二十多根玉米装入麻袋里,非得让黎荞带回家。

  没有黎荞就没有今日的三百文钱,必须得好好感谢黎荞一番。

  “听说竹哥儿爱吃这个,你带回去让竹哥儿吃,千万别给我钱,这是我家应该给的谢礼。”

  “就是就是,黎荞,你一定得拿着。千万别给钱哈。”张桂娥儿子李桩子也劝。

  “老婆子,玉米棒这么沉,不用黎荞拎着,让桩子直接送到黎荞家里。”

  张桂娥她家老头子李有根发话。

  李桩子闻言,麻溜的从张桂娥手里接过麻袋,背到背上就沿着乡间的小路往村子里走。

  “我这就送到黎荞家里!”

  黎荞:“……”

  算了,既然张桂娥一家子真心要谢他,那他也不推让了。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张桂娥一家子回家,黎荞则是和王掌柜去了庄家吃饭。

  不过,想到家里还有中午没吃完的烤鸭,他特意回家了一趟,拎着一只烤鸭去了庄家。

  王掌柜裕宴。尝了烤鸭,无比心动。

  黎荞随手折腾出来的饭菜竟是一点儿都不输给他望月楼的大厨,而且做法还新鲜。

  黎荞若是去他望月楼当大厨,那望月楼的生意绝对要比现在翻一番。

  当然,这是玩笑话。

  而且,望月楼的厨子精力有限,也没烤箱烤炉,所以做不了烤鸭这道菜。

  王掌柜歇了心思,但黎荞却是笑眯眯和他谈起了鸭子。

  “掌柜的,望月楼每日能消耗多少只鸭子啊?”黎荞说着给王掌柜夹了块炸鸡块。

  这鸡块是李瓶炸的,鸡肉切成薄片,只裹一层鸡蛋液,炸出来还挺好吃。

  “一日下来,大概消耗十只左右。”王掌柜一边嚼鸡块一边答。

  平城这边的人更爱吃鸡肉鸡蛋,鸭的行情一般般。

  “那像是鸭脖子鸭肠鸭胗这些都是如何处理的?”黎荞继续问。

  “鸭脖子自然是随着整鸭做菜,至于鸭肠鸭胗这些,可以做炒鸭杂。怎么?小黎,你对这些感兴趣?”

  王掌柜好奇的问。

  饭桌上的庄家男人也好奇的看着黎荞。

  黎荞笑着点头:“是挺感兴趣的,特别是鸭脖子,要不让小五兄弟把鸭脖子给我捎来?掌柜的,你看着定价就好。”

  “鸭脖子而已,没几两肉,不值钱,既然你好这口,今后我让人特意留下来,每天让小五带给你。”

  王掌柜不在意的摆摆手。

  他开店这么些年了,还真没碰到爱啃鸭脖子的食客。

  今后就算是碰到了,那提前说明并且少收几文钱,想来食客不会计较这根鸭脖子。

  但小黎只要鸭脖子,肯定是要折腾新花样,他可不能错过。

  于是他又笑着道:“你做出来的鸭脖子,让小五带给我两根,我要长长见识。”

  “这是自然,到时候一定让小五兄弟带过去。我先谢过掌柜和小五兄弟。”

  黎荞端起酒杯,向王掌柜敬酒。

  “小黎客气了。”王掌柜也端起了酒杯。

  两人笑眯眯的碰杯,都很高兴。

  从此后,黎荞的鸭脖子有着落了。今日中午就三根鸭脖子,他家却是四个人,谁都没有啃过瘾,只能尝个味儿。

  王掌柜则是期待黎荞给他新的惊喜。

  黎荞回到家时,陶竹正坐在油灯旁用针线缝制衣服。

  入了秋,天气说变脸就变脸,他得提前把秋冬的厚衣服准备好。

  听到院门被打开,他放下针线出了房间。

  黎荞挺拔的身影踏着月光朝着他走来,距离他还有一米多远,他就闻到了淡淡的酒味。

  “你喝酒啦。”

