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艾文看着面前过分俊美的男人愣了愣。

  对方看起来颇具质感的西装不知何时不翼而飞了两个纽扣,男人内衬大开,领口处明晃晃地印着美人的红唇。对方踉跄了两下,终于在艾文对面坐了下来,只是这没骨头的坐姿怎么看都有些不雅。

  对方看起来醉的很厉害,这是艾文的第一反应。

  对方看起来像个有钱阔佬,这是艾文的第二反应。

  “那个,你需不需要点醒酒的东西,先生?”本着酒保的职业精神与不能得罪阔佬的本能,艾文象征性地问了句。

  “酒,哪里有酒?都给我盛满!”似乎是嗅到腥味的猫,男人兴奋地开口。

  “不是酒,是醒酒汤。先生,您看起来醉的很厉害。”

  “醉?我才没有醉!”

  “那个,要不您先坐着,我去帮您找醒酒的东西?”

  “都说我没醉!说起来,这位美丽的小姐,你钢管舞跳的真好。”

  ?

  !

  艹,他现在是不是还穿着女装?

  想到这,艾文讪讪地笑了笑,“那个,谢谢夸奖?”

  男人却故作深情道:“不用那么拘束,我只是想和美人说说话罢了。”

  挺好的,艾文心想,要不是对面醉醺醺的,看起来一点都不老实,他差点就信了,艾文不动声色地又往后退了几步。

  “有人说过你很像那位传奇女星伯妮丝吗?”

  “倒是有。”

  不过基本都是自己女装的时候,而且夸自己一个男的长的像某位女星总觉得怪怪的,艾文默默咽下了这句吐槽,重点是,自己到底要和对方尬聊到什么时候?

  拜托,对方的撩妹手段真的很油哎。

  但是,艾文长叹了一口气,没办法,对面的男人是在是长的太好看了,即使光线昏暗,即便对方头发乱糟糟,衣着一团乱,也压不住那双出彩的眼睛,艾文发誓,他这辈子没看过那么璀璨的蓝眼睛,好吧,也许把克拉克的眼镜拿掉后可以比一比?总之,他颜控的本性让他无法做到弃之对方不理,还是先想办法把对方糊弄走吧。

  “那个,您要不……”

  “你看起来不认识我,或者说,你没认出我。”对面突然笃定地说道。

  “您是?”

  “布鲁斯,叫我布鲁斯就好。”

  ?能叫布鲁斯的,还能这么自信的,不会是?

  “布鲁斯韦恩先生?”

  “是的,甜心,我是,请问你的芳名?”

  “叫我艾拉吧先生。”

  得了,他现在不仅是遇到了有钱阔佬,还是遇见了一个超级有钱的,只存在于各大媒体报纸的那种阔佬,而且好巧不巧的,这个超级阔佬看起来似乎TMD想和他调情。

  虽然这听起来很离谱,但这事还就TMD发生了。

  首先,这是个酒吧,其次,他自己刚刚才女装跳了场钢管舞,最后,这个傻x阔佬看起来喝的很醉。

  所以这一切都很合理。

  合理个头啊!谁来把布鲁斯韦恩这个顶级阔佬给赶走啊??

  得罪他,自己这份工作能不能保住再说,自己以后能不能混下去都是个大事。

  艾文的脑子里瞬间闪过了布鲁斯夜御两美的离谱新闻,似乎,也只有那位斯塔克能与之一战了。

  想到这里,艾文瞬间换了一副谄媚的笑,“那个,韦恩先生,能不能让我先去换套衣服呢?”,他不好意思地看了看自己的超短裙。

  韦恩了然地点了点头,“没事,亲爱的,我可以等。”

  看着艾文消失的背影,布鲁斯原本迷瞪的双眼瞬间恢复了清明,虽然他知道上层圈最近兴起了一些玩意儿,可他怎么也没有预料到居然有人会这么明目张胆地把新型毒品当做乐子要他欣赏。刚好那时钢管女郎的退场给了他离开的借口,众所周知布鲁斯爱好各色美人,所以他的举动倒是没让那群人生疑。

  不过现在,他不着痕迹地看了看表,还是走吧,今晚可有的忙了。

  ……

  另一边的艾文,在换回男装后,鬼鬼祟祟地躲到了休息室附近的角落。

  他抱着侥幸心理想,万一那个韦恩已经走了呢,自己不就自由了?退一万步讲,就算对方没走,自己随便编个理由就好了,反正这种花花公子都是见一个爱一个。或者再不行,把丽娜推上,反正她的梦想不是找个阔佬做对象吗,那他今天就做一回爱神丘比特!

  只是,蹲在角落的艾文看了看远处的布鲁斯,彼时的男人没有一丝初见时的醉态,男人神色清明,镇定自若。

  ??你这个阔佬演我是吧,没醉还占人便宜?

