邋里邋遢也就罢了, 万乐湛也能理解,毕竟都是一群没人养没人教的乞儿,能指望他们有什么良好的卫生习惯?

  用脏兮兮的手抓饭吃、一年二年不洗澡、天天去泥里打滚……

  这些万乐湛都能忍受, 顶多以后他慢慢教就好了。

  可他不能忍的是, 这群狗崽子也太爱惹事了,三天不打架就浑身发痒,看到人来就忍不住要冲上去吠两声。

  尤其是被他取名为“小明”的乞儿, 更是里面的刺头, 打架打得比谁都狠。之前咬下一个乞丐的耳朵,震慑了其他乞丐团体, 使他们不敢来犯的,也是他。

  那一战小明虽然被揍得很惨,但其不要命疯狂撕咬的样子震撼了很多人,可谓是一战成名。后来小明伤势虽然痊愈,但脸上也留下了疤痕,不过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不仅没有收敛,反而从此不断地向“疯狗”进化, 常常带着乞儿们去跟别人打群架。

  在小明的带领下,其余狗崽子们的气焰也越发嚣张,一副“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的样子。

  一身戾气, 好像谁都欠他们似的。

  也不知一群小屁孩哪里来那么多愤世嫉俗的情绪。

  ……好吧,其实经历过乞儿凄惨的生活之后, 万乐湛也稍微能理解他们, 但人总要往前看不是?

  刺猬竖起的尖刺虽然也能威慑敌人, 但一直竖起的尖刺, 也会让本可以成为朋友的人无法靠近。

  更何况,这些尖刺能够威慑狗和猫,难道还能威慑住大象这般巨物吗?

  在万乐湛看来,这群狗崽子,不过是一群伪装成豺狼的小狗,碰到弱势的人也许会被他们吓到,但若是碰上了真正的豺狼,恐怕还不够人家吃几口的。

  所以说,实在是没必要整天都做出一副凶凶的样子,不停朝人“吠吠吠”,用层层尖刺将自己保护起来。要知道,想要活得好,还得要靠一个“苟”字。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这年头,“苟”才是王道啊。

  可惜这群一直处在中二期的狗崽子们是不会理解万乐湛这种想法的。

  这大概就是成熟的大人和幼稚的小孩的区别吧。

  万乐湛稚嫩的脸上露出了老气横秋的表情,深深地叹了口气。

  这群狗崽子喜欢打架也罢了……

  最关键的是,能不能不要每次打架都把衣服给弄破啊!

  硬生生逼着他这么一个铁血大汉,颤颤巍巍地拿起了绣花针,含泪学习针法……

  现在万乐湛技能表上的刺绣等级,都已经达到lv9了!

  简直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万乐湛不止一次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脑抽,居然想创立一个乞儿团体,去捡了那么多狗崽子,导致他天天给这群狗崽子们擦屁股,变成了一个老妈子。

  连其他玩家们都戏称他为“男妈妈”了!

  天可怜见,他万乐湛在现实中,还只是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大好青年啊!

  但是捡都捡了,万乐湛再后悔也晚了,只能慢慢把他们养大,把他们的这些臭毛病给掰过来。

  唉,要怪就只能怪他太滥好心,看到这群脏兮兮的瘦小孩子蜷缩在垃圾堆里,一副凄惨可怜的样子,便心生不忍。

  于是这一养,便养了七年。

  孩子,也渐渐长成了小少年。

  这七年间,靠着万乐湛喋喋不休的念叨,加上生活水平的提高,狗崽子们的卫生意识总算是得到了改进,吃饭会用筷子了,洗澡也不会一年才洗一次了,还学会了刷牙……

  种种进步,都让万乐湛老怀甚慰。

  然而唯有一点,任凭万乐湛怎么耳提面命都改不掉,那就是打架。

  果然,狗崽子们就算是变成了一只只爱干净的狗崽子,也还是狗崽子。

  因为自幼就生活在被人排挤、歧视、欺负的环境里,这些狗崽子相当排外,而且总是对人有敌意,常常跟人起冲突,他们还称呼自己是“猛狼帮”,经常以帮派的名义去跟人火拼。

  不错,所谓的“猛狼帮”便是万乐湛所创建的儿童乞丐团体。魏国帮派成风,到处都有大大小小的各种帮派,许多乞丐团体都有自己的帮派名字,万乐湛捡了那么多狗崽子之后创立了一个乞儿团体,自然也要想一个名字,不过万乐湛对名字这种并不在意,就随随便便去了个帮派名,就叫“黑狗帮”。