  “嗯。我去洗漱。”黎荞说着往厨房走。

  “我去给你打水。”陶竹也往厨房走。

  “不用,你歇着就是。而且我身上有酒味,臭。”

  陶竹闻言不由笑:“我又不嫌弃你。”

  “我嫌弃我自己。”黎荞让他不要靠近自己,虽然说这个世界的白酒度数比不上他上辈子的,但酒味总归是不好闻。

  黎荞坚持,陶竹只能随他去,但陶竹没回房间,而是站在一旁和他说起了闲话。

  “我看文哥身上的衣服都带着暗纹,虽然是棉布的,但瞧着挺好看。我不会绣那种的,要不,咱们在布店给你买两套成衣吧?我做的在家里穿,你平日出门穿的贵气一些。”

  黎荞正在洗脸,闻言立马摇头:“没必要,就凭我这张脸,披条麻袋都好看。大家瞧见我光是看我的脸了,哪有心思关注我穿什么衣服。”

  “……”

  陶竹无语了。

  但很快又问:“你这话的意思是你出门有很多人看你?”

  “回头率也就是百分之八九十吧。”

  黎荞一脸淡定:“谁让你男人这张脸生的好。”

  “……那你明天去县城,我也要去。”

  “啊?”黎荞闻言,抬起挂着水珠的脸看向他,见他唇微微抿着,似乎有些生气,顿时乐了:“好,明天一起去县城。”

  他随口臭屁几句,但竹哥儿却当真了,这是要随他去宣誓主权。

  他喜欢。

  “那咱们明日在县城好好逛一逛。”黎荞道。

  这次陶竹没反对:“好。”

  于是这一晚夫夫两人早早睡下,次日天未亮便去黎谷家牵了牛车去庄家。

  他们到庄家时,不仅李有根在,还有十多个打算去望月楼见世面的乡亲。

  王掌柜的马车得装点心和烤肠。但庄家也有牛车,挤一挤的话,两辆牛车可以坐得下这么多人。

  于是出发。

  牛车比步行要快些,一个半时辰就到县城了。

  县城如同往常那般,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很是热闹。

  三柳村的乡亲进了县城,都有些束手束脚,哪怕是跟在王掌柜身后,说话也是不敢大声,只是不住的转头看四周的店铺和摊子。

  等进了望月楼的后院,他们这才放松了些。

  望月楼后院只是一个普通的院子,虽然比他们村子里的房子好,但人少,而且待在一个相对封闭的院子,莫名就有了安全感。

  王掌柜让人把玉米以及青团、香肠等东西从马车上卸下来,然后他对三柳村的一众乡亲们说道:“这里便是望月楼了,以后若是有其他乡亲来县城卖玉米却不知道路,还望各位帮忙引路。”

  “应该的,应该的。”

  “就是,都是一个村儿的,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

  这十多个村人纷纷点头。

  “那各位喝口热水,吃个饼子,等休息好了再走。”王掌柜让人送来热乎乎的烧饼和热水,让众人吃了再走。

  出发的太早,众人还没有吃早饭,虽然说是坐着牛车来的,但这个点儿肯定都饿了。

  乡亲们没想到王掌柜竟请他们吃早饭,纷纷摆手,这多不好意思。

  后来看王掌柜不是客套,是真心想请,便笑着道谢,美滋滋的吃烧饼。

  这烧饼有半个蒲扇大,里面一半都是玉米面,但不知道望月楼的厨子是咋做的,吃起来一点儿都不比白面烧饼差。

  而且,王掌柜真是和气啊,活该有这么大的院子这么大的酒楼!