  但当艾文看到布鲁斯又故作醉态地扑进了一个美女的怀里后,他又瞬间顿悟了,可能,人家就是这样撩妹的吧。

  好手段!他不禁赞叹了一声。

  算了,阔佬不重要,艾文没心没肺地想,反正他这种小角色大概率也不会再和布鲁斯见面了,而且就算遇到了,只要自己不女装,对方也不可能看出来,他可不信自己会那么冤大头。

  倒是,他看着手中的绿钞美滋滋地想,该给克拉克买点什么呢?

  一个新键盘?不不不,鉴于克拉克这个月已经敲坏三个了,这属于极易消耗品,他送了也没什么意义。

  一件新衬衣,不是格子的那种?他可受够对方那该死的格子衬衫了!不过,艾文认真想了想,以克拉克的性格,估计只会认真向他道谢,然后把他精挑细选的衬衣郑重地压箱底,继续我行我素地贯彻着克拉克牌审美。

  呵,质朴的农场男孩,他嘲讽地笑了笑。

  一个新杯子怎么样?实用并且不贵,还能体现他对自家舍友的关心,更重要的是,他对劝说克拉克使用他送的杯子有九成的把握。

  想到这,艾文转脚进了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瞬间被琳琅满目的杯子给迷了眼。

  就,还挺难挑的。

  不能太花哨,太花里胡哨的以克拉克的性格是肯定不会喜欢的,艾文一下便否决了一排的杯子。当然,太朴素的也不行,没有记忆点的东西怎么能做礼物呢?

  就在艾文左挑右选的时候,一个特别的杯子印入他眼帘。

  虽然他不是很想承认,但克拉克确实会喜欢这个杯子,无他,只因……

  这是蝙蝠侠联名款!

  没错,作为一个大都会人,克拉克,克拉克他居然喜欢蝙蝠侠!

  更离谱的是,作为星球日报的记者,全美超人报道最多的那家报社的员工,克拉克居然不喜欢超人!

  倒也不是不喜欢,只是克拉克常年对超人持一种中立态度,不夸赞也不抨击,他的文字带着第三方特有的冷峻与客观,将超人剖析地明明白白。

  按理说,作为一个媒体人,这种素养是好的,只是,耐不住克拉克他双标啊!

  但凡涉及蝙蝠侠的文章,他都竭尽所能地夸奖对方,赞美之词多的都快溢出来了,此种双标行为,实乃媒体人的大忌。

  可恶,这是背叛,身为一个大都会人,不喜欢超人就算了,居然去喜欢隔壁那个黑漆漆?!

  当然,艾文本人对黑暗骑士并没有什么意见,毕竟人家天天半夜上工也挺不容易的,但是,他就是不服气,明明超人才是最棒的,肩宽窄腰,行走的希腊神像,颜控的最终归宿。

  哎,如果克拉克是超人粉就更完美了,艾文愤愤地在心里为偶像鸣不平,却还是老老实实地将手伸向了蝙蝠茶杯。

  直到,他看到了某个触目惊心的数字——

  98$!

  ??????

  是不是他看错了,其实是9.8美元,不是98美元?

  艾文揉了揉眼睛,期待着世界对他温柔以待。

  艹,还是98!

  蝙蝠侠,你怎么敢的?!

  艾文眼神闪躲,余光却瞥见了隔壁的超人联名杯。

  89$!

  只要89!

  足足便宜了九美元,便宜了将近百分之十!

  这里是大都会吧?他脚下的这块地方是属于大都会的吧?你们,你们一个个的究竟怎么回事?

  叛徒,一个个地都崇洋媚外,不知廉耻!

  艾文心痛地捂住胸口,并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既然如此,他只能,两个杯子都买了。

  绝对不能助长蝙蝠粉的嚣张气焰,超人粉才是正道。

  艾文托起这两个杯子,一左一右,一黑一红,觉得自己在执行一项伟大的使命,一种神圣感瞬间充满他的心头。

  起码,在此刻,这代表了一个蝙蝠粉和一个超人粉的信仰,超人,他没有输!

  “你好,请帮我结账。”心痛地捂住了钱包,艾文假装豁达地开口。

  “谢谢惠顾,一共160美金。”

  艾文瞬间愣在了原地。

  “您是嫌贵吗?但这是周边,就是会比普通杯子贵一些。”

  “我不是那个意思,但是,杯子的标价不是要更贵吗?”

  “这个啊,”对面不假思索地回答,“杯子有活动,蝙蝠侠和超人联名款一起买就是这个价格。”

  艾文,艾文瞬间领悟了一切。

  所以,一切不过只是商家的阴谋是吗?既然商家可以随意标价的话,那么利用大都会人朴素的爱超人情怀,将蝙蝠侠周边定价更高,在此衬托下,超人粉势必不服!

  而且,他刚刚竟然在得知两个杯子只要160美元觉得庆幸,等等,他是不是用了“只”这个字?

  艾文,瞬间觉得心在滴血。

  他不该为了争那口气买超人的。超人,你欠我的拿什么还!

