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野狗玫瑰【完结】>第五十二章 我不是童工

  回程的路上,萧屹坐在公交车上看着窗外,看窗外的风景,也看外面的人。公交驶过,窗外高楼外墙的那些巨幅广告逐渐被替换成大片大片的农田。窗外的人,也从西装革履的都市人,慢慢变成了面朝黄土的农民。

  “呵,这小车真神奇,简直是连接起了两个世界。”萧屹把脸贴在车窗上,任由车身的震动把自己的脸振到发麻。

  回到家里,萧屹打开锁好的木门,萧屹把大门敞开到最大,好让屋子里多进入一点阳光,家里的没有地砖。地面上都是泥土,到了夏天总是很潮湿又阴暗。

  屋外大黄狗正在荫蔽底下安静的打着盹儿,保持着这个年纪该有的大气与雍容,而年轻气盛的狸花猫还保留着年轻的血性,时刻准备冲上树梢,把那不分白天黑夜唱个不停的蝉撕得粉碎。

  萧屹被太阳晒得眯了眼睛,顺手找了一件衣服揉成团,放在冰凉的凉床上,枕在上面开始悠闲地打着盹儿。萧屹翻身,凉床便会随着他的动作嘎吱作响,那是夏天的声音。

  一直到蝉鸣渐稀,萧屹才听到了自己想要听到的那一声轰鸣。村子里不同人的摩托车,声音都不一样,萧屹能够准确的根据声音区分出他们的主人,李叔的摩托车声音总是很大,在一声高亢的轰鸣之后,久久不散,像一个中气十足的豪迈歌手,在不停地炫耀着自己的技法。

  “回来了?”萧屹接过父亲的水壶,“先洗澡吧,洗完澡再吃饭。”萧屹闻到了父亲身上因为工作环境而留下的味道。农村里的人,挣到的每一分钱,都带着一些不同寻常的标记。

  “好,太臭了,不然也熏着你了。”父亲脱下被汗水和污水浸湿的衣服,露出一截莹白色的肌肤。萧屹捡起地上的衣服,扔进盆里准备晚上直接洗了。

  这上面沾着的东西,必须得尽快洗掉才行。否则放一晚上之后,今天的这一身衣服就废了。

  “很累吧?”萧屹一边洗着衣服,一边看向正在擦身体的父亲,父亲的手已经被染成了青黑色,和自己之前钓到的那只小龙虾一样的颜色。这是长久的不见天日,给他们留下的印记。

  “累,你敢想人家的钱,人家就敢要你的命。”父亲拧着毛巾,呵呵笑着。

  “要不,下回带上我吧,我现在放暑假了。”萧屹试探性的看着父亲,“我就去一天两天的,剩下的时间我都自己写自己的作业,复习,不会耽误的。”

  “人家不招童工”父亲一边坐下吃饭,一边轻轻弹了弹萧屹的脑袋。

  “我已经不是童工了。我都一米八了,能干活了。”萧屹撇了撇嘴,“十六岁可以工作了,隔壁不读高中的张毛子都出去找工作去了。”

  “不是童工这话也别再说了”父亲的愠怒里伴着几声咳嗽,“你老子还没死呢,等你大学毕业了,想工作我绝不拦着。”父亲生起气来,咳嗽声连绵不断,把原本苍白的脸色都涨成了猪肝紫,萧屹在一旁给他递水顺气。

  “我就去一两天,不影响学习。”萧屹嘟囔着,他当然知道提这样的话题,父亲会生气。即使他知道,父亲的安排都是对的,都是为这个家的长远计划做足了打算。但他也做不到对父亲的苦难无动于衷,他真的做不到。

  “一两天也不行,你就继续学习就好了。”父亲慢慢喝完水之后,咳嗽声渐渐落下去,“大人的事情,小孩子不要插手。你做好你的事情,等到将来,就不用再吃这些苦了。”

  父亲粗糙的大手抚摸着萧屹的后脑勺,萧屹顺从的把头往后仰,就像家里那只乖巧的狸花猫一样。

  “那,你要去几天?”萧屹扒了一口饭,看着父亲今天这一天的状态,萧屹便知道这绝不是个轻松的工作。但也知道父亲的决定,自己无法更改。

  “先去两天,中间休息一天了,后面再去,都说好了。”昏黄的灯光将父亲的身影拉得老长,这黑影把萧屹笼罩的严严实实。

  “怎么中间还要停一天?”农村的工作,干一天才给一天的钱,即使这份工作再怎么辛苦,父亲却一直毫无怨言。萧屹有点想不明白,中间休息的那一天,到底是个什么重要的日子。

  “过两天是你的生日,不差那一天半天的钱。”父亲吃饭的速度很快,迅速的扒拉着碗里的饭,桌上的菜,多半留给了萧屹。

  “我自己都不记得了。”父亲的说法,萧屹微微愣了一下,他早不记得什么生日了,但父亲却始终是乐此不疲的在每年夏天到来的时候,给自己煮一碗长寿面,里面卧一个荷包蛋,算是一个小小的纪念。