  吃了饼,喝了水,庄丰收领着村人离开。

  黎荞和陶竹也离开。

  他们夫夫俩暂时不回村,要在县城逛一逛,所以他们先把牛车放到望月楼,等回家时再来牵。

  陶竹想来县城,只是想看看他男人的回头率是不是真的高达百分之八九十。

  所以,走在街上,他看的不是两边的店铺和摊子,而是来来往往的行人。

  原本他是不信黎荞的话的,觉得太过夸大。

  但此时一瞧,他嘴巴又抿起了。

  这街上的行人,不管是大姑娘小媳妇大娘大婶,还是未婚的小哥儿已婚的夫郎,在瞧见他身边的黎荞时,几乎没有直接移开视线的,绝大部分都会多瞧黎荞两眼,这才转了视线。

  可恶。

  黎荞哪里夸大了,黎荞分明是谦虚了。

  他上一次和黎荞来县城时,因为马上要成亲,所以只顾着紧张激动,竟是没发现这一点儿。

  “竹哥儿,咱们去买点护手的羊油。大山那小子都给浅哥儿买了,咱们俩也得安排上。”

  黎荞双眼盯着两边的铺子,找那种专门卖胭脂水粉的铺子。

  现在天气转凉,手脸容易干燥,该护手护脸了。

  陶竹闻言,低头看了眼自己带着茧子的手,轻轻嗯了一声。

  从前他哪里用得上这种东西,哪怕是生了冻疮,该用凉水洗衣服还是用凉水洗衣服。

  但现在……买,一定要买,不仅抹手的要买,他要连脚都给抹上。

  黎荞很快找到一家名为胭脂红的铺子,铺子挺大,两人并肩进了门,立马有伙计笑盈盈的迎了上来。

  “两位客官要买些什么?是买给两位的夫人或者是夫郎么?我们小店不仅有胭脂水粉,还有首……”

  “瞎说什么,我们俩是夫夫,这是我夫郎!”

  黎荞见这伙计竟是把陶竹当做了男子,立马黑着脸打断了他的话。

  一旁的陶竹,咬了咬唇,脸色不好,但没开口。

  那个伙计瞧着黎荞的黑脸,愣了,下意识去看陶竹。

  看清楚陶竹眉心那不明显的痣,他眼睛猛然睁大,这俩人竟真的是夫夫!

  随后他脸上露出害怕之色,赶紧道歉:“客官,我瞎了眼,竟是没瞧出两位是夫夫,您二位别和我一般见识。”

  见黎荞拉着陶竹的手要走,他赶紧拦住,并抬手在自己脸上抽了一巴掌,口中不住的认错。

  陶竹见此,抿了抿唇:“算了,懒得继续逛了,咱们就在这家买吧。”

  也不能全怪这个伙计,谁让他眉心的痣的确淡呢。

  这伙计不是第一个把他当男人的,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他若是次次都生气,那早就被气死了。

  黎荞看陶竹的确是不想再逛了,想了想,道:“那就在这家店买,顺带买支簪子。”

  “……好。”陶竹没有拒绝。

  他是不是应该像是郑浅浅那般,描描眉,戴一戴首饰。

  这样的话,旁人应该能一眼认出他其实是小哥儿吧……

  接下来,陶竹兴致不高,也有些心不在焉,黎荞便全权做主,不仅买了抹手用的羊油,还买了化妆用的工具,更是买了两支银簪。

  出了这家店铺,黎荞又拉着陶竹进了布店。

  他买了两套成衣,棉布的,但因为上面绣着精致的花纹,所以一套要一两银子,还挺贵。

  从布店出来,还不到中午,但家里有一大堆事情要做,所以夫夫两人去了望月楼,坐上牛车回家。

  当然,回家的时候不忘带上王掌柜已经准备好的鸭脖子和鸭杂。

  乡间的小路上没有几个行人,黎荞干脆伸出手牵住了陶竹比他小一号的手:“还是不高兴?”

