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霸道总裁竟然沦落到洗碗洒扫, 央铭自认为这应该会是他人生中往后最不愿提起的岁月,可偏偏他乐在其中。

  想到自己干活的时候,家里还有一个人, 心里头不知不觉就会洋溢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再想到自己干完活,就可以去找那个人搭话, 干活的速度都不知不觉快乐起来。

  没想到居然有一天干家务都充满了乐趣。

  住在小渔村的日子里, 每天早晨起床后,央铭会先去看一眼邬霖房间的门开了没, 没开说明他还睡着。央铭就自觉到厨房做一顿早餐,等邬霖起床后再陪他一起吃。

  他喜欢看邬霖睁着一双惺忪睡眼,絮絮叨叨地说起昨晚做的光怪陆离的梦, 然后一口一口吃下他精心准备的早餐。

  这是幸福一天的开始。虽然住的房子简陋,远远不及家里的别墅, 但这里没人打扰, 只有他们两个人,既清静自在又温馨愉悦。

  吃完早餐, 邬霖还要睡个回笼觉,央铭就坐在他旁边处理公司文件, 只要扭头就能看到邬霖的睡颜,闭上的双眼睫毛乌黑, 在下眼睑投下一片淡淡的阴影, 偶尔红唇翕动, 泛着诱人的光泽。

  等邬霖睡足够了,央铭就陪他一同去江边捕鱼。

  青山绿水,碧波荡漾, 渔网一撒, 静待鱼入网中。等待的时光在微风中、在青山间、在两人倒影里静静过去, 不需要说什么话,只是融入这片风景,融入这份时光,就有一种偷偷的欢喜在心尖流淌。

  中午回来,小厨房里两人忙碌的身影在打转,邬霖照旧做鱼,央铭做别的菜,有时候说话说得尽兴,邬霖会忘记放盐,或放了两次酱油,但好歹做出来的菜还算能吃,只是要辛苦央铭的胃。

  别的霸总都是胃不好,吃上心上人做的饭,从此胃病不犯了。

  央总是从前胃口很好,顿顿精致美味,碰上心上人,胃就开始遭罪了。

  午餐后,两人照例都要小憩,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如一层梦幻的光,酣眠中的人最是幸福。下午,央铭陪邬霖运动运动,也会对对台词,帮他找找演戏的感觉。

  晚上繁星满天的时候,两人就拉了椅子,躺在院子里仰望繁星,胡天海地地闲聊,偶尔相视一笑,惬意十足。

  有一晚,两人从河边散步回来。月儿圆圆,洒下的清辉照亮了渔村,如蒙了一层淡淡的雪花,阵阵秋季的清风吹在身上很是舒服。

  邬霖突然看到前面有一只萤火虫飞过,立马追了过去,高兴地说:“哇!没想到还有萤火虫!”

  央铭快步跟上,他以前写生的时候在乡下待过一段时间,对此见怪不怪。

  央铭手脚敏捷,长手一够,两只手掌就拢住了一只发着绿光的萤火虫,送到邬霖面前。

  邬霖笑着说:“手长就是好。快给我看看。”

  央铭合拢的手掌开了一条缝,邬霖透过这条缝看到躺着不动的萤火虫,闪着淡淡的绿色光芒,非常可爱。他笑得眯起了眼,说:“真好看啊。好久好久没看到萤火虫了。”

  “你喜欢萤火虫?”央铭看着邬霖的笑靥问。

  “世上会有人不喜欢萤火虫吗?”央铭将那只萤火虫倒在邬霖手上,邬霖合上手掌发现它不发光了,手掌摊开,萤火虫飞了起来,又重新在昏暗的空中一闪一闪。

  央铭静默片刻,拉着邬霖往河边的杂草丛走去,越往里越黑,邬霖心里不禁有点怕怕的,问:“央总,你这是带我去哪?不会要图财害命吧?我可没钱,这条命也不值得什么。难不成你想劫色?我这皮囊不值得你犯法啊!”

  叽里咕噜说了一堆,邬霖慢慢不害怕了,毕竟感受到央总拉着他的手越来越紧,没有一刻的松开。

  央铭将他带到一个平地,叮嘱他说:“你站在这别动。”

  然后央铭就钻进了草丛中,邬霖感觉一阵寒意袭来,不禁拢了拢衣服,高声喊:“央总,你去哪呀?你别走远啦,我一个人……害怕!”