  “狗”通“苟”嘛。

  刚开始这群狗崽子们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后来长大了,中二病越发严重,也懂得了争强好胜,便嫌弃这个名字不够威武霸气,一点也不能震慑别人,所以出去火拼时,都跟人讲自己是“猛狼帮”的人。

  于是久而久之,“黑狗帮”就这么变成了“猛狼帮”。

  而万乐湛,也光荣地成为了“猛狼帮”的帮主,带领着这群平均年龄不到十二岁的狗崽子们,开疆扩土(?)。

  总之,万乐湛手下的“帮众们”,靠着他们的那股疯劲,成功地打下了这条街道,拥有了在这条街道收保护费的权力,虽然在万乐湛的控制下从未行使过……但是,这条街道已经是“猛狼帮”控制的地盘了。不过这群狗崽子还不够满足,对其他的街道也虎视眈眈,妄想吞并周边街道,将这片区域都纳入自己的“统治”范围内。

  这不,他们这次便和隔壁街的“大江帮”火拼,谁赢了,谁就能得到那条街道的控制权,而输的人,则要退出那片区域,狼狈离开。

  万乐湛知道这件事之后都要气疯了。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他和这群乞儿一起生活了七年,早就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虽然他平时总骂他们是“狗崽子”,但不过是嘴上说说罢了,实际上,万乐湛早就把他们当成了亲人。

  这群狗崽子虽然常常气得他火冒三丈,但是他被人欺负时,最先跳出来维护他的也是他们,他庇佑了这群乞儿,这群乞儿又何尝没有庇佑了他?

  若是没有这群狗崽子们的保护,他恐怕也干不了这低买高卖的生意。

  故而知道这群狗崽子去和“大江帮”打架,万乐湛心里又急又忧,“大江帮”的那群人,可大多是成年人,仅凭这些半大小子,哪里打得过对方?

  万乐湛心中越发焦急,一听到消息,就朝着隔壁街跑去。

  一路上,不知怎的,他突然想到了“珍惜生命”和“披荆斩棘”的悲惨经历,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不会吧,他不会也这么倒霉吧?

  等到了地方,看到那群鼻青脸肿但显然生命无虞的狗崽子们,万乐湛才终于松了口气。

  不怪他草木皆兵、杯弓蛇影,实在是“珍惜生命”和“披荆斩棘”的经历,也未免太惨了一点。

  可见这狗游戏对他还是仁慈的。

  一口气松出来之后,看到这群鼻青脸肿瘫在地上的狗崽子,万乐湛心里的这股怒火又“蹭蹭蹭”地冒出来了。

  当即就开始破口大骂,把狗崽子们骂得狗血淋头。

  “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

  看到还有人敢还嘴,万乐湛骂得就更起劲了,各种陈年往事都被他翻出来。

  尤其是万乐湛当初给这群请了老师来教他们识字,结果没过几天,老师就被他们给气跑了,这件事一直在万乐湛心中,耿耿于怀许久,这次又被他翻出来说。

  万乐湛一心为他们着想,这年头,没文化的人是没有出头的机会的,人家刘邦是个流氓,但在起义之前,人家还“俱学书”呢!

  先不说人家文化水平,但至少,人家是识字的。

  而且会识字,在这个年代,说出去,谁不会高看一眼?

  再看看这群狗崽子,把他的好心当驴肝肺,老师说气跑就气跑,整天只知道打架,把自己弄得浑身是伤。

  一点也不珍惜自己的身体,就等着老了后悔去吧!