  作者有话说:

  差点掉马却又莫名把马甲捂的更死的布鲁斯:fine

  杯子价格是我瞎编的,鬼知道它们到底值多少钱,反正这个我编的价格很贵!

  很好,现在超人欠艾文160-98美金了(bu

  以及,如果艾文你去购物网站,会发现自己亏的更多的,还是别去了,免得心肌梗塞

  初步情报有了:

  艾文是超人粉,对蝙蝠侠观感复杂。

  克拉克是蝙蝠粉,对超人观感复杂。

  嗯,某种角度上,他俩还真挺配的。如果忽略克拉克是超人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的话(bu)

  推推预收《黑心医生的哥谭退休日常》

  以下是文案:

  林文,作为一名温柔和蔼的医生,一心以救死扶伤为己任,并在业界内享誉着良好的口碑。在顺利通关(玩坏)恐怖游戏副本被告知可以退休后,决定带着自己的小诊所去异世界度假。

  差点被强行拔牙的某位吸血鬼:和蔼你妹。

  被退骚针险些吓到终身不举的某位魅魔:温柔你妹。

  数位曾被连哄带骗,导致腰子都快被嘎掉的暗黑生物齐声控诉:你妹!

  林文:如果对我的服务不满意,可以当面投诉的,亲,不要在背地里说人家坏话哦。

  不过至于投诉完你们还能不能活下去,那就不是人家能保证的呢(亮手术刀jpg)

  挑挑拣拣,系统给他推了一个好地方,那是一个民风淳朴,生物多样化,充满爱的美丽都市

  ——哥谭。

  听说在哥谭,坑与被坑是人们的日常,在这里,枪支是可以随意携带的,抢劫是被允许的,杀人是不犯法的,甚至走两步还能遇到各类神奇生物嘞!

  这也太适合他这种老实本分,喜欢做医学研究,一心只想向他人伸出援助之手的良心医生了吧!

  于是人们惊恐地发现,哥谭不知从何时起,悄无声息多了一个恶魔。

  如同嗅着血腥味的贪狼,他会在你受伤的时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你身后,用那双非人的双眼,漠然地打量你的伤口,毫无温度地计算着你的价值。什么都售卖,什么都收买:断裂的独臂、浑浊的眼珠、腐烂的内胆、亦或是,你那颗仅存的,还在跳动的心脏。

  只要交易达成,哪怕死神的镰刀扼住了你的咽喉,他也可以替你夺回性命。

  ——————

  而另一边的林文,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然掀起了腥风血雨,在脱离原世界的管制后,他只想享受平静的退休生活,顺便实现一下自己的梦想——在哥谭找到一只合适的非人类做宠物。

  但当他想治疗一下自己在路边偶然捡到的受伤蝙蝠时,却发现对面怎么也不肯接受自己提供的血液。

  林文:喝,你TM怎么不喝,你个败家子,挑食是吧?知道我的血能在黑市卖多少钱吗?

  气急败坏的他决定放弃饲养蝙蝠这个叛逆吸血鬼,并尝试诱拐别的幻想生物。

  直到他心酸地发现,在哥谭,蝙蝠居然可以不是吸血鬼变的,企鹅人也不是真的企鹅,甚至连稻草人都不是稻草成精!

  不过杀手鳄还真的是鳄鱼,似乎皮质还不错,感觉很适合做成包的样子?

  可恶,这骗人感情的哥谭,不待也罢!

  幸而在大都会,他终于邂逅了符合他一切要求的完美幻想生物:

  那是拥有最出色人类拟态的家伙,美丽、强大,却又非人。

  !

  这也太适合做宠物了吧!

  他的爱又回来了!

  去你丫的哥谭,老子要去隔壁大都会养老了,拜拜了您!

  阅读须知:

  男主开局满级,自带系统,热衷搞事,乐子人属性,不是啥好玩意儿,做事大多仅凭自身兴趣,爱好是赚钱和迫害他人,有点人类至上主义?梦想是养一只幻想生物?可能还会有一定的掉san情节?

  迫害老爷有(指怼脸喂血)?迫害大超有(指尝试解剖并试图把对方当狗养)?迫害卢瑟有(指嘲笑他的光头并且不卖他生发剂)?

  推一下黑心医生那本的接档文或者同期文《杰森·陶德观察日记》

  文案:我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唯一不普通的?可能就是,我是个哥谭人?

  但是哥谭人也挺多的,总而言之,我是个普通人,平时最大的爱好,可能就是观察我的同桌。

  不过我越观察他,我越觉得不对劲,我怀疑,他……

  喜欢我!

  注意:

  主第一人称乙女(女主有名字),可能会穿插一些第三人称叙事,虽然叫杰森·陶德观察日记,但不排除主角会和别的角色有暧昧(包括女性角色)的可能。

  同时,因为原作剧情,杰森可能会在死后复生后因为失忆与别的女性角色有暧昧可能。

  女主普通人,脑洞略清奇,会有成长。

  前期轻松搞笑风,中间会有虐,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