  没多久,他听到一阵窸窣声,接着便看到面前的草丛中飞起成千上百只闪着光的萤火虫,形成一道瀑布般的光幕,如天上缀着的明星,漂亮极了。整个草丛瞬间被照亮了,上上下下如装饰了许许多多飞动的小灯笼,如梦似幻。

  突然看到这样的美景,邬霖不禁被震撼到目瞪口呆。他走进草丛,看到央总拿了一根木棍,挥舞着,满头大汗。那些漂亮的萤火虫正是被他从草丛中驱赶出来的。

  央总灰头土脸的,经过这几天的洗礼,也有点渔夫的模样,完全没了霸总的高冷气质,可落在邬霖眼中,比平日西装革履不可侵犯的他,更打动人。

  有没有一种可能,央总会真的爱上替身?有没有一种可能,他的温柔他的认真他的坚定都是对邬霖这个人的?和他长得像谁无关,和他是明星或贴身秘书无关,只是因为他是邬霖,因为他笑起来会弯的眼睛,因为他不太成熟的性格。

  因为他是他。

  央铭看到了邬霖,停下挥舞的木棒,笑着问:“漂亮吗?”

  “漂亮!这是我见过最美的星空!”

  邬霖几乎想冲过去,投入央铭的怀抱,不管不顾地亲吻他。但是他克制住了,现在的关系刚刚好,稍有越界,一切都会轰塌。况且他想要的是对方坚定的选择,而非这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态度。

  他需要言语上的仪式感来确认对方的坚定,他需要对方坚定地说「我喜欢你,这辈子只喜欢你,我只要你」,但这辈子是得不到的。

  世上自然是有爱情的,有人一见钟情,也有人日久生情。但爱情不会发生在每个人身上,邬霖就不相信自己是那幸运的一个,更遑论能被坚定地选择。

  所以停在这,刚刚好,不前进不越界,维持现状。央总想要替身陪伴,给他;邬霖想要借用替身身份赚钱,如果还有别的想法,无非是贪恋短暂的暧昧,那就继续。

  央铭放下霸总身份,任劳任怨。邬霖也不会白用央铭这个劳动力,经常给他按摩,即便按摩技术很一般。甚至有时候他觉得累了,还百般央求央铭给他按摩。央铭觉得自己简直成了邬霖的贴身秘书,可这种一面嫌弃一面依恋的感觉,他又实在抗拒不了。

  央铭觉得邬霖应该悄悄对他下了蛊,不然他怎么会变成这样?从前厌倦一切,不愿搭三理四,现在成了混迹在尘烟的凡夫俗子。

  但看到邬霖那张脸,他又觉得舒坦了,一切都值得了。

  每天的生活虽然似乎都在重复,古井无波,但他们一点都不觉得枯燥。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在静谧的渔村独享一份难得的安宁。央铭想通过进一步的相处,增进和邬霖的情感,希望此人的心意也如他那般;邬霖也暂时忘记错乱的替身身份,悄悄享受这份暧昧的陪伴。

  悠悠时光在这个世外桃源般的小渔村流淌着,邬霖为新戏准备得差不多的时候,《远途》摄制组也来到了渔村,开始拍摄。

  央铭心里很是不舍得离开,但面上并不表现,他的手指在桌上敲得笃笃响,说:“那我回去了。等你拍完再给你接风洗尘。”

  邬霖正在重新记忆第一场戏的台词,对付央铭就有点心不在焉,只是略略点头说:“嗯嗯。”

  央铭很不喜欢邬霖这副敷衍的态度,掰正邬霖的脸,说:“看着我。”

  邬霖的脸被央铭的大手掌捧着。他睁着一双小鹿眼睛,对上央铭的视线,无辜地问:“干嘛?”

  央铭想说什么,又什么都说不出口,最后没忍住在邬霖额头落下一个浅浅的吻。

  邬霖惊呆了!书里不是说男主角忠于白月光,从来不碰替身嘛?怎么还亲上了?这不合理啊!救命,他该有什么反应?

  毕竟现在两人是朋友,更准确点是上司和下属的关系,亲吻不就意味着这层关系要有进一步发展了?他可以赚更多钱了?

  央铭也很吃惊,他没想到自己没控制住,在临别之际,突然会亲邬霖。他愣在原地,一时半会儿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没有做好告白的准备。

  这是他第一次喜欢人,而且对方似乎只是喜欢他的钱,所以他还不敢也不想表白心迹。可是行动在意念之前,他居然落了一个吻在邬霖额头!这下怎么办?

  四目相对,谁也不敢动,谁也不知道说什么。

  终于央铭压住狂跳的心脏,先开口了:“我奶奶知道我来了,让我拍张我们的合照,所以我先试了下,表现得亲昵点才好。”

  呵,臭男人,真会找借口!

  邬霖浑身血液恢复了流动,直接跳上邬霖的身体,双手抱着他的脖子,双腿勾着他的腰部,说:“这样够不够亲昵?”

  呵,为了每月五十万的工资,这会儿真够主动的!

  央铭一只手搂着邬霖的腰,另一只手拿出手机,对着两人一顿拍。

  差不多了,邬霖才从央铭的身上下来。

  央铭将手机放进口袋,提起行李,终于还是回去了。在路上,他迫不及待地打开相册,仔细观看刚拍的照片,放大再放大,嘴角不由得微微上扬,最后挑了一张最好看最亲昵的照片,设置成了和未来影帝的聊天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