  “换你你高兴?”陶竹瞥了他一眼,唇依旧抿着。

  “若是有人把我认成女的,会影响你对我的感情么?”黎荞反问。

  “当然不会。”陶竹立马摇头。

  “这不就成了,你知道我到底是男是女,我也知道你到底是男子还是小哥儿。”

  “况且,你就算是男的,我也喜欢你。我喜欢的又不是你的性别,是你这个人本身。”

  “我需要你这件事,只与你这个人有关,与你的性别无关。”

  他直到现在依旧下意识的把小哥儿当男人看,在他眼里,陶竹自然也是男人。

  “那你刚才为什么买化妆的东西,你也觉得我应该化妆?”陶竹问。

  “因为你本来就好看,但化了妆应该会更好看。以后只化给我一人看。”

  黎荞并不觉得男人就不能化妆,他上辈子时的那些男明星,不照样化妆。

  当然,他喜欢的化妆不是那种涂脂抹粉把一张脸搞的很白很白的那种妆,他喜欢的是在原有基础上稍微修饰一下的那种淡妆。

  他瞧着陶竹那张近在咫尺的脸,笑眯眯的道:“现在就勾得我离不开你,真化了妆,那不得我把迷死。”

  “……什么死不死的,不许说,不吉利。”

  话是如此,但陶竹心里的确好受些了。

  但他依旧低着头,垂着眸子,还是闷闷不乐:“虽然你总是夸我好看,但是,别人不觉得我好看。咱们俩走在一起,肯定会觉得咱们不般配。”

  他也是因为这个而不高兴。

  今日那个伙计的神色,足以说明这一点儿。

  自打他和黎荞成亲,他就一直待在家里做点心。

  乡亲们看在黎荞能给大家带去好处的份上,对他都是夸了又夸,以至于他很多时候竟是忘了只看外表,他和黎荞一点儿都不般配。

  那个家像是个避风港,几乎为他挡去所有的负面信息。

  可他不能在那个家待一辈子……

  “旁人异样的视线又不能让咱们少一块肉,或者是损失钱财,何必在意?你在意,那就是给他们脸了。”

  陶竹:“……”

  他抬眼看向黎荞。

  这人一句接着一句的安慰,像是锤子,一锤又一锤,把他的难受给敲没。

  是啊,那些异样的视线,他何必在意。

  他在意的应该是眼前这个人。

  瞧着这人在阳光下盛着他身影的眸子,他嘴角终于翘起:“你想让我化妆,那今晚我就化给你看。”

  “好!”黎荞也笑了起来,他很期待。

  “还得用热水泡泡手、脚,然后拿小刀把茧子刮去,多来几次,茧子应该就彻底没了。”陶竹又道。

  “那不成。”黎荞听见这话,立马摇头。

  “嗯?”

  “我就喜欢粗糙的,摸在身上多带劲儿,你把茧子去了,那感觉就不对了。”

  黎荞说着压低声音,凑到他耳边,详细的讲述粗糙的妙处。

  陶竹:“……”

  他听得面红耳赤,不由伸出手掐了黎荞一把:“大白天的,又讲这些。”

  但心里的念头却是改了。

  咳,既然这人喜欢,那茧子就暂且不去了。

  于是,黎荞这一哄,陶竹的心情彻底变好,回到家时,已经是下午两点。

  两个人没有休息,一个开始做点心,一个开始卤鸭脖子鸭杂。

  黎大山不会做肉松,而青团所用的肉松都是当天现做的,今天浪了一上午,下午得勤快些。

  不过,到了晚上时,夫夫两人当真摸索着学化妆。

  甭管是黎荞还是陶竹,在这件事上都是新手,但好在两人也不搞那些复杂的,修修眉,抹一下口脂,再涂上桂花味的羊油,换上今日买的新衣服,这样就算是好了。

  陶竹底子好,这样简单一捣腾,黎荞还真觉得陶竹变得更好看了,气质也更偏向霸道王爷了,俊美,贵气。

  黎荞很满意:“以后咱们多买些衣服,你穿给我看。”