  “我还要过什么生日呢”萧屹自嘲的笑了笑,村里的其他小孩,多半都不过生日。萧屹,是这里的例外。

  “生日还是要过的,来这世上一趟,起码得记住自己是什么时候来的不是?”父亲坚持自己的观点,萧屹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放着我来吧,累了一天了,好好歇着去吧。”萧屹拉住了父亲准备收拾碗筷的手,既然自己现在挣不了钱,那就好好的在家里做好这些小事。

  “好”父亲这回倒是没有再争什么,直接放手让萧屹去做了。他实在是太累了,一筐又一筐的小龙虾,里面总是带着不少的水,一天下来自己的胳膊都有点抬不起来,眼下这些杂事,也只有都一股脑的交给儿子了。

  夜晚,月朗星稀,萧屹躺在凉床上,时而看看自己的英语试卷,时而看看窗外的月亮。外面的癞蛤蟆的叫声一浪高过一浪,似乎坚信着自己终有一日能够吃到天鹅肉,已经在半场开香槟了。

  萧屹就这样写完一张英语试卷。再之后,便收到了阳明的短信,是一个用标点符号拼出来的小兔子,萧屹看着笑了笑,不知道他花费了多久的时间,才弄出来的这个小东西。盯着看了几秒,萧屹回了一个“ok”的手势。

  没过多久,萧屹就感受到手里一阵酥酥麻麻的感觉,当有电话进来的时候,这种小手机就会不断的振动,同时还会在平面上不断的摆动。以前,萧屹喜欢看它在桌面上跳舞。但是现在,萧屹没有这样的好兴致了,他等不及要听到阳明的声音。

  “喂”扬声器打开,萧屹听见了阳明有些低沉又有些稚嫩的声音,“屹哥?”

  “嗯?”萧屹把手机放在自己的耳朵上,这样就好像对面是直接贴着自己耳朵在和自己对话一样。萧屹的手里无聊的抠着凉床上的竹篾之间的缝隙,似乎想要找出里面埋藏的宝藏。

  “外交的时候,需要讲究对等回馈的。”萧屹听见听筒那边,阳明的声音轻快,他甚至觉得自己依稀能听到阳明狡黠的笑声。

  “说人话?”萧屹把手机移到自己面前,手指按了按自己的眉心。

  “就是,我想去你家找你玩。”电话那头的阳明似乎很兴奋,萧屹现在有些庆幸,自己把手机挪开了,要不然自己耳膜非得出事不可。

  “我们家,很穷的。”萧屹没有再多说什么,也不需要再说什么,只需要看一看窗户上那破了的毛玻璃,萧屹便打消了带阳明来玩的勇气。阳明自然是不会嫌弃的,可是萧屹惧怕的,从来就不是阳明会嫌弃自己。

  他只是,还想在恋爱的时候,左支右绌的保留住自己的那一点点自尊罢了。

  “我不怕”对面倒是真的有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那是独属于少年人未见人世的勇气。

  “别了吧,还有不到两个星期,我们就再见面了。”萧屹这话,连他自己都骗不过。不见阳明不超过三天,萧屹自己就已经想的不得了了,更何况是要继续忍耐两个星期。

  恋爱中的男孩子,一天一分钟都不想分别。

  “我不去你家,你让我见见你,好不好。”那边的声音已经变成了祈求,萧屹在心里知道自己即将沦陷在对面的撒娇中,最多坚持不过三秒。

  “好吧,我带你去湖边捉鱼,然后我们烤鱼吃?”萧屹看了看自己的家里,左思右想之后,萧屹尽量不让阳明失望的同时,维持住自己的那一点体面。

  “好,都听你的。”对面的声音,兴奋的颤抖。

  萧屹没办法拒绝阳明,不仅仅是因为阳明对自己一如既往的深情。而更多的是因为,现在自己的内心,也像阳明思念自己一样的思念着他。