  万乐湛气他们不把自己的身体和前途当回事,越骂越狠。

  “谁要你管了!”听到万乐湛不停地责骂他们,小明一直低着头,拳头却越攥越紧,最终他终于忍不住抬起头,狠狠爆发道,“老子本就没有爹娘管教,是个流氓,比狗还不如,谁要你滥好心!谁要你管我们了!”

  “你要是嫌弃我们,你就别管啊!”

  他大吼一声,便攥着拳头,红着眼圈跑走了。

  只留下原地哑然的万乐湛。

  而其他少年们也纷纷低下了头,抿着嘴,不看万乐湛一眼,自顾自走开了。

  见人都离开了,看着空荡荡的巷子,万乐湛也不免有些心灰意冷。

  真是的,他这是图啥啊?

  他原本一个英姿勃发、朝气蓬勃的大好青年,在游戏里又当爹、又当妈,把这群狗崽子拉扯长大,担心他们受伤、为他们思虑前途,硬生生把自己变成一副絮絮叨叨的男妈妈样子,整天唠叨得连他自己都看不下去,结果可好,人家一点也不在乎,还嫌他多管闲事。

  甚至还觉得他嫌弃他们……真是可笑,他若真是嫌弃他们,话都懒得跟他们说一句,哪里还会骂他们?

  所以,他到底是图啥?

  罢了、罢了,他们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他不管了。

  万乐湛心灰意冷地回家,决心以后再也不管这群忘恩负义的狗崽子了,只是在回家的路上,他男妈妈的习性发作,脚不受控制地去了药铺,买了伤药。

  走出药铺,万乐湛一脸迷茫地看着自己手上提着的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不过只是放空了一会儿思绪,等他回过神来,手里就多了这些东西。

  不过没关系,他发誓,他是绝对不会提着这些东西去给那群狗崽子们上药的,他若是去了,那他就是狗!

  万乐湛恶狠狠地在心里发誓,然后便提着药,朝家里走去。

  等万乐湛回到家,便发现这群狗崽子们一个都没有回来,只有那只讨厌的大雁还在那里不停“嘎嘎嘎”,如同在嘲笑他。

  看到又一坨大雁“精华”落到他的面前,万乐湛只觉得更加生无可恋。

  抬头看到那只讨厌的大雁,万乐湛也同时看到了正在下落的太阳。

  此刻夕阳西下,已是黄昏,见状,万乐湛微微皱眉,但他很快舒展开眉头,暗自冷哼了一声。

  这群狗崽子晚上不回家就不回,他管那么多干什么!

  爱回不回!

  “老大,你回来了!”

  看到万乐湛回来,一个拿着扫把在地上扫“精华”的少年惊喜地跑了过来。

  这少年便是刚刚告诉万乐湛小明等人去向的乞儿,也是被小明他们称为“胆小鬼”的家伙。

  事实上,跟其他乞儿比起来,这少年的确有些过于胆小了,怕黑怕火、怕鬼怕狗,甚至连稍微高大一点的人也怕,一点点动静就提心吊胆。

  在这些不怕天不怕地、撕咬功夫一级强的狗崽子中间,这少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也时常被他们孤立。

  为了鼓励少年,让他克服自己的弱点,万乐湛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大胆”,希望他能够“浑身是胆”。

  这也是让小明不满的一点,同样是被万乐湛捡回来的人,凭什么他就是“小”,而那胆小鬼就是“大”?按理来讲,他应该叫“大明”、而那胆小鬼叫“小胆”才对!