  陶竹:“……”

  这人那仿佛着了火一般的眼神,让他无法摇头。

  况且,瞧着镜子里的自己,他也觉得他变好看了一丢丢。

  人靠衣装,这话果然不假。

  这一晚,自然又是快乐的一晚。

  次日,又是忙碌的一日。

  陶竹想到昨晚镜子里的自己,浑身充满了干劲,想买好看的衣服,那就得挣更多的钱。

  另外,他跟着黎荞学识字时也更用心了,因为他听黎荞念叨过,腹有诗书气自华,肚子里的东西多了,那气质自然就上去了。

  就像是黎荞那般。

  黎荞甭管是站在灶前做饭做点心,还是拎着刀子蹲在河边杀鱼,这都不影响他身上那股出众的书卷气。

  陶竹很喜欢这样的黎荞,但从前的黎荞可没这股气质,从前的黎荞站在村人当中,一点儿都不出众。

  至少陶竹对从前的黎荞没什么特殊的印象。

  哦不对,有特殊印象的:

  和陶树一般极品。

  这说明靠着后天的努力,是可以提升自身气质的,所以要努力,他要朝着黎荞看齐。

  哪怕将来依旧会被人当做是男人,但至少不会让人觉得他和黎荞站在一起时,他不配。

  黎荞永远欣赏愿意付出努力提升自己的人,但这个人此时成了陶竹,他除了欣赏,更有心疼。

  陶竹不必这么努力的。

  这天下午,沙琪玛和桃酥都做完了,锅里只剩下了正在蒸的青团,陶竹便拎起板凳坐到了架子下。

  他抓起一个小木棍在地上练字。

  黎荞从棚子里出来,瞧见这一幕,忍不住搬着小板凳坐了过去。

  “竹哥儿,慢慢来嘛,你这样不会累么?”

  “当然不累。”陶竹摇头。

  这才哪到哪儿。

  “你又不考科举,不用这么辛苦。”黎荞伸手按住他抓着小木根的手。

  “但你要考,万一你很快就考上秀才了,那我得对得起秀才夫郎这个身份。”

  陶竹很认真。

  “……你对我也太有信心了吧?”

  黎荞哭笑不得。

  他虽然打算考科举,但这个世界的考试与他上辈子那种考试不一样,他还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你这么聪明,肯定能考上。”

  陶竹说着扭头打量院子里的情形。

  黎大山不在,跑去找郑浅浅了。

  黎春桃坐在门口纳鞋底,准备做鞋子。

  于是,他便凑到黎荞耳边,低声道:“你做吃食、在床上时总是有那么多花样,充满了奇思妙想,那你在科举上肯定也这样。”

  黎荞:“?”

  这哪能放在一起类比!

  他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看着陶竹满是信任的眸子,他这会儿是真的笑不出来了。

  他想说他不行。

  但这俩个字到了嘴边,他又咽了回去。

  男人怎么能说不行。

  他是男人,他必须行。

  于是,他深吸一口气:“下次去县城,我去书铺买几本书,也如你这般,见缝插针的学习。”

  “你不用这般,我是脑子笨,底子差,你脑子好,等将来咱们攒了些家底,你不用跟现在这般忙的脚不沾地了,那再读也不迟。”

  陶竹立马道。

  “……不,科举不是易事,不能轻视。再说了,我底子也不好。”

  就原身那个水平,根本毫无底子可言。

  但古代的科举,绝对要比他上辈子的高考要卷,他真不能掉以轻心。

  陶竹闻言,正想要再劝,这时,门口传来了脚步声,紧接着,张桂娥带着笑的声音响起:“春桃,做鞋子呢。黎荞和竹哥儿在不在?”

  “荞哥和竹哥都在家。大娘,你这是……”

  黎春桃把手中的针线放到板凳上,站起身来。

  “我来给竹哥儿送点玉米。”

  张桂娥说着又哈哈哈笑了起来:“本来吧,王掌柜说若是望月楼的玉米用完了,那就让小五那孩子给我们带话,这样我们好把玉米送过去。”

  “结果桩子闲不住,今天一大早就跑去望月楼,想看看玉米的售卖情况。结果一看不得了,有个有钱人一下子买了上百份玉米汁和玉米烙,所以原本能用到明天的玉米今天就用完了。”

  “幸好桩子去看了看,不然王掌柜等不及,就去买其他人的玉米了。”

  “这不,桩子回来后,我家的人急急忙忙掰了五百根玉米送了过去。这多亏了黎荞,所以我来给黎荞和竹哥儿送点玉米。”

  今天是张桂娥家给望月楼供货的第四日,昨日张桂娥家又给望月楼送去了三百根嫩玉米。

  这么一来,明日她家只需要送一百根就成了。

  到了后日,就轮到抽到二号的村人给望月楼供货了。

  但涉及到自家的铜板,所以李桩子待不住,反正现在农活不太忙,于是今天李桩子就特意去了趟县城,想看看望月楼的玉米生意。

  结果这一去,就撞见了大客户。

  李桩子自然不能让王掌柜去买别人的玉米,县城那边有往三柳村这个方向的、其他村子的牛车,于是他干脆花了两个铜板,坐着牛车急急的回来,然后又掰了五百根嫩玉米,用板车装着,送去了望月楼。

  这么一来,短短五天内,张桂娥家卖出去了一千一百根嫩玉米。

  这就是一千一百个铜板。

  这笔进账让张桂娥一家子笑的见牙不见眼。

  搁从前哪能有这个钱,如今不仅挣了钱,还省了无数的力气,嘿,必须来感谢一下黎荞。

  黎荞和陶竹这时候也来到了院子门口,听完张桂娥这话,黎荞道:“大娘,你已经给过一次玉米了,这次我和竹哥儿说啥也不能收了。”

  “况且,我们如果收了,那接下来给望月楼供货的乡亲们肯定也得给我们送。”

  “必须得送啊!没有你,就没有这个生意。”

  张桂娥一脸理所应当的道。

  黎荞不由笑:“那这等于是道德绑架了,本来是一件大家都开心的事儿,别因为这点玉米而闹的不开心,我和竹哥儿又不缺这点玉米。”

  “不过,既然你拎过来了,那我买了。”

  “是这个理儿,大娘,我去拿铜板。”陶竹说着转身回屋子。

  张桂娥:“……”

  她想说她不要这点钱。

  但是,想到村子里的情况,她到嘴巴边的话说不出来了。

  是啊,一根嫩玉米一个铜板呢,万一其他人不愿意送给黎荞几十个铜板,那她就是好心办坏事了。

  “唉,本来就该感谢你的,不就是几个玉米。”

  “大娘的心意我和竹哥儿都知道,但这不是咱们两家的事,所以咱们公事公办,因为你家是第一户,所以我和竹哥儿收了你送的玉米,从今往后,谁送的我们都不收了。”

  黎荞道。

  他又不是没从中挣钱,王掌柜每卖出一份玉米汁玉米烙玉米猪肉饺子,都得给他分钱呢。

  所以没必要再占乡亲们这点便宜。

  张桂娥听着此话,彻底无话。

  但同时心里头对黎荞更佩服了。

  为乡亲们做了这么大的事儿,换做是旁人,说不定能得意的尾巴翘到天上去。

  但黎荞不但不得意,反而和大家伙儿更客气了。

  她没文化,也夸不出很别致的词,她只能道:“黎荞啊,大娘希望你家的生意越来越好。听说你要读书考科举,你这样的品行,肯定能考上秀才。”

  黎荞:“……”

  咋又是科举,咋又是对他信心满满。

  突然压力山大。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七千七百字,希望明天能多一些……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