  总而言之,大胆虽然很想要融入小明他们的团体,可是他始终无法控制自己一遇到事就害怕的弱点,常常不敢和小明他们一起去和别人打架,遇事就退缩,故而一直被小明他们瞧不起,只能游离在他们之外。

  大胆也因此常常感到沮丧,还好,老大并不会瞧不起他,还会安慰鼓励他,并夸奖他是一个勤劳勤奋的人。

  看到老大对文化特别重视,在老大请老师来教他们识字的时候,大胆便特别用心地学习,希望学成之后能得到老大的夸奖,谁知没过几天,老师就被小明他们给气跑了……

  而大胆虽然还想继续学习,但因为他天性胆小,始终不敢在万乐湛面前提出。

  看到如此乖巧的大胆,万乐湛心中终于有了一丝安慰。

  簸箕里已经装满了满满当当的肥料,地面也变得比万乐湛离开时干净许多,在万乐湛离开去抓狗崽子们的时间里,大胆一直都在勤勤恳恳地打扫院子……

  真是他贴心的小棉袄啊!

  万乐湛老怀甚慰。

  看,他的养成也不是所有的都失败了。

  等大胆小心翼翼地询问小明等人的去向时,万乐湛又引起了自己心中的怒气,拂袖怒道:

  “哼,别提那群狗崽子了!”

  “从今天起,我和他们再不相干!”

  看到万乐湛怒气冲冲的样子,大胆犹豫了一会儿,忍不住道:

  “老大,其实……明哥他们去和大江帮火拼,是为了给你出气……”

  万乐湛一愣:“出气?出什么气?”

  “就是……那个靴子的事……”

  原来,万乐湛自低买高卖起了家之后,也开始做起了生意。他观察到魏国大雁众多,道路上常有大雁们生产的肥料,人们总是一不经意就会踩到,烦不胜烦。

  而这些踩到肥料的鞋子也不好清洗,对于有钱人家,踩到也就踩到了,虽然恶心,但换双鞋子就是了,然而对于一些普通人家,鞋子也是难得的资产,轻易不肯丢弃,而一些贫苦人家,甚至一个人可能就只有一双鞋子,无法更换,便只能忍着恶心继续用了。

  观察到这个现象后,万乐湛便发现了商机。

  若是他制造出像雨靴一样在外皮刷刷就能清洗干净的鞋子,岂不是很容易大卖?

  万乐湛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皮革,用动物的皮鞣制而成,但他很快就推翻了这个想法,皮革制作成本太高了,而且魏国早就有皮革的存在了,他就算研发出来了,也算不上很有新意,而且也无法普及大众,只能卖给那些权贵。

  可是权贵,又哪能是万乐湛能接触得到的?

  那能不能用一种防水的植物鞣制成鞋子呢?

  万乐湛的想法有些异想天开,但经过他的多年寻找,居然还真被他找到了一种奇异的植物,可以代替动物皮毛,来制作靴子!

  只能说朝阳小世界奇幻的异种真是太多了。

  可惜的是,万乐湛刚做出成品没大卖几天,就被人强行“购买”走了制作方法,并垄断了这项工艺,禁止他再制作贩卖。

  万乐湛还能怎么办呢?

  他自然也不能怎么办。在社会上打过滚的他自然也明白,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的公平,所以他才沉迷于游戏中,想通过游戏来逃离现实,结果万万没想到,游戏里还给他来这么一手。

  真的,要不要那么真实啊!

  万乐湛心中郁闷,怏怏不乐了好久,这些自然被旁边的狗崽子们看在了眼里。

  他们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消息,万乐湛制靴子的消息是被大江帮的人泄露的,虽然万乐湛明白,就算没有大江帮,他这份手艺也迟早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毕竟他制靴子,是用来卖的,总不可能堵住每个客户的嘴巴,但狗崽子们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只知道——

  好哇,该死的大江帮居然敢泄露老大的手艺,害得老大被人欺负了,不开心了。

  怎么办?

  打!

  于是他们便打上了大江帮,还从大江帮那里得知了那个抢走大佬制鞋手艺的权贵的消息。

  不错,在他们和大江帮的这场战斗中,最后是胜利者是猛狼帮!

  这再一次肯定了这群狗崽子们心里的想法。

  果然,那些大人就是废物。

  赢得火拼后,这群狗崽子们顿时豪情万丈,摩拳擦掌,准备朝其他街道进发,统一这片区域,让整座城都变成他们猛狼帮的地盘!

  等到那一日,看谁还能敢欺负他们老大!

  谁知他们还没等到统一城市的那一日,就先等到了万乐湛的责骂。

  每一句话,都在否认他们的努力。

  他们没有感受到万乐湛隐藏在话里的关心,只听到了他浓浓的嫌弃。

  一时激愤上头,就冲万乐湛撂下了狠话,下定决心要和万乐湛割……那臭老头说的什么袍断义。

  总之,再管万乐湛,他们就是狗!

  ……

  听到大胆的解释,万乐湛一时愕然。

  他没有想到,原来这群狗崽子去找大江帮火拼是为了他,他原本以为,他们就是精力过剩,又心高气傲,总想占领一大片地盘,干出一番大事业,这才去找大江帮打架。

  却没有想到,原来他们想占领一大半地盘、想扩张势力,也都是为了他。

  仅仅是为了他不再被人欺负罢了。

  想到这里,万乐湛心中有些酸涩,怒火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转而升起浓浓的悔意。

  他暗骂那个不理智的自己,明明自己和这些孩子不一样,自己少年一般的外表下,住着的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怎么刚刚就和失了智似的,跟这群孩子较起了劲,就好像自己真正变成了一个少年一样。

  他明明知道那些孩子说的是气话,为什么不能体谅他们,为什么没有去把他们追回来?

  更何况,这些孩子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

  双方都不肯低头的结果,就是一方带着风霜流浪天涯,满脸倔强,一方带着雨雪孤守空巢,神情落寞……等双方再次相见之时,早就满头白发,相对无言,最终,只能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一起感叹岁月无常……

  呸呸呸,万乐湛把一群老头感叹夕阳红的画面从脑海中甩出。

  不会的,他和狗崽子们绝对不会落得这样的下场,他现在就去把狗崽子们追回来。

  天色逐渐暗了下去,跟大胆匆匆解释了一句,万乐湛就直直冲出了门外,心里满是焦急。

  不过没走几步,他就停了下来。

  屋子外面的墙脚处蹲着一只只狗崽子,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一个个耷拉着脑袋,就像一只只想要离家出走的流浪狗,走出家门之后,却发现无家可归,找不到能去的地方,于是便只好灰溜溜地又跑回了家。

  不知怎的,看到这一幕,万乐湛有些想笑,心里酸酸的、涩涩的,又有些无奈。

  于是他只好冲狗崽子们一瞪眼,粗声粗气地说道:“蹲在那里干什么?还不快回家!”

  回家……

  狗崽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小明一脸倔强地站了起来,冷哼一声,昂首挺胸,一脸倔强地走了进去,其余人可没有小明这样的好心态,都跟鹌鹑似的,低着头,畏畏缩缩地跟在小明身后。

  等回到了家,狗崽子们便又精神了起来,就好像现在才发现这里的好处一样,东边打滚,西边打滚。

  万乐湛:……

  他忍耐。

  直到一个狗崽子滚到了他的脚下,众狗崽子都不动了,看着这一幕,世界仿佛静止在了这一刻,大家都安静了下来。

  万乐湛努力露出一个温柔慈祥的笑容:“乖,小心地面脏,待会记得洗澡啊~”

  众狗崽子打了个寒颤,就好像失去了反应能力,完全僵化了。

  看到一动不动的众狗崽,万乐湛大吼一声,面容狰狞道:

  “都、给、我、去、洗、澡!”

  狗崽子们这才有了反应,纷纷跑回了各自的屋,一瞬间,院子里空空如也,只剩下万乐湛一人。

  让大胆去帮忙烧饭之后,万乐湛也回了自己的房间,拿出了他刚刚从药铺买的伤药。

  他正准备去看那群狗崽子,顺便给他们上药。

  “汪汪汪!”

  屋外有狗在叫,吵得人心烦。

  也不知道是哪里的狗在叫……

  反正不是他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